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新案件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答辯
👤葉(34) #20220713藏匿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被告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21)、曾(18)、王(19)及*(13),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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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申請無需答辯和將本案會押後至2022年9月9日返回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以便作出進一步調查。
主控官指控方會反對被告在侯訊期間有擔保。
被告有擔保申請。法庭考慮後拒絕批出擔保,故被告在侯訊期間需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的案件會在2022年7月22日09:30返回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保釋覆核,並在2022年9月9日09:30返回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答辯
👤葉(34) #20220713藏匿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被告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21)、曾(18)、王(19)及*(13),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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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申請無需答辯和將本案會押後至2022年9月9日返回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以便作出進一步調查。
主控官指控方會反對被告在侯訊期間有擔保。
被告有擔保申請。法庭考慮後拒絕批出擔保,故被告在侯訊期間需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的案件會在2022年7月22日09:30返回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保釋覆核,並在2022年9月9日09:30返回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香淑嫻裁判官
#四人藏匿案 #20220713藏匿 #提堂
葉(34) 🛑已還押6日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被告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21)、曾(18)、王(19)及*(13),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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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有保釋申請。
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拒絕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9月9日1430 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香淑嫻裁判官
#四人藏匿案 #20220713藏匿 #提堂
葉(34) 🛑已還押6日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被告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21)、曾(18)、王(19)及*(13),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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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有保釋申請。
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拒絕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9月9日1430 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慧敏裁判官
#四人藏匿案 #20220713藏匿 #提堂
葉(34) 🛑已還押逾1個月
控罪:
作出一項或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被告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21)、曾(18)、王(19)及*(13),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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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開庭
被告點解你無律師?// 想申請當值律師,剛才去問,佢哋話無。// 梗係無啦,要在六個星期之前申請。
控方今日申請無需答辯,上次申請押後係等警方調查,現在大致完成,仲差被告嘅銀行戶口,已經出咗搜查令,等銀行回覆;文件已經交咗去律政司,等候意見,好大機會去區域法院,申請押後八個星期,因案情嚴重(向陳官簡介),反對擔保。
陳官同意控方講法,不批准擔保。被告亦無保釋申請,不反對押後。
案件押後至2022年11月7日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陳慧敏裁判官
#四人藏匿案 #20220713藏匿 #提堂
葉(34) 🛑已還押逾1個月
控罪:
作出一項或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被告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21)、曾(18)、王(19)及*(13),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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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開庭
被告點解你無律師?// 想申請當值律師,剛才去問,佢哋話無。// 梗係無啦,要在六個星期之前申請。
控方今日申請無需答辯,上次申請押後係等警方調查,現在大致完成,仲差被告嘅銀行戶口,已經出咗搜查令,等銀行回覆;文件已經交咗去律政司,等候意見,好大機會去區域法院,申請押後八個星期,因案情嚴重(向陳官簡介),反對擔保。
陳官同意控方講法,不批准擔保。被告亦無保釋申請,不反對押後。
案件押後至2022年11月7日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