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陳慧敏裁判官
#20200518欣澳 #提堂 #新案件
D1:劉(23)
D2:黃(24)
D3:陳(21)
控罪:
刑事損壞
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詳情:
3人同被控於2020年5月18日,在欣澳海水抽水站外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___
三人保釋均獲批✅,條件包括:
1. 現金$3000
2. 一星期一次警署屋報到
3. 不得離開香港
4. 交出旅遊證件(#陳慧敏裁判官 特別強調要交出BNO)
5. 更改地址要24小時前通知警方
押後至2021年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之提堂,期間各被告維持保釋。✅
#陳慧敏裁判官
#20200518欣澳 #提堂 #新案件
D1:劉(23)
D2:黃(24)
D3:陳(21)
控罪:
刑事損壞
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詳情:
3人同被控於2020年5月18日,在欣澳海水抽水站外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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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保釋均獲批✅,條件包括:
1. 現金$3000
2. 一星期一次警署屋報到
3. 不得離開香港
4. 交出旅遊證件(#陳慧敏裁判官 特別強調要交出BNO)
5. 更改地址要24小時前通知警方
押後至2021年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之提堂,期間各被告維持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518欣澳 #提堂
D1:劉(23)
D2:黃(24)
D3:陳(21)
控罪:
刑事損壞
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詳情:
3人同被控於2020年5月18日,在欣澳海水抽水站外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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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D3代表律師今同時代表三人,辯方之前同控方有商討但不成功,今會考慮改變商討方向,提出將案件押後,期間向D1-2索取指示及再同控方商討。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早上09:30再訊,期間各被告維持保釋。✅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518欣澳 #提堂
D1:劉(23)
D2:黃(24)
D3:陳(21)
控罪:
刑事損壞
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詳情:
3人同被控於2020年5月18日,在欣澳海水抽水站外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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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D3代表律師今同時代表三人,辯方之前同控方有商討但不成功,今會考慮改變商討方向,提出將案件押後,期間向D1-2索取指示及再同控方商討。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早上09:30再訊,期間各被告維持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