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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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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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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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六庭
#郭偉健法官
#審訊 [1/20]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A1: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A2:鍾沛權 (52)
A3:林紹桐 (34)

🛑鍾,林已還押逾10個月

控罪:
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159A及159C條。

控罪詳情: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及林紹桐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 - - - - - - - - - - - - - - -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伍淑娟

辯方代表:#余若薇資深大律師


9:57 開庭

本案原安排謝法官處理,本案於上星期六早上,才轉介給本席(郭偉健法官)處理;因案件突然和需要儘快開庭。由於審前覆核不是本席處理,相信雙方沒有反對,所以雙方「可以當我嘜都唔知」。

辯方希望法庭先處理煽動的意途在憲法及條文的爭議,
-古舊條文有沒有抵觸基本法及人權法,
-Time bar issue 時間性,

控罪方面
-被告人的法律責任 Subject Matter
煽動意途,講緊 Subject Matter,被告人講嘅嘢和行為,控方要證實被告要有知情 Knowledge,佢哋知道行為,係知道本身有喱樣嘢 Subject Matter,這是控方講法

控罪本身
-被告人本身有沒有煽動意途,被告本身是否有Knowledge

控方最初採用17篇文章(A1-17),後來只採用其中5篇(A1,A14-17),分別於社交平台 FaceBook, Twitter下載
(因為其餘已逾6個月檢控期)。

控方不同意將A1分拆處理,因為是公司及A1與A2證供上有好大關連。

證人合共36名,275項證物,有搜查立場新聞辨公室當日文件(糧單、公司架構、糧單等)、截圖、博客文章等,
片段合共200分鐘以下,包括YouTube 下載其中一名被告出席傳媒高峯會的發言(約10分鐘),A2錄影會面記錄等,合共六箱文件。

辯方指出之前謝法官已經有指示,所有文件要於不少於7天前給辯方,但控方少於7天提供,例如:結婚證書、公司註冊處文件等,因此辯方不想浪費法庭時間,留待陳詞處理。由於涉及古舊條文的憲法和條文爭議,當解釋字眼上用中文後都需加英文字眼詮釋,不希望希中英夾雜,望用英文審訊,法官指出兩種語言都是官方語言,沒有既定立塲。
辯方反對控方加入另外三篇文章,控方説法是沒直接關係,但又涉及煽動意途。

11:37 小休

開始答辯:

A2及 A3 選擇不認罪

官:由於A1今天沒有出庭,因此筆錄為 不認罪 答辯

辯方開始以英語發言

備註:延伸庭收聽廣播非常有困難,甚至當法庭書記讀出控罪詳情,應該連咪也沒有使用,直播員完全聽不到,致歉!歡迎內容補充。

12:59 上午休庭

案件押後至下午2:30續審
#區域法院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立場新聞
#續審 [6/20]

A1 Best Pencil (HK) Ltd
A2鍾沛權,A3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鍾已還押逾11個月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A2代表: #余若薇資深大律師

A2鍾沛權 代表余資深指今日希望先處理申請保釋。

控方反對保釋。

聽罷雙方陳詞,郭官批准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100000
-親人現金擔保$50000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准離港
-居於報住地址
-每星期報到一次
-多項限制包括不可直接或間接地發出或轉發可構成危害國家安全文章/訊息

1025
法庭休庭至1200 以便讓A2先處理保釋,之後才繼續處理終止聆訊申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立場新聞 #續審 [8/20]

A1 Best Pencil (HK) Ltd
A2鍾沛權、A3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A2代表: #余若薇資深大律師

======

控方原準備傳召證人,但由於有證人確診,需待證人完成隔離於周五才可出庭。

辯方就證供定義申請休庭30分鐘,以便定義有邊篇文章係涉及國安法或煽動。

控方呈交約587篇涉案文件,並向郭官陳述6篇包括時事評論在內的文章,主要有提及羅冠聰和區家麟等人。

午休至143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立場新聞 #續審 [17/20]

A1:Best Pencil (HK) Ltd
A2: 鍾沛權;A3: 林紹桐
/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A2,3代表: #余若薇資深大律師
======

📌A2 作供
主問
維繞開案陳詞,講解英國分社成立原因及運作.資金以股東貸款型式匯入,沒有租用實體辦公室只有通訊地址,初時聘有2名全職員工。

不認同控方開案指分社是聯系激進份子宣揚其理念,相信當地有出色新聞工作者及對國際分析熟悉專家,認為有業務發展空間。機構以編採自主為主。

太太在蘋果日報任職,可說是競爭對手,但有接蘋果日報外判工作如人物專訪,兩公司如有合作不會同太太接觸。此外有轉載博客文章,前設是得文章首發平台同意。

對於控方指稱立場新聞為政治平台,確認成立有約章,方針希望保護言論由,捍衛第四權起監察作用及為市民發聲。刊登文章首先顧及言論自由,不刊登文章理由是否充份。認為香港言論自由環境回歸後至2019/20年國安法實施前沒大改變,甚至因人權法及基本法後有更大保障,當中亦有出現個別風波如銅鑼灣書店事件。余資深大律師引用傳媒刋登關於劉曉波或08憲章,戴耀庭公民抗命文章,倪匤在報章反共言論訪問等從未被檢控,佐證案發前香港言論自由尺度。

主問未完,明天再續

[1620完庭]
案件押後至2023年1月11日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立場新聞 #審訊 [21/20]

A1:Best Pencil (HK) Ltd
A2: 鍾沛權;A3: 林紹桐
/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A2、A3代表: #余若薇資深大律師
======

📌A2 作供
所有主問完畢

控方表示需時整理問題,申請押後至星期四下午才開始盤問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3年1月19日1430同庭續審

💛感謝報料💛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郭偉健法官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裁決

D1:Best Pencil (HK) Ltd.
D2:鍾沛權(52)
D3:林紹桐(34)

控方代表:
#伍淑娟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徐倩姿 署理高級檢控官

D2及D3辯方代表:
#余若薇資深大律師
#管致行大律師

控罪: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1539] 開庭

⏺️速報
罪名成立❗️❗️❗️
獲准保釋至9月26日作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按:
轉自 法庭線實時直播:https://t.me/thewitnesshk/7492

林紹桐的陳情信:

法官閣下:
我依然記得,在還押最初,幾位警官循例來公務探訪,其中一位形容「大家各為其主」。我後悔沒有把握機會向警官解釋,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擁護誰,或者與誰為敵。而如果我們真的有效忠的對象,只有是公眾,亦只能是公眾。因為我們信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

我 2010 年加入傳媒行業,當時新聞業界已面臨各種隱憂,或明或暗的審查愈見頻密,編採室方針難逃老闆、財團及權力各種干預,編輯自主空間愈來愈狹窄。

《立場新聞》是在如此背景下成立,參與《立場》的每一位抱着同一個理想,嘗試在香港經營一個完全編輯自主的傳媒機構。《立場》能夠生存七年,我相信很大原因,是讀者希望看到的新聞,真正不受財團、金主、權力或黨派左右。

即使在最後的時間,新聞自由在半空墜落,在巨大壓力之下,同事依然堅守崗位,無慚於時代。

我們發掘差點被掩沒的真相,即使困難重重。我們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即使面臨譴責攻擊。我們盡可能記錄香港,趁這些人與事消失之前,盡力留下歷史初稿。

我們的自由在倒數,每一位同事都心知肚明;他們選擇留下,加緊步伐,用盡狹縫裡所有空間。由 2020 年 7 月(即控方指控煽動的案發開始)一直至今天,《立場》同事的報道先後獲得 30 多項新聞獎項及嘉許。曾經與這一群出類拔萃的新聞工作者並肩工作,是我的榮幸。

這宗案件的關鍵是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但要為自己的報道負責,若明知公眾有知情權,但刻意迴避不報道亦是失責。亦因如此,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正如今天仍然緊守崗位的每一位。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
轉自 法庭線實時直播:https://t.me/thewitnesshk/7504

鍾沛權陳情信全文:

法官閣下:

法官閣下,這是我在這次審訊中的最後陳情,僅為自己作為一名香港公民及新聞工作者的「意圖」,再作一些簡短的背景補充。

2011 年 3 月日本發生東北大地震,我太太陳沛敏是其中一名最早飛赴現場採訪的香港記者。面對褔島核電廠意外迅速演變、惡化,加上餘震不斷,不少海外記者都因應風險難測而選擇提早撤離日本。她卻堅持留下,繼續想方設法前赴多個災難現場採訪,盡力做記錄、報道 。她是當年最後離開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記者。

當時有大量關於災難發展的壞消息和悲觀預測,甚至乎有說法稱日本部份地區有陸沉危機。她後來跟我談及那時候不願意提前撤退回港的一些想法 : 假如日本真的出現更大的災難,她不是更應該留下繼續採訪而非放棄報道嗎?既然有機會身在現場、靠近現場,能夠見證、記錄、報道一場空前的人類災難,作為一名記者,她怎可以轉身離開?

她這份對新聞工作的執着,我銘刻在心,而她不是特殊的少數。我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場新聞》前同事,在過去和現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決意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聆聽和記述紛紜的思想。我相信這些故事和思想,可以刺激、啟發人們思考,反映時代,塑造歷史。

我知道,有更多並非新聞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樣一直堅持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信念,通過各種形式和體裁,真誠地書寫、表達、創作,呼應時代的挑戰。他們當中更有人因為在乎社群裏眾人的自由和尊嚴,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