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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看見希望而堅持
而是因為堅持才看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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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信全文:

從我在70年代開始參與政治運動和社會抗爭,是一種出於改變社會不公的願望,爭取民主自由、實現社會主義,從沒放棄。一路走來近50年,黑髮變白頭,長毛成短毛,自由人淪為階下囚,我都是秉持這個理念行事。無論是一介草民還是立法會議員,我都是當仁不讓,透過制度內外各種抗爭,由示威遊行、議會拉布、司法抗爭,到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等,爭取政制民主和社會公義。

我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已經多次反對政府的《財政預算案》,抗議政府重富輕貧,賤視貧苦大眾,尤其在財政充裕,社會日漸高齡化時,拒絕在《預算案》中撥款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我未能推動政府改革,辜負全港160多萬長者,一直深以為憾!

我參與35+初選計劃,就是因為多年切身體驗,明白必須在立法會中與志同道合者取得過半數議席,才能有足夠壓力令政府推行惠及民生的社會政策。「五大訴求」中的實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更是多年身體力行的目標;正如我所屬的組織社會民主連線在2020年6月的《決議文》所言:「我們不必寄望議會過半就能翻天覆地,亦不要因未能過半而感到灰心絕望」,無論是「35+」還是「35-」,最重要是持續弘揚抗爭不息的精神,爭取香港人最大的動員,共同改變不公不義的社會現狀。

我現在知悉法庭判我有罪的理由,我當初認為立法會議員否決《預算案》乃屬《基本法》早已訂明的憲制權力,《基本法》亦有處理「憲制危機」的程序,讓行政長官、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一齊面對選民壓力,彼此作出適當的舉措和互動解決爭議。行政長官面臨下台的憲制危機,必須經歷兩次立法會選舉的民意授權,缺一不可!既然否決《預算案》有全體人民授意,行政長官為何不在立法會首度否決時順應民意,推行改革?若行政長官執迷不悟,仍然需要多一次人民授權,才會面對下台困局。因此,議員兩次行使否決權是民意依歸,只是彰顯200萬遊行市民民意,順從60萬初選投票者民願。

「權力歸於人民」是我終生信守的理念,從政的基礎,更是《中國憲法》對人民的莊嚴承諾!今天我雖然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我堅信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惟願港人莫失莫忘,爭取民主,守護公義!

梁國雄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報導:@reNews www.patreon.com/reNews

#梁國雄 #47人案 #民主派初選 #國安法 #政治犯 #欲加之罪 #冤獄 #莫須有 #初選無罪 #釋放政治犯
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沒有法律代表,親自陳情。他指暴動是人民無被聽見的聲音,高壓統治和嚴刑峻法只能收一時之效,他參與初選非為私利,而是不希望有人受傷、被捕,甚至犧牲生命。
伍又指,初選手段「和平理性非暴力」,「五大訴求」亦合情合理、無被法庭裁定違法,政府是「不為」而非「不能」,惟法官打斷指並非表達政見場合。伍續指,他無打算離開香港,亦願為個人過去一切言行負責,但他不會為與選民所共享的信念和價值道歉,不可辜負人民信任。

法官李運騰問,伍健偉是否沒有悔意?伍答「無錯」,指作為政治人物,期許自己要有承擔、竭盡所能,留守到最後一刻,「所以我並唔後悔,我選擇留喺香港,我需要兌現我莊嚴嘅承諾,同香港人齊上齊落」。

伍指未來打算放低政治人物身分,但仍望貢獻香港社會,認為港人只要抱持自救互助精神,活在真實的當下,理想定會實現,「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法官陳慶偉最後指,由於伍較遲認罪和沒有悔意,減刑折扣明顯會較他人少,伍表示完全明白。

#伍健偉 #47人案 #民主派初選 #國安法 #政治犯 #欲加之罪 #冤獄 #莫須有 #初選無罪 #釋放政治犯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X0aamY
#鍾沛權 由代表律師 #余若薇,向法庭呈上親撰的陳情,以下為鍾沛權陳情全文。

法官閣下:

法官閣下,這是我在這次審訊中的最後陳情,僅為自己作為一名香港公民及新聞工作者的「意圖」,再作一些簡短的背景補充。

2011 年 3 月日本發生東北大地震,我太太陳沛敏是其中一名最早飛赴現場採訪的香港記者。面對褔島核電廠意外迅速演變、惡化,加上餘震不斷,不少海外記者都因應風險難測而選擇提早撤離日本。她卻堅持留下,繼續想方設法前赴多個災難現場採訪,盡力做記錄、報道 。她是當年最後離開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記者。

當時有大量關於災難發展的壞消息和悲觀預測,甚至乎有說法稱日本部份地區有陸沉危機。她後來跟我談及那時候不願意提前撤退回港的一些想法 : 假如日本真的出現更大的災難,她不是更應該留下繼續採訪而非放棄報道嗎?既然有機會身在現場、靠近現場,能夠見證、記錄、報道一場空前的人類災難,作為一名記者,她怎可以轉身離開?

她這份對新聞工作的執着,我銘刻在心,而她不是特殊的少數。我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場新聞》前同事,在過去和現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決意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聆聽和記述紛紜的思想。我相信這些故事和思想,可以刺激、啟發人們思考,反映時代,塑造歷史。

我知道,有更多並非新聞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樣一直堅持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信念,通過各種形式和體裁,真誠地書寫、表達、創作,呼應時代的挑戰。他們當中更有人因為在乎社群裏眾人的自由和尊嚴,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鍾沛權

#立場新聞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
報導:@reNews www.patreon.com/reNews
代表律師 #余若薇 呈上陳情,並在庭上讀出 #林紹桐 的陳情信。以下為陳情全文:

法官閣下:

我依然記得,在還押最初幾位警官循例來公務探訪,其中一位形容「大家各為其主」。我後悔沒有把握機會向警官解釋,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擁護誰,或者與誰為敵。而如果我們真的有效忠的對象,只有是公眾,亦只能是公眾。因為我們信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

我 2010 年加入傳媒行業,當時新聞業界已面臨各種隱憂,或明或暗的審查愈見頻密,編採室方針難逃老闆、財團及權力各種干預,編輯自主空間愈來愈狹窄。

《立場新聞》是在如此背景下成立,參與《立場》的每一位抱着同一個理想,嘗試在香港經營一個完全編輯自主的傳媒機構。《立場》能夠生存七年,我相信很大原因,是讀者希望看到的新聞,真正不受財團、金主、權力或黨派左右。

即使在最後的時間,新聞自由在半空墜落,在巨大壓力之下,同事依然堅守崗位,無慚於時代。

我們發掘差點被掩沒的真相,即使困難重重。

我們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即使面臨譴責攻擊。

我們盡可能記錄香港,趁這些人與事消失之前,盡力留下歷史初稿。

我們的自由在倒數,每一位同事都心知肚明;他們選擇留下,加緊步伐,用盡狹縫裡所有空間。由 2020 年 7 月(即控方指控煽動的案發開始)一直至今天,《立場》同事的報道先後獲得 30 多項新聞獎項及嘉許。曾經與這一群出類拔萃的新聞工作者並肩工作,是我的榮幸。

這宗案件的關鍵是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但要為自己的報道負責, 若明知公眾有知情權,但刻意迴避不報道亦是失責。亦因如此,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正如今天仍然緊守崗位的每一位。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林紹桐

#立場新聞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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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his plea for leniency during the ’#hongkong47 ‘ subversion trial, long-time activist Leung Kwok Hung penned a heartfelt message to the court. He expressed his unwavering commitment to the principle of «Power to the people,» describing it as the cornerstone of his political journey and a belief he has steadfastly upheld throughout his life.

IG @hongkongersinger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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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單獨囚禁超過三年半、被拒領受聖餐 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向聯合國提出緊急呼籲

上週,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代表黎向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Alice Edwards提出緊急呼籲。

有關呼籲強調,黎智英在香港長期被單獨囚禁,至今已超過三年半,還被剝奪選擇獨立醫療服務的權利。英國公民黎智英現年76歲,患有糖尿病,自因和平提倡民主而入獄以來,體重顯著下降,身體愈來愈虛弱。他每天有23小時10分鐘被關在牢房中,只有短短50分鐘的放風時間,出外運動、與人接觸或接觸日光的機會甚少。

除了上述憂慮之外,新聞網站《The Pillar》報導指,虔誠天主教徒黎智英現被禁止領受間中探訪他的神父的聖餐。據稱自他目前的案件開審以來,他一直被拒絕領受聖餐。

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信託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表示:

「英國政府、聯合國、教宗方濟各和國際社會必須緊急採取行動,讓黎智英立即無條件獲釋,特別是考慮到最近對黎智英獄中待遇惡化及其宗教或信仰自由權利被剝奪的憂慮。

英國政府應迅速回應黎智英兒子黎崇恩的會面要求,藉以表明堅定支持釋放在香港受審的英國公民黎智英。聯合國應嚴正考慮並回應上週的緊急呼籲。天主教會不能再保持沉默,教宗方濟各應向中國和香港當局公開提出黎智英的案件,確保香港宗教自由不再受到侵犯。

黎智英今年76歲,健康每況愈下,我們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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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Watch #香港監察
11.18油麻地圍捕案全審結 213人被控暴動 200人罪成 97%不涉直接證據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兩日後在多個法院提堂,分拆 17 案處理。消防隊長庭上作供指,油麻地站附近窄巷內發生「人疊人」,疊起來約有 1.7 米高,被解救出來的人遭警方帶走。距離事發接近 5 年,最後一案於周一(16 日)審結,除 7 人被指潛逃,17 案共有 200 人罪成﹐最重判囚 5 年 4 個月。

#法庭線》整理判詞,發現 97% 罪成被告不涉直接證據,法庭主要以衣著、裝備等環境證據,以及身處現場,推論被告參與暴動。有法官指,被告無防護裝備、只穿黑衣或深色裝束,逗留在暴動現場,「無疑助長示威者的氣焰」。另有被告被捕時穿灰衣及人字拖鞋,法官認為,他在暴動核心被制服,唯一推論是在場支持及鼓勵暴動。

記者亦統計,近 4 成判囚被告的量刑起點為 5 年或以上。有法官形容,本案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規模最大及最暴力的暴動」。亦有法官指,即使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親自作出襲擊或破壞,但他們視香港法治與秩序如無物,身處現場壯大暴動聲勢,須重判以儆效尤。

#油麻地 #暴動罪 #圍魏救趙 #圍捕 #理大圍城 #欲加之罪
立場案鍾沛權判囚21個月即時收監
林紹桐判可獲即時釋放刑期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一案周四(26 日)在區院判刑,法官郭偉健判處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鍾即時收監,他聞判神息平靜,望向前方。官指,量刑起點為判囚 23 個月,接納因案件經歷多月對鍾造成壓力,故減刑兩個月。扣除鍾早前還押約 11 個月,他剩餘的刑期約為 10 個月。

至於前署任總編林紹桐,官指量刑起點為判囚 14 個月,因案件壓力、健康情況減刑 3 個月,即林扣除還押日子後須再服刑 21 天,但因應林的身體情況,再回獄中可能有危險,所以改為判處他可獲即時釋放的刑期。林妻聞判拭淚,林仰頭望天。

#立場新聞 #判刑 #鍾沛權 #林紹桐 #煽動刊物罪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

法庭線報導 TG/IG @thewitnesshk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早前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案件由兩人被捕至審訊、判刑,歷時近三年。兩名被告亦分別曾還押349日及313日。本案亦屬回歸後首宗新聞機構被控煽動並罪成的案件。

#生豬肉 #立場新聞 #鍾沛權 #林紹桐 #煽動刊物罪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