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楊男手足(39)(#1007馬鞍山 阻礙公職人員罪)
控方不反對保釋
現金1000
不離港
每周報到二次
除每日上午7:30-9:30 6-8 (上下班時間)不得踏足新港城中心
押後至29/5 2:30沙田一庭提訊
案情:
控指10月7日楊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期阻礙公職人員(警員)。據報當時警員衝入商場追人。
頭先全庭旁聽公眾逾30人全為聲援手足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楊男手足(39)(#1007馬鞍山 阻礙公職人員罪)
控方不反對保釋
現金1000
不離港
每周報到二次
除每日上午7:30-9:30 6-8 (上下班時間)不得踏足新港城中心
押後至29/5 2:30沙田一庭提訊
案情:
控指10月7日楊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期阻礙公職人員(警員)。據報當時警員衝入商場追人。
頭先全庭旁聽公眾逾30人全為聲援手足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7馬鞍山 #新案件
楊男手足(39)(阻礙公職人員罪)
案情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禁足:指定時間不能踏足馬鞍山新港城中心
每星期報到 3 次
居住於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辯方申請延期再訊
29/5/2020 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7馬鞍山 #新案件
楊男手足(39)(阻礙公職人員罪)
案情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禁足:指定時間不能踏足馬鞍山新港城中心
每星期報到 3 次
居住於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辯方申請延期再訊
29/5/2020 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7馬鞍山
楊(39)
控罪:
阻礙公職人員
詳情:
被控於19年10月7日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期2樓,阻礙警員9031邵良智執行公務
保釋相關事宜:
沒有新申請
案件押後至6月18日1430時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應訊,以待辯方檢視文件及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7馬鞍山
楊(39)
控罪:
阻礙公職人員
詳情:
被控於19年10月7日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期2樓,阻礙警員9031邵良智執行公務
保釋相關事宜:
沒有新申請
案件押後至6月18日1430時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應訊,以待辯方檢視文件及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0714沙田 阻差辨公
錢(人民力量成員)
✅獲准保釋✅
增加保釋金到四千元,豁免向警署報到
案件押後至2020年8月13日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續審,其間控辯雙方準備審前覆核,辯方申請醫療報告。
=========
#提堂 #1007馬鞍山 阻差辦公
楊(39)
被告承認控罪
辯方求情後,裁判官宣布押後到2020年9月7日判刑,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承認控罪及有悔意,申請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報告,考慮以非監禁形式代替。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0714沙田 阻差辨公
錢(人民力量成員)
✅獲准保釋✅
增加保釋金到四千元,豁免向警署報到
案件押後至2020年8月13日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續審,其間控辯雙方準備審前覆核,辯方申請醫療報告。
=========
#提堂 #1007馬鞍山 阻差辦公
楊(39)
被告承認控罪
辯方求情後,裁判官宣布押後到2020年9月7日判刑,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承認控罪及有悔意,申請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報告,考慮以非監禁形式代替。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判刑 #1007馬鞍山
楊 (39)
控罪:阻礙公職人員
案情:於19年10月7日馬鞍山新港城中心爆發警民衝突,有保安嘗試阻止防暴警察闖入商場但不果。警方其後在商場追捕使用鐳射筆的市民,被告拉住警員
求情:
*感化官認為感化令太長,因此並不適合但在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被告接受中長度社會服務令(即160小時)
*被告一直奉公守法
*有穩定工作
判刑理由:
法庭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一直有穩定工作,被告並非參與社會活動,只是一時衝動或錯誤理解情況,亦只是造成短時間的阻礙。而且,被告認罪表達悔意
判刑: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判刑 #1007馬鞍山
楊 (39)
控罪:阻礙公職人員
案情:於19年10月7日馬鞍山新港城中心爆發警民衝突,有保安嘗試阻止防暴警察闖入商場但不果。警方其後在商場追捕使用鐳射筆的市民,被告拉住警員
求情:
*感化官認為感化令太長,因此並不適合但在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被告接受中長度社會服務令(即160小時)
*被告一直奉公守法
*有穩定工作
判刑理由:
法庭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一直有穩定工作,被告並非參與社會活動,只是一時衝動或錯誤理解情況,亦只是造成短時間的阻礙。而且,被告認罪表達悔意
判刑:12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