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劉淑嫻裁判官
#網上言行 #續審 [8/4]
張 (25)
控罪:
(1)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8月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毀壞或損壞屬於港鐵有限公司的財產,即閉路電視
(2)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4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毀壞或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財產,即其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
(3)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毀壞或損壞屬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財產,即發射站
控方代表: #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 #吳宗鑾大律師
-----------
辯方結案陳辭
是次案件關鍵在於信息是否由被告發出,而案中被指為煽動的信息二內容不清晰,對被告有利。
被告在追星活動中認識朋友,並因明白註冊連登困難,於是把密碼交給這些朋友讓他們在連登發文。控方證人亦承認不登出的話,可以在同一裝置上使用該連登帳戶,而被告的裝置上有三個名稱。被告承認那些帳戶的帖文有部份是自己發出,其他帖文則有在網上認識的朋友發出,自己則主要轉發新聞。否認發出被指煽動的三則帖文。
控方第二證人承認用戶名稱可任意更改,只是用戶編號不變,同一帳戶可在不同裝置登入,並以同一名稱出帖文。
被告連登採用 tvb 藝員頭像,於是在 TVB 工作的證人在 IG 找同一頭像找到懷疑是被告的 IG account,並在 profile 中找到一個關於盤菜的帖文,從附帶文字中得出此 IG 用戶曾參與 TVB 盤菜宴,有機會是 TVB 員工。但證人在盤問下,認同其他人都有方法發出這般的帖文。
辯方指出,法庭採納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自稱擁有這些連登名稱的招認,但沒承認帖文由自己發出。因此其實招認與事實其實更貼近,而法庭也不應將招認當成將被告定罪的理據。總括而言,控方不能毫無合理疑點地推論被告有罪。即使帖文牽涉TVB內部的消息,內部資料其實也可以傳出公眾領域,讓TVB以外的人得知,故亦不能因被告作為 TVB 前員工的身份而斷定發文者為被告。
在其中一則帖文中,被告的帳戶只不斷複述「大家繼續罷買同大裝修」,沒有再加任何解釋,也沒有上文下理供控方證人演繹「裝修」的意思,故Mon Po部督察早前的推論,即可從脈絡將「裝修」理解為刑毀,也不應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6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劉淑嫻裁判官
#網上言行 #續審 [8/4]
張 (25)
控罪:
(1)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8月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毀壞或損壞屬於港鐵有限公司的財產,即閉路電視
(2)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4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毀壞或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財產,即其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
(3)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毀壞或損壞屬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財產,即發射站
控方代表: #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 #吳宗鑾大律師
-----------
辯方結案陳辭
是次案件關鍵在於信息是否由被告發出,而案中被指為煽動的信息二內容不清晰,對被告有利。
被告在追星活動中認識朋友,並因明白註冊連登困難,於是把密碼交給這些朋友讓他們在連登發文。控方證人亦承認不登出的話,可以在同一裝置上使用該連登帳戶,而被告的裝置上有三個名稱。被告承認那些帳戶的帖文有部份是自己發出,其他帖文則有在網上認識的朋友發出,自己則主要轉發新聞。否認發出被指煽動的三則帖文。
控方第二證人承認用戶名稱可任意更改,只是用戶編號不變,同一帳戶可在不同裝置登入,並以同一名稱出帖文。
被告連登採用 tvb 藝員頭像,於是在 TVB 工作的證人在 IG 找同一頭像找到懷疑是被告的 IG account,並在 profile 中找到一個關於盤菜的帖文,從附帶文字中得出此 IG 用戶曾參與 TVB 盤菜宴,有機會是 TVB 員工。但證人在盤問下,認同其他人都有方法發出這般的帖文。
辯方指出,法庭採納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自稱擁有這些連登名稱的招認,但沒承認帖文由自己發出。因此其實招認與事實其實更貼近,而法庭也不應將招認當成將被告定罪的理據。總括而言,控方不能毫無合理疑點地推論被告有罪。即使帖文牽涉TVB內部的消息,內部資料其實也可以傳出公眾領域,讓TVB以外的人得知,故亦不能因被告作為 TVB 前員工的身份而斷定發文者為被告。
在其中一則帖文中,被告的帳戶只不斷複述「大家繼續罷買同大裝修」,沒有再加任何解釋,也沒有上文下理供控方證人演繹「裝修」的意思,故Mon Po部督察早前的推論,即可從脈絡將「裝修」理解為刑毀,也不應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6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觀塘裁判法院第六庭
#劉淑嫻裁判官
#網上言行 #裁決
張 (25)
控罪:
(1)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8月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催毀或損壞屬於港鐵有限公司的財產,即閉路電視
(2)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4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摧毀或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財產,即其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
(3)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摧毀或損壞屬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財產,即發射站
控方代表: #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 #吳宗鑾大律師
-----------
📌裁決
裁判官先重複一次控方案情、辯方案情及被告就特別事項所作供的內容,在此不贅。簡單而言,辯方爭議被告沒有作出招認,認為相關招認內容是警員回到警署後自行編造。而控方則需證明5點,1: 帖文的意思,2: 帖文是否有煽惑他人進行刑事毀壞?,3: 發佈帖文的意圖,究竟是煽惑他人犯罪還是開玩笑?4: 帖文有否發佈到公眾領域?5: 被告是否帖文的發佈者?
🧷 PW1證供分析
辯方質疑PW1在庭上聲稱被告被捕時講粗口,又指自己曾叫被告唔好搞手上既電話,但相關內容沒有在書面口供被提及。而且,PW1在記事冊內聲稱在1分鐘 (0708-0709) 內完成整個拘捕過程,包括讀案情,警誡,簽名等,根本沒有可能完成,不符現實,所以辯方指PW1根本講大話。但裁判官指評估時間出錯不等於講大話,認為警員無可能時刻查看時間,而且上述內容遺漏不是重要內容,遺漏亦無不妥,因此接納PW1為誠實可靠證人。
🧷 PW2證供分析
辯方質疑PW2指自己沒有在現場即時記錄時間,但其記事冊上時間與PW1的完全相同,指二人夾口供。與PW1一樣,裁判官認為警員無可能時刻查看時間,所以在事後商量作補錄並無不妥,因此接納PW2為誠實可靠證人。
🧷 PW3證供分析
辯方對PW3的證供沒有爭議,接納為誠實可靠證人。但PW3不能確定相關TVB內部信息沒有向其他TVB員工透露,因此有可能由其他TVB員工對外洩露,裁判官決定不給予PW3的證供任何比重。
🧷 PW4證供分析
裁判官認為裝修一詞已經不是原本意思,有煽動犯罪的意圖,而且經過大眾媒體對社會事件的報導,裝修的意思已經廣為人知,並成為司法認知,就算沒有PW4作供,都會認為裝修一詞在帖文中是煽動刑事毀壞。裁判官接納PW4的證供,認為PW4是誠實可靠證人。
🧷 特別事項裁決
裁判官認為被告證供前後矛盾,認為PW1必定有向被告清楚說明記事冊內的內容,才能成功說服被告簽名及進行錄影會面,認為被告不會無緣無故接納記事冊內的內容,所以不接納被告的說法,批准特別事項呈堂。
🧷 被告證供分析
被告聲稱自己在LINE通訊軟件中的追星群組認識3-4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齊參與10-15次不同追星活動,並將連登帳戶提供給朋友共用,但被告在2017年後便與朋友失聯。裁判官認為說法不合情理,認為被告如真的與朋友緊密聯繫,無理由沒有朋友的聯絡方法,因此不接納被告與朋友共用連登帳戶的說法。
🧷 結論
裁判官裁定被告是帖文的發佈者,而其動機為煽動他人進行帖文內所指的行為,即刑事毀壞,而非開玩笑,另外帖文亦能夠在互聯網被大眾查看,所以裁判官認為控方已經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三項罪名全部成立。
📌判刑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6月16日0930時於觀塘裁判法院第六庭作判刑,等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劉淑嫻裁判官
#網上言行 #裁決
張 (25)
控罪:
(1)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8月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催毀或損壞屬於港鐵有限公司的財產,即閉路電視
(2)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4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摧毀或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財產,即其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
(3)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被告在 2019 年11月19日,非法煽惑其他人摧毀或損壞屬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財產,即發射站
控方代表: #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 #吳宗鑾大律師
-----------
📌裁決
裁判官先重複一次控方案情、辯方案情及被告就特別事項所作供的內容,在此不贅。簡單而言,辯方爭議被告沒有作出招認,認為相關招認內容是警員回到警署後自行編造。而控方則需證明5點,1: 帖文的意思,2: 帖文是否有煽惑他人進行刑事毀壞?,3: 發佈帖文的意圖,究竟是煽惑他人犯罪還是開玩笑?4: 帖文有否發佈到公眾領域?5: 被告是否帖文的發佈者?
🧷 PW1證供分析
辯方質疑PW1在庭上聲稱被告被捕時講粗口,又指自己曾叫被告唔好搞手上既電話,但相關內容沒有在書面口供被提及。而且,PW1在記事冊內聲稱在1分鐘 (0708-0709) 內完成整個拘捕過程,包括讀案情,警誡,簽名等,根本沒有可能完成,不符現實,所以辯方指PW1根本講大話。但裁判官指評估時間出錯不等於講大話,認為警員無可能時刻查看時間,而且上述內容遺漏不是重要內容,遺漏亦無不妥,因此接納PW1為誠實可靠證人。
🧷 PW2證供分析
辯方質疑PW2指自己沒有在現場即時記錄時間,但其記事冊上時間與PW1的完全相同,指二人夾口供。與PW1一樣,裁判官認為警員無可能時刻查看時間,所以在事後商量作補錄並無不妥,因此接納PW2為誠實可靠證人。
🧷 PW3證供分析
辯方對PW3的證供沒有爭議,接納為誠實可靠證人。但PW3不能確定相關TVB內部信息沒有向其他TVB員工透露,因此有可能由其他TVB員工對外洩露,裁判官決定不給予PW3的證供任何比重。
🧷 PW4證供分析
裁判官認為裝修一詞已經不是原本意思,有煽動犯罪的意圖,而且經過大眾媒體對社會事件的報導,裝修的意思已經廣為人知,並成為司法認知,就算沒有PW4作供,都會認為裝修一詞在帖文中是煽動刑事毀壞。裁判官接納PW4的證供,認為PW4是誠實可靠證人。
🧷 特別事項裁決
裁判官認為被告證供前後矛盾,認為PW1必定有向被告清楚說明記事冊內的內容,才能成功說服被告簽名及進行錄影會面,認為被告不會無緣無故接納記事冊內的內容,所以不接納被告的說法,批准特別事項呈堂。
🧷 被告證供分析
被告聲稱自己在LINE通訊軟件中的追星群組認識3-4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齊參與10-15次不同追星活動,並將連登帳戶提供給朋友共用,但被告在2017年後便與朋友失聯。裁判官認為說法不合情理,認為被告如真的與朋友緊密聯繫,無理由沒有朋友的聯絡方法,因此不接納被告與朋友共用連登帳戶的說法。
🧷 結論
裁判官裁定被告是帖文的發佈者,而其動機為煽動他人進行帖文內所指的行為,即刑事毀壞,而非開玩笑,另外帖文亦能夠在互聯網被大眾查看,所以裁判官認為控方已經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三項罪名全部成立。
📌判刑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6月16日0930時於觀塘裁判法院第六庭作判刑,等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高等法院第廿八庭
#高浩文法官 #原訴傳票
原告人:律政司司長
答辯人:葉(20) #網上言行
控罪:藐視法庭
傳票內容指葉(20)違反由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頒布的禁制令,即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為:
(a) 在沒有相關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人士的情況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他們的姓名、職位、住宅地址、辦公地址、學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證明文件的號碼、Facebook帳戶ID、Instagram帳戶ID、車牌號碼和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的任何照片;
(b) 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任何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和
(c) 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
由於答辯人今天因身體抱恙不能出庭,故此案件會重新排期至2022年11月22日至24日進行3天審訊,但若答辯人選擇不爭議其責任(liability),其求情和判刑會在審訊第一天處理。
#高浩文法官 #原訴傳票
原告人:律政司司長
答辯人:葉(20) #網上言行
控罪:藐視法庭
傳票內容指葉(20)違反由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頒布的禁制令,即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為:
(a) 在沒有相關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人士的情況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他們的姓名、職位、住宅地址、辦公地址、學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證明文件的號碼、Facebook帳戶ID、Instagram帳戶ID、車牌號碼和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的任何照片;
(b) 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任何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和
(c) 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
由於答辯人今天因身體抱恙不能出庭,故此案件會重新排期至2022年11月22日至24日進行3天審訊,但若答辯人選擇不爭議其責任(liability),其求情和判刑會在審訊第一天處理。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9月02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01]
[2022.08.28-09.0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麥(16) #命令申請 (#1007黃大仙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9月2日被判入勞教中心,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2022年8月23日不服定罪上訴申請獲批,定罪裁決和刑罰獲撤銷。)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00
👥傑斯/D100網台主持,利(51-52)🛑傑斯已還押逾18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2] (#網上言論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3項洗黑錢)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9:30
👤李(50) #審訊 [1/5]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20200624葵涌 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陳,黎(18-25) #審訊 [2/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李(19)🛑已還押21日 🔥#判刑 (#1118理大 2項暴動)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0:30
👤鄭(27) #答辯 (#網上言行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程(41)🛑已由警方看管逾1個月 #提堂 (#20220721中環 刑事恐嚇)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林,黎,文,陳,謝,戴,陳(18-30) #續審 [10/19]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阻差辦公)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李,陳,蘇,麥,李,黃(19-56) #裁決 (#20200516將軍澳 非法集結 襲警 阻差辦公)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6庭
👨🏻⚖️談立豐暫委裁判官
🕙10:00
👤李(62) #續審 [2/1] (#20220429東涌 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服刑中 #初級偵訊 [1/7]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張志偉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曹(21)🛑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10111中大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F.S.L(45) 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3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3項殘暴對待兒童 #強迫幼子自慰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01]
[2022.08.28-09.0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麥(16) #命令申請 (#1007黃大仙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9月2日被判入勞教中心,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2022年8月23日不服定罪上訴申請獲批,定罪裁決和刑罰獲撤銷。)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00
👥傑斯/D100網台主持,利(51-52)🛑傑斯已還押逾18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2] (#網上言論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3項洗黑錢)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9:30
👤李(50) #審訊 [1/5]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20200624葵涌 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陳,黎(18-25) #審訊 [2/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李(19)🛑已還押21日 🔥#判刑 (#1118理大 2項暴動)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0:30
👤鄭(27) #答辯 (#網上言行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程(41)🛑已由警方看管逾1個月 #提堂 (#20220721中環 刑事恐嚇)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林,黎,文,陳,謝,戴,陳(18-30) #續審 [10/19]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阻差辦公)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李,陳,蘇,麥,李,黃(19-56) #裁決 (#20200516將軍澳 非法集結 襲警 阻差辦公)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6庭
👨🏻⚖️談立豐暫委裁判官
🕙10:00
👤李(62) #續審 [2/1] (#20220429東涌 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服刑中 #初級偵訊 [1/7]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張志偉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曹(21)🛑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10111中大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F.S.L(45) 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3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3項殘暴對待兒童 #強迫幼子自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22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1]
[2022.11.2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30
👥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蘋果日報》前高層(47-59)🛑張,羅已還押逾17個月;其餘被告已還押16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高 等 法 院12樓28庭
👨🏻⚖️高浩文法官
🕙10:00
👤葉(20) #審訊 [1/3] #原訴傳票 (#網上言行 #網上起底 藐視法庭)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雷,黃,陳(18-33) #續審 [6/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3/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陳,李,黃,張,蔡(17-36)🛑陳,李,黃已還押逾6個月;蔡已還押逾1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2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507西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危險藥物 無牌管有槍械)
👤潘(61)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何,鄭錦滿,陳,馮,林(23-33) #續審 [12/9] (#1120紅磡 2項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20/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因另案已還押逾20個月 #裁決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黃浩銘,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智輝/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提堂 (#20200430灣仔 7項違反限聚令)
- - - - - - - - - - - - - - - -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1]
[2022.11.2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30
👥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蘋果日報》前高層(47-59)🛑張,羅已還押逾17個月;其餘被告已還押16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高 等 法 院12樓28庭
👨🏻⚖️高浩文法官
🕙10:00
👤葉(20) #審訊 [1/3] #原訴傳票 (#網上言行 #網上起底 藐視法庭)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雷,黃,陳(18-33) #續審 [6/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3/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陳,李,黃,張,蔡(17-36)🛑陳,李,黃已還押逾6個月;蔡已還押逾1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2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507西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危險藥物 無牌管有槍械)
👤潘(61)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何,鄭錦滿,陳,馮,林(23-33) #續審 [12/9] (#1120紅磡 2項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20/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因另案已還押逾20個月 #裁決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黃浩銘,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智輝/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提堂 (#20200430灣仔 7項違反限聚令)
- - - - - - - - - - - - - - - -
#高等法院第廿八庭
#高浩文法官 #原訴傳票
#審訊[1/3] #網上起底
原告人:律政司司長
答辯人:葉(20) #網上言行
控罪:#藐視法庭
傳票內容指葉(20)違反由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頒布的禁制令,即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為:
(a) 在沒有相關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人士的情況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他們的姓名、職位、住宅地址、辦公地址、學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證明文件的號碼、Facebook帳戶ID、Instagram帳戶ID、車牌號碼和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的任何照片;
(b) 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任何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和
(c) 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
庭上內容從缺,歡迎報料
案件將於2022年12月30日1430同庭會聽取求情和量刑聆訊,預計兩小時。
💛感謝臨時直播員💛
#高浩文法官 #原訴傳票
#審訊[1/3] #網上起底
原告人:律政司司長
答辯人:葉(20) #網上言行
控罪:#藐視法庭
傳票內容指葉(20)違反由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頒布的禁制令,即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為:
(a) 在沒有相關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人士的情況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他們的姓名、職位、住宅地址、辦公地址、學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證明文件的號碼、Facebook帳戶ID、Instagram帳戶ID、車牌號碼和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的任何照片;
(b) 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任何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和
(c) 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
庭上內容從缺,歡迎報料
案件將於2022年12月30日1430同庭會聽取求情和量刑聆訊,預計兩小時。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23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2]
[2022.11.2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廖(17)🛑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0930灣仔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7月16日被判處31個月監禁(連同另案),於2022年9月15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劉,曾(55) #審訊 [1/9] (#20200604旺角 非法集結 拒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雷,黃,陳(18-33) #續審 [7/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4/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1:00
👤唐(19)🛑已還押逾2個月 #進一步陳詞 (#20201119中大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21/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11:30
👤宋(24) #提訊 (#1001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6樓3庭
👨🏻⚖️王祖力暫委裁判官
🕤09:30
👤李(54) #答辯 (#20220308西九龍法院 違反限聚令)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 未 知 詳 情 )
🕤09:30
👤王(42) 🌟#新案件 (#願榮光歸香港 煽動意圖)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吳(16) #進度報告 (#20200224葵涌 刑事毀壞;答辯時認罪,於2021年12月1日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09:30
👤徐(1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網上言行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意圖侮辱國歌而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歌的情況 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0:30 區域法院第卅四庭 🐶張歷恆 與 👥梁,李(17-24)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0714沙田 暴動;梁,李在本案令張歷恆受傷,令張歷恆造成損失,故張歷恆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陪償。)
(22:50更新)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2]
[2022.11.2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廖(17)🛑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0930灣仔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7月16日被判處31個月監禁(連同另案),於2022年9月15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劉,曾(55) #審訊 [1/9] (#20200604旺角 非法集結 拒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雷,黃,陳(18-33) #續審 [7/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4/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1:00
👤唐(19)🛑已還押逾2個月 #進一步陳詞 (#20201119中大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21/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11:30
👤宋(24) #提訊 (#1001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6樓3庭
👨🏻⚖️王祖力暫委裁判官
🕤09:30
👤李(54) #答辯 (#20220308西九龍法院 違反限聚令)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 未 知 詳 情 )
🕤09:30
👤王(42) 🌟#新案件 (#願榮光歸香港 煽動意圖)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吳(16) #進度報告 (#20200224葵涌 刑事毀壞;答辯時認罪,於2021年12月1日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09:30
👤徐(1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網上言行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 意圖侮辱國歌而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歌的情況 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0:30 區域法院第卅四庭 🐶張歷恆 與 👥梁,李(17-24)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0714沙田 暴動;梁,李在本案令張歷恆受傷,令張歷恆造成損失,故張歷恆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陪償。)
(22:50更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19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3.01.18]
[2023.01.15-01.21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1:00
👥王,劉(20-25) #宣布判決理由 (#1110旺角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1年9月3日被判處3個月監禁。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亦於2023年1月12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8樓18庭
👩🏻⚖️黎婉姫法官
🕙10:00
👤關(27)🛑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3/21] (#1214屯門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已還押逾16個月 #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 (#網上言論 #20210604維園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4日被判處1年3個月監禁。不服定罪上訴於2022年12月14日被裁定得直。)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4:30
👥鍾,郭,馬,嚴(24-30) #續審 [7/20] (#1118理大 5項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4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Best Pencil (HK) Ltd.,鍾沛權,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提訊 (#立場新聞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18)🛑已還押逾24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701天后 3項企圖刑事損壞 企圖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11樓39庭
👨🏻⚖️李俊文法官
🕙10:00
👤馬(18)🛑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00126旺角 暴動;#20200127旺角 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賴,陳(18-19) #裁決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林,蔡(22-24) #裁決 (#20200701銅鑼灣 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鄭(27) #審訊 [1/1] (#網上言行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李志豪裁判官
🕦11:30
👥朱,廖,劉(18-30) #續審 [4/6] (#0929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馮志達(19) 有意圖而傷人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業藍絲斬事頭婆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胡愛民,周永林.卓進燊(43-53) 2項刑事損壞 #又強拆法輪功街站
11:4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李雪輝(58), 🐶鄧栩洋(30), 🐶莊港偉(46) 串謀欺詐 假冒公職人員 #警察冒警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三庭 🐶彭天裕(26) 2項普通襲擊 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掌摑腳踢女朋友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3.01.18]
[2023.01.15-01.21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1:00
👥王,劉(20-25) #宣布判決理由 (#1110旺角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1年9月3日被判處3個月監禁。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亦於2023年1月12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8樓18庭
👩🏻⚖️黎婉姫法官
🕙10:00
👤關(27)🛑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3/21] (#1214屯門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已還押逾16個月 #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 (#網上言論 #20210604維園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4日被判處1年3個月監禁。不服定罪上訴於2022年12月14日被裁定得直。)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4:30
👥鍾,郭,馬,嚴(24-30) #續審 [7/20] (#1118理大 5項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4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Best Pencil (HK) Ltd.,鍾沛權,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提訊 (#立場新聞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18)🛑已還押逾24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701天后 3項企圖刑事損壞 企圖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11樓39庭
👨🏻⚖️李俊文法官
🕙10:00
👤馬(18)🛑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00126旺角 暴動;#20200127旺角 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賴,陳(18-19) #裁決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林,蔡(22-24) #裁決 (#20200701銅鑼灣 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鄭(27) #審訊 [1/1] (#網上言行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李志豪裁判官
🕦11:30
👥朱,廖,劉(18-30) #續審 [4/6] (#0929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馮志達(19) 有意圖而傷人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業藍絲斬事頭婆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胡愛民,周永林.卓進燊(43-53) 2項刑事損壞 #又強拆法輪功街站
11:4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李雪輝(58), 🐶鄧栩洋(30), 🐶莊港偉(46) 串謀欺詐 假冒公職人員 #警察冒警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三庭 🐶彭天裕(26) 2項普通襲擊 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掌摑腳踢女朋友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1/1] #網上言行 #國歌法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0950 開庭]
📌答辯:不承認兩項控罪❌
📌案件管理:控方打算傳召兩名警員證人,PW2為警員專家證人將解釋「願榮光歸香港」歌曲之意義,有錄影會面約十五分鐘,控方指被告有答問控方依賴招認,但雙方同意沒爭議可不用播放,辯方立場是被告有上載指稱片段,但爭議沒有侮辱國歌或區旗意圖,反對傳召專家證人作供或證供呈堂,挑戰專家身份及認為沒有必要,而且在定下審期才知控方打算傳召。對侮辱定義要求控方澄清是1)只干擾原本國歌改任何歌播放便犯法,還是2)因改成《願榮光歸香港》有政治含意才算侮辱犯法,控方回應檢控基礎是後者,知道是社運歌曲,代表反修例。
📌𠄘認意實P1以65C呈堂
-被告在2021年7月26日及後為Youtube 「威民」帳戶唯一擁有及管理人
-2021年7月26日 香港運動員張家朗奪得亞運劍擊金牌,頒獎禮上奏起中國國歌及升起香港區旗,片段P2呈堂
-警員12223 於2021年8月15日在被告住所拍攝其智能電話及螢幕共9張照片P3並呈堂
-女偵緝警員6672於2021年7月29日在網站Youtube「威民」發現貼文將頒奬典禮片段之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歌曲,將該片段P4下載並呈堂
-2021年7月29日女警6672在「威民」youtube頻道將涉案貼文片段超連結作2張截圖P5並呈堂
- 女警6672在2022年7月12日將片段及網民留言等作57張截圖P6並呈堂
-涉案片段在2021年7月29日以P7手機上載在Youtube「威民」帳戶,可被公衆觀看
-2022年4月7月被告自願交出小米手機電話(P7)給警方調查
-2022年4月7日 被告在天水圍警署接受警員11223 進行自願錄影會面,內容準確,儲存在光碟P8內並呈堂
-同意下載片段及各證物均沒有受到干擾或改動,被告對證物鏈沒有挑戰。
📌PW1 WDPC 6672 李冢文(音) 作供
🔹主問
-為網絡安全及罪案調查科成員,2021年都7月29日進入Youtube 「威民」網上站文並作2張截圖P5。同時將一段改歌貼文P4片段下載,庭上播放P4,願榮光歸香港音樂響起換替國歌(沒有歌詞或字幕)
- 2021年7月29日在Youtube尋找「威民」,在其公開片段題為「張家朗奧運男子花劍奪金牌頒奬禮-榮光版本」便找到及可下載。但7月30日再尋找已經看不到因貼文片段被改設為私人貼文。同年8月30日及2022年2月10日再嘗試也看不到,原因同上。2022年7月12日再用超連結又可以再看到,問到原因,PW1答因片段改設為不公開但沒有設定為私人,所以用一早記下之超連結便可以看到。
-證人確認2021及2022年兩次收看Youtube均是同一段片段,並引述截圖冊收看人次由2021年7月29日之92115次升至2022年7月12日之97806次,證人指P6截圖中觀察到有留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這才是香港人的歌。」2023年1月6日 PW1在Youtube找到一段總長33分鐘張家朗頒獎片段但背景為中國國歌,應該為原裝片段版本,將其中一分鐘剪輯呈堂,同日再用超連結到「威民」之改歌片段仍能看到,依然設定為不公開,收看次數增至九萬八千多次,證人查閱Youtube 不公開定義並作截圖P9呈堂。
🔸盤問
-2021月7月29日已經駐守網絡調查科崗位多過2年但
未夠3年。
-日常工作有查看Youtube, 同意上載片段可分為公開、私人及不公開3種,知道不公開片段但擁有超連結仍可收看及複制連結予其他人收看
-同意片段由公開𨍭為不公開之後11個月內沒有人留言
-知道有網民對留言回覆,不肯定網民有冇謾駡被告
🔹沒有覆問
📌辯方爭議PW2 專家身份作供
辯方陳詞反對傳召PW2 警署警長 徐先生 作專家證人,其對歌曲認知只是在網上自行搜查,對歌曲認識不算一門科學,而且該認識可能一般人也知,就如不需醫生寫專家報告去證明人有2隻腳,代表律師呈上2宗分別為英國及香港案例。控方也呈上張文傑案例希望法庭可批准 PW2作供,由法庭把關考慮其對歌曲認知及意見,協助了解歌曲意義。
聽罷雙方對擬傳召PW2作供之陳詞,法庭先休庭看專家證人11頁報告再考慮是否接納申請以專家身份其作證。
[1148 休庭至下午繼續]
[1445 開庭]
法庭批准控方申請PW2以專家身份作證人,專家報告供詞 MFI可呈堂。辯方表示將挑戰PW2專家身份。
📌PW2 警署警長 徐志昇(音)先生 專家證人 - 研究《願榮光歸香港》之專家
⏺ 法庭先處理PW2是否附合專家身份?
🔹主問
-現駐守網絡安全及罪案調查科,確認MFI附件之資歷,有學士學位,89年入職,12年升為警長。16年調職現部門,工作包括網上巡查,科技及網上罪案分析等,不時到討論區平台溜覽是否有犯法如煽動等。
-曾收看《願榮光歸香港》歌曲,因被指派對該歌作網上資料該歌是2019反修例後出現,本案呈堂報告有例出自己對該歌之資料搜集,包括何時出現,出現之原因及播放次數等。
🔸盤問
-沒有試過以專家身份在庭上作供
-同意所有資料都從網上搜尋,不只Youtube, 亦有其他平台,方式是用google去查
-2022年12月初收指令開始調查去研究
-同意不知道歌曲調子,節奏
-不同意自己並非研究首歌,表示不是從音樂方面研究
-報告寫有五十萬次收看,附件E3第92貢有截圖可見
-同意網上資料只作紀錄,沒有去求證如發佈日子,收看次數等只憑網上資料紀錄。辯方律師指其中一段附件只有十萬次, PW2指是用用「願榮光歸香港」最多十段計算約共50萬次收看
-同意歌曲應用情況沒有實地考察,沒去求證,確認沒法肯定背景及音樂是否同步。
-不同意依賴其他人資料調查及刻意揀選個別片段
🔹覆問
-同一首歌曲有多少次檢控不知
-報告資料靠搜尋器
-盤問同意辨別不到片段真假,但每段會收看幾次,亦不會刻意籂選片段作報告附件。
裁判官請證人先行離開,以處理法庭爭議。
雙方就專家身份爭議作陳詞:
🔹控方陳詞
國歌條例訂立不久,本案為首案,若質疑證人未曾就相關案件作供,關係性不大。證人有把片段截錄,可供控辯及法庭隨意閱覽。控方曾呈上布思義暫委法官引用的澳洲案件上訴庭陳詞,以證明在普通法地區,若涉及傳聞證供,仍須真實地考慮是否曾發生。控方認為不可以單就其來源是傳聞證供,便全面否決其專家供詞。PW2徐警長有公事公辦,沒有為了顯示其播放率差異而只提及截圖的約十五萬播放率。歌曲並不是出現很久,所以調查時間亦一定不會很長,其證供值得法庭參考。
辯方指出現時考慮是該專家是否具備專家資格。一開始已問及其是什麼專家,控方指是「研究《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辯方認為在證人作供時,只是研究歌曲的應用,其並沒有研究控方所提出的身份所應有的部分。甚至其並沒有曾在法庭以專家身份作供。由開始到完成研究最多只有3星期,辯方不清楚專家對其所謂的研究範圍的知識有幾深。研究數據方面,若要持平研究,應是列出所有歌曲相關的應用。同意條例是新,但不能改變法規,否認專家證供不可全靠傳聞證供,證人並沒有求證,證人亦同意不知其真假。辯方指出證人缺乏相關訓練,缺乏相關經驗,整份報告皆是傳聞證供,沒有事實基礎。
早上審訊已討論過專家是從事實基礎作出假設而提出看法。但證人只是傳話筒,徐先生並不具備專家證人資格。
控方重申其沒有以《願榮光歸香港》的音韻曲調檢作侮辱國家,而是就其使用及人們認知。
🔸辯方指出現時所考慮的非罪名成立與否,現時只討論該名警長是否具備專家證人的資格,而非控方所講的控罪基礎。控方沒法提供事實基礎,不符合專家證人資格。
[1542 休庭檢視證人,雙方理據及案例]
[1625再開庭]
法庭批准PW2 可以研究《願榮光歸香港》專家身份作供,但由於今天剩下時間不足以作供,審訊需押後進行,雙方同意一天內可完成所有審訊。
案件押後至3月29日 0930 同一法庭繼續審訊,期間批准以原條件繼續擔保✅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1/1] #網上言行 #國歌法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0950 開庭]
📌答辯:不承認兩項控罪❌
📌案件管理:控方打算傳召兩名警員證人,PW2為警員專家證人將解釋「願榮光歸香港」歌曲之意義,有錄影會面約十五分鐘,控方指被告有答問控方依賴招認,但雙方同意沒爭議可不用播放,辯方立場是被告有上載指稱片段,但爭議沒有侮辱國歌或區旗意圖,反對傳召專家證人作供或證供呈堂,挑戰專家身份及認為沒有必要,而且在定下審期才知控方打算傳召。對侮辱定義要求控方澄清是1)只干擾原本國歌改任何歌播放便犯法,還是2)因改成《願榮光歸香港》有政治含意才算侮辱犯法,控方回應檢控基礎是後者,知道是社運歌曲,代表反修例。
📌𠄘認意實P1以65C呈堂
-被告在2021年7月26日及後為Youtube 「威民」帳戶唯一擁有及管理人
-2021年7月26日 香港運動員張家朗奪得亞運劍擊金牌,頒獎禮上奏起中國國歌及升起香港區旗,片段P2呈堂
-警員12223 於2021年8月15日在被告住所拍攝其智能電話及螢幕共9張照片P3並呈堂
-女偵緝警員6672於2021年7月29日在網站Youtube「威民」發現貼文將頒奬典禮片段之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歌曲,將該片段P4下載並呈堂
-2021年7月29日女警6672在「威民」youtube頻道將涉案貼文片段超連結作2張截圖P5並呈堂
- 女警6672在2022年7月12日將片段及網民留言等作57張截圖P6並呈堂
-涉案片段在2021年7月29日以P7手機上載在Youtube「威民」帳戶,可被公衆觀看
-2022年4月7月被告自願交出小米手機電話(P7)給警方調查
-2022年4月7日 被告在天水圍警署接受警員11223 進行自願錄影會面,內容準確,儲存在光碟P8內並呈堂
-同意下載片段及各證物均沒有受到干擾或改動,被告對證物鏈沒有挑戰。
📌PW1 WDPC 6672 李冢文(音) 作供
🔹主問
-為網絡安全及罪案調查科成員,2021年都7月29日進入Youtube 「威民」網上站文並作2張截圖P5。同時將一段改歌貼文P4片段下載,庭上播放P4,願榮光歸香港音樂響起換替國歌(沒有歌詞或字幕)
- 2021年7月29日在Youtube尋找「威民」,在其公開片段題為「張家朗奧運男子花劍奪金牌頒奬禮-榮光版本」便找到及可下載。但7月30日再尋找已經看不到因貼文片段被改設為私人貼文。同年8月30日及2022年2月10日再嘗試也看不到,原因同上。2022年7月12日再用超連結又可以再看到,問到原因,PW1答因片段改設為不公開但沒有設定為私人,所以用一早記下之超連結便可以看到。
-證人確認2021及2022年兩次收看Youtube均是同一段片段,並引述截圖冊收看人次由2021年7月29日之92115次升至2022年7月12日之97806次,證人指P6截圖中觀察到有留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這才是香港人的歌。」2023年1月6日 PW1在Youtube找到一段總長33分鐘張家朗頒獎片段但背景為中國國歌,應該為原裝片段版本,將其中一分鐘剪輯呈堂,同日再用超連結到「威民」之改歌片段仍能看到,依然設定為不公開,收看次數增至九萬八千多次,證人查閱Youtube 不公開定義並作截圖P9呈堂。
🔸盤問
-2021月7月29日已經駐守網絡調查科崗位多過2年但
未夠3年。
-日常工作有查看Youtube, 同意上載片段可分為公開、私人及不公開3種,知道不公開片段但擁有超連結仍可收看及複制連結予其他人收看
-同意片段由公開𨍭為不公開之後11個月內沒有人留言
-知道有網民對留言回覆,不肯定網民有冇謾駡被告
🔹沒有覆問
📌辯方爭議PW2 專家身份作供
辯方陳詞反對傳召PW2 警署警長 徐先生 作專家證人,其對歌曲認知只是在網上自行搜查,對歌曲認識不算一門科學,而且該認識可能一般人也知,就如不需醫生寫專家報告去證明人有2隻腳,代表律師呈上2宗分別為英國及香港案例。控方也呈上張文傑案例希望法庭可批准 PW2作供,由法庭把關考慮其對歌曲認知及意見,協助了解歌曲意義。
聽罷雙方對擬傳召PW2作供之陳詞,法庭先休庭看專家證人11頁報告再考慮是否接納申請以專家身份其作證。
[1148 休庭至下午繼續]
[1445 開庭]
法庭批准控方申請PW2以專家身份作證人,專家報告供詞 MFI可呈堂。辯方表示將挑戰PW2專家身份。
📌PW2 警署警長 徐志昇(音)先生 專家證人 - 研究《願榮光歸香港》之專家
⏺ 法庭先處理PW2是否附合專家身份?
🔹主問
-現駐守網絡安全及罪案調查科,確認MFI附件之資歷,有學士學位,89年入職,12年升為警長。16年調職現部門,工作包括網上巡查,科技及網上罪案分析等,不時到討論區平台溜覽是否有犯法如煽動等。
-曾收看《願榮光歸香港》歌曲,因被指派對該歌作網上資料該歌是2019反修例後出現,本案呈堂報告有例出自己對該歌之資料搜集,包括何時出現,出現之原因及播放次數等。
🔸盤問
-沒有試過以專家身份在庭上作供
-同意所有資料都從網上搜尋,不只Youtube, 亦有其他平台,方式是用google去查
-2022年12月初收指令開始調查去研究
-同意不知道歌曲調子,節奏
-不同意自己並非研究首歌,表示不是從音樂方面研究
-報告寫有五十萬次收看,附件E3第92貢有截圖可見
-同意網上資料只作紀錄,沒有去求證如發佈日子,收看次數等只憑網上資料紀錄。辯方律師指其中一段附件只有十萬次, PW2指是用用「願榮光歸香港」最多十段計算約共50萬次收看
-同意歌曲應用情況沒有實地考察,沒去求證,確認沒法肯定背景及音樂是否同步。
-不同意依賴其他人資料調查及刻意揀選個別片段
🔹覆問
-同一首歌曲有多少次檢控不知
-報告資料靠搜尋器
-盤問同意辨別不到片段真假,但每段會收看幾次,亦不會刻意籂選片段作報告附件。
裁判官請證人先行離開,以處理法庭爭議。
雙方就專家身份爭議作陳詞:
🔹控方陳詞
國歌條例訂立不久,本案為首案,若質疑證人未曾就相關案件作供,關係性不大。證人有把片段截錄,可供控辯及法庭隨意閱覽。控方曾呈上布思義暫委法官引用的澳洲案件上訴庭陳詞,以證明在普通法地區,若涉及傳聞證供,仍須真實地考慮是否曾發生。控方認為不可以單就其來源是傳聞證供,便全面否決其專家供詞。PW2徐警長有公事公辦,沒有為了顯示其播放率差異而只提及截圖的約十五萬播放率。歌曲並不是出現很久,所以調查時間亦一定不會很長,其證供值得法庭參考。
辯方指出現時考慮是該專家是否具備專家資格。一開始已問及其是什麼專家,控方指是「研究《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辯方認為在證人作供時,只是研究歌曲的應用,其並沒有研究控方所提出的身份所應有的部分。甚至其並沒有曾在法庭以專家身份作供。由開始到完成研究最多只有3星期,辯方不清楚專家對其所謂的研究範圍的知識有幾深。研究數據方面,若要持平研究,應是列出所有歌曲相關的應用。同意條例是新,但不能改變法規,否認專家證供不可全靠傳聞證供,證人並沒有求證,證人亦同意不知其真假。辯方指出證人缺乏相關訓練,缺乏相關經驗,整份報告皆是傳聞證供,沒有事實基礎。
早上審訊已討論過專家是從事實基礎作出假設而提出看法。但證人只是傳話筒,徐先生並不具備專家證人資格。
控方重申其沒有以《願榮光歸香港》的音韻曲調檢作侮辱國家,而是就其使用及人們認知。
🔸辯方指出現時所考慮的非罪名成立與否,現時只討論該名警長是否具備專家證人的資格,而非控方所講的控罪基礎。控方沒法提供事實基礎,不符合專家證人資格。
[1542 休庭檢視證人,雙方理據及案例]
[1625再開庭]
法庭批准PW2 可以研究《願榮光歸香港》專家身份作供,但由於今天剩下時間不足以作供,審訊需押後進行,雙方同意一天內可完成所有審訊。
案件押後至3月29日 0930 同一法庭繼續審訊,期間批准以原條件繼續擔保✅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3月29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3月份聲援預告]
[2023.03.26-04.01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盧俊宇/前屯門區議員(39) #覆核申請 (#20201123屯門 意圖提供虛假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18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4個月 #續審 [34/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鍾,羅,吳,鄧,甄,李(16-34) #續審 [18/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09:30
👥葉,黃,陳,吳,羅,黃,陳,袁,葉(20-35) #續審 [3/25] (#1112中環 暴動 8項蒙面 未能出示身分證 無牌管有無線電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鄭(27) #續審 [2/1] (#網上言行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4: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廿九庭 👤黃學禮/前沙田區議員(29) #提訊 (律政司向黃學禮申索食環署於2015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5日其間移除黃學禮的未經許可宣傳品的費用,工作費和過期附加費共$41433。)
#不是聲援
10:30 區域法院第廿九庭 💩胡學霖, 鄧勵東/元朗區議員(42-60)和另六人 聲稱三合會成員 以三合會成員身分行事 #浴室自稱14K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3月份聲援預告]
[2023.03.26-04.01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盧俊宇/前屯門區議員(39) #覆核申請 (#20201123屯門 意圖提供虛假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18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4個月 #續審 [34/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鍾,羅,吳,鄧,甄,李(16-34) #續審 [18/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09:30
👥葉,黃,陳,吳,羅,黃,陳,袁,葉(20-35) #續審 [3/25] (#1112中環 暴動 8項蒙面 未能出示身分證 無牌管有無線電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鄭(27) #續審 [2/1] (#網上言行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4: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廿九庭 👤黃學禮/前沙田區議員(29) #提訊 (律政司向黃學禮申索食環署於2015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5日其間移除黃學禮的未經許可宣傳品的費用,工作費和過期附加費共$41433。)
#不是聲援
10:30 區域法院第廿九庭 💩胡學霖, 鄧勵東/元朗區議員(42-60)和另六人 聲稱三合會成員 以三合會成員身分行事 #浴室自稱14K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2/1] #網上言行 #國歌法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內容從缺-
📌PW2 警署警長 徐志昇(音)先生 專家證人 - 研究《願榮光歸香港》之專家
所有作供完畢
控方完成所有舉證,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辯方案情完。
案件押後至5月12日 1430同一法庭作口頭補充結案陳詞。
法庭同時安排本案在6月1日 1430 作裁決,期間批准以原條件繼續擔保✅
💛感謝報料💛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2/1] #網上言行 #國歌法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內容從缺-
📌PW2 警署警長 徐志昇(音)先生 專家證人 - 研究《願榮光歸香港》之專家
所有作供完畢
控方完成所有舉證,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辯方案情完。
案件押後至5月12日 1430同一法庭作口頭補充結案陳詞。
法庭同時安排本案在6月1日 1430 作裁決,期間批准以原條件繼續擔保✅
💛感謝報料💛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4月27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4.26]
[2023.04.23-04.3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呂(23)🛑服刑中 #宣布判決 (#港區國安法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4月28日被判處5年監禁。不服刑罰上訴許可申請於2022年11月30日被拒。)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6樓10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5:30
👤盧俊宇/前屯門區議員(39) #宣布判決理由 (#20201123屯門 意圖提供虛假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18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上訴法庭於2023年3月29日駁回律政司司長的申請,維持原判。)
🕤15:45
👤張(32)🛑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1006深水埗 暴動;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5月10日被判處監禁3年,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上訴法庭於2023年3月21日批准律政司司長的申請,改判監禁4年1個月。)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兩位答辯人亦無需出庭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梁,謝,黃,張(19-45) #續審 [13/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續審 [3/1]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陳,黃(18-25) #答辯 (#0908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7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4:30
👤羅(48)🛑已還押28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2:00 高等法院第卅九庭 💩何君堯 👥郭榮鏗,林卓廷,毛孟靜 #核對列表聆訊 #案件管理會議 (#何君堯黑社會 何入稟控告3名時任立法會議員誹謗,指2019年8月12日警方向議員及傳媒示範水炮車的用途時,3人指罵「何君堯黑社會」對他構成毁謗,要求法庭頒令3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及相關人士作出上述言論。)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4.26]
[2023.04.23-04.3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呂(23)🛑服刑中 #宣布判決 (#港區國安法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4月28日被判處5年監禁。不服刑罰上訴許可申請於2022年11月30日被拒。)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6樓10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5:30
👤盧俊宇/前屯門區議員(39) #宣布判決理由 (#20201123屯門 意圖提供虛假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18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上訴法庭於2023年3月29日駁回律政司司長的申請,維持原判。)
🕤15:45
👤張(32)🛑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1006深水埗 暴動;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5月10日被判處監禁3年,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上訴法庭於2023年3月21日批准律政司司長的申請,改判監禁4年1個月。)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兩位答辯人亦無需出庭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梁,謝,黃,張(19-45) #續審 [13/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續審 [3/1]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陳,黃(18-25) #答辯 (#0908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7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4:30
👤羅(48)🛑已還押28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2:00 高等法院第卅九庭 💩何君堯 👥郭榮鏗,林卓廷,毛孟靜 #核對列表聆訊 #案件管理會議 (#何君堯黑社會 何入稟控告3名時任立法會議員誹謗,指2019年8月12日警方向議員及傳媒示範水炮車的用途時,3人指罵「何君堯黑社會」對他構成毁謗,要求法庭頒令3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及相關人士作出上述言論。)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網上言行 #國歌法 #審訊 [3/1]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結案陳詞:
🔹控方口頭補充:
已交書面提出控方立場,回答裁判官提問被告錄影會面雖然提過是二次創作,但控方認為不是抗辯理由。陳詞提及大部分人理解歌曲為「願榮光」,網上大多留言可以做證據,控方認為被告知悉是配上「願榮光」,再者警誡下也承認是配上該音樂。
問到交替控罪2中玷污或踐踏是否包括意識形態,主控指沒有案例,條例立法原意沒有詳細指出,控方立場是非一定是物理性/實質性,最終可由法庭判斷(司法認知)
🔸辯方口頭補充:
呈交書面己交,控方在意「願榮光」音樂上,認為被告對該歌認識,故意配上片段侮辱。客觀事實是被告同意配上該音樂,但控方沒有證據證明其有動機,就算錄影會面也只是承認自己配上音樂,有開脫性。至於控罪2 從沒提及意識形態也可以構成罪行。屈官今日問到陳詞提及控罪2立法原意,代表指需一星期去搜查相關資料再補交法庭。
法庭安排本案在6月1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法庭作出裁決,辯方須於5月4日或前補交資料,期間批准以原條件繼續擔保✅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網上言行 #國歌法 #審訊 [3/1]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結案陳詞:
🔹控方口頭補充:
已交書面提出控方立場,回答裁判官提問被告錄影會面雖然提過是二次創作,但控方認為不是抗辯理由。陳詞提及大部分人理解歌曲為「願榮光」,網上大多留言可以做證據,控方認為被告知悉是配上「願榮光」,再者警誡下也承認是配上該音樂。
問到交替控罪2中玷污或踐踏是否包括意識形態,主控指沒有案例,條例立法原意沒有詳細指出,控方立場是非一定是物理性/實質性,最終可由法庭判斷(司法認知)
🔸辯方口頭補充:
呈交書面己交,控方在意「願榮光」音樂上,認為被告對該歌認識,故意配上片段侮辱。客觀事實是被告同意配上該音樂,但控方沒有證據證明其有動機,就算錄影會面也只是承認自己配上音樂,有開脫性。至於控罪2 從沒提及意識形態也可以構成罪行。屈官今日問到陳詞提及控罪2立法原意,代表指需一星期去搜查相關資料再補交法庭。
法庭安排本案在6月1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法庭作出裁決,辯方須於5月4日或前補交資料,期間批准以原條件繼續擔保✅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6月01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5.31]
[2023.05.28-06.0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6個月 #續審 [61/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黃(40)🛑已還押逾6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香港獨立黨 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4/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吳,陳,李,陳,梁(22-25) #續審 [10/30] (#1112中環 暴動 5項蒙面)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裁決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賴(65) #提堂 (#20200825西九龍法院大樓 非法集結)
#不是聲援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驍璋(48) 襲擊致身體傷害 #巴士總站打人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5.31]
[2023.05.28-06.0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6個月 #續審 [61/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黃(40)🛑已還押逾6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香港獨立黨 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4/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吳,陳,李,陳,梁(22-25) #續審 [10/30] (#1112中環 暴動 5項蒙面)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裁決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賴(65) #提堂 (#20200825西九龍法院大樓 非法集結)
#不是聲援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驍璋(48) 襲擊致身體傷害 #巴士總站打人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05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07.02-07.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5樓8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1:30
👤韋(25)🛑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0811尖沙咀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5日被判處監禁3年6個月。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2023年6月13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79/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葉,翁,尹,溫,黃,姚(18-27) #續審 [19/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0:00
👤李(50) #續審 [3/5]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20200624葵涌 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20/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裁決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葉啓亮裁判官
🕝14:30
👥符,呂(37-42) #續審 [5/4] (#20200229旺角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07.02-07.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5樓8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1:30
👤韋(25)🛑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0811尖沙咀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5日被判處監禁3年6個月。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2023年6月13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79/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葉,翁,尹,溫,黃,姚(18-27) #續審 [19/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0:00
👤李(50) #續審 [3/5]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20200624葵涌 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20/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裁決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葉啓亮裁判官
🕝14:30
👥符,呂(37-42) #續審 [5/4] (#20200229旺角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網上言行 #國歌法 #裁決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馮振華大律師
📌裁決速報:
控罪(1) 罪名成立‼️
交替控罪(2)只是學術討論不作處理
📌簡短理由:
法庭PW2專家證人說法合理,吻合控方案情附件,榮光歌曲應用多在反修例中使用。證人PW2雖然17年前犯錯,但之後改過,法庭只作獨立考慮,不覺今次處理馬虎,法庭接納其專家身份。
被告警誡下有作脫罪解說,發佈時配以題目「榮光版本」明顯是刻意揀選配上,不會出於無知或誤會。片段初時以公開形式在Youtube發佈,PW1因此能在網上找到,後期才轉作私人片段但仍可以透過連結收看。總結控方就控罪一舉證滿足控罪所有元素。
📌求情:
被告現年27歲,法律代表指判刑沒案例或指引,希望先索取報告才作判刑。裁判官指罪名嚴重監禁在所難免,代表明白引述一類似煽動侮辱國歌案例認罪判入教導所,被告年齡並不適用,代表進一步希望法庭考慮所造成影響輕微、侮辱程度及方式並非算強烈(如沒有使用粗言穢語),控罪最高可判五級罸款及可入獄三年,被告沒有定罪紀錄,對案情沒有太多爭議,案件只因出了枝節如要重召PW2等延誤超出原定審期,就算監禁古思堯案例指出沒有爭議可作扣減,但希望可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屈官指片段有十萬點擊,性質嚴重,不考慮社會服務令。
案件押後至7月20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作出判刑,🔴期間需要還押索取背景報告。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網上言行 #國歌法 #裁決
鄭(27)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
-------------------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馮振華大律師
📌裁決速報:
控罪(1) 罪名成立‼️
交替控罪(2)只是學術討論不作處理
📌簡短理由:
法庭PW2專家證人說法合理,吻合控方案情附件,榮光歌曲應用多在反修例中使用。證人PW2雖然17年前犯錯,但之後改過,法庭只作獨立考慮,不覺今次處理馬虎,法庭接納其專家身份。
被告警誡下有作脫罪解說,發佈時配以題目「榮光版本」明顯是刻意揀選配上,不會出於無知或誤會。片段初時以公開形式在Youtube發佈,PW1因此能在網上找到,後期才轉作私人片段但仍可以透過連結收看。總結控方就控罪一舉證滿足控罪所有元素。
📌求情:
被告現年27歲,法律代表指判刑沒案例或指引,希望先索取報告才作判刑。裁判官指罪名嚴重監禁在所難免,代表明白引述一類似煽動侮辱國歌案例認罪判入教導所,被告年齡並不適用,代表進一步希望法庭考慮所造成影響輕微、侮辱程度及方式並非算強烈(如沒有使用粗言穢語),控罪最高可判五級罸款及可入獄三年,被告沒有定罪紀錄,對案情沒有太多爭議,案件只因出了枝節如要重召PW2等延誤超出原定審期,就算監禁古思堯案例指出沒有爭議可作扣減,但希望可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屈官指片段有十萬點擊,性質嚴重,不考慮社會服務令。
案件押後至7月20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作出判刑,🔴期間需要還押索取背景報告。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19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7.18]
[2023.07.16-07.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徐(18)🛑服刑中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1/1]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行 煽動意圖;#國歌法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歌的情況 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被告於原審裁判官裁定本案控罪沒有因時效而失效和香港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本案後承認所有控罪,並於2022年12月14日被判入教導所。)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87/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30
👤葉(20)🛑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倪,區,黃,倪,丁(18-43) #續審 [16/19] (#20200330跑馬地 2項縱火;#20200526灣仔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串謀妨害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29/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陳志輝裁判官
🕤09:30
👥陳,姜,鄒,黃 #審訊 [1/1] (#20210604銅鑼灣 4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11:30
👤陳(18)🛑已還押5日 #提堂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10庭
👨🏻⚖️施祖堯裁判官
🕙10:00
👤梁(49) #續審 [2/2] (#網上起底 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 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其或其家人受指明傷害)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曾健成/民間電台創辦人,李,吳 #審訊 [1/3] (#20220528銅鑼灣 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7.18]
[2023.07.16-07.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徐(18)🛑服刑中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1/1]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行 煽動意圖;#國歌法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 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歌的情況 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被告於原審裁判官裁定本案控罪沒有因時效而失效和香港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本案後承認所有控罪,並於2022年12月14日被判入教導所。)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87/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30
👤葉(20)🛑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倪,區,黃,倪,丁(18-43) #續審 [16/19] (#20200330跑馬地 2項縱火;#20200526灣仔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串謀妨害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29/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陳志輝裁判官
🕤09:30
👥陳,姜,鄒,黃 #審訊 [1/1] (#20210604銅鑼灣 4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11:30
👤陳(18)🛑已還押5日 #提堂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10庭
👨🏻⚖️施祖堯裁判官
🕙10:00
👤梁(49) #續審 [2/2] (#網上起底 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 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其或其家人受指明傷害)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曾健成/民間電台創辦人,李,吳 #審訊 [1/3] (#20220528銅鑼灣 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20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7.19]
[2023.07.16-07.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陳(27)🛑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網上言論 #煽惑炸軍營 煽惑製造爆炸品;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1月14日被判處監禁4年6個月。)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88/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4:30(不設旁聽)
👥張,郭,杜林,容/前港大學生會成員(18-20) #審訊前覆核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宣揚恐怖主義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30/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已還押14日 🔥#判刑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陳志輝裁判官
🕤09:30
👥黃,劉(24)🛑黃已還押逾43個月 #提訊日 (#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 - - - - - - - - - - - - -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7.19]
[2023.07.16-07.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陳(27)🛑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網上言論 #煽惑炸軍營 煽惑製造爆炸品;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1月14日被判處監禁4年6個月。)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88/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4:30(不設旁聽)
👥張,郭,杜林,容/前港大學生會成員(18-20) #審訊前覆核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宣揚恐怖主義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30/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已還押14日 🔥#判刑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陳志輝裁判官
🕤09:30
👥黃,劉(24)🛑黃已還押逾43個月 #提訊日 (#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 - - - - - - - - - - - - -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屈麗雯裁判官
#網上言行 #國歌法 #判刑
鄭(27) 🔴已還押14日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被告於審訊後被裁定控(1)罪名成立。
-------------------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馮振華大律師
代表律師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從小守法意識不錯。區域法院參考案例不認罪判4個月監禁,較遠的案例有HCMA482/13。本案侮辱程低較低希望考慮短期監禁或緩刑
📌判刑速報:即時監禁三個月‼️
📌簡短理由:
背景報告看不到被告有悔意,仍稱對榮光歌曲沒有認知。被告2019年有為政黨工作沒有可能對政治,社運一無所知,貼文屬公開,到去年有9萬多次觀賞,屈官引述羅敏聰案例,刑罰需具阻嚇性。審訊中被告對專家證人多番挑戰,整體而言沒有任何減刑理由,法庭判處3個月即時監禁。
========
按:
據審訊顯示: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2773
法庭所認為嘅所謂專家證人,就只係個道聽途說,沒有求真的警員
#屈麗雯裁判官
#網上言行 #國歌法 #判刑
鄭(27) 🔴已還押14日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被告於審訊後被裁定控(1)罪名成立。
-------------------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馮振華大律師
代表律師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從小守法意識不錯。區域法院參考案例不認罪判4個月監禁,較遠的案例有HCMA482/13。本案侮辱程低較低希望考慮短期監禁或緩刑
📌判刑速報:即時監禁三個月‼️
📌簡短理由:
背景報告看不到被告有悔意,仍稱對榮光歌曲沒有認知。被告2019年有為政黨工作沒有可能對政治,社運一無所知,貼文屬公開,到去年有9萬多次觀賞,屈官引述羅敏聰案例,刑罰需具阻嚇性。審訊中被告對專家證人多番挑戰,整體而言沒有任何減刑理由,法庭判處3個月即時監禁。
========
按:
據審訊顯示: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2773
法庭所認為嘅所謂專家證人,就只係個道聽途說,沒有求真的警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07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06]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7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容(23) #續審 [3/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諸(27)🛑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20240612石門 煽動意圖 未能出示身份證 遊蕩)
🕞15:30
👤區(5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網上言行 發布煽動刊物)
- - - - - - - - - - - - - - - -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06]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7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容(23) #續審 [3/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諸(27)🛑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20240612石門 煽動意圖 未能出示身份證 遊蕩)
🕞15:30
👤區(5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網上言行 發布煽動刊物)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