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
23K subscribers
63.2K photos
1.72K videos
1.93K files
7.61K links
本頻道自2019年6月設立,集合文宣作品,以供同路人廣傳

TG: t.me/hkposter777
IG: instagram.com/hkposter777
Twitter: twitter.com/hkposter777
FB: facebook.com/hkposter777
MeWe: mewe.com/p/hkposter777

不是因為看見希望而堅持
而是因為堅持才看見希望
Download Telegram
自由亞洲粵語 報導

開庭前,為大律師的 #吳靄儀 在被告席站起,問控方「係咪應該俾份brief facts(#案情撮要)我哋呀?我哋6個人」,並指「DOJ (#律政師)點會咁㗎啫,你哋控方嚟㗎嘛!」控方從文件夾中翻出數份文件給予辯方。在旁的 #陳日君 問「依家先俾我哋?」 吳靄儀則稱「係呀, 依家先俾我哋!」眾人低頭閱讀案情撮要。

控方稱現時還有少許證物鏈需要處理,預會傳召17名證人,案件的10箱文件及8小時的錄像片段,控方承諾今個星期內會傳達所需的文件給辯方。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唔係要教律政司如何起訴案件」,但這是一宗傳票案件,最高刑罰只是罰款1萬元,「嘥咁多法庭時間處理咁簡單嘅案件,似乎有少少過份」。

#612基金 #國安處 #国安法 #傳票 #浪費公帑 #莫須有 #陽光司法
@CCBEinfo calls on #XiJinping to restore freedom of lawyer #ChangWeiping & ensure impartial investigation on threats against 3 lawyers representing #JimmyLai & bring those responsible to justice according to int'l standards.

Posted on twitter @the29principles
#歐洲律師協會 #黎智英 #蘋果日報 #電郵恐嚇 #陽光司法
警指「星火同盟」兩人涉潛逃 高院批准充公 7000 萬元 聆訊不公開、涉案人沒律師代表

警方周一(26 日)在高等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指鑑於當中2人先後在2020年及2021年潛逃,警方遂向法庭申請沒收令,並獲高院批准充公早前凍結的約7,000萬元款項。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鄒祥有指,由於法庭聆訊不公開,未能透露申請理據、何時申請、有否涉及律師等資料。翻查司法機構資料,高院周一早上處理一宗「沒收令」案件,由原訟庭法官杜麗冰負責,兩涉案者分別為姓王(譯音)及姓吳人士,均沒律師代表。

#星火同盟 #充公令 #凍結 #搶錢 #陽光司法
報導: #法庭線 @thewitnesshk
港媒引消息指港警已制定高志活拘捕行動
評論:港警借「國殤之柱」大造文章

《星島日報》周三(2日)引述消息指警方國安處已就高志活有意藉「國殤之柱」相關事件,「來港進行政治騷制定拘捕行動」,並研判啟動《港區國安法》第55條,將有關案件交由駐港國安署行使管轄權,把其安排移交中國審訊。

高志活周四(3日)被本台問及此事,他對事件感到驚訝,指此前未收到有關被捕的消息。他強調自己並非香港人,看不出港警能拘捕他。他並慨嘆自己恐怕再不能去自己喜愛的香港。

高志活說:我知道香港已經轉變,幾乎我所認識的香港朋友現在已在監獄。我想把我的雕塑帶回歐洲,但他們卻說拘捕我,如果我來香港。這明明是我的私人財產,我對此感到傷心。他續指,這證明了香港再沒有「一國兩制」。高志活說:「當你攻擊藝術,攻擊藝術機構,不允許藝術家創作一些批判中國的藝術作品,這將令整個香港系統崩潰。」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多年來在台灣舉辦六四晚會,並曾於去年起放置複製版「國殤之柱」。其理事長曾建元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出「國殤之柱」早於《國安法》實施前建成,他批評港警借「國殤之柱」大造文章。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5條,若某案件涉及特區政府「管轄有困難」、「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或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時,可由駐港國安公署接手案件,並由中國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檢察權和審判權,屆時整宗案件將由中國大陸司法部門處理。

#國殤之柱 #高志活 #國安法 #送中 #陽光司法 #法治淪喪 #消失的香港 #消失的民主自由
報導:自由亞洲粵語 @rfacantonese
華郵:李宇軒中國拘留期間遭虐待 返港後指證黎智英

《華盛頓郵報》今(18日)發表獨家調查報道,指「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軒被中國拘留期間遭虐待,日間被迫盤腿坐在混凝土櫈子,晚上在不同時間突然被叫醒。報道引述7位知情人士表示,從李宇軒的牢房一直能聽到尖叫聲。李宇軒返港後,成為證人指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華郵》引述多位知情人士透露,「12港人」被送到深圳鹽田看守所後,被分開關押在單人牢房,有兩名警衛輪流24小時監視他們,即使上廁所也要監視,牢房內燈光一直開着。

報道形容,他們通常不准在牢房內四處走動。除了吃飯和審訊,白天他們被迫盤腿坐在混凝土凳子上,直到關節變得疼痛。

到了晚上,他們會在毫無明顯原因的情況下在不同的時間被叫醒,亦從未被允許外出。

熟悉情況的人士表示,在最初的幾個月裏,審訊是毫不停歇的,如果他們不詳細描述他們的逃跑的情況,警衛會威脅將他們送到新疆。

李宇軒在2021年3月22日在中國刑滿出獄,同日由深圳移交香港警方,並送往小欖精神病中心,他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案情指他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的助手Mark Simon以及劉祖迪等人,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控制「重光團隊」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

《華郵》披露,報道內容根據香港、中國的法庭文件、由《華郵》獲得或審閱的監獄監視錄像和信件、訪問多位被中國拘留的人、以及與接近李宇軒和黎智英的人的訪談。他們表示,同意接受採訪因為擔心這個案件將被用來重新編寫2019年香港抗議活動的敘述,並希望有一個事實的歷史記錄。

#李宇軒 #12港人 #黎智英 #陽光司法 #JimmyLai #蘋果日報 #AppleDaily #新聞自由無價 #守護真相 #撐蘋果 #壹傳媒 #滅聲

報導:光傳媒 Photon Media www.photonmedia.net
#黎智英 的律師團隊聯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作出緊急呼籲,聲明指,有「可靠證據」顯示,#李宇軒 在中國大陸的監獄遭受酷刑後,才承認和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香港當局對此完全知情,然而控方卻以此作為案件的關鍵證據。https://bit.ly/41NlQvd

#陽光司法 #JimmyLai #蘋果日報 #AppleDaily #欲加之罪 #壹傳媒 #滅聲
報導:自由亞洲粵語 @rfacantonese
#12港人案
8人認罪判囚20至61月、教導所 李宇軒等4人返港至今還押逾3年

2020年8月,12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等罪判囚,並先後被押返香港。有 10 人就潛逃案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8 人亦承認本身涉及的縱火、暴動等罪。

連同本周判刑的鄧棨然,這 8 人的總刑期介乎 20 至 61 個月監禁,刑期最重為的喬映瑜,她已提出刑期上訴。鄭子豪、廖子文今年 3 月刑期上訴得直,當庭獲釋。據悉除兩人外,有其他人亦已刑滿獲釋。

餘下 4 人,即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回港至今已還押逾 3 年。李於黎智英國安案中認罪,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另 3 人涉及的串謀殺警案下周將開審。
#法庭線 @thewitnesshk

#12港人 #潛逃 #陽光司法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先有暴政才有民憤 #冤獄
中國 #MeToo 運動兩名推手,獨立記者黃雪琴、勞權工作者王建兵2021年「失蹤」後被捕,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今日(14日)一審裁定2人罪成,黃雪琴被判入獄5年,王建兵被判入獄3年半,2人此前已被羈押近千日。

黃雪琴曾在網絡平台「Matters」報道20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回廣州即被控「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後被定點監視居住,就讀港大法學系碩士計劃亦告取消。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黃雪琴 #獨立記者 #王建兵 #勞權工作者 #閉門宣判 #陽光司法

報導:Channel C @channelchk
中國足協星期二(10 日)公布,43 名球員因打假波等被罰終身停賽,包括曾效力中超球隊山東泰山的韓國國腳孫準浩;目前效力韓國水原 FC 的孫準浩,星期三(11 日)開記者會,哭訴自己被中國公安以家人威脅強迫認罪,「中國警察突然對我作出一個荒謬的指控,說如果你不承認犯罪,你的妻子會被外交部拘捕。」

「給我看手機裡兒子和女兒的照片,說孩子做錯了甚麼,說如果媽媽也抓來了,孩子們該怎麼辦。」他由於極之害怕被迫認罪。

孫準浩是在去年五月,在上海虹橋機場準備回韓國前被中國警方帶走,到六月被式拘捕起訴,今年三月獲釋回韓國,六月加盟水原 FC。孫準浩在記者會中多次激動落淚,他承認自己收了隊友金敬道 20 萬,但強調不是因為非法目的,指兩人關係很好,經常有金錢來往,例如他曾為金敬道父母墊支過手術費,對方可能只是還錢。

孫準浩在記者會中強調,自己在中國公安調查期間被強迫認罪,「他們說孩子們不想見爸爸嗎?他們強迫我快認罪」,後來中國公安再開條件,指他是外國人有機會獲准保釋,認罪可以在七到十五天內離開,「別無選擇只能認罪」。

孫準浩又稱,到審訊階段他原本想推翻認罪口供,但他在中國的律師稱做不到,而公安審問他的過程只有錄影但無錄音,到他受審前又有一名高官要求他認罪,指如果他承認收了 20 萬會在幾天後放人,他就可以回韓國繼續職業生涯,而他認罪時認為,他贏一場波的獎金是 16 萬人民幣,「根據常識判斷,沒有一個贏了球可以拿 16 萬獎金的球員,會為了區區 20 萬元去踢假球賺錢的。」

#中國足協 #中國足球 #打假波 #陽光司法 #被認罪 #孫準浩

報導:@reNews www.patreon.com/re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