法庭文字直播台
42.1K subscribers
7 photos
5.21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4日 星期一】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22
2022.10.23-10.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00
👤呂(23)🛑服刑中 #不服刑罰上訴許可申請 (#20200924粉嶺 #港區國安法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4月28日被判處5年監禁。)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續審 [11/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審訊 [1/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馮,陳(27-39) #續審 [6/30] (#0929金鐘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劉(15-17) #裁決 (#20200807將軍澳 刑事毀壞 縱火)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劉淑嫻裁判官
🕦11:30
👤馬(22) #提堂 (#20210521中環 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 - - - - - - - - - - - - -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5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10月份聲援預告
2022.10.23-10.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6:30
👥陳,朱,郭(24-31)🛑三人已還押逾4個月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續審 [12/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馮,陳(27-39) #續審 [7/30]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4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林,談,張,吳(27-34)🛑林,張已還押逾7個月 #提訊 (#0801火炭 製造或管有炸藥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黎(36) #提訊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鍾(32) #提訊 (#網上言論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2項煽惑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1:00
👥黎智英,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裁決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0:00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5) #審訊 [26/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符,呂(37-42) #提堂 (#20200229旺角 非法集結)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黎,林,羅(25-36) #審訊 [1/6] (#1111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李志豪裁判官
🕤09:30
👥羅,馮,梁,崔,麥(18-35) #續審 [5/7] (#1224旺角 非法集結 阻差辦公 3項拒捕)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09:30
👤陸(34)🛑已還押逾2個月 #答辯 (#網上言論 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三庭 💩王詩雅(37) 沒有遵從獲授權人員提供資料的要求 7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 #洪門宴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林偉權法官
#1113中環 #審訊 [12/15]

D2:黃(22)/ D3:蕭(20)
D5:黃(24)/ D6:劉(22)
D7:李(20)/ D8:呂(35)

🛑D1:江(20)與D4:葉(25)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1) 參與非法集結 [D1-7]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干諾道中、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2) 刑事損壞 [D6-7]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遮打道中環站F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上的一幅牆壁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8]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戲院里保管三把扳手,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
上午審訊內容(部份從缺,歡迎補充)

▶️D2 D3 D5特別事項和連登帖文爭議:

控方:
🔸D2特別事項:
- 口頭招認和書面口供爭議

D2指有警員以手阻擋部分文件,並受到2次威嚇,指有警員對他說「唔洗對佢禁好架,望夠未呀四眼仔」,不敢請求因為怕之後有野對自己不利。控方指PW9稱D2一直望住地下,D2亦無請求。而D2 在會面紀錄寫了自己名字28次,一定睇到問答內容,控方指係被告自己唔睇。D2指等待保釋期間看見其他人手持副本才知此權利,於是問值日官,然後先有機會睇文件。控方質疑指稱威嚇的警員不在場,D2為何不告知值日官其發現的問題。而D2明知有問題但選擇保持諴默,待第二日才告知律師,而也沒有跟進律師有否告知警方,此情況是不合理的。控方請法庭拒絕接納D2證供,指D2是自願作出招認,並指PW9否認威嚇, 望可接納其可信可靠性。

🔸D5特別事項:
-口頭招認爭議
控方指被告沒有作供亦無傳召證人,無力削弱。警員26894只負責看守,聽不到PW16和D5的對話內容,PW16指有合理懷疑然後上前追截4名人士。

林官質疑為何警員不對疑人作出警誡,控指不是恰當時間,查問後亦未必拘捕。林官指拘捕也基於查問,執行職務警員有合理懷疑,選擇查問便應進行警誡,指如情況危急下,有時間作出查問,卻沒有時間警誡是有予盾的。控指屬初步查問,未去到即刻警誡。林官質疑屬rewrite 法則,控:「我唔係rewrite法則囉…」, 林官續指長問短問的分別何在,亦無證據顯示有好多人要搶犯,現場亦不只一名警察。控方指有很多人在跑,警員不清楚情況,有疑慮亦不是不合理。林官質疑既然在安全情況下作出查問,為什麼進行警誡卻是不安全。控方指警誡屬全面警誡,要有完整紀錄,當時只是初步查問。林官質疑既然有合理懷疑才進行追截,但卻選擇初步查問後才作出警誡的做法。

🔸D3 特別事項:
-書面口供爭議
PW12指在車上如有人提出要求應會聽得見,但無聽到D3有提出請求。PW12 指D3有被噴胡椒噴霧,有喊和流鼻涕但沒有不舒服。 D3指錄取會面紀錄時有第二個人在場。PW13 承認D3在其中一頁沒有簽名是失誤。PW13指會面記錄屬一問一答,無時間壓力,所以用了超過兩小時。警員指觀察上被告沒有辯方所指於錄取會面紀錄時不適的情況。辯方要求法庭拒接納2份會面紀錄,

林官指有兩種字樣,當法庭要求佢即場寫,字款已經不一樣,當有人質疑時證人沒立即講出有另一位警員替他寫,反而寫幾次想證明其說法,後來被要求寫另一款字樣時才改變說法,林官質疑為何要寫幾次才知道是由他人所寫。

控方指證人作供有瑕疵, 幫唔到佢解釋情況,但對本案爭議點不關鍵,而認收書係最後文件。官指是可信性問題。

🔸有關連登貼文的爭議
辯方指pw2是傳聞證供,法庭不能靠Pw2自身經驗和認知去確立帖文日期,反之需由發佈者說出,個人經驗不適用於法庭聆訊。官指辯方自打嘴巴,日常生活也有使用電腦經驗,希望再予清晰解說。
- 小休後辯方徹回就連登帖文的反對 -

▶️辯方就特別事項之回應
🔸D2特別事情項:
- 口頭招認爭議:
官提及被告口頭招認時有部分問題沒有回答部分則有。辯方指控方需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D2清楚其權利,警員沒作出警誡是違反盤問疑犯指引。
- 會面紀錄爭議:
控方指被告是大專生,別人叫他做事會先了解,辯方指此情況是在有時間和正常情況下,不能排除被告當時有受不公平對待。
- 控方指被告人保持緘默的說法不能正確反映d2說法,無出聲回答也會有不情不願照做的情況
- 利誘和威嚇不一定明顯,不能從表面看
- 控方指被告寫了名字28次所以一定會看到問題,辯方指一寫完警察就會隨即指示往另一處再寫名字
- 被告最後寫上「可隨意增加或修補…」該段是抄寫形式,辯方指威嚇下被告不能自主俾口供和抄寫
- 被告之後才投訴同有無存在威嚇屬於不同問題。

🔸D3特別事情項:
控方指副本認收書係之後發出,對會面無影響,但由於pw13作供時有隱瞞,會對其可信可靠性有保留,而D3會面紀錄時精神狀態值得關注,會面紀錄時間亦不尋常地長。

🔸D5特別事項:
反對口頭招認,辯方指PW16稱有合理懷疑就應作出警誡,PW16證供亦直接指出沒有警誡和要做其他公務,無其他證據指現場情況不許可作出警誡。

▶️特別事項的裁決:
D2
-接納D2對PW8的口頭招認
-接納PW9為D2錄取的書面口供
D3
-拒絕接納PW13為D3 錄取的2份書面口供
D5
-拒絕接納D5對PW16的口頭招認

▶️控方舉證完畢,兩方暫時沒有中段中詞,預計3-2位被告將會作供,案件押後至明早10:00續。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6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0.25
20221023-10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續審 [13/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馮,陳(27-39) #續審 [8/30]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陳(22)🛑已還押逾10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平安夜行動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9項煽動意圖)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李,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審訊 [1/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劉淑嫻裁判官
🕝14:30
👤劉(36)🛑已還押16日 🔥#判刑 (#網上言論 煽惑刑事損壞)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4:30
👤羅(20) #提堂 (#0915銅鑼灣 襲警;經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12月1日被判入更生中心。於2021年1月6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於同年9月20日上訴得直,案件發還裁判法院重審。)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梁雅忻裁判官
🕝14:30
👤彭(28)🛑已還押15日 🔥#判刑 (#1025九龍城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黎,林,羅(25-36) #續審 [2/6] (#1111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7/5]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09:30
👤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38-90) #續審 [3/9] (#612人道支援基金 6項未作社團註冊)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三庭 🐶唐建偉(31)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撞死人瀨條軚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潔兒(49) 盜竊 #停職女警偷貴帽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林偉權法官
#1113中環 #審訊 [13/15] [上午進度]

D2:黃(22)/ D3:蕭(20)
D5:黃(24)/ D6:劉(22)
D7:李(20)/ D8:呂(35)

🛑D1:江(20)與D4:葉(25)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1) 參與非法集結 [D1-7]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干諾道中、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2) 刑事損壞 [D6-7]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遮打道中環站F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上的一幅牆壁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8]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戲院里保管三把扳手,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
[1017] 開庭

控方就承認事實11修正字句 :
- P041 第42段 重覆,因此被删除、44段、49段、50段、57段、63段、70段、77段、87段。
以上所有修正控方已經和各辯方代表相討過,各代表 表示確認。
以上是控方案情。

▶️D3作供
今年22歲,事發時年齡19歲,現為護理系4年班學生,沒有犯罪記錄,家住西貢區。
事發時居於港島薄扶林沙村道大學宿舍。2019年11月13日0800時起床,打算和2位宿友準備入中大,因為在11/11日和12/11日中大有示威行動,目的是對傷者提供醫療物資。
當日諗住從宿舍乘巴士,再轉乘東鐵線去中大,但在紅磡發現東鐵線已停駛,沒找到其他方法入中大,之後連同 同行的理大生在理大學生會房間稍作安頓再打算,在休息期間找其他方法前往,其間在whatsapp群組和女友討論如何前往。
D3代表提供圖片册,內裡有3張whatsapp的截圖信息,討論找出前往中大的其他方法 。D3在社交平台發了一張照片,中學好友看到,用Snapchat與D3通訊,說他當時也在理大,1430時他們在理大相遇。有關D3和女友whatsapp對話截圖,1654時女友查問D3是否在地鐵站?之後除了打電話溝通外,並沒有任何聯絡,因為D3已被拘捕。

[1119] 休庭20分鐘

▶️D3作供 (續)
在D3背囊找到物品有: 頭盔,黑色T恤,護眼罩,雨傘,舊噴漆等物品,因為當時要去中大,朋友提醒帶一些物品以保護自己,例如口罩。
D3表示沒有參與非法集結,舊噴漆也沒有打算用來破壞財物,是在學校用來噴一條2至3層樓高的直幡(噴標語),一併帶埋去。褲袋裡的手套沒有丟掉是因為女友來電,所以放在褲袋裡以方便接電話。
辯方主要是查問D3的移動路線和乘車過程,最後在戲院里的巷子被拘捕。

🔶️盤問
2019年入讀醫護糸一年班,持有聖若翰救傷證書,兼具一些經驗。入中大時帶有一些工具(在離開理大時免費索取),例如 : 生理鹽水,拑子,紗布,醫用膠布,綳帶等去中大幫忙傷者。透過Instagram, facebook和新聞媒體得知消息。
主控查問前往中大有關路線:
關於圖片一
為何後來同行的兩位朋友先行離開?答: 「他們有朋友用車協助前往。」D3因為和黃姓朋友(中學好友)聚舊,所以沒離開。

[1302] 午休

[1430] 續審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林偉權法官
#1113中環 #審訊 [13/15]
[下午進度] 1/2

D2:黃(22)/ D3:蕭(20)
D5:黃(24)/ D6:劉(22)
D7:李(20)/ D8:呂(35)

🛑D1:江(20)與D4:葉(25)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1) 參與非法集結 [D1-7]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干諾道中、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2) 刑事損壞 [D6-7]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遮打道中環站F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上的一幅牆壁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8]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戲院里保管三把扳手,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

[1438] 開庭

🔷️主問 (續)
主:「出門時背囊有什麼」?
答:「在宿舍拿了T恤和急救包」。個人物品有水樽和充電器。
主:「沒有丢掉放在褲袋的手套是會繼續用」? 答:「不同意」,是搬完雜物放在褲袋接女友的來電」。
主控稱沿途也找不到垃圾桶所以沒掉」?林官插話說根本冇垃圾桶,有都被收起來! (笑)
主:「同唔同意出發前有睇媒體情況」?答:「不同意」
主:「出發去中環前已經知道有非法集結」?答:「不同意」。
主控請D3在地圖上畫上標示。
主:「行經雪廠街與遮打道冇可能有車搭」?答:「不同意」。
主:「當時是否冇即刻上網看交通情況」?答:「沒有,以為示威活動已經完結」。
主:「堵路行為,破壞行為,沿途有看到磚頭和噴漆等,是否同意手套,頭盔,黑衫,帽,口罩和噴漆,這些東西是示威者裝束」?
答:「可以是,可以不是」。
播放P6P003片段 :
主:「D3出現在片段,在德輔道中與畢打街交界附近聚集了超過一百人,佔據了道路」? 答 : 「不同意,當時覺得聚集人士是在旁觀,而不是示威,他們當時有些站著傾計,有些坐下,有些在拍照。主 :「地下有雜物和竹支,當時人群是否有叫口號」?答 :「没有」。
主:「有沒有擔心警來清場」?沒有
主:「逗留是在參與非结結?聲援其他非法集結人士,推動和鼓勵他們」?答:「不同意」
主:「當時被追冇諗過停低繼續跑,最後被截停,也曾掙扎」?答:「不同意」。
主:「是因為犯了罪所以繼續跑或畏罪而跑」?答:「不同意,當時社會環境好驚見到警察,看過一些片段警察會打人,所以冇停下來」。
主:「褲袋的手套是用來搬雜物?幫忙設路障」? 答:「不同意」。
主:「噴漆是要進行破壞?俾其他人進行破壞」?答:「不同意」。

主問完畢

🔶️辯方覆問
在路口是要佔據或聲援佔據馬路?答:「不是」。
山上的路是指蘭桂坊與德忌笠街」?答:「是」。
D3確認在學校的直幡有2至3層樓的長度。

D3作供完畢

休庭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