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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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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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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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月7日 星期二】
分流投票🗳
下周預告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5 樓 1 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上午庭 09:30 am:
[1] 鄧,伍,鄧(18-20) - 襲警 #1011黃埔 涉襲擊警員徐家俊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上午庭 09:30 am:
[2] 呂(19) - 暴動 #0929金鐘 #更改保釋條件
[3] 方(23) - 暴動 #1118油麻地 #更改保釋條件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1 0 樓 1 3 庭 (少年庭) - 黃士翔裁判官
上午庭 09:30 am:
[4] ***(13) - 有意圖而傷人等 #1013將軍澳 涉禁錮卧底警員X;防暴警隨後將半身伸進坑渠內
下午庭 02:30 pm:
[5] 控罪吻合,但資料不足,未能知道是否手足【15歲少年涉1118於柴灣紀律部隊宿舍蹤火】
🚩更新資料***(15歲少年) - 縱火 - #1118柴灣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1 庭 - 香淑嫻裁判官
下午庭 02:30 pm:
[6] 劉(24), 林(29) - 暴動等 #1013將軍澳 涉禁錮卧底警員X;防暴警隨後將半身伸進坑渠內
[7] 林(34) - 襲警 #1108銅鑼灣 涉襲擊警員魯君樑
[8] 王(16) -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02中環 鎅刀、雷射筆
[9] 殷(24)🛑已還押56天 -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 #1111銅鑼灣 鐵棒、鎅刀
[10] 盧(21) - 非法集結 #1013將軍澳 涉禁錮卧底警員X;防暴警隨後將半身伸進坑渠內
[11] 程(17) -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 鐵勾、六角匙、鐵枝等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下午庭 02:30 pm:
[12] 嚴(20) - 襲警 #0803黃大仙 涉將警長徐兆雄推倒
[13] 曾(22) - 襲警 #0803黃大仙 涉踢楊修毅
[14] 龔(18) - 襲警 #1111將軍澳 襲擊警長A(編號58151)
[15] 歐(20) - 非法集結、蒙面 #1111將軍澳
[16] 鍾(19) - 非法集結、蒙面 #1111將軍澳
[17] 黃(16) - 非法集結 #1111牛頭角
[18] 韋(40) - 襲警 #1129九龍灣 警署警長49734報稱搜屋時被咬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同時有3警醫院房內以酷刑對待老伯案】
下午庭 02:30 pm:
[19] 朱,陳(16-31) #答辯🗣 -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辦事處

🏛屯 門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下午庭 02:30 pm:
[20] 廖,陳,徐(17-27) - 刑事毀壞等 #0730天水圍 涉損壞行人隧道牆壁;襲擊休班警X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
21] 3-4名被告 - 詳情未知 #新案件 - #0105上水

#不是聲援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 - 郭偉健法官
09:30 am - #犬隻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陳少寶(28-54) -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 反黑組探員涉嫌插贓設局,再拉人交差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2:30pm - 歐國偉(25),鄧文謙(24),林易昇(30) -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0626上水 北區醫院7A房內以酷刑對待老伯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一庭 -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2:30pm - 歐國偉(25),鄧文謙(24),林易昇(30) -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0626上水 北區醫院7A房內以酷刑對待老伯 先處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
#沙田裁判法院一庭 -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朱,陳(16-31) #答辯🗣 -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辦事處

D1 朱 申請不進行答辯處理
D2 陳 自辯,希望今天進行自辯,並認罪

裁判官認為需一併處理案件,而D2亦沒有反對
二人維持原有保釋條件,案件押後至2020年2月20日沙田法院下午2:30 再處理

感謝 {只有PoPo最正義 講笑咋DLLM}及{⌚️} 文字轉播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姚xx 提堂(#0722荃灣 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19條 )

案情:受襲者A被指用電話影在場者大頭相,及後於荃豐中心被被告聯同十數名人士向受襲者A施襲。控方指出期間cctv清楚影到被告容貌。由於當時未能找出被告人,故警方出拘捕令,直至被告準備出境,才拘捕被告。

保釋被拒

明天(2月13日)會安排認人手續,押後至2月14日9點半粉嶺裁判法院一庭期間由警方監管。

*還押警署,將由警車送走
#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香淑嫻裁判官
#0722荃灣 #提堂

姚(37)‼️已還押1天
傷人(私了男子A)
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

案情:受襲者A被指用電話影在場者大頭相,及後於荃豐中心被被告聯同十數名人士向受襲者A施襲。控方指期間閉路電視清楚影到被告容貌。由於當時未能找出被告人,故警方發出拘捕令,直至被告準備出境,才拘捕被告。

還押警署1天以辦理認人手續,控方表示認人手續成功認出被告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11星期半待索取法律意見
有機會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3000
不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2次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押後至5月6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

休庭
應該仍有其他手足,請各位聲援師留步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姚(37) #答辯#0722荃灣 傷人:涉私了男子A)

案情: 於2019年7月22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內,以及荃豐中心與荃灣停車場之間天橋,聯同10多名不知名男子,非法和惡意傷害男子A。據悉,被告當日用手臂將事主拖行約10米,其後向他施襲。警方稍後未能在被告的住所找到被告,發出通緝令,至2月10日離境時被捕。(明報)

控罪: 傷人

等候律政司法律意見
繼續保釋
案件押後至6月17日於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朱,陳(18-31) #答辯#0722荃灣 刑事毀壞)

D1朱 — 認罪
押後至10/8 14:30取得感化官報告以及更詳細的心理報告予法庭參考。詳情後補🙇

D2陳
缺席,法庭頒發拘捕令

控罪:刑事損毀

案情:

指控D1於2019年7月22日損毀位於荃灣的何君堯辦事處。在蘋果日報的片段和荃豐中心的CCTV認出被告及其於當日損毀現場的衣著,於2019年9月16日將其拘捕,並在其居住住所搜出相同的衣物作為證據,同時警方在被告的Instagram下載相關圖片,其中同樣顯示出被告當日於現場的衣著。

法庭讀出的控罪書被法官打斷並表示不是直接與本案有關,浪費法庭時間時間,無法支持控罪。控方要求申請兩個被告就損毀各賠償五萬元,法官提出辦事處的租金應為政府已付之公帑,並表示不明白損毀數字的計算方法。最後辯方根據被告及其家人指示願意賠償金額五萬元。

被告認罪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0722荃灣 #拘捕令

D2 陳(自辯)

控罪:刑事損壞

新增控罪:不按法庭指示歸押
(被告對此沒有意見)

上次法庭直播

被告為其缺席聆訊作出解釋,法庭接受,故不充公其保釋金

答辯意向:認罪

控方反對保釋,被告希望能繼續保釋外出

⭕️⭕️保釋獲批⭕️⭕️

以原有保釋條件繼續保釋
但要增大保釋金額至$3000

押後至2020年8月10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裁判官希望控方考慮不增加控罪,因法庭已接受被告解釋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0722荃灣 #提堂

👤姚(37)

案情: 於2019年7月22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內,以及荃豐中心與荃灣停車場之間天橋,聯同10多名不知名男子,非法和惡意傷害男子A。據悉,被告當日用手臂將事主拖行約10米,其後向他施襲。警方稍後未能在被告的住所找到被告,發出通緝令,至2月10日離境時被捕。(明報)

控罪:兩項普通襲擊罪
控罪一、二:認罪

控方申請充公3號證-八達通
辯方無反對

⭕️罪名成立⭕️

辯方呈上被告求情信,辯方求情指:
1)被告反思後,深感明白暴力並非能解決問題,並表達深厚悔意
2)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希望能輕判被告
3)被告以往刑事紀錄性質唔同,希望法官考慮不以以往犯罪紀錄為量刑因素

案件押後到2020年8月25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一庭判刑
期間會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原有保釋條件保釋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0722荃灣
#判刑

D1朱(18)
D2陳(31)

2項刑事毀壞 (刑事毀壞何妖辦公室)

先處理D1判刑。
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亦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家庭背景和病歷,接納感化報告判處感化令。

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該處所受到嚴重程度的財產損壞。但考慮被告年輕因衝動犯案,被社會氣氛所影響,亦考慮破壞並不是由被告一人造成,也作出了$50,000賠償,不是一個小數目。
被告過往沒有刑事記錄,願意認罪,家人對他亦支持。參考精神科報告,裁判官相信他案發時思想不成熟,處理情緒有困難。感化報告指被告有悔意,相信被告已上寶貴一課。
法庭考慮處罰時除了懲罰因應考慮如何讓被告改過自新。
因此判處D1 12個月感化令,命令被告在工作、居住和學習需遵從感化官指示,亦要參與感化官指派的活動。

處理D2答辯。
D2認罪,但沒有律師代表。裁判官指上次提堂已有提醒被告找律師,他們有專業技能可幫你求情,你決定不押後案件找律師?D2稱已明白自己權利,今天自己求情。

D2同意案情,指自己受社會風氣影響,一時衝動。當時一個人經過現場,沒有聯同其他人破壞,在他投擲金屬座前,現場已被破壞。裁判官問D2可否賠償$50,000,可作判刑時的考慮。D2最終表示無法在短時間內賠償,因此不賠償。裁判官留意到D2曾因過往案件被判醫院令,詢問D2精神病歷狀況如覆診次數、用藥等。
裁判官指不希望在公開法庭上問及D2大量的私隱 (按:此直播亦已隱去大量內容),但判刑時需考慮精神狀況和病歷對案情的影響。

裁判官指D2在法庭的對答思想清晰,但因他已是成年人、刑事記錄不佳,他有精神病歷亦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現時只考慮判監或醫院令。

押後至8月24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判刑,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期間還押小欖🛑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判刑 #0722荃灣

👤陳(31)
*被告為0722荃灣案第二被告。

D2自本月10日至今,已還押小欖14天,期間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不同意報告內容,認為有穿鑿附會之處。他又求情指以後會改過反省,希望輕判,並判處監禁而非入院令。

醫生報告建議D2入院,溫官聽取求情後認為,D2說法無助法庭作出最合適判決:「我唔鍾意將你啲私隱喺法庭度討論……(憑)我同你傾偈嘅印象,我覺得你思想清晰,清楚亦願意接受法律效果。既然你願意失去自由一段時間,梗係希望時間愈短愈好。」遂就D2詳細狀況,詢問其家人。

判刑
溫官表示:被告罪行嚴重,涉及的損壞不小。考慮被告過往刑事記錄及無法賠償,法庭理應考慮判處監禁;聆訊過程中,法庭以不少時間與被告傾談,認為被告清楚自己的行為及罪責,雖報告中醫生指被告適合被判處入院令,但基於被告犯案乃受社會氣氛影響多於受病況影響,法庭決定判處監禁。

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分之1,
🛑判被告監禁3個月,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