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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轉載羊村2.0 囚5個月】
【FB:Catch me if you can motherfucker】

國安處1月5日拘捕前中大敬文書院學生會成員王浩鏘,指涉在去年11至12月期間,在Facebook及連登討論區持續發布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今(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判處5個月監禁。

羅官指社會亂象雖已沉寂,但部分人仍然心有不忿,容易被人挑撥情緒。又以「白紙運動」借題發揮,提倡街頭抗爭。煽動口號涉及暴力,容易令人勾起暴力場面,影響情緒,包括沉默的閱讀者。被告行為如同埋下計時炸彈。犯案維持4個月,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持續性,互聯網傳播力強,但被告並非知名人士,涉及人數不多,並非精心設計,影響力有限。案情未算最嚴重,但有計劃持續發佈訊息,煽動性不屬低程度,對像是一群容易被挑起情緒的人,以7.5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5個月監禁。

#白紙運動 #羊村 #美麗新香港 #羅德泉 #紅官 #狗官死全家 #煽動罪 #煽動刊物

報導:爆炸頭 IG/FB/TG @boomheadhk
【23歲內地女法律學生 崇光悼梁健輝被控煽動】
【穿維尼熊衛衣出庭 不准保釋】

報導:爆炸頭 IG/FB/TG @boomheadhk

一名23歲內地女法律博士生被指於今年1月1日晚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手持白花、白蠟燭、梁健輝的素描作悼念,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當晚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案件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身穿手執白紙的維尼熊黑色衛衣出庭,法庭讀出控罪內容後,以普通話回答「明白」。《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7月28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有消息指早前警方到被告住所搜查時,搜獲印有「國殤之柱」大型海報。

#崇光 #悼念 #梁健輝 #煽動罪 #白花 #蠟燭 #羅德泉 #国安法 #美麗新香港
六四34|四被捕者被警指涉嫌「煽動」、「行為不檢」 他們是誰?做了什麼?

六四34周年前夕,有社運人士6月3日到銅鑼灣以禁食、行為藝術等方式悼六四,被警方以「涉嫌作具煽動意圖作為」、「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名拘捕。政府官員過去一直未有明確回應,到㡳在維園點燭光、悼六四會否違反法例,只強調個人行為要符合香港法律。究竟,上述四人,做了什麼?為何會被捕?

#六四 #煽動罪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銅鑼灣 #園維
台港疫後恢復觀光,中共卻以國安惡法對香港社會加強控制,近期更擬禁止公眾平台播放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最重可關7年。陸委會15日公布香港涉嫌國安案件的行為態樣,提醒國人出發去香港之前先了解,有些不必要風險就不要觸犯。

陸委會彙整,在機車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以及在公開場合呼叫或展示香港獨立相關口號,會被指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持有「反送中」示威圖文簡錄、在百貨公司前悼念刺殺警察案死者,甚至在商店掛蠟燭畫,也會被視為具煽動意圖。

陸委會發言人詹志宏指出,今年以來邊境放寬管制後,台港人民往來非常密切。台灣旅客今年4月赴港就有6萬2000人,香港、澳門到台灣的旅客則有10萬人。

詹志宏強調,香港局勢近期變化非常大,接到很多民眾詢問電話,關心如何減少風險。陸委會有整理一些媒體報導的個案,將可能涉法的行為態樣整理出來。有人會擔心可能唱個歌,或檔案中有某一首歌,或穿什麼顏色衣服會有危險,當然不必風聲鶴唳,有彙整一些案例放到網站,這些都會持續更新。

#願榮光歸香港 #国安惡法 #陸委會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煽動罪
23歲留學日本女生被控煽動罪獲准保釋
須刪除所有社交媒體帳號 禁入5人以上通訊群組

23歲留學日本女生今年3月初回港更換身份證時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她涉嫌在Facebook發佈「鼓吹香港獨立」言論,對她提出起訴,周五(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8月2日提訊,准許被告保釋,但列出多項條件,包括須刪除所有社交媒體帳號,禁止加入5人以上的通訊群組,不得在未獲批准下管有任何具社交帳號的電子裝置等。

23歲被告袁靜婷報稱是學生,被控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她於2018年9月7日至今年3月8日期間,在社交媒體Facebook及Instagram多次發佈具煽動意圖的文字及相片內容,以引起憎恨或蔑視中央及特區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偱合法途徑促致改變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長髮戴眼鏡的袁靜婷早上由警車押解至法院出庭,暫時毋須答辯。由於辯方提出法律觀點爭議,涉及「快必」譚得志涉發表煽惑文字案,高院將於7月初處理譚的上訴許可申請,因此羅德泉將本案押後至8月2日提訊。

追新聞報導 linktr.ee/thechasernews

#在日留學生 #以言入罪 #港區國安法 #煽動罪 #文字獄 #宇宙法
李家超稱感受到軟對抗
警7.1前洗太平地拘兩男涉煽動

國安法實施接近三年,特首李家超接受央視訪問,表示仍在不同領域感受到「軟對抗」,需要警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形容,7.1是「特別日子」,要提防被人「騎劫」。警方在7.1前夕「洗太平地」,連日來拘捕兩人指他們涉嫌煽動,其中一名63歲男子被落案起訴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三(28日)在西九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還押至7月26日再訊。

追新聞報導 linktr.ee/thechasernews
#71大遊行 #李家超 #國安法 #煽動罪 #軟對抗
涉收 #羊村 包裹 港首次引用「輸入煽動刊物」罪
法律研究員:令人驚訝

報導:光傳媒 Photon Media www.photonmedia.net

國安處與海關於今年3月拘捕兩名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指他們藏有多本從英國郵寄到香港的「羊村」繪本。事隔半年,其中一名38歲男子於昨日(6日)被正式起訴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獨立法律研究員黃啟晹向《光傳媒》指出,這是港府首次引用這條罪名作出起訴,他表示驚訝,擔心港人日後訂購海外書籍也有被政府以此罪名控告的風險。

案情指,被告梁俱銘(38歲,文員)於或約於3月7日輸入18本「煽動刊物」,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及《#羊村日報》各3本書。據了解,被告涉代收一份有18本「羊村」刊物的包裹。

獨立法律研究員黃啟晹對港府首次引用這條罪名感到驚訝,「畢竟港英當年用得(煽動罪)最多的時期,正正係為了抵抗(50年代)國民黨同(60-70年代)中共對香港的政治影響力」。《文匯報》7日引述警方指,上述案件是有人透過「國安處舉報熱線」等途徑舉報。

#羊村繪本 #煽動罪 #國安處
《集誌社》整合傳媒報道,由 2020 年 3 月至今,警方以《條例》下煽動罪最少拘捕 86 人,其中 30 人被指涉在網上發布煽動言論,如傑斯、阮民安等;有 27 人被指涉煽動意圖行為,包括古思堯兩度擬示威而被捕、旁聽師庭上拍手、以及悼念六四人士等均以此名拘捕。

全文: https://bitly.ws/37U83 || @the_collectivehk

#煽動罪 #欲加之罪 #法治淪喪 #阮民安 #曾雨璇 #羊村案 #旁聽師 #姜嘉偉 #古思堯
#黎智英案 第五日審訊
控方指黎Twitter追蹤多國政要 官:顯示對國際事務有興趣?
#法庭線 @thewitnesshk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黎智英因應《國安法》而推出英文版新聞,以請求外國制裁中港,「開拓媒體國際線」。

控方又指,黎智英於 2020 年 5 月按 Mark Simon 建議,開設 Twitter (現稱 X)帳戶,追蹤的人物包括蔡英文、彭斯等。法官李運騰一度打斷指,控方展示黎所追蹤的人物,有何用意。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可展示黎與他人的聯繫。李追問,聯繫一詞含意廣泛,控方意指甚麼?控方解釋,可顯示黎的思想狀態(state of mind),證明他知悉當時發生的事。李追問何謂思想狀態,「顯示黎對國際事務有興趣?」控方重申,可證明黎知悉 Twitter 內容。

#黎智英 #國安法 #勾結外國勢力 #煽動罪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蘋果日報
連登留言提「香港國歌」「打倒中共」被控煽動 35歲男認罪還柙候判
https://channelchk.com/a/17160

一名35歲男子被指於2023年至今年間,在連登討論區發佈具煽動意圖的陳述,包括「#香港就快唔掂啦」、「#香港國歌」、「#打倒中國共產黨」等36則訊息,被控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認罪求情,續還柙至4月10日判刑,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國安法 #連登 #LIHKG #煽動罪 #煽動意圖 #煽動訊息

報導:Channel C @channelchk
新煽動罪|網上發「共產黨下台」等訊息判囚14個月 法官:66 個讚好「非完全沒網民注意」

全文: https://tinyurl.com/3urv55sf

23 條下的新煽動罪,今年三月生效,罪成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繼昨日19日法庭就首兩宗涉「煽動意圖」罪案件判刑,法庭20日再審理一宗「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案件。被告區健威(58歲)報稱無業,6 月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

承認案情指,被告由今年 3 月至 6 月,以四個不同的網上社交媒體帳戶,發布共 239 段具「煽動性」的陳述,如有帖文載有「共產黨下台,天下太平」、「人不反共,自絕天地」等字句。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提到,發布「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及「共產黨下台」陳述,是要發表政治宣言,而其政治宣言就是要共產黨、習近平及李家超下台。

辯方指出,區健威沒政治背景,四個社交媒體帳號的followers加起來才20人。

法官 #蘇惠德 表示,被告透過廣為全球網民使用的互聯網平台發布訊息,具相當的傳播和滲透力。法官指,被告 3 個月內發布 239 段訊息,以頻率計算,每天不止一個訊息;被告部分被指「煽動」的帖文,屬於轉載他人的訊息。法官指,內容雖然是轉載,但被告把部分內容配上歌曲、影像等,「有加工製作的成份」;又指雖然內容重重複複,頗為單調,「但因不停重複,形成洗腦式的效果,容易把思想植入別人的腦海中。」

至於辯方指被告以真名開設帳戶,顯示其真實性;法官反駁被告沒刻意隱藏身分犯案,代表他視法律如無物,目無法紀。辯方又指被告帖文沒獲得迴響,法官認為被告發布的 239 段訊息吸引了 66 個「讚好」,非完全沒有網民注意。

#新煽動罪 #煽動罪 #判刑14個月 #網絡言論案 #23條 #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