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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組兩警涉用假文書索資料 辯方透露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 保釋 2.7 答辯

【法庭線】兩名隸屬反黑組的男警,涉嫌在2021年使用虛假文書,索取超越其職權範圍的閉路電視片段,同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  」罪,周二(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透露,周一(9日)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正待回覆,申請押後6周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質疑,案件已拖延多時,律政司應已掌握案情,僅批准押後案件4周至2月7日答辯,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全文

#202301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
自稱持文件抄錄大廈CCTV 兩油尖反黑警涉越權被控失當罪

【東網】隸屬油尖警區反黑組的1名警署警長和1名警員,涉嫌越權獲取有關傷人案的閉路電視錄像。他們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今(6日)觀塘裁判法院續審。庭上揭露,牽涉的傷人案涉及三合會成員,當時負責調查傷人案的,就只有東九龍總區警員。當日他們到九龍灣調查,期間「撞正」其中1名被告疑在搜尋「天眼」,他們對望,被告就離開。被告上司則強調,沒有指示被告查看片段。

兩名男被告依次是41歲沈志明(警署警長)及35歲楊卓麟(警員)。港大專業進修學院東九龍分校姓杜保安主管供稱,2021年11月17日下午,東九龍總區刑事部人員到分校保安室,看學校2枝閉路電視鏡頭的片段。翌日下午4時許,2名被告到分校。其中首被告在校門外,次被告進保安室,說要看相同的閉路電視鏡頭片段。杜叫他出示委任證,對方「好快咁揚一揚」。杜望見「有個皇冠,有張相」,覺得是張委任證,於是問他隸屬什麼區,對方說「秀茂坪」,又將自己的名及編號寫再一張紙上交給他。次被告看了約10分鐘片段後便離開。

駐守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警長鄭禮賢則供稱,11月18日,他帶隊到九龍灣一帶調查傷人案,期間到興發冰室用膳。用膳時,他見到首被告與另一男子到達冰室,對方在冰室外抬頭望向閉路電視位置,之後走入冰室,他與首被告對望,首被告及另一男子隨即離開。鄭同意,傷人案牽涉三合會成員,以他所知,當時只有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及反黑組負責調查該宗傷人案。鄭承認,他不能代其他警區說,會否有其他部門對傷人案資料有興趣。(全文)

#20230606新聞 #偽造信呃CCTV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反黑組兩警涉越權查案 被告強行循法院職員通道離開 司法機構轉介警跟進

【法庭線】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在2021年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以獲取一宗黑幫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本周二(6日)聆訊完結後,兩名被告警員在數名旁聽人士的協助下,強行循觀塘法院地面大堂的職員通道前往停車場,一名保安員曾勸喻及攔截,但不果。而旁聽人士其後於法院大樓外觀察情況,約10分鐘後離開。

司法機構周四回覆指,一名獲准使用職員通道的警務人員,與另外3名同行人士經該通道進入停車場,而該警務人員當時向保安員表示,該等人士為「伙記」,司法機構已將事件轉介警方跟進。警方則指,正與司法機構溝通及了解事件。

被告沈志明(41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歲,警員),被控於 2021 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 / 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17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

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兩警已被停職。 (全文)

#20220607新聞 #偽造信呃CCTV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兩警涉越權索CCTV片段被控行為失當 辯方指僅為調查之用 明年2月裁決

【星島日報】油尖警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和警員前年11月涉嫌越權,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索取一宗九龍灣傷人案閉路電視片段。2人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受審。控辯雙方早前呈上書面結案陳詞,裁判官劉綺雲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處理陳詞。辯方強調,2人的上司曾指示「收風」,「收風」非限制性指示,做出非職責範圍內容行為才等於失當。劉官押後至明年2月21日裁決。

被告為沈志明(41歲)及楊卓麟 (35歲),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據悉,2名警員早前已被停職。

控方指2人使用假身分、使用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和跨區索閉路電視片段,即符合檢控基礎屬越權。證據顯示2人不可以此方式處理案件,「問題癥結所在係呃人」。 (全文)

#2023120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
涉越權索閉路電視片段 反黑組兩警罪成還押 官斥削弱警方公信力

【法庭線】2021年,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於當值時,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獲取一宗三合會傷人案的閉路電視。他們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周三(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2人罪成。 裁判官指,為防三合會人士復仇,警方或到其他地區收集情報,但其上司沒指示及授權被告查看涉案閉路電視,被告蓄意隱瞞身分,亦與保密調查「扯不上關係」。 官續指,被告沒向上司報告閉路電視片段內容,尤其涉案警署警長,其職銜僅次於上司、多次獲嘉許,應意識到有責任報告,斥2人「違反基本職責,超越職權」,削弱警方公信力,影響警方聲譽及部門之間的合作。被告還押至3月6日判刑,有旁聽人士落淚。(全文

#2024022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
2反黑警用假身分 越權索閱黑社會前坐館受襲案錄像 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 判囚7個月

【庭刊】2名反黑組男警涉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牽涉一宗黑幫前坐館被斬傷案件相關的閉路電視錄像,2人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今(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刑罰需具阻嚇性,兩名被告夥同犯罪,罪責相同,考慮2人對警隊的貢獻等因素後,判2人各囚7個月。

劉官指,兩名被告行為違反警察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公眾對警隊的信任和警方的公信力。案中牽涉的傷人案閉路電視片段,傷者為一名三合會的前坐館,黑社會不同幫派亦可能想得到片段;兩名被告為反黑組警員,與三合會背景成員有接觸,必然是為了個人原因犯案,會不當使用片段,與從中得到個人利益有關。

2名被告為沈志明(41歲)及楊卓麟(35歲),他們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身為警務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2021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二人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全文

#202403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