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新聞暫停營運後援資訊台
7.75K subscribers
15.3K photos
1.34K videos
24 files
7.08K links
Channel內但凡沒有提及來源或hashtag的文字、相片、圖片或視像資訊,均是由不記名友好人士提供。
Download Telegram
Source: 法庭文字直播台 TG

**616大遊行後被老屈誤殺義士獲得保釋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梁(26)🛑已還押228天 申請保釋(#0616中環 誤殺:涉推跌六旬漢兩日後死亡 #非反送中案件

申請人獲批保釋
現金擔保10萬元
人事擔保共25萬元
不得離開香港
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特區護照及回鄉卡
須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須於24小時前通知所屬警署
每週警署報到三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一庭
#陳慶偉法官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許(18) #1013觀塘
🛑已還押逾27個月🛑

辯方大律師:周嘉俊資深大律師

控罪1:企圖謀殺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附近的行人天橋意圖謀殺軍裝警員梁兆祥。

控罪2:有意圖而傷人(交替罪名)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外附近的行人天橋意圖使梁兆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
速報

答辯
控罪1:不認罪
控罪2:認罪❗️❗️


控方大律師宣讀承認案情。
其中提及警方在其房間搜出遺書:「我絕對不會自殺,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

被告同意並承認案情

法庭裁定控罪2罪名成立

控方申請控罪1存檔法庭,法庭批准。

控方本申請播放相關片段,陳慶偉拒絕,因為他已在被告申請保釋時看過該些片段。

控方舉出數個案例,關於傷人17的判刑。(由於控方並無讀出案件編號,難以記下,請見諒)

辯方已呈上被告的背景資料
辯方提出CACC317/2012 HKSAR v Chan Chun Tat 案例,以對比其嚴重性差異。

辯方邀請法庭參看其心理報告,以解釋其容易受他人的行為或語言影響,以致做出一些行為。

陳慶偉質疑該專家只與被告會面一次,而陳慶偉則看過其求情信包括校長,這顯示他只是一個普通的學生。

陳慶偉不同意被告是受其病情所影響。

辯方指出其管有的𠝹刀,只是十分細把(但同意即使細,都有可能造成大的傷害),但始終與大型武器可作出分別

整件事是電光火石間,只是2秒內的事,整個動作就是前後一下。

受害人至今亦已痊癒。

陳慶偉指出辯方並沒有提及其傷害的是警員。

由於被告認罪,辯方請求法庭給予25%的刑期扣減。

辯方呈上被告自撰的求情信。

陳慶偉看畢求情信後,表示由於這是open court,希望被告能自己讀出其求情信。

陳慶偉表示不會給予太大比重其心理報告。辯方表示這只是背景,而不是請求輕判。

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17日1600同庭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直播員英文太差,歡迎報bot補充。

按:在被告讀出其求情信期間,在場親朋已流淚。
========
CACC317/2012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86537&QS=%2B&TP=JU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申請保釋

👤*(15)🛑已被還押逾5個月

控罪: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
14:37 開庭

申請方提出相當多的嚴苛條件,表示足以證明符合國安法之下的申請保釋門檻,令法庭相信申請人唔會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繼續反對保釋。

法官表示申請方的條件,在現行疫情之下恐怕未能確實執行,今日拒絕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