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3/6]
D1 關(17)
D2 * (15)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
【上午進度】
📌PW8 DPC 15146 林子峯(音)負責本案調查工作
⏺主問
~採納2021.6.21口供P106,內有34張截圖。本案接觸5個AP,包括3位被告,有見過各人及有替證物拍攝。D1在CCTV截圖是穿着黑衫而警署拍攝是白衫,同意主控指因在大廈外更衣,控方再播放片段配合截圖,確認
🎥僑興大廈CCTV CH 14
D2入閘時182000穿黑衣,182029門口除下長衫黑衫變咗白色短袖衫,拎住黑色背囊進入。
-檢取4個背囊,D2是拿著P21 Puma背囊
🎥僑興大廈CCTV CH 16
185728 D2孭住Puma背囊,AP5孭Vans P69, AP1 孭 Quechua P81,D3孭Adidas P5。四個袋在後樓梯位置找到,即草圖P41 通往維多利亞酒店之樓梯,而維多利亞酒店可去天后廟道。口供截圖內出現2深色衫為D2及AP5, 淺色衣為D1正離開走出天后廟道。
跟住控方不停對比截圖要求證人確認從CCTV辨認所拘捕五人不同時段大廈內走動、進入及離開。
控方呈上Puma內黑色外套實物,證人確認吻合D2進入大廈之前穿着之外套。PW9指5人手機均未能解鎖取證,另外陳海耀博士化驗報告P36a及P36b內提及黑色氣罐連火咀就是相冊那支
🎥Now TV 及 ON CC片段,控方要求PW9 認出僑興大廈並指附近英皇道有堵路。王官訓斥控方又播片確認現場大廈位置浪費時間🔥
⏺盤問
🔸D1 代表
-同意口供指有片段畫面共16格畫面看不清楚
-P106 口供指自己靠衣著估,但有理由相信,因熟悉案件,現場環境亦查看超過一百小時片段比對各人特徵。
-不同意代表指口供提淺色衫是AP1而非D1
🔸D2 代表
-同意口供說見2深色衫1淺色衫人離開,但之後有折返
⏺覆問
-D1問淺衫人是否AP1,190051十六格片段見到是白衫裙,所以認為是D1而不是AP1
-自己辨認依賴衣著、髪型及身型
控指將播放數段片段總長度2小時多,王官質疑是否須全部播放,主控考慮後指可播放重點少於20分鐘供法庭參考當天現埸一帶情況
⏺P1 Now TV 2時段
⏺P2 ON CC 東網 2時段
⏺P4a 丘品新聞 2時段
⏺P4b 丘品新聞 3時段
片段所見見到下午6時多銅鑼灣有堵路,裝甲及水炮車出動,警察手持長槍,有防暴警察在英皇道清場後又有堵路。(🔥王官又訓斥控方咩都播浪費時間,有些片只見行人橫過馬路)
🔹控方案情完結
📌雙方沒有中段陳詞,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D1 選擇不作供,亦沒有證人
🔸D2代表要求押後取指示,下午回覆法庭作供意向
1255 休庭,1430繼續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3/6]
D1 關(17)
D2 * (15)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
【上午進度】
📌PW8 DPC 15146 林子峯(音)負責本案調查工作
⏺主問
~採納2021.6.21口供P106,內有34張截圖。本案接觸5個AP,包括3位被告,有見過各人及有替證物拍攝。D1在CCTV截圖是穿着黑衫而警署拍攝是白衫,同意主控指因在大廈外更衣,控方再播放片段配合截圖,確認
🎥僑興大廈CCTV CH 14
D2入閘時182000穿黑衣,182029門口除下長衫黑衫變咗白色短袖衫,拎住黑色背囊進入。
-檢取4個背囊,D2是拿著P21 Puma背囊
🎥僑興大廈CCTV CH 16
185728 D2孭住Puma背囊,AP5孭Vans P69, AP1 孭 Quechua P81,D3孭Adidas P5。四個袋在後樓梯位置找到,即草圖P41 通往維多利亞酒店之樓梯,而維多利亞酒店可去天后廟道。口供截圖內出現2深色衫為D2及AP5, 淺色衣為D1正離開走出天后廟道。
跟住控方不停對比截圖要求證人確認從CCTV辨認所拘捕五人不同時段大廈內走動、進入及離開。
控方呈上Puma內黑色外套實物,證人確認吻合D2進入大廈之前穿着之外套。PW9指5人手機均未能解鎖取證,另外陳海耀博士化驗報告P36a及P36b內提及黑色氣罐連火咀就是相冊那支
🎥Now TV 及 ON CC片段,控方要求PW9 認出僑興大廈並指附近英皇道有堵路。王官訓斥控方又播片確認現場大廈位置浪費時間🔥
⏺盤問
🔸D1 代表
-同意口供指有片段畫面共16格畫面看不清楚
-P106 口供指自己靠衣著估,但有理由相信,因熟悉案件,現場環境亦查看超過一百小時片段比對各人特徵。
-不同意代表指口供提淺色衫是AP1而非D1
🔸D2 代表
-同意口供說見2深色衫1淺色衫人離開,但之後有折返
⏺覆問
-D1問淺衫人是否AP1,190051十六格片段見到是白衫裙,所以認為是D1而不是AP1
-自己辨認依賴衣著、髪型及身型
控指將播放數段片段總長度2小時多,王官質疑是否須全部播放,主控考慮後指可播放重點少於20分鐘供法庭參考當天現埸一帶情況
⏺P1 Now TV 2時段
⏺P2 ON CC 東網 2時段
⏺P4a 丘品新聞 2時段
⏺P4b 丘品新聞 3時段
片段所見見到下午6時多銅鑼灣有堵路,裝甲及水炮車出動,警察手持長槍,有防暴警察在英皇道清場後又有堵路。(🔥王官又訓斥控方咩都播浪費時間,有些片只見行人橫過馬路)
🔹控方案情完結
📌雙方沒有中段陳詞,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D1 選擇不作供,亦沒有證人
🔸D2代表要求押後取指示,下午回覆法庭作供意向
1255 休庭,1430繼續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3/6]
D1 關(17)
D2 * (15)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
【下午進度】
D2代表指D2選擇作供,但不會傳召證人
📌D2作供
⏺主問
🔺五人關係
認識D3,非常熟因是同校同級同學,平時會相約一齊打波打機。同D1非同校但經朋友介紹認識約1年。AP1及AP5同校同班所以也認識,五人不時會相約行街或BBQ等。
🔺為何出現現埸
2020年7月1日知道港島有遊行,相約五點左右在炮台山地鐵站B出口集合想去現場感受氣氛及作觀察,月台上到地面時警察有人群管制並叫往左手面沿英皇道往天后行,只有跟從指示。自己先過對面馬路Aeon買一支茶。D3當時孭Adidas背囊,手持Puma 背囊,D3說Puma是代人取一陣會交還。約1730買完野繼續行,但行前一百至二百米在英皇道有人築路障於是停下看至該班人走開,到達天后見有人示威堵路,不久有人叫走,有人走避開始混亂於是5人行埋一邊,D3將Puma袋交D2叫代孭一陣冇講原因,此時AP5提議入一大廈避一陣。到大廈外D2感到熱同D3講要將身上黒色風褸除下放入Puma袋,五人中AP5先入大廈。
🔺背囊物品
在後樓梯時D3向四人說Adidas及Puma袋內有危險嘢話分別有伸縮棍、錘仔及火槍。四人於叫D3放下袋及物品,其後D3將2個背囊及物品放後梯門附近,五人之後上大廈最高層休息。D2及D3再下樓看示威者走未,D3説不可以就咁放下物品,2人到門外見外面冇咩人折回頂層打算取回背囊。D1及AP5之後打算離開但見有警察折回再放下2個背囊,後來離開大廈外遇上警察,AP5向警察話去公園找朋友。自己第一次知道Puma袋有火槍是在大廈後梯D3告知。🔺身上文宣
D2手機殼背藏2文宣卡是早兩星期行旺角時有人派,因一張有年曆所以放手機方便查看,另一張自己支持其信念一併存放。而第三張身上文宣是當日在Aeon時有人派給自己。
🔺學生證
不知道D1 學生證為何在Puma背囊內。
1524 主問完,王官指進度良好,今日休庭,明天0930控方才開始對D2盤問。
💛感謝臨時直播員💛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3/6]
D1 關(17)
D2 * (15)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
【下午進度】
D2代表指D2選擇作供,但不會傳召證人
📌D2作供
⏺主問
🔺五人關係
認識D3,非常熟因是同校同級同學,平時會相約一齊打波打機。同D1非同校但經朋友介紹認識約1年。AP1及AP5同校同班所以也認識,五人不時會相約行街或BBQ等。
🔺為何出現現埸
2020年7月1日知道港島有遊行,相約五點左右在炮台山地鐵站B出口集合想去現場感受氣氛及作觀察,月台上到地面時警察有人群管制並叫往左手面沿英皇道往天后行,只有跟從指示。自己先過對面馬路Aeon買一支茶。D3當時孭Adidas背囊,手持Puma 背囊,D3說Puma是代人取一陣會交還。約1730買完野繼續行,但行前一百至二百米在英皇道有人築路障於是停下看至該班人走開,到達天后見有人示威堵路,不久有人叫走,有人走避開始混亂於是5人行埋一邊,D3將Puma袋交D2叫代孭一陣冇講原因,此時AP5提議入一大廈避一陣。到大廈外D2感到熱同D3講要將身上黒色風褸除下放入Puma袋,五人中AP5先入大廈。
🔺背囊物品
在後樓梯時D3向四人說Adidas及Puma袋內有危險嘢話分別有伸縮棍、錘仔及火槍。四人於叫D3放下袋及物品,其後D3將2個背囊及物品放後梯門附近,五人之後上大廈最高層休息。D2及D3再下樓看示威者走未,D3説不可以就咁放下物品,2人到門外見外面冇咩人折回頂層打算取回背囊。D1及AP5之後打算離開但見有警察折回再放下2個背囊,後來離開大廈外遇上警察,AP5向警察話去公園找朋友。自己第一次知道Puma袋有火槍是在大廈後梯D3告知。🔺身上文宣
D2手機殼背藏2文宣卡是早兩星期行旺角時有人派,因一張有年曆所以放手機方便查看,另一張自己支持其信念一併存放。而第三張身上文宣是當日在Aeon時有人派給自己。
🔺學生證
不知道D1 學生證為何在Puma背囊內。
1524 主問完,王官指進度良好,今日休庭,明天0930控方才開始對D2盤問。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05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8.04]
[2022.08.0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 1 庭
👨🏻⚖️陳慶偉法官
🕥10:30
👤彭卓棋(28) #更改保釋條件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陳仲衡法官
🕥10: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59)🛑已還押逾3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發表煽動文字)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審訊 [14/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何,楊,許,梁,張,李,彭,何(20-34) #審訊 [17/40] (#1119尖沙咀 暴動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有意圖而縱火)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裁決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姚勳智法官
🕤09:30(不設旁聽)
👤張(25) #審訊前覆核 (#20200701銅鑼灣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陳,羅,蔡,杜,鄧,彭,陳,麥,周,葉(18-31) #審訊[4/15]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鄭,鄭,張,張,周,方,馮,何,何(18-41) #審訊 [13/3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梁嘉琪裁判官
🕝14:30
👤姜/網媒記者(30) #裁決 (#2021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關,*(15-17) #續審 [4/6] (#20200701北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香淑嫻裁判官
🕤09:30
👤蕭(18) 🔥#判刑 (#安心出行 企圖誤導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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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8.04]
[2022.08.0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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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 1 庭
👨🏻⚖️陳慶偉法官
🕥10:30
👤彭卓棋(28) #更改保釋條件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陳仲衡法官
🕥10: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59)🛑已還押逾3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發表煽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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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審訊 [14/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何,楊,許,梁,張,李,彭,何(20-34) #審訊 [17/40] (#1119尖沙咀 暴動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有意圖而縱火)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裁決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姚勳智法官
🕤09:30(不設旁聽)
👤張(25) #審訊前覆核 (#20200701銅鑼灣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陳,羅,蔡,杜,鄧,彭,陳,麥,周,葉(18-31) #審訊[4/15]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鄭,鄭,張,張,周,方,馮,何,何(18-41) #審訊 [13/3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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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梁嘉琪裁判官
🕝14:30
👤姜/網媒記者(30) #裁決 (#2021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關,*(15-17) #續審 [4/6] (#20200701北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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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香淑嫻裁判官
🕤09:30
👤蕭(18) 🔥#判刑 (#安心出行 企圖誤導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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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4/6]
D1 關(17)
D2 * (15)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天后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2樓樓梯間保管或控制1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屬於另一人財產
—————————————
📌D2繼續作供
🔹盤問
-案發時14歳,不知D1當時幾多歲。承認當時同D1拍拖
-AP1, D3,AP5也大約14歲
-住深水埗由山峽尾用八達通乘地鐵往炮台山地鐵站
-自己身上沒搜出八達通,不清楚原因,自己沒有丟棄
-同意出門有帶銀包,警方沒找到銀包,不清楚但自己沒丟掉,
-D1 穿黑色衫但沒背囊
~AP1 也穿黑色衫褲有孭背囊
-知道當日是反國安法示威,但五人不是示威者,問到五人穿黑衣去原因是支持及打算去天后銅鑼灣一帶圍觀。
-約1815 時D3將Puma背囊交自己,不重但不知為何交自己,有覺得奇怪但沒有問D3。有打開袋放風䄛入去但沒查看裏面有咩物品
-不擔心袋有違禁品,指朋友交來,只暫時拎不會打開
-當日天氣熱,但大廈外多人好焗所以門口除下外套放入背囊
-不知D1為何由黑衫換白色裙,換衫時間是自己同D3出樓下觀察時換,也不知黑色衫放到那裏
-否認185420 CCTV Ch14截圖折回大廈是因見到門口有警察
-185634 CCTV Ch14截圖各人身上有背囊想離開大廈,為何知道有火槍又帶回在身因怕留在大廈會引起火災,不交警方因D3説好難解釋
-CCTV見到五人最少逗留大廈40分鐘,咁耐因唔知道點處理危險野
-知道有危險嘢即火槍等是約18:21時D3告知,但自己冇打開Puma袋。
-為何不只丟掉火槍,伸縮棍及鍾仔而保留袋?回答是按D3指示做丟下袋
-曾問過D3為何帶三件物品,D3說打算拎出來試用一下,不清楚他是不是示威者。知道有火槍時曾因驚訝掉下Puma背囊,後來D3要求下又取回。
-當時D3有1.8米,自己約1.6米,同意D3高大應該可以自己取2個背囊。D3搵自己笨但因相熟所以仍跟他指示再孭回Puma袋打算離開
-D1知道3件危險物件後曾說「係咪想我哋比人拉」,D3有回應「丟咗就冇事」
-證物相 拍攝D1銀包及學生證放在Puma袋內,D2自己感奇怪但不清楚原因
-PC7256口供 寫住Puma袋內有$2124,錢不是自己。D3身上之Adidas袋反而得$22.5。同意即D3將多錢嘅袋交自己
-解釋自己身上有2部電話是方便打機,3張sim卡是轉換遊戲悵戶用
-電話殼存放文宣紙是認同上寫字句「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同意日暦卡背面也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主控指出其實各人就如日曆卡上黑色公仔般穿上黑色衫褲戴護具打算參加示威,證人不同意
-不同意Puma內2個豬咀是自己及D1,不知道為何五人中有三人在大廈內將黑色衫換成白色
-同意五人炮台山地鐵站集合時是黑色衫,不同意控方指D3警署拍照是換了淺色衫,D2說照片內仍是深色。
-維多利亞酒店16格截圖冊P106,同意離開D3及AP5行前,3人其後
-1900警方進入大廈,剛巧五人同一時間放下4個背囊在大廈內,但不是因要逃避警方而放下。
-同意背囊內有大部份物品皆為黑色,而手套、豬咀是示威常用
-不同意自己截查時同警察說過去公園玩
-自己沒有手套,是當日D3比自己,他說是普通手套
-不擔心被認為是示威者因企行人路,但同意逗留時間長。
-同意D1身上也有文宣貼紙P47,上寫有反修例字句,不清楚為何她放手機套。五人支持反修例但行動僅為出現。
🔸沒有覆問
-第二被告案情完-
控辯所有案情完結,原定8月8及9日審期取消,法庭將去信通知D3在8月9日不用上庭,改為裁決日才出席。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 1430作口頭結案陳詞,法庭要求控方書面陳詞需在8月19日前提交,而辯方陳詞及回應需在9月2日前提交。法庭同時定下11月4日 0930作裁決。
✅期間批准3人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旁聽記得手機關鈴聲‼️
接近尾聲有旁聽席家屬手機嚮起,王官認得昨天提醒手機不可發出聲音時也在場,故下令庭警暫時沒收手機,下午1430才可取回。
❤️🔥感謝報料❤️🔥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4/6]
D1 關(17)
D2 * (15)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天后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2樓樓梯間保管或控制1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屬於另一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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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繼續作供
🔹盤問
-案發時14歳,不知D1當時幾多歲。承認當時同D1拍拖
-AP1, D3,AP5也大約14歲
-住深水埗由山峽尾用八達通乘地鐵往炮台山地鐵站
-自己身上沒搜出八達通,不清楚原因,自己沒有丟棄
-同意出門有帶銀包,警方沒找到銀包,不清楚但自己沒丟掉,
-D1 穿黑色衫但沒背囊
~AP1 也穿黑色衫褲有孭背囊
-知道當日是反國安法示威,但五人不是示威者,問到五人穿黑衣去原因是支持及打算去天后銅鑼灣一帶圍觀。
-約1815 時D3將Puma背囊交自己,不重但不知為何交自己,有覺得奇怪但沒有問D3。有打開袋放風䄛入去但沒查看裏面有咩物品
-不擔心袋有違禁品,指朋友交來,只暫時拎不會打開
-當日天氣熱,但大廈外多人好焗所以門口除下外套放入背囊
-不知D1為何由黑衫換白色裙,換衫時間是自己同D3出樓下觀察時換,也不知黑色衫放到那裏
-否認185420 CCTV Ch14截圖折回大廈是因見到門口有警察
-185634 CCTV Ch14截圖各人身上有背囊想離開大廈,為何知道有火槍又帶回在身因怕留在大廈會引起火災,不交警方因D3説好難解釋
-CCTV見到五人最少逗留大廈40分鐘,咁耐因唔知道點處理危險野
-知道有危險嘢即火槍等是約18:21時D3告知,但自己冇打開Puma袋。
-為何不只丟掉火槍,伸縮棍及鍾仔而保留袋?回答是按D3指示做丟下袋
-曾問過D3為何帶三件物品,D3說打算拎出來試用一下,不清楚他是不是示威者。知道有火槍時曾因驚訝掉下Puma背囊,後來D3要求下又取回。
-當時D3有1.8米,自己約1.6米,同意D3高大應該可以自己取2個背囊。D3搵自己笨但因相熟所以仍跟他指示再孭回Puma袋打算離開
-D1知道3件危險物件後曾說「係咪想我哋比人拉」,D3有回應「丟咗就冇事」
-證物相 拍攝D1銀包及學生證放在Puma袋內,D2自己感奇怪但不清楚原因
-PC7256口供 寫住Puma袋內有$2124,錢不是自己。D3身上之Adidas袋反而得$22.5。同意即D3將多錢嘅袋交自己
-解釋自己身上有2部電話是方便打機,3張sim卡是轉換遊戲悵戶用
-電話殼存放文宣紙是認同上寫字句「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同意日暦卡背面也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主控指出其實各人就如日曆卡上黑色公仔般穿上黑色衫褲戴護具打算參加示威,證人不同意
-不同意Puma內2個豬咀是自己及D1,不知道為何五人中有三人在大廈內將黑色衫換成白色
-同意五人炮台山地鐵站集合時是黑色衫,不同意控方指D3警署拍照是換了淺色衫,D2說照片內仍是深色。
-維多利亞酒店16格截圖冊P106,同意離開D3及AP5行前,3人其後
-1900警方進入大廈,剛巧五人同一時間放下4個背囊在大廈內,但不是因要逃避警方而放下。
-同意背囊內有大部份物品皆為黑色,而手套、豬咀是示威常用
-不同意自己截查時同警察說過去公園玩
-自己沒有手套,是當日D3比自己,他說是普通手套
-不擔心被認為是示威者因企行人路,但同意逗留時間長。
-同意D1身上也有文宣貼紙P47,上寫有反修例字句,不清楚為何她放手機套。五人支持反修例但行動僅為出現。
🔸沒有覆問
-第二被告案情完-
控辯所有案情完結,原定8月8及9日審期取消,法庭將去信通知D3在8月9日不用上庭,改為裁決日才出席。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 1430作口頭結案陳詞,法庭要求控方書面陳詞需在8月19日前提交,而辯方陳詞及回應需在9月2日前提交。法庭同時定下11月4日 0930作裁決。
✅期間批准3人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旁聽記得手機關鈴聲‼️
接近尾聲有旁聽席家屬手機嚮起,王官認得昨天提醒手機不可發出聲音時也在場,故下令庭警暫時沒收手機,下午1430才可取回。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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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9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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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15]
[2022.09.11-09.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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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黃崇厚法官
🕥10:30
👤符(28) #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 (#1225九龍灣 2項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8月27日被判處4星期監禁;定罪上訴於2022年7月日被駁回。)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0:00
👥陳,李宇軒/香港故事成員(29-30)🛑陳已還押逾19個月,李已還押逾17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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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阮,蔡(16-20)🛑已還押逾11個月 #求情 (#20210505將軍澳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阮,蔡,*,梁,陳,蔣周,郭(15-25)🛑郭已還押逾14個月;除蔣周外的被告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爭議 #求情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不設旁聽)
👥馮,歐陽,古,李,張,陳,邱,林,林,謝,陳(20-41) #審訊前覆核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何,黃,何(22-35) #審訊 [4/30] (#0929金鐘 暴動 襲警)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田,冼,鄺,馬,姚,*(14-28) #審訊 [9/35] (#0829深水埗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4) #審訊 [4/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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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關,*(15-17) #續審 [5/6] (#20200701北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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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10:30
👤崔(26) #審前覆核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5個月 #續審 [10/7]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0
👤陳(30)🛑已還押逾2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14:45
👤陳(28)🛑已還押逾2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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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09:45 高等法院第五庭 陳,魯,吳,楊子俊(24-51) 訴 🐶警務處處長;記協 訴 🐶警務處處長 和 律政司司長 #宣布判決 (記協及7名市民就以下事項入稟提出司法覆核:(1)速龍和防暴警員在反修例事件的行動中多次未有展示警員編號;(2)政府沒有設立能有效調查關於警員施虐投訴的獨立機制。在2020年11月19日,原訟庭裁定事項(1)違反《人權法案》第3條;事項(2)現行投訴機制不符合《人權法案》對獨立調查的要求,又指政府有責任設立並維持獨立機制,以有效調查關於警員因涉嫌施虐而違反《人權法案》的投訴。)
#不是聲援
14:3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36-54) #判刑 #賭檔無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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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2022.09.15]
[2022.09.11-09.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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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黃崇厚法官
🕥10:30
👤符(28) #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 (#1225九龍灣 2項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8月27日被判處4星期監禁;定罪上訴於2022年7月日被駁回。)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0:00
👥陳,李宇軒/香港故事成員(29-30)🛑陳已還押逾19個月,李已還押逾17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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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阮,蔡(16-20)🛑已還押逾11個月 #求情 (#20210505將軍澳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阮,蔡,*,梁,陳,蔣周,郭(15-25)🛑郭已還押逾14個月;除蔣周外的被告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爭議 #求情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不設旁聽)
👥馮,歐陽,古,李,張,陳,邱,林,林,謝,陳(20-41) #審訊前覆核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何,黃,何(22-35) #審訊 [4/30] (#0929金鐘 暴動 襲警)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田,冼,鄺,馬,姚,*(14-28) #審訊 [9/35] (#0829深水埗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4) #審訊 [4/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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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關,*(15-17) #續審 [5/6] (#20200701北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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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10:30
👤崔(26) #審前覆核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5個月 #續審 [10/7]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0
👤陳(30)🛑已還押逾2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14:45
👤陳(28)🛑已還押逾2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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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09:45 高等法院第五庭 陳,魯,吳,楊子俊(24-51) 訴 🐶警務處處長;記協 訴 🐶警務處處長 和 律政司司長 #宣布判決 (記協及7名市民就以下事項入稟提出司法覆核:(1)速龍和防暴警員在反修例事件的行動中多次未有展示警員編號;(2)政府沒有設立能有效調查關於警員施虐投訴的獨立機制。在2020年11月19日,原訟庭裁定事項(1)違反《人權法案》第3條;事項(2)現行投訴機制不符合《人權法案》對獨立調查的要求,又指政府有責任設立並維持獨立機制,以有效調查關於警員因涉嫌施虐而違反《人權法案》的投訴。)
#不是聲援
14:3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36-54) #判刑 #賭檔無間道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5/6]
D1 關(17)
D2 * (15)
🔺同案D3現年16歲,開審首日承認控罪2及3,其判刑待審訊完結時再視進展決定,期間批准D3保釋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天后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2樓樓梯間保管或控制1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屬於另一人財產
—————————————
📌雙方已經呈交書面陳詞,今日只作口頭補充
🔹控方
採納書面陳詞,但因應辯方陳詞補上一案例,主要想指D3有向其他五人說Adidas內有何物品會再交別人。而D2代表指各人心智不成熟,不能以成年人心智考慮。然而法庭需留意各人有更換衣物及逗留長時間避開警方,並非如辯方所指。D2庭上作供亦說1823剛剛入大廈時D3已經告知各人Adidas袋內物品。
🔸辯方
⏺D1代表
採納陳詞,立埸是從未管有控方所指Puma袋內火槍物品,沒有證據是D1放入袋。更換衣物控方也沒有證據黑色衫是D1換了白色衫後自己放入Puma袋。
⏺D2代表
採用陳詞。裝有火槍背囊是棄置後梯,控方舉證是否足以證明被告有意圖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被告身上找到文宣同被告意圖損壞他人財產法庭不應予以比重。王官反問如有人身穿「光復香港」上衣參與示威,法庭也不應考慮其政治理念?
法庭早前已經定下11月4日 0930作裁決。✅期間批准各人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D3下次裁決需要出席處理其判刑。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5/6]
D1 關(17)
D2 * (15)
🔺同案D3現年16歲,開審首日承認控罪2及3,其判刑待審訊完結時再視進展決定,期間批准D3保釋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天后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2樓樓梯間保管或控制1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屬於另一人財產
—————————————
📌雙方已經呈交書面陳詞,今日只作口頭補充
🔹控方
採納書面陳詞,但因應辯方陳詞補上一案例,主要想指D3有向其他五人說Adidas內有何物品會再交別人。而D2代表指各人心智不成熟,不能以成年人心智考慮。然而法庭需留意各人有更換衣物及逗留長時間避開警方,並非如辯方所指。D2庭上作供亦說1823剛剛入大廈時D3已經告知各人Adidas袋內物品。
🔸辯方
⏺D1代表
採納陳詞,立埸是從未管有控方所指Puma袋內火槍物品,沒有證據是D1放入袋。更換衣物控方也沒有證據黑色衫是D1換了白色衫後自己放入Puma袋。
⏺D2代表
採用陳詞。裝有火槍背囊是棄置後梯,控方舉證是否足以證明被告有意圖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被告身上找到文宣同被告意圖損壞他人財產法庭不應予以比重。王官反問如有人身穿「光復香港」上衣參與示威,法庭也不應考慮其政治理念?
法庭早前已經定下11月4日 0930作裁決。✅期間批准各人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D3下次裁決需要出席處理其判刑。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04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03]
[20221023-10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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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9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10:30
👤王(40)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012九龍塘 串謀縱火;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2月28日被判處4年6個月監禁。)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陳嘉信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29-56)🛑范,岑已還押逾19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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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Best Pencil (HK) Ltd.,鍾沛權,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鍾,林已還押逾10個月 #續審 [4/20] (#立場新聞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唐,譽,鄭,*(15-31)🛑四位已還押18日 🔥#判刑 (#20200524銅鑼灣 非法集結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陸,蕭(20) #裁決 (#1222中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何,鄭錦滿,陳,馮,林(23-33) #續審 [4/9] (#1120紅磡 2項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續審 [8/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不設旁聽)
👥謝,吳,李,黃,周,高,*,陳,曾,蘇(13-33) #審訊前覆核 (#1006灣仔 暴動 6項蒙面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關,*,*(15-17) #裁決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4:30
👤徐(1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 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李志豪裁判官
🕚11:00
👤郭(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0825荃灣 非法集結;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6日被判處11個月監禁。)
- - - - - - - - - - - - - - -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張志偉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區,梁,梁(23-26) #審前覆核 (#20210111中大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温志煒(49) 在公職中行為失當 #老作口供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雪輝(58), 🐶鄧栩洋(30), 🐶莊港偉(46) 串謀欺詐 假冒公職人員 #警察冒警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03]
[20221023-10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9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10:30
👤王(40)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012九龍塘 串謀縱火;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2月28日被判處4年6個月監禁。)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陳嘉信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29-56)🛑范,岑已還押逾19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Best Pencil (HK) Ltd.,鍾沛權,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鍾,林已還押逾10個月 #續審 [4/20] (#立場新聞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唐,譽,鄭,*(15-31)🛑四位已還押18日 🔥#判刑 (#20200524銅鑼灣 非法集結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陸,蕭(20) #裁決 (#1222中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何,鄭錦滿,陳,馮,林(23-33) #續審 [4/9] (#1120紅磡 2項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續審 [8/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不設旁聽)
👥謝,吳,李,黃,周,高,*,陳,曾,蘇(13-33) #審訊前覆核 (#1006灣仔 暴動 6項蒙面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關,*,*(15-17) #裁決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4:30
👤徐(1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 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李志豪裁判官
🕚11:00
👤郭(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0825荃灣 非法集結;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6日被判處11個月監禁。)
- - - - - - - - - - - - - - -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張志偉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區,梁,梁(23-26) #審前覆核 (#20210111中大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温志煒(49) 在公職中行為失當 #老作口供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雪輝(58), 🐶鄧栩洋(30), 🐶莊港偉(46) 串謀欺詐 假冒公職人員 #警察冒警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裁決
D1 關(17)
D2 * (15)
D3 * (15)
^D3開審首日承認控罪2及3,期間批准保釋。D1及D2不認罪需接受審訊。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D2]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 [D3]
(3)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
—————————————
📌裁決速報
D1: 控罪(1)罪名成立‼️
D2: 控罪(1)罪名成立‼️
D3: 控罪(2)及(3)罪名成立‼️
📌簡短理由
控方證人作供直接,態度誠懇,按納所有供詞。D1選擇不作供,而D2作供不被接納,作供指不是參與示威只係去感受環境,因氣氛緊張場面混亂而走入大廈暫避,但逗留40分鐘,作供又承認支持示威者,身穿黑色衣物,電話套也有光時文宣。D2也指進入大廈後樓梯時知道代D3 拿取PUMA袋有火槍表示驚訝,覺得受騙。然而放低地上後卻再拿起Puma,盤問下承認D3自己可以取袋卻一直代拿,其口供並不合理。D1代表指出曾有第六人出現現場,但沒有證據該人在物品附近出現或接觸火槍,而袋內有D1學生證其他示威者常用物品如手袖,法庭對2人管有物作唯一合理推論是意圖破壞財產。
📌求情
⏺D1
現在18歲,呈上醫療報告顯示有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狀,起訴後被告擔心審訊程序,一旦定罪未能陪伴母親。求情信件形容被告善良,本案單一事件,沒有證據曾經使用火槍也沒有財物被破壞。其志願打算修讀護士課程受本案影響,希望法庭考慮更新中心選項。
⏺D2
今年16歲,案件後被開除學籍轉到新學校。新校老師對其有很高評價,認為對同學及師長及學習態度良好,對弱小生命如貓及老人家社羣有愛心,並且關心社會大事。被告即日被捕但隔年多才被起訴,希望法庭判刑考慮延誤影響。
⏺D3
代表希望法庭先索取報告,之後會呈交詳細書面求情。
王官指控罪及案情嚴重,禁閉式刑罰無可避免,由於3人年紀細會先索取報告。
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 1430作判刑,🔴期間各人須還押以便索取報告:
D1: 更生中心、教導所
D2: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D3: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裁決
D1 關(17)
D2 * (15)
D3 * (15)
^D3開審首日承認控罪2及3,期間批准保釋。D1及D2不認罪需接受審訊。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D2]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 [D3]
(3)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
—————————————
📌裁決速報
D1: 控罪(1)罪名成立‼️
D2: 控罪(1)罪名成立‼️
D3: 控罪(2)及(3)罪名成立‼️
📌簡短理由
控方證人作供直接,態度誠懇,按納所有供詞。D1選擇不作供,而D2作供不被接納,作供指不是參與示威只係去感受環境,因氣氛緊張場面混亂而走入大廈暫避,但逗留40分鐘,作供又承認支持示威者,身穿黑色衣物,電話套也有光時文宣。D2也指進入大廈後樓梯時知道代D3 拿取PUMA袋有火槍表示驚訝,覺得受騙。然而放低地上後卻再拿起Puma,盤問下承認D3自己可以取袋卻一直代拿,其口供並不合理。D1代表指出曾有第六人出現現場,但沒有證據該人在物品附近出現或接觸火槍,而袋內有D1學生證其他示威者常用物品如手袖,法庭對2人管有物作唯一合理推論是意圖破壞財產。
📌求情
⏺D1
現在18歲,呈上醫療報告顯示有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狀,起訴後被告擔心審訊程序,一旦定罪未能陪伴母親。求情信件形容被告善良,本案單一事件,沒有證據曾經使用火槍也沒有財物被破壞。其志願打算修讀護士課程受本案影響,希望法庭考慮更新中心選項。
⏺D2
今年16歲,案件後被開除學籍轉到新學校。新校老師對其有很高評價,認為對同學及師長及學習態度良好,對弱小生命如貓及老人家社羣有愛心,並且關心社會大事。被告即日被捕但隔年多才被起訴,希望法庭判刑考慮延誤影響。
⏺D3
代表希望法庭先索取報告,之後會呈交詳細書面求情。
王官指控罪及案情嚴重,禁閉式刑罰無可避免,由於3人年紀細會先索取報告。
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 1430作判刑,🔴期間各人須還押以便索取報告:
D1: 更生中心、教導所
D2: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D3: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17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16]
[2022.11.13-11.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雷,黃,陳(18-33) #續審 [4/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0/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17/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 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5:30
👥賴,陳(18-19) #續審 [3/4]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襲警)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關,*,*(15-17)🛑三位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2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30
👤李/二胡伯伯(62) #提堂 (#20210803旺角 #20210818旺角 #20210909旺角 3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朱(26) #審訊 [1/1] (#0914淘大 2項企圖阻差辨公 襲警)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11:4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陳子浩(26) 盜竊 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勒索 #開房偷卡再裸照勒索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余健華(29) 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休班警偷拍裙底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16]
[2022.11.13-11.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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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雷,黃,陳(18-33) #續審 [4/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0/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17/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 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5:30
👥賴,陳(18-19) #續審 [3/4]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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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關,*,*(15-17)🛑三位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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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2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30
👤李/二胡伯伯(62) #提堂 (#20210803旺角 #20210818旺角 #20210909旺角 3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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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朱(26) #審訊 [1/1] (#0914淘大 2項企圖阻差辨公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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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1:4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陳子浩(26) 盜竊 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勒索 #開房偷卡再裸照勒索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余健華(29) 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休班警偷拍裙底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判刑
D1 關(17)
D2 * (15)
D3 * (15)
🔴3人已還押14日
^D3開審首日承認控罪2及3,期D1及D2不認罪需接受審訊。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1、D2]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 [D3,開審日已認罪]
(3)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開審日已認罪]
—————————————
律師代表已經向各人解釋下列索取之報告:
D1: 更生中心、教導所
D2: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D3: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D1
報告正面建議更生中心,代表澄清報告指D1拒絕認錯意思是她在答辯時不認罪。現在後悔,知道所做是錯。
⏺D2
報告建議勞教中心,但代表指被告希望判處更生中心,以便安排明年考DSE。
⏺D3
代表已經呈交書面求情,報告建議更生中心,被告同意亦希望可以繼續VTC學業。
🔥判刑速報
D1: 判處更生中心‼️
D2: 判處更生中心‼️
D3: 判處更生中心‼️
📌簡短理由
已經索取報告皆認為3人所索報告中更生中心都適合,但感化官建議D2可判勞教中心。本案屬相同事件雖然控罪不同,三項控罪沒有指定刑罰。法庭考慮三人案情、背景,求情及悔意,認為三人判處相同刑罰也可以,故三人皆判以更生中心。
💛感謝臨時直播員💛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判刑
D1 關(17)
D2 * (15)
D3 * (15)
🔴3人已還押14日
^D3開審首日承認控罪2及3,期D1及D2不認罪需接受審訊。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1、D2]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 [D3,開審日已認罪]
(3)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開審日已認罪]
—————————————
律師代表已經向各人解釋下列索取之報告:
D1: 更生中心、教導所
D2: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D3: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
⏺D1
報告正面建議更生中心,代表澄清報告指D1拒絕認錯意思是她在答辯時不認罪。現在後悔,知道所做是錯。
⏺D2
報告建議勞教中心,但代表指被告希望判處更生中心,以便安排明年考DSE。
⏺D3
代表已經呈交書面求情,報告建議更生中心,被告同意亦希望可以繼續VTC學業。
🔥判刑速報
D1: 判處更生中心‼️
D2: 判處更生中心‼️
D3: 判處更生中心‼️
📌簡短理由
已經索取報告皆認為3人所索報告中更生中心都適合,但感化官建議D2可判勞教中心。本案屬相同事件雖然控罪不同,三項控罪沒有指定刑罰。法庭考慮三人案情、背景,求情及悔意,認為三人判處相同刑罰也可以,故三人皆判以更生中心。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