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3/30] - 是日進度 3/3 案件管理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0:57 案件管理]
控方申請傳召證人反駁D10證供,相信6個特別戰術小隊警員可以半日處理。週三其中4個有行動不能出席,週二則全部都可以出席,而郭官週二有裁決。
D11、D15樂觀估計可以週一完成。
[11:07 小休半小時予控方向警方詢問情況]
[11:42 開庭]
控方回覆指確認有5個速龍警員可以下週四全日方便、1個只有下午。郭官預計6個警員可以週四,最遲週五完成作供。
D11證人除了週三都可以。
D15下週都方便。
郭官總結為:
週一:D11證人
週三:D15證人
週四、週五:特別戰術隊成員
再下週二(10月25日)可能會列出一些議題,希望可以透過結案陳詞解決,估計上午可以完成。
D4:下週一(17日)下午有其他事務
D5/D7:下週四(20日)下午要去西九裁院,由D9 hold paper
D10:下下週二(25日)下午有其他案件提堂
D11:下週五(21日)下午有判刑
[11:47 休庭]
週一(10月17日)09:30時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3/30] - 是日進度 3/3 案件管理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0:57 案件管理]
控方申請傳召證人反駁D10證供,相信6個特別戰術小隊警員可以半日處理。週三其中4個有行動不能出席,週二則全部都可以出席,而郭官週二有裁決。
D11、D15樂觀估計可以週一完成。
[11:07 小休半小時予控方向警方詢問情況]
[11:42 開庭]
控方回覆指確認有5個速龍警員可以下週四全日方便、1個只有下午。郭官預計6個警員可以週四,最遲週五完成作供。
D11證人除了週三都可以。
D15下週都方便。
郭官總結為:
週一:D11證人
週三:D15證人
週四、週五:特別戰術隊成員
再下週二(10月25日)可能會列出一些議題,希望可以透過結案陳詞解決,估計上午可以完成。
D4:下週一(17日)下午有其他事務
D5/D7:下週四(20日)下午要去西九裁院,由D9 hold paper
D10:下下週二(25日)下午有其他案件提堂
D11:下週五(21日)下午有判刑
[11:47 休庭]
週一(10月17日)09:30時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5日 星期六】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14]
[2022.10.09-10.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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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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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14]
[2022.10.09-10.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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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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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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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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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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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7日 星期一】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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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15]
[2022.10.16-10.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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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高浩文法官
🕥10:30
👤陳(18) #原訴傳票 #求情 🔥#判刑 (#電話滋擾 藐視法庭)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審訊 [6/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馮,歐陽,古,李,張,陳,邱,林,林,謝,陳(20-41) #審訊 [1/30]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5) #審訊 [24/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游德康法官
🕝14:30(不設旁聽)
👥19名被告(17-31) #審訊前覆核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馮(18)🛑已還押21日 🔥#判刑 (#1027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15:30
👤梁(24) 🛑已還押21日 🔥#判刑 (#1027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崔(26) #審訊 [1/5]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偉芬(55) 盜竊 #臨退休又再偷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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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15]
[2022.10.16-10.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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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高浩文法官
🕥10:30
👤陳(18) #原訴傳票 #求情 🔥#判刑 (#電話滋擾 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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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審訊 [6/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馮,歐陽,古,李,張,陳,邱,林,林,謝,陳(20-41) #審訊 [1/30]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5) #審訊 [24/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游德康法官
🕝14:30(不設旁聽)
👥19名被告(17-31) #審訊前覆核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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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馮(18)🛑已還押21日 🔥#判刑 (#1027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15:30
👤梁(24) 🛑已還押21日 🔥#判刑 (#1027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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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崔(26) #審訊 [1/5]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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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偉芬(55) 盜竊 #臨退休又再偷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30]
D1:馮(39)/ D2:歐陽(41)/ D3:古(27)
D4:李(24)/ D5:張(20)/ D7:陳(20)
D8:邱(23)/ D9:林(21)/ D10:林(22)
D11:謝(27)/ D12:陳(27)
[上述年紀皆為各被告首次上庭時年齡]
🛑D6:譚(21)早前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
(1) 暴動 [D1-12]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09:39開庭
聽取答辯
2名被告不認罪:A1馮, A12陳
9名認罪被告:A2:歐陽, A3:古, A4:李, A5:張, A7:陳, A8:邱, A9:林, A10:林, A11:謝
控方申請延期2天準備承認事實,並解釋部分被告今早告知會認罪(A4,及A11 上星期才選擇認罪),因需時2天準備承認案情。
鄭官大聲質問主控為何需時2天準備承認案情。
鄭官:「點解要等咁耐!要幾耐時間!」
主控支吾應對,最終指可於上午準備各認罪被告的承認案情。
09:48休庭
11:30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30]
D1:馮(39)/ D2:歐陽(41)/ D3:古(27)
D4:李(24)/ D5:張(20)/ D7:陳(20)
D8:邱(23)/ D9:林(21)/ D10:林(22)
D11:謝(27)/ D12:陳(27)
[上述年紀皆為各被告首次上庭時年齡]
🛑D6:譚(21)早前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
(1) 暴動 [D1-12]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09:39開庭
聽取答辯
2名被告不認罪:A1馮, A12陳
9名認罪被告:A2:歐陽, A3:古, A4:李, A5:張, A7:陳, A8:邱, A9:林, A10:林, A11:謝
控方申請延期2天準備承認事實,並解釋部分被告今早告知會認罪(A4,及A11 上星期才選擇認罪),因需時2天準備承認案情。
鄭官大聲質問主控為何需時2天準備承認案情。
鄭官:「點解要等咁耐!要幾耐時間!」
主控支吾應對,最終指可於上午準備各認罪被告的承認案情。
09:48休庭
11:30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10月17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14:30/🕞15:30
✅(已有)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判刑
及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1349更新)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14:30/🕞15:30
✅(已有)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判刑
及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1349更新)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30]
D1:馮(39)/ D2:歐陽(41)/ D3:古(27)
D4:李(24)/ D5:張(20)/ D7:陳(20)
D8:邱(23)/ D9:林(21)/ D10:林(22)
D11:謝(27)/ D12:陳(27)
[上述年紀皆為各被告首次上庭時年齡]
🛑D6:譚(21)早前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
(1) 暴動 [D1-12]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11:34開庭
控方存檔各認罪被告的承認事實。
主控讀出案情,內容大概為下午銅鑼灣有示威者集結遊行,警方未有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示威者約於案發當日15:50佔據金鐘政總外一帶馬路,交通受阻。人群聚集漸多,16:20暴動發生,有人以石頭、汽油彈、巨型投擲器攻擊政總建築物,警方以水炮車及催淚煙還擊。16:48警方採取行動,由政總下方閘口衝出拘捕示威者。
主控讀出9名被告拘捕時狀況及身上衣服,物品等。
12:15控方播放片段。片段包括政總CCTV (有人阻礙交通、人群集結、水炮車向示威者射藍色水)、新聞直播片段 (有人用巨型投擲器射硬物、遮陣、水炮車射藍色水) 及文姓被告(已離港)身上檢取的GoPro片段 (人群內狀況至警方衝出為止) 及 警方於政總拍攝的片段 (有人擲汽油彈 有人放火)
控方指於午飯後會準備好修訂附件及彩色列印給各辯方律師。
12:50午休至15:00再訊,期間全部被告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30]
D1:馮(39)/ D2:歐陽(41)/ D3:古(27)
D4:李(24)/ D5:張(20)/ D7:陳(20)
D8:邱(23)/ D9:林(21)/ D10:林(22)
D11:謝(27)/ D12:陳(27)
[上述年紀皆為各被告首次上庭時年齡]
🛑D6:譚(21)早前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
(1) 暴動 [D1-12]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11:34開庭
控方存檔各認罪被告的承認事實。
主控讀出案情,內容大概為下午銅鑼灣有示威者集結遊行,警方未有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示威者約於案發當日15:50佔據金鐘政總外一帶馬路,交通受阻。人群聚集漸多,16:20暴動發生,有人以石頭、汽油彈、巨型投擲器攻擊政總建築物,警方以水炮車及催淚煙還擊。16:48警方採取行動,由政總下方閘口衝出拘捕示威者。
主控讀出9名被告拘捕時狀況及身上衣服,物品等。
12:15控方播放片段。片段包括政總CCTV (有人阻礙交通、人群集結、水炮車向示威者射藍色水)、新聞直播片段 (有人用巨型投擲器射硬物、遮陣、水炮車射藍色水) 及文姓被告(已離港)身上檢取的GoPro片段 (人群內狀況至警方衝出為止) 及 警方於政總拍攝的片段 (有人擲汽油彈 有人放火)
控方指於午飯後會準備好修訂附件及彩色列印給各辯方律師。
12:50午休至15:00再訊,期間全部被告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網上言論 #審訊 [1/5]
崔(26)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被告干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被控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主控: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背景:水警女總督察林婉儀執勤時墮海殉職
http://hd.stheadline.com/amp/news/realtime/hk/2274603
=============
[09:42] 開庭,辯方即時申請押後半小時,以便檢視證物,法庭批准。
[10:30] 答辯:
主控宣讀控罪,被告不認罪。
控辯雙方就案中案簽署承認事實:
被告車版紀錄;被告個人紀錄;2021年9月29日警員33318對被告作出調查,檢取手機並封存在貴重財物袋;2021年10月15日警員搜查被告家中,檢取手機並封存在貴重財物袋;2021年11月11日警員12979對被告作調查;對警員12979的法證專家身份無爭議;同意證物無被干擾。
辯方律師呈上反對理由,爭議被告交出電話密碼的自願性。裁判官詢問內容與本案的相關性,律師稱稍後證供會交代,和顯示警員查案的手法。
裁判官亦詢問控方關於呈堂的證物,案中案嘅案情是否在案情摘要中睇到。控方回應案情摘要無詳細講,稍後證供會處理,關於證物嘅相關性,交咗一份文件畀法庭,有表述每件證物呈堂的原因。
裁判官:案情指警方用密碼開一部電話,繼而撞到另一部電話的密碼,後來用法證軟件檢視兩部電話,控方說法係咪用唔用密碼都無關系?
控方回應”係”,end product 係一樣,兩份紀錄都會交。
辯方爭議自願性,被警方以上級名義要交出,如果唔係,被告未必會交。
控方指被告交出密碼係在嘗試勒令之前。
裁判官指不論在之前或之後,上司都係有勒令。
控辯雙方爭議22A證明書(直播完才疏學淺唔知係咩嚟嘅)
辯方指P19作為22A證明書,係建基於檢取咗P11,辯方爭議:(1) 抽取數碼資料嘅自願性, (2) 用密碼睇嘅資料和用法證軟件撮取嘅資料係唔同,證物鏈有問題。
裁判官要睇控方呈交證物呈堂的原因的文件,休庭。
[11:48] 裁判官睇咗證物文件,問辯方有無爭議。
律師指P16的光碟係由法理鑒證軟件Cellebrite 撮取電話的資料,好多係與本案無關,反對呈堂。
控方回應只係倚賴列印出嚟的文件。
另外,控方利用P16(a)中的瀏覽記錄,重新輸入網址,再截圖,辯方質疑相關性。
總結,反對P16, P16(1), P16(a), P27, P27(1) & P17(a)呈堂,其他不反對。亦不反對PP11 & PP13 (電話)呈堂,只反對電子內容。
控方回應,唔會倚賴截取出嚟嘅證供,就話嗰句說話係真嘅,會另外有證據,截取出嚟嘅資料只係證明被告有相關行為。
辯方讀出反對證物呈堂的原因:
[12:10] 傳召PW1 警長5986 黃明浩(音)
控方主問
證人在2021年9月28日在警方Facebook 發現被告留言,並做咗截圖。(主控好似講書咁問如何截圖,網址、圖案代表乜嘢)
(詳情後補)
主問未完,14:30繼續。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網上言論 #審訊 [1/5]
崔(26)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被告干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被控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主控: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背景:水警女總督察林婉儀執勤時墮海殉職
http://hd.stheadline.com/amp/news/realtime/hk/2274603
=============
[09:42] 開庭,辯方即時申請押後半小時,以便檢視證物,法庭批准。
[10:30] 答辯:
主控宣讀控罪,被告不認罪。
控辯雙方就案中案簽署承認事實:
被告車版紀錄;被告個人紀錄;2021年9月29日警員33318對被告作出調查,檢取手機並封存在貴重財物袋;2021年10月15日警員搜查被告家中,檢取手機並封存在貴重財物袋;2021年11月11日警員12979對被告作調查;對警員12979的法證專家身份無爭議;同意證物無被干擾。
辯方律師呈上反對理由,爭議被告交出電話密碼的自願性。裁判官詢問內容與本案的相關性,律師稱稍後證供會交代,和顯示警員查案的手法。
裁判官亦詢問控方關於呈堂的證物,案中案嘅案情是否在案情摘要中睇到。控方回應案情摘要無詳細講,稍後證供會處理,關於證物嘅相關性,交咗一份文件畀法庭,有表述每件證物呈堂的原因。
裁判官:案情指警方用密碼開一部電話,繼而撞到另一部電話的密碼,後來用法證軟件檢視兩部電話,控方說法係咪用唔用密碼都無關系?
控方回應”係”,end product 係一樣,兩份紀錄都會交。
辯方爭議自願性,被警方以上級名義要交出,如果唔係,被告未必會交。
控方指被告交出密碼係在嘗試勒令之前。
裁判官指不論在之前或之後,上司都係有勒令。
控辯雙方爭議22A證明書(直播完才疏學淺唔知係咩嚟嘅)
辯方指P19作為22A證明書,係建基於檢取咗P11,辯方爭議:(1) 抽取數碼資料嘅自願性, (2) 用密碼睇嘅資料和用法證軟件撮取嘅資料係唔同,證物鏈有問題。
裁判官要睇控方呈交證物呈堂的原因的文件,休庭。
[11:48] 裁判官睇咗證物文件,問辯方有無爭議。
律師指P16的光碟係由法理鑒證軟件Cellebrite 撮取電話的資料,好多係與本案無關,反對呈堂。
控方回應只係倚賴列印出嚟的文件。
另外,控方利用P16(a)中的瀏覽記錄,重新輸入網址,再截圖,辯方質疑相關性。
總結,反對P16, P16(1), P16(a), P27, P27(1) & P17(a)呈堂,其他不反對。亦不反對PP11 & PP13 (電話)呈堂,只反對電子內容。
控方回應,唔會倚賴截取出嚟嘅證供,就話嗰句說話係真嘅,會另外有證據,截取出嚟嘅資料只係證明被告有相關行為。
辯方讀出反對證物呈堂的原因:
[12:10] 傳召PW1 警長5986 黃明浩(音)
控方主問
證人在2021年9月28日在警方Facebook 發現被告留言,並做咗截圖。(主控好似講書咁問如何截圖,網址、圖案代表乜嘢)
(詳情後補)
主問未完,14:30繼續。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027旺角 #判刑
D2:馮(18)🛑已還押21日
控罪2: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2]
馮(18)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號,保管或持有一把黑色士巴拿(約16厘米),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同案D1早前提堂時獲准以1,500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控罪1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獲撤回;D4、D5尚未答辯。同樣認罪的D3今天稍後時間判刑。
______
法律代表:#邱治瑋大律師
📌求情
報告內容正面,指更生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均適合,建議判處160-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建議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判刑
首先,法庭認為於本案出現的檢控延誤為合理延誤,因為負責本案的小隊需要處理另一單有多達超過20名被告之案件,需要處理超過500件證物,而且亦有隊員自身牽涉其他案件遭檢控,因此處理工作需時,但法庭亦同意本案2年8個月之延誤或會對D2構成壓力。D2案發時為一名15歲中學生,成績中上,熱心公益,曾經獲取不同獎學金及獎項,又積極參與校園生活,為學生會成員,其後於公開試考獲優異成績,獲得海外大學及香港大學取錄。基於D2於本案發生後依然積極生活,有著十分正面之人生,法庭認為判處監禁式刑罰會對D2造成毀滅性打擊,所以決定寬大處理,採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027旺角 #判刑
D2:馮(18)🛑已還押21日
控罪2: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2]
馮(18)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號,保管或持有一把黑色士巴拿(約16厘米),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同案D1早前提堂時獲准以1,500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控罪1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獲撤回;D4、D5尚未答辯。同樣認罪的D3今天稍後時間判刑。
______
法律代表:#邱治瑋大律師
📌求情
報告內容正面,指更生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均適合,建議判處160-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建議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判刑
首先,法庭認為於本案出現的檢控延誤為合理延誤,因為負責本案的小隊需要處理另一單有多達超過20名被告之案件,需要處理超過500件證物,而且亦有隊員自身牽涉其他案件遭檢控,因此處理工作需時,但法庭亦同意本案2年8個月之延誤或會對D2構成壓力。D2案發時為一名15歲中學生,成績中上,熱心公益,曾經獲取不同獎學金及獎項,又積極參與校園生活,為學生會成員,其後於公開試考獲優異成績,獲得海外大學及香港大學取錄。基於D2於本案發生後依然積極生活,有著十分正面之人生,法庭認為判處監禁式刑罰會對D2造成毀滅性打擊,所以決定寬大處理,採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30]
D1:馮(39)/ D2:歐陽(41)/ D3:古(27)
D4:李(24)/ D5:張(20)/ D7:陳(20)
D8:邱(23)/ D9:林(21)/ D10:林(22)
D11:謝(27)/ D12:陳(27)
[上述年紀皆為各被告首次上庭時年齡]
🛑D6:譚(21)早前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
(1) 暴動 [D1-12]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15:05開庭
主控表示已交修訂附件給辯方。控方繼續播放其餘10段案發片段。
9名認罪被告明白及同意控方案情,鄭官裁定9人罪名成立🔴 主控指9人無刑事案底,而證物則留待同案2名不認罪被告審訊完畢才處理。
經控辯雙方商討,法庭押後至11月25日上午10:30為9名認罪被告處理求情,預計上午可處理完畢。
D10:林(22)的代表律師向鄭官申請保釋,因今個星期行畢業禮,希望可批准。
鄭官經考慮後批准保釋✅但需提高保釋條件,除原保釋條件外,另加:
- 保薦人保釋金$10,000
- 每天警署報到
D10須於10月21日再於同庭提訊,到時須撤銷保釋還押。
其餘8名認罪被告須即時🛑還押🛑至11月25日再訊。2名不認罪被告D1:馮(39) 及 D12:陳(27)的審訊將於明天展開,控方會準備開案陳詞。
16:10完庭
案件押後至明天同庭續審,D1及D12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直播員按: 希望各親友保重。說了再見 約定再見 就會再見]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30]
D1:馮(39)/ D2:歐陽(41)/ D3:古(27)
D4:李(24)/ D5:張(20)/ D7:陳(20)
D8:邱(23)/ D9:林(21)/ D10:林(22)
D11:謝(27)/ D12:陳(27)
[上述年紀皆為各被告首次上庭時年齡]
🛑D6:譚(21)早前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
(1) 暴動 [D1-12]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15:05開庭
主控表示已交修訂附件給辯方。控方繼續播放其餘10段案發片段。
9名認罪被告明白及同意控方案情,鄭官裁定9人罪名成立🔴 主控指9人無刑事案底,而證物則留待同案2名不認罪被告審訊完畢才處理。
經控辯雙方商討,法庭押後至11月25日上午10:30為9名認罪被告處理求情,預計上午可處理完畢。
D10:林(22)的代表律師向鄭官申請保釋,因今個星期行畢業禮,希望可批准。
鄭官經考慮後批准保釋✅但需提高保釋條件,除原保釋條件外,另加:
- 保薦人保釋金$10,000
- 每天警署報到
D10須於10月21日再於同庭提訊,到時須撤銷保釋還押。
其餘8名認罪被告須即時🛑還押🛑至11月25日再訊。2名不認罪被告D1:馮(39) 及 D12:陳(27)的審訊將於明天展開,控方會準備開案陳詞。
16:10完庭
案件押後至明天同庭續審,D1及D12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直播員按: 希望各親友保重。說了再見 約定再見 就會再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林偉權法官
#1113中環 #審訊 [6/15]
D2:黃(22)/ D3:蕭(20)
D5:黃(24)/ D6:劉(22)
D7:李(20)/ D8:呂(35)
🛑D1:江(20)與D4:葉(25)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1) 參與非法集結 [D1-7]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干諾道中、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2) 刑事損壞 [D6-7]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遮打道中環站F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上的一幅牆壁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8]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戲院里保管三把扳手,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
(上午內容從缺歡迎報料補充。)
⏺控方呈交P043(1-26)相冊,照片為已經認罪D4被捕相片及身上物件特寫。
⏺ 繼續傳召PW2 (睇片警員)
🔷️控方主問 (續)
播放皇都后大道中新世界大廈、畢打街置地廣場、遮打大廈CCTV片段指D4、D5及D7 之衣著特徴觀察作辨認及行蹤。D6曾在遮打大廈對出經過。
1636 今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繼續睇片
💛感謝臨時直播員💛
#林偉權法官
#1113中環 #審訊 [6/15]
D2:黃(22)/ D3:蕭(20)
D5:黃(24)/ D6:劉(22)
D7:李(20)/ D8:呂(35)
🛑D1:江(20)與D4:葉(25)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1) 參與非法集結 [D1-7]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干諾道中、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2) 刑事損壞 [D6-7]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遮打道中環站F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上的一幅牆壁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8]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戲院里保管三把扳手,意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
(上午內容從缺歡迎報料補充。)
⏺控方呈交P043(1-26)相冊,照片為已經認罪D4被捕相片及身上物件特寫。
⏺ 繼續傳召PW2 (睇片警員)
🔷️控方主問 (續)
播放皇都后大道中新世界大廈、畢打街置地廣場、遮打大廈CCTV片段指D4、D5及D7 之衣著特徴觀察作辨認及行蹤。D6曾在遮打大廈對出經過。
1636 今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繼續睇片
💛感謝臨時直播員💛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027旺角 #判刑
D3:梁(24)🛑已還押21日
控罪3: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3]
梁(24)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號,保管或持有一把士巴拿(長約16厘米)、一把玻璃膠槍連玻璃膠、一罐黑色噴漆、三支強力膠、一把六角扳手(長約13厘米)及一把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罪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3]
梁(24)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號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𢹂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同案D1早前提堂時獲准以1,500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控罪1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獲撤回;D4、D5尚未答辯。同樣認罪的D2今天較早時間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_____
📌求情
D3已經深切反省,對於本案令父母失望感到非常後悔,但父母表示會繼續支持D3。而且,D3之後可能要面對護士管理局的聆訊,已經受到極大教訓。D3明白監禁式刑罰於本案無可避免,但希望法庭接納本案檢控出現嚴重延誤,作出適當扣減。另外,D3法律代表指兩項控罪均於同一日發生,希望法庭能夠考慮判刑整體性,將控罪同期執行。
📌判刑理由
首先,法庭並不認為本案的檢控延誤有任何不合理之處,因為負責本案的小隊獲指派處理另一單有多達27名被告之案件,需要處理超過500件證物,而且亦有隊員自身牽涉其他案件遭檢控,因此處理工作需時,但法庭亦同意本案2年8個月之延誤或會無可避免地對D3構成壓力。D3案發時為中文大學護理系學生,畢業後曾經出任公立醫院註冊護士,但因本案轉為私人機構兼職護士。本案案發時有數千人參與示威,並有超過100人在馬路上聚集,有人毀壞公物及私人財產,雖然沒有證據指出控罪中的物品曾經被使用,但法庭仍然需要判處阻嚇式刑罰。
🔥判刑
控罪3: 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1/3至6個月監禁
控罪4: 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1/3至4個月監禁
基於量刑整體性考慮,控罪4當中的1個月與控罪3刑期分期執行。但由於本案出現嚴重檢控延誤,法庭酌情扣減1個月。
總刑期:6個月即時監禁‼️
💛感謝臨時直播員💛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027旺角 #判刑
D3:梁(24)🛑已還押21日
控罪3: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3]
梁(24)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號,保管或持有一把士巴拿(長約16厘米)、一把玻璃膠槍連玻璃膠、一罐黑色噴漆、三支強力膠、一把六角扳手(長約13厘米)及一把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罪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3]
梁(24)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號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𢹂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同案D1早前提堂時獲准以1,500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控罪1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獲撤回;D4、D5尚未答辯。同樣認罪的D2今天較早時間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_____
📌求情
D3已經深切反省,對於本案令父母失望感到非常後悔,但父母表示會繼續支持D3。而且,D3之後可能要面對護士管理局的聆訊,已經受到極大教訓。D3明白監禁式刑罰於本案無可避免,但希望法庭接納本案檢控出現嚴重延誤,作出適當扣減。另外,D3法律代表指兩項控罪均於同一日發生,希望法庭能夠考慮判刑整體性,將控罪同期執行。
📌判刑理由
首先,法庭並不認為本案的檢控延誤有任何不合理之處,因為負責本案的小隊獲指派處理另一單有多達27名被告之案件,需要處理超過500件證物,而且亦有隊員自身牽涉其他案件遭檢控,因此處理工作需時,但法庭亦同意本案2年8個月之延誤或會無可避免地對D3構成壓力。D3案發時為中文大學護理系學生,畢業後曾經出任公立醫院註冊護士,但因本案轉為私人機構兼職護士。本案案發時有數千人參與示威,並有超過100人在馬路上聚集,有人毀壞公物及私人財產,雖然沒有證據指出控罪中的物品曾經被使用,但法庭仍然需要判處阻嚇式刑罰。
🔥判刑
控罪3: 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1/3至6個月監禁
控罪4: 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1/3至4個月監禁
基於量刑整體性考慮,控罪4當中的1個月與控罪3刑期分期執行。但由於本案出現嚴重檢控延誤,法庭酌情扣減1個月。
總刑期:6個月即時監禁‼️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網上言論 #審訊 [1/5]
下午進度
崔(26)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主控: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控罪詳情和背景: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984
——————————
[14:43] 開庭
繼續由控方主問PW1 警長5986 黃明浩(音)
對三張截圖作仔細詢問,PW1嘅回答亦好有毅進特色,如:點知道呢個係警方Facebook ,截圖係貼文定係圖片,可否從網址知到係貼文定圖片?桌面電腦和智能電話嘅顯示方式有咩唔同?頭像係咩?留言之下有公仔和數字係咩?點樣睇留言的日期和時間?留言嘅先後次序可唔可以改?留言嘅內容可唔可以更改?删除咗嘅留言仲睇唔睇得返?點樣由警方嘅Facebook page 轉到去被告的Facebook page? 繼而見到被告和他的汽車,調查車牌後揾到被告。
[15:18] 辯方盤問
(詳情後補)
[15:46] 傳召PW2 警長33318 鄒偉健
證人在2021年9月28日晚收到指示,要即時處理一宗警員違反紀律事件,當晚去到馬鞍山警署對被作出調查,檢查被告兩部電話。
主問未完(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明日(18/10) 10:00 同庭再訊,被告繼續保䆁。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網上言論 #審訊 [1/5]
下午進度
崔(26)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主控: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控罪詳情和背景: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984
——————————
[14:43] 開庭
繼續由控方主問PW1 警長5986 黃明浩(音)
對三張截圖作仔細詢問,PW1嘅回答亦好有毅進特色,如:點知道呢個係警方Facebook ,截圖係貼文定係圖片,可否從網址知到係貼文定圖片?桌面電腦和智能電話嘅顯示方式有咩唔同?頭像係咩?留言之下有公仔和數字係咩?點樣睇留言的日期和時間?留言嘅先後次序可唔可以改?留言嘅內容可唔可以更改?删除咗嘅留言仲睇唔睇得返?點樣由警方嘅Facebook page 轉到去被告的Facebook page? 繼而見到被告和他的汽車,調查車牌後揾到被告。
[15:18] 辯方盤問
(詳情後補)
[15:46] 傳召PW2 警長33318 鄒偉健
證人在2021年9月28日晚收到指示,要即時處理一宗警員違反紀律事件,當晚去到馬鞍山警署對被作出調查,檢查被告兩部電話。
主問未完(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明日(18/10) 10:00 同庭再訊,被告繼續保䆁。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1/4 案件管理|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律政司代表:
#黃堅邦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伍永杰 檢控官
辯方法律代表:
D3 #佘漢標大律師
D4 #藍凱欣大律師
D5 #吳敏生大律師
D7 #吳敏生大律師
D9 #郭憬憲大律師
D10 #潘定邦大律師
D11 #馬藻玉大律師
D15 #黃錦娟大律師
D17 #姚本成大律師
——————
[09:39開庭]
D10 因需遵守隔離令而需要缺席聆訊,預計最早下週一可以回來。D10 潘大狀透露D10已接種三針疫苗、快測呈陰性,而律師團隊快測也呈陰性,已向D10索取指示:同意審訊在他缺席下繼續進行。
→郭官關注若當事人不再法庭,而無法即時給予指示的作法不太恰當。
控方向法庭致歉並更新情況:過去週末件事過所有控辯雙方證據,最終決定不需要傳召反駁證據,即毋需傳召特別戰術隊成員作供。
→郭官得悉控方新立場後認為餘下部份與D10無太大關係,故其缺席並不構成太大關注。D10 潘大狀同意說法。
郭官說明明天沒有聆訊,預計週三會完成所有辯方案情。
D11 馬大狀交代今日會宣讀一共三份證供(一份65C及兩份65B)和傳召一位證人,當事人選擇不作供。
[09:45 宣讀獲承認事實四]
呈上獲承認事實四,列為P00C。
D11 同意一經承認就會成為不可推翻的證據。
呈上D11醫生於2022年9月14日所撰的報告的英文原文及中文譯文,分別列為D11-01及D11-01A。
呈上D11家人於2022年10月14日所撰的書面供詞及書面供詞附件,分別列為D11-02及D11-02A。
控方確認無需盤問上述醫生和D11家人。
💛感謝臨時直播員💛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1/4 案件管理|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律政司代表:
#黃堅邦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伍永杰 檢控官
辯方法律代表:
D3 #佘漢標大律師
D4 #藍凱欣大律師
D5 #吳敏生大律師
D7 #吳敏生大律師
D9 #郭憬憲大律師
D10 #潘定邦大律師
D11 #馬藻玉大律師
D15 #黃錦娟大律師
D17 #姚本成大律師
——————
[09:39開庭]
D10 因需遵守隔離令而需要缺席聆訊,預計最早下週一可以回來。D10 潘大狀透露D10已接種三針疫苗、快測呈陰性,而律師團隊快測也呈陰性,已向D10索取指示:同意審訊在他缺席下繼續進行。
→郭官關注若當事人不再法庭,而無法即時給予指示的作法不太恰當。
控方向法庭致歉並更新情況:過去週末件事過所有控辯雙方證據,最終決定不需要傳召反駁證據,即毋需傳召特別戰術隊成員作供。
→郭官得悉控方新立場後認為餘下部份與D10無太大關係,故其缺席並不構成太大關注。D10 潘大狀同意說法。
郭官說明明天沒有聆訊,預計週三會完成所有辯方案情。
D11 馬大狀交代今日會宣讀一共三份證供(一份65C及兩份65B)和傳召一位證人,當事人選擇不作供。
[09:45 宣讀獲承認事實四]
呈上獲承認事實四,列為P00C。
D11 同意一經承認就會成為不可推翻的證據。
呈上D11醫生於2022年9月14日所撰的報告的英文原文及中文譯文,分別列為D11-01及D11-01A。
呈上D11家人於2022年10月14日所撰的書面供詞及書面供詞附件,分別列為D11-02及D11-02A。
控方確認無需盤問上述醫生和D11家人。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2/4 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0:09 主問D11-DW]
(由於D11-DW第一次上庭作供,先向他解釋流程)
DW是D11好朋友,現年26歲,未婚,與家人同住九龍。現於九龍城區上班,2019年也是同一需要輪班制的工作,所以較常會在平日休假。
DW由小學一年級認識D11,至中學也是同校同學,會一齊放小息。中學畢業後二人到不同大專繼續學業,出社會後也保持聯絡。
D11自小熱愛運動,小學時曾幫學校表演芭蕾舞;中學時有打羽毛球和繼續跳舞、參加班際運動比賽;課餘還會打排球。D11在學校時活躍、熱愛運動的女孩子。
DW認為D11是著重朋友,重情的人。因為D11會積極維繫大家感情,會主動向中學同學提出約食飯、BBQ等等。有時會去DW家天台燒烤,因為他以前有三隻寵物,而動物仔都很受同學們歡迎;據DW所知D11無養寵物但喜歡貓貓狗狗的。大家開始工作後較多食飯喝酒掟鏢聚會,通常約旺角。
DW留意到D11的衣著通常是sporty深色衫,好少穿裙子,喜歡戴帽。D11自青春期開始受暗瘡困擾,在中學嚴重時會被笑說指面油多得可以滴落地下;可能因為常常被笑,所以開始有就算無病無痛都會戴口罩遮著暗瘡的情況。甚至出社會工作後去睇過皮膚科醫生都無太大改善。
(在庭上看了約10張照片,可見D11時常戴口罩和帽的情況)
2019年11月17日,D11打電話給DW約了晚上8:30食飯,同行還有D11的兩位同事共進晚餐。DW和D11在飯後便與同事們分道揚鑣,繼續前往旺角酒吧掟鏢。大約晚上11時左右埋單走,一落樓見到有人站在彌敦道馬路,等的士等得不耐煩便建議搭地鐵。行到近咸美頓街未到地鐵站便見到面前有好多黑衫示威者,突然一大群人向他們方向跑,二人都被撞跌。當時未試過聞催淚煙,但感到「辣眼」,非常不適。然後被一個人拖住扯住向後跑,原以為是D11拖自己走,但能張開眼睛時發現D11已經不在自己身旁,打電話又無人接聽。一路行至好遠,後來通知D11弟弟,告知與D11失散了。
[主問完畢,辯方無其他問題]
💛感謝臨時直播員💛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2/4 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0:09 主問D11-DW]
(由於D11-DW第一次上庭作供,先向他解釋流程)
DW是D11好朋友,現年26歲,未婚,與家人同住九龍。現於九龍城區上班,2019年也是同一需要輪班制的工作,所以較常會在平日休假。
DW由小學一年級認識D11,至中學也是同校同學,會一齊放小息。中學畢業後二人到不同大專繼續學業,出社會後也保持聯絡。
D11自小熱愛運動,小學時曾幫學校表演芭蕾舞;中學時有打羽毛球和繼續跳舞、參加班際運動比賽;課餘還會打排球。D11在學校時活躍、熱愛運動的女孩子。
DW認為D11是著重朋友,重情的人。因為D11會積極維繫大家感情,會主動向中學同學提出約食飯、BBQ等等。有時會去DW家天台燒烤,因為他以前有三隻寵物,而動物仔都很受同學們歡迎;據DW所知D11無養寵物但喜歡貓貓狗狗的。大家開始工作後較多食飯喝酒掟鏢聚會,通常約旺角。
DW留意到D11的衣著通常是sporty深色衫,好少穿裙子,喜歡戴帽。D11自青春期開始受暗瘡困擾,在中學嚴重時會被笑說指面油多得可以滴落地下;可能因為常常被笑,所以開始有就算無病無痛都會戴口罩遮著暗瘡的情況。甚至出社會工作後去睇過皮膚科醫生都無太大改善。
(在庭上看了約10張照片,可見D11時常戴口罩和帽的情況)
2019年11月17日,D11打電話給DW約了晚上8:30食飯,同行還有D11的兩位同事共進晚餐。DW和D11在飯後便與同事們分道揚鑣,繼續前往旺角酒吧掟鏢。大約晚上11時左右埋單走,一落樓見到有人站在彌敦道馬路,等的士等得不耐煩便建議搭地鐵。行到近咸美頓街未到地鐵站便見到面前有好多黑衫示威者,突然一大群人向他們方向跑,二人都被撞跌。當時未試過聞催淚煙,但感到「辣眼」,非常不適。然後被一個人拖住扯住向後跑,原以為是D11拖自己走,但能張開眼睛時發現D11已經不在自己身旁,打電話又無人接聽。一路行至好遠,後來通知D11弟弟,告知與D11失散了。
[主問完畢,辯方無其他問題]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3/4 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1:01 控方盤問D11-DW]
DW指D11雖然皮膚不好,但都有去他家玩貓狗,也沒曾投訴過對貓狗敏感。
DW知道:
→2019年6月開始社會發生不同社運事件
→這些事件會變成暴力事件
→2019年11月中開始有理大事件
→理大事件包括一班示威者進佔理工大學
→示威者亦有與警方對峙,即警方包圍理大
→理大事件慢慢演變蔓延至九龍各區
→蔓延至包括油尖旺一帶地方
→2019年11月17日應邀D11時已得悉情況
2019年11月17日約晚飯時沒有講「唔好啦,旺角好亂,不如去xxx?」,也沒有任何反建議。
DW於2019年11月18日放假,留在家中打機,沒有開電視。DW有使用社交媒體軟件:Facebook、Instagram,沒有使用新聞軟件習慣,沒有蘋果動新聞。知道Facebook會彈newsfeed但當日無留意,因為打機要爬積分,一打機就會「打到天荒地老」。
DW上週知道今日要出庭,大約3週前由D11律師聯絡傾過需要作供,期間沒有有與D11就本案傾談過。
DW沒有寫日記、blog的習慣。久不久會在Instagram發佈帖文,除非好想分享否則一般都不會在其他社交媒體發佈。2019年11月18日沒有在社交媒體上載任何圖片或文字;因為打電話約聚會,所以也沒有任何文字記錄。
控方質疑DW三年後會記得三年前的約會細節,DW指「因為去旺角就係佢約囉」。DW不記得2019年11月17或19日吃過甚麼。
[11:26 休庭20分鐘]
💛感謝臨時直播員💛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3/4 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1:01 控方盤問D11-DW]
DW指D11雖然皮膚不好,但都有去他家玩貓狗,也沒曾投訴過對貓狗敏感。
DW知道:
→2019年6月開始社會發生不同社運事件
→這些事件會變成暴力事件
→2019年11月中開始有理大事件
→理大事件包括一班示威者進佔理工大學
→示威者亦有與警方對峙,即警方包圍理大
→理大事件慢慢演變蔓延至九龍各區
→蔓延至包括油尖旺一帶地方
→2019年11月17日應邀D11時已得悉情況
2019年11月17日約晚飯時沒有講「唔好啦,旺角好亂,不如去xxx?」,也沒有任何反建議。
DW於2019年11月18日放假,留在家中打機,沒有開電視。DW有使用社交媒體軟件:Facebook、Instagram,沒有使用新聞軟件習慣,沒有蘋果動新聞。知道Facebook會彈newsfeed但當日無留意,因為打機要爬積分,一打機就會「打到天荒地老」。
DW上週知道今日要出庭,大約3週前由D11律師聯絡傾過需要作供,期間沒有有與D11就本案傾談過。
DW沒有寫日記、blog的習慣。久不久會在Instagram發佈帖文,除非好想分享否則一般都不會在其他社交媒體發佈。2019年11月18日沒有在社交媒體上載任何圖片或文字;因為打電話約聚會,所以也沒有任何文字記錄。
控方質疑DW三年後會記得三年前的約會細節,DW指「因為去旺角就係佢約囉」。DW不記得2019年11月17或19日吃過甚麼。
[11:26 休庭20分鐘]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4/4 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1:50 開庭]
[控方繼續盤問D11-DW]
大約11點2、3時,二人沿著彌敦道離開,當時通菜街豉油街有好多途人,而彌敦道則是行人路和馬路都有好多人。彌敦道馬路上有雜物,包括磚頭。
平時在登打士附近截的士,有的士駛出彌敦道。
去到咸美頓街,望著碧街方向附近已經聽到呯呯聲。沒有見到有火光強光,有聞到異味,是刺鼻的味道,才意識到聞到催淚煙;開始呼吸不暢順,眼睛澀澀地開始標淚水。DW不知道D11有沒有這些狀況。
控方指出證供一直顯示DW與D11識於微時,一直好好感情,即使畢業各散東西仍會定期聚會。
控:(與D11失散)呢幾個鐘有冇諗過其他方法?或報警?
DW:無
(略)
控:你同佢關係好好,而你都深知你哋唔係示威者,點解唔報警?
DW:嗰個環境本身有警察㗎
控:你(作供)冇講過有警察
DW:如果唔係邊個放催淚煙?
控:你見唔到邊個位放(催淚煙)?
DW:同意
控:你唔知警察會唔會到場同幾時到場?
DW:唔係本身已經喺嗰度放緊催淚煙?
控:你唔知會唔會搵到D11,總之冇諗過要報警?
DW:同意,冇諗過報警
控:叫消防、救護?
DW:冇
(略)
控:以下向你指出控方案情,你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你當日去到旺角嘅原因、路線同埋時間都係捏造嘅
DW:唔同意
控:你嘅動機就係希望協助D11去解釋當日去現場原因、路線同埋時間
DW:唔同意
控:而你咁做係因為你同佢好好朋友你想幫佢脫罪嘅
DW:唔同意
平時傾談的話題不包括感情或時事。
至於為何會對約食飯有如此深刻印象是因為:20號就知道D11被捕,二人途徑路線由DW決定,「我揀完啲路線就搞到佢俾人拉咗,我搞到佢俾人拉咗所以我比較記得;因為係我間接害咗佢,令到呢件事情發生,就係因為我害咗我朋友搞到而家喺呢度」。
[12:37 D11案情完畢]
申請半天證人費獲批。
D15案情會於週三展開,其代表黃大狀交代將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估計早上足夠處理。
[12:38 休庭]
案件將於星期三(10月19日)上午10:0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郭啟安法官
#審訊 [24/30] - 是日進度 4/4 辯方案情D11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11:50 開庭]
[控方繼續盤問D11-DW]
大約11點2、3時,二人沿著彌敦道離開,當時通菜街豉油街有好多途人,而彌敦道則是行人路和馬路都有好多人。彌敦道馬路上有雜物,包括磚頭。
平時在登打士附近截的士,有的士駛出彌敦道。
去到咸美頓街,望著碧街方向附近已經聽到呯呯聲。沒有見到有火光強光,有聞到異味,是刺鼻的味道,才意識到聞到催淚煙;開始呼吸不暢順,眼睛澀澀地開始標淚水。DW不知道D11有沒有這些狀況。
控方指出證供一直顯示DW與D11識於微時,一直好好感情,即使畢業各散東西仍會定期聚會。
控:(與D11失散)呢幾個鐘有冇諗過其他方法?或報警?
DW:無
(略)
控:你同佢關係好好,而你都深知你哋唔係示威者,點解唔報警?
DW:嗰個環境本身有警察㗎
控:你(作供)冇講過有警察
DW:如果唔係邊個放催淚煙?
控:你見唔到邊個位放(催淚煙)?
DW:同意
控:你唔知警察會唔會到場同幾時到場?
DW:唔係本身已經喺嗰度放緊催淚煙?
控:你唔知會唔會搵到D11,總之冇諗過要報警?
DW:同意,冇諗過報警
控:叫消防、救護?
DW:冇
(略)
控:以下向你指出控方案情,你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你當日去到旺角嘅原因、路線同埋時間都係捏造嘅
DW:唔同意
控:你嘅動機就係希望協助D11去解釋當日去現場原因、路線同埋時間
DW:唔同意
控:而你咁做係因為你同佢好好朋友你想幫佢脫罪嘅
DW:唔同意
平時傾談的話題不包括感情或時事。
至於為何會對約食飯有如此深刻印象是因為:20號就知道D11被捕,二人途徑路線由DW決定,「我揀完啲路線就搞到佢俾人拉咗,我搞到佢俾人拉咗所以我比較記得;因為係我間接害咗佢,令到呢件事情發生,就係因為我害咗我朋友搞到而家喺呢度」。
[12:37 D11案情完畢]
申請半天證人費獲批。
D15案情會於週三展開,其代表黃大狀交代將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估計早上足夠處理。
[12:38 休庭]
案件將於星期三(10月19日)上午10:0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8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17]
[2022.10.16-10.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黃崇厚法官
🕥10:30
👥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梁國雄(31-64) 🛑李卓人,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宣布判決 (#20200501金鐘 違反限聚令;經審訊後罪成,各被判監禁14日,緩刑18個月。)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7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唐,譽,鄭,*(15-31) 🔥#判刑 (#20200524銅鑼灣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審訊 [7/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馮,陳(27-39) #審訊 [2/30]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黃(22) #提訊 (#網上言論 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周(51) #提訊 (#網上言論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張(16)🛑已還押7日 #提堂 (#網上言論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20)🛑已還押15日 🔥#判刑 (#0929旺角 非法集結 2項襲警)
🕙10:00
👤崔(26) #續審 [2/5]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賴子樑,姚燕武(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胡愛民(47) 5項刑事損壞 #強拆法輪功街站
10:1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吳星熠(26)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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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17]
[2022.10.16-10.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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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黃崇厚法官
🕥10:30
👥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梁國雄(31-64) 🛑李卓人,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宣布判決 (#20200501金鐘 違反限聚令;經審訊後罪成,各被判監禁14日,緩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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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唐,譽,鄭,*(15-31) 🔥#判刑 (#20200524銅鑼灣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審訊 [7/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馮,陳(27-39) #審訊 [2/30]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黃(22) #提訊 (#網上言論 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周(51) #提訊 (#網上言論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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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張(16)🛑已還押7日 #提堂 (#網上言論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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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20)🛑已還押15日 🔥#判刑 (#0929旺角 非法集結 2項襲警)
🕙10:00
👤崔(26) #續審 [2/5]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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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賴子樑,姚燕武(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胡愛民(47) 5項刑事損壞 #強拆法輪功街站
10:1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吳星熠(26)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