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理大
D19: 李(21)🛑因另案還押中
控罪:
(1)暴動(指向D1-19)
—————————
‼️被告承認暴動‼️
控方案情撮要:(有料可報料~)
警方於2019年11月17日起包圍理大附近一帶,理大A core外凌晨時分一直發生衝突,警方出動裝甲車及水炮車發射藍色水,亦不停發射催淚彈,現場情況煙霧瀰漫,一直有爆炸聲。11月18日約凌晨5時,警方於理大對出的暢運道推進及拘捕,包括本案被告(合併案件D19)。
控方已呈上背景口供,被告案發當日無刑事定罪紀錄。被告現時另涉及 #0914淘大 #0914牛頭角,昨天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現時需還押至2022年7月27日下午判刑,期間索取勞教、更生、教導所及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
辯方已呈上背景及求情信件。先前已去信法庭願意承認控罪,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仍符合教導所年紀限制,他尚有不足一個月便21歲。
確認本案於2021年3月5日排期,合併後擬定於2023年2月審前覆核及同年4月開審。鄭念慈暫委法官指案件排期後才認罪,據上訴庭案例的量刑指引,刑期扣減只有20-25%。辯方明白被告在排期後才認罪不會有三分一刑期。
鄭念慈暫委法官指被告會否是因為就快21歲而認罪,而非有悔意。辯方指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內容可見其悔意,亦承認大部分案情,他於理大被捕後曾到精神科49次應診。
被告當時18歲在現場,非常年輕,事件對他影響很大,案情中只有指出他曾拉走一個被警方控制的人,同意暴動案案情嚴重。
鄭念慈暫委法官指共同承認暴動的刑責,在現場協助已是參與暴動,只接受無證供顯示他曾發射弓箭及投擲汽油彈,亦不會推論。重申不同形式參與亦需負同樣的罪責。
辯方指被告求情信坦白承認自己當日曾做過的事,見到社交媒體有區議員呼籲「守護理大」,之前一直是和理非,當日入去理大後有人給他裝備及護甲,他希望得到注意而穿上。案發時企後排位置,希望在場支持,也有包庇的心,以為無武器就可以在警方推進時讓其他有武器的人先走。而他曾拉走一個人,只是出於想幫忙。
辯方希望法庭於判刑時能考慮被告真的不是主動攻擊警方的人,考慮其悔意及坦誠,為未滿21歲又願意認罪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家人、老師及教會亦有寫為被告求情信。
被告非法集結後受警方擔保至2019年10月10日就踢保,本案不是在擔保下犯事。辯方指被告當時2019年9月被捕未有反思才會再繼續參與本案的行動。但理大事件到被告影響很深,他其後主動到精神科求診。
鄭念慈暫委法官總括被告求情信指被告當時「拎裝備就以為自己飛虎隊」(不是原句),而被告對自己所作的事感到很後悔,其他呼籲者、背後策劃者的人就不用承擔責任,但被告他及其他年輕人就需要面對現時的罪責。
1100完庭
🔴案件押後至2022年7月27日0930時作判刑,希望在被告另一案件的判刑前為裁判法院作其指引。❗️被告將於同日1430時於觀塘裁判法院為 #0914淘大 #0914牛頭角 非法集結案件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理大
D19: 李(21)🛑因另案還押中
控罪:
(1)暴動(指向D1-19)
—————————
‼️被告承認暴動‼️
控方案情撮要:(有料可報料~)
警方於2019年11月17日起包圍理大附近一帶,理大A core外凌晨時分一直發生衝突,警方出動裝甲車及水炮車發射藍色水,亦不停發射催淚彈,現場情況煙霧瀰漫,一直有爆炸聲。11月18日約凌晨5時,警方於理大對出的暢運道推進及拘捕,包括本案被告(合併案件D19)。
控方已呈上背景口供,被告案發當日無刑事定罪紀錄。被告現時另涉及 #0914淘大 #0914牛頭角,昨天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現時需還押至2022年7月27日下午判刑,期間索取勞教、更生、教導所及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
辯方已呈上背景及求情信件。先前已去信法庭願意承認控罪,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仍符合教導所年紀限制,他尚有不足一個月便21歲。
確認本案於2021年3月5日排期,合併後擬定於2023年2月審前覆核及同年4月開審。鄭念慈暫委法官指案件排期後才認罪,據上訴庭案例的量刑指引,刑期扣減只有20-25%。辯方明白被告在排期後才認罪不會有三分一刑期。
鄭念慈暫委法官指被告會否是因為就快21歲而認罪,而非有悔意。辯方指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內容可見其悔意,亦承認大部分案情,他於理大被捕後曾到精神科49次應診。
被告當時18歲在現場,非常年輕,事件對他影響很大,案情中只有指出他曾拉走一個被警方控制的人,同意暴動案案情嚴重。
鄭念慈暫委法官指共同承認暴動的刑責,在現場協助已是參與暴動,只接受無證供顯示他曾發射弓箭及投擲汽油彈,亦不會推論。重申不同形式參與亦需負同樣的罪責。
辯方指被告求情信坦白承認自己當日曾做過的事,見到社交媒體有區議員呼籲「守護理大」,之前一直是和理非,當日入去理大後有人給他裝備及護甲,他希望得到注意而穿上。案發時企後排位置,希望在場支持,也有包庇的心,以為無武器就可以在警方推進時讓其他有武器的人先走。而他曾拉走一個人,只是出於想幫忙。
辯方希望法庭於判刑時能考慮被告真的不是主動攻擊警方的人,考慮其悔意及坦誠,為未滿21歲又願意認罪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家人、老師及教會亦有寫為被告求情信。
被告非法集結後受警方擔保至2019年10月10日就踢保,本案不是在擔保下犯事。辯方指被告當時2019年9月被捕未有反思才會再繼續參與本案的行動。但理大事件到被告影響很深,他其後主動到精神科求診。
鄭念慈暫委法官總括被告求情信指被告當時「拎裝備就以為自己飛虎隊」(不是原句),而被告對自己所作的事感到很後悔,其他呼籲者、背後策劃者的人就不用承擔責任,但被告他及其他年輕人就需要面對現時的罪責。
1100完庭
🔴案件押後至2022年7月27日0930時作判刑,希望在被告另一案件的判刑前為裁判法院作其指引。❗️被告將於同日1430時於觀塘裁判法院為 #0914淘大 #0914牛頭角 非法集結案件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林子勤裁判官 #提堂
👥劉,萬(27-29) #0914牛頭角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劉(27)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1支行山杖。
控罪2:參與非法集結
D2萬(29)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答辯:
D1劉(27)和D2萬(29)否認他們各自面對的控罪。
準備審訊:
控方會傳召10名證人,並會播放3段共約20分鐘的片段,且有D2的招認。代表D1的大律師指會在審訊時爭議D1管有控罪所指的的物品是否屬攻擊性武器,和他有沒有合法辯解管有控罪所指的物品;代表D2的大律師指會在審訊時爭議D2的招認、現場有沒有非法集結、和D2是否有參與所謂「非法集結」。
法庭將審訊訂在2022年12月6日至12日,進行5天中文審訊,並批准D1和D2保釋侯審。
#林子勤裁判官 #提堂
👥劉,萬(27-29) #0914牛頭角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劉(27)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1支行山杖。
控罪2:參與非法集結
D2萬(29)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答辯:
D1劉(27)和D2萬(29)否認他們各自面對的控罪。
準備審訊:
控方會傳召10名證人,並會播放3段共約20分鐘的片段,且有D2的招認。代表D1的大律師指會在審訊時爭議D1管有控罪所指的的物品是否屬攻擊性武器,和他有沒有合法辯解管有控罪所指的物品;代表D2的大律師指會在審訊時爭議D2的招認、現場有沒有非法集結、和D2是否有參與所謂「非法集結」。
法庭將審訊訂在2022年12月6日至12日,進行5天中文審訊,並批准D1和D2保釋侯審。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2月06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05]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10:00
👤李卓人(65)🛑已還押逾20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5:30
👥謝,熊(19-20)🛑已還押2個月 🔥#判刑 (#1001沙田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4/2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高,林,李,馬,彭,宋,鄧,董(17-30) #續審 [14/20]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王詩麗法官
🕝14:30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21個月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張,郭,杜林,容/前港大學生會成員(18-20) #提訊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宣揚恐怖主義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4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黃,張(59-62)🛑已還押逾8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集英揚武堂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槍械)
👤何(42)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賴,陳(18-19) #續審 [5/4]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襲警)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審訊 [1/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3/5]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10:15
👤譚(21) #續審 [2/3]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死因研訊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梁健輝 #七一刺警 #研訊 [4/6]
#不是聲援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賴子樑,姚燕武(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05]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10:00
👤李卓人(65)🛑已還押逾20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5:30
👥謝,熊(19-20)🛑已還押2個月 🔥#判刑 (#1001沙田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4/2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高,林,李,馬,彭,宋,鄧,董(17-30) #續審 [14/20]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王詩麗法官
🕝14:30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21個月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張,郭,杜林,容/前港大學生會成員(18-20) #提訊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宣揚恐怖主義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4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黃,張(59-62)🛑已還押逾8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集英揚武堂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槍械)
👤何(42)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賴,陳(18-19) #續審 [5/4]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襲警)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審訊 [1/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3/5]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10:15
👤譚(21) #續審 [2/3]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死因研訊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梁健輝 #七一刺警 #研訊 [4/6]
#不是聲援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賴子樑,姚燕武(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14牛頭角 #審訊 [1/5]
D1:劉(27)
D2:萬(29)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2)參與非法集結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上午內容從缺]
⏺傳召PW2警員20078張志光(音)
🔹控方主問
案發當日1515時收到指示轉去淘大商場支援,地下中庭有多人聚集,後因追截疑人向采怡居斜路,見有警員已追截到幾名疑人,後被委派看守及戒備,亦被委派處理證物。之後帶疑人到將軍澳警署。
控制D1的警員18267從D1身上搜出證物:一張八達通、黑色口罩、兩對冰䄂、雷射筆、行山杖等等,共13項交給PW2,雷射筆可射綠色光線,內有藍色電池,主控指示PW2逐件確認證物,並表示PW2處理完證物就交予下一個證物處理警員。
🔸D1辯方律師盤問
辯方指出PW2沒有將多件證物立即記錄在警員紀錄冊上,而是先寫在一張紙上,之後再抄落紀錄冊上。辯方律師更指出PW2是根據另一警員18267文字紀錄抄在自己紙上,PW2同意。因此,辯方指出該名警員的描述紀錄與PW2未必一致,PW2認同有機會如此發生。
律師又指出當晚在約一小時內PW2需處理10個被捕人士的證物,而辯方律師指出在十多份證物中有多於一支雷射筆,也多於一份電池。辯方再指出PW2因為接收許多證物,而其中有一個充電器並非來自D1,PW2表示不記得無法肯定。
D2辯護律師因中肺炎未能出庭,助理需時間確定是否有問題問PW2。
[1532休庭]
休庭後,D2辯方律師表示沒有問題問PW2。
-PW2作供完畢-
控方提出讓D1確認3件證物為承認事實,D1同意。
[1549休庭]
案件押後至明早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0914牛頭角 #審訊 [1/5]
D1:劉(27)
D2:萬(29)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2)參與非法集結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上午內容從缺]
⏺傳召PW2警員20078張志光(音)
🔹控方主問
案發當日1515時收到指示轉去淘大商場支援,地下中庭有多人聚集,後因追截疑人向采怡居斜路,見有警員已追截到幾名疑人,後被委派看守及戒備,亦被委派處理證物。之後帶疑人到將軍澳警署。
控制D1的警員18267從D1身上搜出證物:一張八達通、黑色口罩、兩對冰䄂、雷射筆、行山杖等等,共13項交給PW2,雷射筆可射綠色光線,內有藍色電池,主控指示PW2逐件確認證物,並表示PW2處理完證物就交予下一個證物處理警員。
🔸D1辯方律師盤問
辯方指出PW2沒有將多件證物立即記錄在警員紀錄冊上,而是先寫在一張紙上,之後再抄落紀錄冊上。辯方律師更指出PW2是根據另一警員18267文字紀錄抄在自己紙上,PW2同意。因此,辯方指出該名警員的描述紀錄與PW2未必一致,PW2認同有機會如此發生。
律師又指出當晚在約一小時內PW2需處理10個被捕人士的證物,而辯方律師指出在十多份證物中有多於一支雷射筆,也多於一份電池。辯方再指出PW2因為接收許多證物,而其中有一個充電器並非來自D1,PW2表示不記得無法肯定。
D2辯護律師因中肺炎未能出庭,助理需時間確定是否有問題問PW2。
[1532休庭]
休庭後,D2辯方律師表示沒有問題問PW2。
-PW2作供完畢-
控方提出讓D1確認3件證物為承認事實,D1同意。
[1549休庭]
案件押後至明早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2月07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06]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李慶年法官
🕥10:30
👥雷,黃,陳(18-33) #裁決 (#1007屯門 暴動)
👥何,*(15-21)🛑兩位已還押24日 🔥#判刑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5/25] (#0929金鐘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08庭 ( 區 域 法 院 )
👨🏻⚖️游德康法官
🕤09:30
👥勞,呂,吳,倪,蕭,蕭,蕭,黃,黃,鄭,張,張,趙,鍾,古,黃,林,李,何(17-31) #審訊 [1/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0:30
👥朱,劉(25-31)🛑兩位已還押3個月 #提堂 (#20220904柴灣 無牌管有彈藥 無牌管有槍械 企圖無牌管有彈藥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管有攻擊性武器)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3庭
👨🏻⚖️陳志輝裁判官
🕝14:50
👤胡/網媒記者(45) #裁決 (#20210702銅鑼灣 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張(31)🛑已還押逾6個月 #提堂 (#20220523爆炸品 企圖製造爆炸品)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續審 [2/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
#死因研訊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梁健輝 #七一刺警 #研訊 [5/5]
#不是聲援
09:30 荃灣法院大樓第一庭 🐶李鴻發(51) 公職人員接受利益 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受賄五十萬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潔兒(49) 盜竊 #停職女警偷貴帽
(21:55 更新)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06]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李慶年法官
🕥10:30
👥雷,黃,陳(18-33) #裁決 (#1007屯門 暴動)
👥何,*(15-21)🛑兩位已還押24日 🔥#判刑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5/25] (#0929金鐘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08庭 ( 區 域 法 院 )
👨🏻⚖️游德康法官
🕤09:30
👥勞,呂,吳,倪,蕭,蕭,蕭,黃,黃,鄭,張,張,趙,鍾,古,黃,林,李,何(17-31) #審訊 [1/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0:30
👥朱,劉(25-31)🛑兩位已還押3個月 #提堂 (#20220904柴灣 無牌管有彈藥 無牌管有槍械 企圖無牌管有彈藥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管有攻擊性武器)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3庭
👨🏻⚖️陳志輝裁判官
🕝14:50
👤胡/網媒記者(45) #裁決 (#20210702銅鑼灣 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張(31)🛑已還押逾6個月 #提堂 (#20220523爆炸品 企圖製造爆炸品)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續審 [2/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
#死因研訊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梁健輝 #七一刺警 #研訊 [5/5]
#不是聲援
09:30 荃灣法院大樓第一庭 🐶李鴻發(51) 公職人員接受利益 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受賄五十萬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潔兒(49) 盜竊 #停職女警偷貴帽
(21:55 更新)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14牛頭角 #審訊 [2/5]
D1:劉(27)
D2:萬(29)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2)參與非法集結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上午內容從缺,歡迎報料]
[1200 前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早0930同庭續審。
💛感謝報料💛
#屈麗雯裁判官
#0914牛頭角 #審訊 [2/5]
D1:劉(27)
D2:萬(29)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2)參與非法集結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上午內容從缺,歡迎報料]
[1200 前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早0930同庭續審。
💛感謝報料💛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2月09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8樓18庭
👩🏻⚖️黎婉姫法官
🕥10:30(不設旁聽)
👥關,徐,何(27-41)🛑已還押逾35個月 #審訊前審核 (#1214屯門 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吳,李,黃,周,高,*,蘇(13-33) #續審 [2/30] (#1006灣仔 暴動 6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00
👤陳(23)🛑已還押28日 🔥#判刑 (#1027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續審 [3/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關(20) #提堂 (#20220604香港 刑事毀壞)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荃灣法院大樓第一庭 🐶李鴻發(51) 公職人員接受利益 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受賄五十萬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胡愛民,卓進燊(47-53) 2項刑事損壞 #又強拆法輪功街站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林浩(32)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撞昏女子毋須停職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8樓18庭
👩🏻⚖️黎婉姫法官
🕥10:30(不設旁聽)
👥關,徐,何(27-41)🛑已還押逾35個月 #審訊前審核 (#1214屯門 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吳,李,黃,周,高,*,蘇(13-33) #續審 [2/30] (#1006灣仔 暴動 6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00
👤陳(23)🛑已還押28日 🔥#判刑 (#1027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續審 [3/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關(20) #提堂 (#20220604香港 刑事毀壞)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荃灣法院大樓第一庭 🐶李鴻發(51) 公職人員接受利益 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受賄五十萬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胡愛民,卓進燊(47-53) 2項刑事損壞 #又強拆法輪功街站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林浩(32)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撞昏女子毋須停職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3/5]
#0914牛頭角
D1:劉(27)
D2:萬29)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1支行山杖。
控罪2:參與非法集結
D2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 - - - - - - - - - - - - - -
D1代表: #梁麗幗大律師
D2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下午:
控方傳召4392警長李華明(音)PW6作供,當日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當日拘捕D1
控方主問及D1盤問完畢,D2代表下星期將會盤問PW6
[4:43]今天完畢
案件柙後至12月12日早上上9:30續審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3/5]
#0914牛頭角
D1:劉(27)
D2:萬29)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1支行山杖。
控罪2:參與非法集結
D2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 - - - - - - - - - - - - - -
D1代表: #梁麗幗大律師
D2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下午:
控方傳召4392警長李華明(音)PW6作供,當日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當日拘捕D1
控方主問及D1盤問完畢,D2代表下星期將會盤問PW6
[4:43]今天完畢
案件柙後至12月12日早上上9:30續審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14牛頭角 #審訊 [3/5]
D1:劉(27)
D2:萬(29)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2)參與非法集結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D1法律代表:#梁麗幗大律師
D2法律代表:#鄒學林大律師
——————
0940開庭
⏺讀出關於D2承認事實(P34)
⁃ 被捕時間、地點及當時衣著
⁃ 1807-1819時於將軍澳警署內被搜身及檢取證物,辯方不爭議P15-24證物連鎖性
⁃ 警員15557負責錄取警誡口供
⁃ 證物相片真確
⁃ 彩頤居閉路電視片段P26內容沒有被干擾,畫面時間為實時
⏺傳召PW4 警署警長16411 方健雄
案發時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二隊
🔹控方主問
PW4案發當日1300時開始當值,接受上級訓示,當天其職務為署理督察,擔任小隊副指揮,協助上司高級督察鄺志文帶領防暴隊(全屬衝鋒隊隊員),連同自己共45人。1503時他收到總區指揮中心指示,到淘大花園第二期處理「一宗有一百人打交嘅事件」。1507時到達牛頭角道東行線淘大花園商場外,PW4訓示第四縱隊8名同事守衛車隊,其餘隊員進入商場處理事件。
PW4到場所見,商場外已企滿好多人,商場內同樣充滿人,成個商場好嘈,有人唱國歌,有人用粗口叫罵,但他沒有理會,與上司率領防暴隊上一樓,因收到指示一樓有人打交。一樓一樣企滿人、好嘈,當時同時有幾件事件發生--最後在3單事件中分別因冇帶身份證、非法禁錮及毆打他人致造成實際傷害作出了拘捕。
有兩名男子在PW4附近,告知他一樓L18-19位置有人打警察,但他當時沒理會,因為認為對方只想分散注意力、干擾警方。其中一名男子繼續描述一高瘦白衫男子被打,PW4此時發現上司鄺高級督察唔見咗,於是帶下屬去調查,去到見到鄺同便裝警長3870正在制服一男子,最後有成功制服,現場人士叫囂、掟嘢。當時位置是商場一樓中庭。
為免被搶犯,PW4訓示隊員採取all-round defence,包圍住鄺、警長和被制服男子。啲人冇理警方行動,仲跑來跑去,有人著黑衫、戴口罩、孭背囊、攞遮但冇揮動。PW4曾兩度使用擴音器警告人要和平散去,仍不被理會,到1517時發出第三次警告:「呢個係非法集結,請大家和平散去,否則作出拘捕。」同一句講咗兩次。他決定發出第三次警告的原因是當時情況混亂,連襲擊鄺的證物雨傘都已被搶走,他亦見到鄺有幾處擦傷,甚至T恤都被扯爛;被捕男子也在反抗。PW4要安排同事協助鄺及警長,保護他們離開。
依然沒有人理會PW4的警告。之後警方一行人帶同被捕人離開中庭,返回L18-19商舖位置。PW4從通訊機得知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都有到淘大執勤,但沒有記錄時間。他安排好同事處理完前述3事件後,1530時帶同幾名被捕人士離開淘大商場,上警車等候指揮中心指示,稍後獲告知將被捕人帶到將軍澳警署。
PW4在商場的時候,望到一樓、二樓全部都係人,估計總共有3000-5000人。
🔸D2法律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盤問
PW4沒有親眼目擊鄺志文高級督察被襲過程,只見到鄺與便衣警長聯手制服疑人的情況。他3次警告都是在一樓中庭發出。
-PW4作供完畢-
⏺傳召PW5 警署警長53293 李浩
案發時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
🔹控方主問
PW5案發當日1300時開始當值,1515時收到指揮官指示,要到淘大商場協助第二隊同事處理非法集結事件,約1522時到達淘大商場門口,約1524時入內。當時PW5見到好多人著紅色衫、唱國歌,好嘈;他的小隊一直行,尋找第二隊。他見到地下G106號舖外走廊盡頭有一班黑衫黑褲人聚集,人群當時向警方叫囂、講粗口;他又見到有綠色雷射光射向警員。警員上前截查該些可疑人士,人群見到警員趨前就全部轉身跑走,警員立即追截,PW5都有追。
出到去PW5見到係行車路,沿路一直追,到盡頭分開兩邊走,左邊出牛頭角道,右邊上去彩頤居和淘大商場停車場方向。PW5見到黑衫人有啲向左、有啲向右,沿住山坡行人路走;同事向右邊分頭截查,其中兩名疑人從斜坡落嚟車路後被截停,另一部分人在斜坡上的行人路被截停。警方在現場向被截停人士作出調查,PW5本人沒有親自接觸,只叫同事處理。當時除了PW5本人之外,彩頤居附近位置還有另一名警署警長4392在場。
🎥彩頤居閉路電視12號鏡頭片段P26 (畫面時間=實時)
15:24:58開始播放:片段顯示警方在彩頤居截查可疑人士的位置;斜坡欄杆一直連住,沒有缺口
15:25:48-15:25:59:畫面可見有人沿住斜坡跑緊,左方車路位置一班人則是警員
播放至15:28:01:顯示警員截查疑人 (PW5認唔到自己在片中位置)
15:26:41-15:26:43:畫面顯示兩個人從斜坡越過欄杆落地。兩人落地後被警員截停
🔸辯方盤問
🔸D1法律代表 #梁麗幗大律師 盤問
📌淘大商場平面圖(D1)
PW5案發當日1524時入商場,從牛頭角道進入但唔記得邊一個入口。
🎥淘大商場內魚眼鏡頭片段(D1-2)
畫面右方可見一道綠光,PW5唔肯定由邊度發出;他在106-108號舖位置見唔到有人用雷射筆。畫面時間15:25:22見到一批警員穿過走廊,畫面中站在走廊兩旁人士就是PW5主問時供稱的數十名黑衫黑褲人。由商場走廊內開始追截到彩頤居截停位置,PW5估計距離有200-300米。
🎥彩頤居閉路電視片段
15:25:49-15:25:58:車路有黑衣人跑,稍後見到一批警員往黑衣人方向跑
15:26:05-15:26:43:超過一名警員用手指向上,隨後有其他警員從車路跨過欄杆上斜坡行人路追截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他當時見到車路黑衫人走晒之後望到斜坡行人路有堆人先去截查。辯方亦向他指出,D1並沒有跳過出欄杆落地,只是在斜坡行人路上被截停。
🔸D2法律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盤問
🎥淘大商場內魚眼鏡頭片段(D1-2)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畫面見唔到有他早前指稱的數十黑衣人,亦唔同意畫見所見最多得3-4人。片段播放到15:25:20、警員開始趨前的時間,PW5堅稱「有黑衫有街坊裝囉」,又指畫面數到有廿六個黑衣人;惟他承認鏡頭睇唔到該位置有人用雷射筆。他不同意庭上證供有誇大現場情況。
📌淘大商場平面圖(D1)
確認追截路線
🎥淘大商場外閉路電視片段
15:25:28-15:25:38:黑衫人大部分轉右,有兩人轉左,冇人上樓梯
🎥彩頤居閉路電視10號鏡頭片段(12號鏡頭延續)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警方原本的追截目標已一早走晒,亦唔同意最終被截停人士與原本的追截目標係兩批人。
-PW5作供完畢-
午休至150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0914牛頭角 #審訊 [3/5]
D1:劉(27)
D2:萬(29)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2)參與非法集結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D1法律代表:#梁麗幗大律師
D2法律代表:#鄒學林大律師
——————
0940開庭
⏺讀出關於D2承認事實(P34)
⁃ 被捕時間、地點及當時衣著
⁃ 1807-1819時於將軍澳警署內被搜身及檢取證物,辯方不爭議P15-24證物連鎖性
⁃ 警員15557負責錄取警誡口供
⁃ 證物相片真確
⁃ 彩頤居閉路電視片段P26內容沒有被干擾,畫面時間為實時
⏺傳召PW4 警署警長16411 方健雄
案發時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二隊
🔹控方主問
PW4案發當日1300時開始當值,接受上級訓示,當天其職務為署理督察,擔任小隊副指揮,協助上司高級督察鄺志文帶領防暴隊(全屬衝鋒隊隊員),連同自己共45人。1503時他收到總區指揮中心指示,到淘大花園第二期處理「一宗有一百人打交嘅事件」。1507時到達牛頭角道東行線淘大花園商場外,PW4訓示第四縱隊8名同事守衛車隊,其餘隊員進入商場處理事件。
PW4到場所見,商場外已企滿好多人,商場內同樣充滿人,成個商場好嘈,有人唱國歌,有人用粗口叫罵,但他沒有理會,與上司率領防暴隊上一樓,因收到指示一樓有人打交。一樓一樣企滿人、好嘈,當時同時有幾件事件發生--最後在3單事件中分別因冇帶身份證、非法禁錮及毆打他人致造成實際傷害作出了拘捕。
有兩名男子在PW4附近,告知他一樓L18-19位置有人打警察,但他當時沒理會,因為認為對方只想分散注意力、干擾警方。其中一名男子繼續描述一高瘦白衫男子被打,PW4此時發現上司鄺高級督察唔見咗,於是帶下屬去調查,去到見到鄺同便裝警長3870正在制服一男子,最後有成功制服,現場人士叫囂、掟嘢。當時位置是商場一樓中庭。
為免被搶犯,PW4訓示隊員採取all-round defence,包圍住鄺、警長和被制服男子。啲人冇理警方行動,仲跑來跑去,有人著黑衫、戴口罩、孭背囊、攞遮但冇揮動。PW4曾兩度使用擴音器警告人要和平散去,仍不被理會,到1517時發出第三次警告:「呢個係非法集結,請大家和平散去,否則作出拘捕。」同一句講咗兩次。他決定發出第三次警告的原因是當時情況混亂,連襲擊鄺的證物雨傘都已被搶走,他亦見到鄺有幾處擦傷,甚至T恤都被扯爛;被捕男子也在反抗。PW4要安排同事協助鄺及警長,保護他們離開。
依然沒有人理會PW4的警告。之後警方一行人帶同被捕人離開中庭,返回L18-19商舖位置。PW4從通訊機得知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都有到淘大執勤,但沒有記錄時間。他安排好同事處理完前述3事件後,1530時帶同幾名被捕人士離開淘大商場,上警車等候指揮中心指示,稍後獲告知將被捕人帶到將軍澳警署。
PW4在商場的時候,望到一樓、二樓全部都係人,估計總共有3000-5000人。
🔸D2法律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盤問
PW4沒有親眼目擊鄺志文高級督察被襲過程,只見到鄺與便衣警長聯手制服疑人的情況。他3次警告都是在一樓中庭發出。
-PW4作供完畢-
⏺傳召PW5 警署警長53293 李浩
案發時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
🔹控方主問
PW5案發當日1300時開始當值,1515時收到指揮官指示,要到淘大商場協助第二隊同事處理非法集結事件,約1522時到達淘大商場門口,約1524時入內。當時PW5見到好多人著紅色衫、唱國歌,好嘈;他的小隊一直行,尋找第二隊。他見到地下G106號舖外走廊盡頭有一班黑衫黑褲人聚集,人群當時向警方叫囂、講粗口;他又見到有綠色雷射光射向警員。警員上前截查該些可疑人士,人群見到警員趨前就全部轉身跑走,警員立即追截,PW5都有追。
出到去PW5見到係行車路,沿路一直追,到盡頭分開兩邊走,左邊出牛頭角道,右邊上去彩頤居和淘大商場停車場方向。PW5見到黑衫人有啲向左、有啲向右,沿住山坡行人路走;同事向右邊分頭截查,其中兩名疑人從斜坡落嚟車路後被截停,另一部分人在斜坡上的行人路被截停。警方在現場向被截停人士作出調查,PW5本人沒有親自接觸,只叫同事處理。當時除了PW5本人之外,彩頤居附近位置還有另一名警署警長4392在場。
🎥彩頤居閉路電視12號鏡頭片段P26 (畫面時間=實時)
15:24:58開始播放:片段顯示警方在彩頤居截查可疑人士的位置;斜坡欄杆一直連住,沒有缺口
15:25:48-15:25:59:畫面可見有人沿住斜坡跑緊,左方車路位置一班人則是警員
播放至15:28:01:顯示警員截查疑人 (PW5認唔到自己在片中位置)
15:26:41-15:26:43:畫面顯示兩個人從斜坡越過欄杆落地。兩人落地後被警員截停
🔸辯方盤問
🔸D1法律代表 #梁麗幗大律師 盤問
📌淘大商場平面圖(D1)
PW5案發當日1524時入商場,從牛頭角道進入但唔記得邊一個入口。
🎥淘大商場內魚眼鏡頭片段(D1-2)
畫面右方可見一道綠光,PW5唔肯定由邊度發出;他在106-108號舖位置見唔到有人用雷射筆。畫面時間15:25:22見到一批警員穿過走廊,畫面中站在走廊兩旁人士就是PW5主問時供稱的數十名黑衫黑褲人。由商場走廊內開始追截到彩頤居截停位置,PW5估計距離有200-300米。
🎥彩頤居閉路電視片段
15:25:49-15:25:58:車路有黑衣人跑,稍後見到一批警員往黑衣人方向跑
15:26:05-15:26:43:超過一名警員用手指向上,隨後有其他警員從車路跨過欄杆上斜坡行人路追截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他當時見到車路黑衫人走晒之後望到斜坡行人路有堆人先去截查。辯方亦向他指出,D1並沒有跳過出欄杆落地,只是在斜坡行人路上被截停。
🔸D2法律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盤問
🎥淘大商場內魚眼鏡頭片段(D1-2)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畫面見唔到有他早前指稱的數十黑衣人,亦唔同意畫見所見最多得3-4人。片段播放到15:25:20、警員開始趨前的時間,PW5堅稱「有黑衫有街坊裝囉」,又指畫面數到有廿六個黑衣人;惟他承認鏡頭睇唔到該位置有人用雷射筆。他不同意庭上證供有誇大現場情況。
📌淘大商場平面圖(D1)
確認追截路線
🎥淘大商場外閉路電視片段
15:25:28-15:25:38:黑衫人大部分轉右,有兩人轉左,冇人上樓梯
🎥彩頤居閉路電視10號鏡頭片段(12號鏡頭延續)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警方原本的追截目標已一早走晒,亦唔同意最終被截停人士與原本的追截目標係兩批人。
-PW5作供完畢-
午休至150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