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紀航裁判官
#0915銅鑼灣 #襲警 #判刑
羅(20)❇️聽障人士需助聽器及傳譯員在旁即場覆述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於2019年9月15日在銅鑼灣港鐵站軒尼詩道C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求情:
辯方引用索取報告指被告初中成績稍遜,但中四後已有進步。而呈上之5封求情信包括前校長,老師也認為被告縱有聽障仍努力克服完成學業,母親信內也提到兒時經歴如患病照顧母親及遺失銀包會安慰。形容兒子順從,簡單。而背景報告也認同被告有禮貌及合作。律師同時呈上被告之醫療報告,證明有過度活躍,讀寫障礙及其他疾病,希望法庭能夠輕判。
(席上法官妙語:報告話及格率由18.02升到30.4%咁樣叫進步?這是應該,一般母子也應該如此相處!)
判刑速報: 更生中心❗️
上訴保釋申請被拒❌
(手足走前向母親說生日快樂)
#鄭紀航裁判官
#0915銅鑼灣 #襲警 #判刑
羅(20)❇️聽障人士需助聽器及傳譯員在旁即場覆述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於2019年9月15日在銅鑼灣港鐵站軒尼詩道C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求情:
辯方引用索取報告指被告初中成績稍遜,但中四後已有進步。而呈上之5封求情信包括前校長,老師也認為被告縱有聽障仍努力克服完成學業,母親信內也提到兒時經歴如患病照顧母親及遺失銀包會安慰。形容兒子順從,簡單。而背景報告也認同被告有禮貌及合作。律師同時呈上被告之醫療報告,證明有過度活躍,讀寫障礙及其他疾病,希望法庭能夠輕判。
(席上法官妙語:報告話及格率由18.02升到30.4%咁樣叫進步?這是應該,一般母子也應該如此相處!)
判刑速報: 更生中心❗️
上訴保釋申請被拒❌
(手足走前向母親說生日快樂)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07沙田 #審訊 [2/2]
#襲警
王(22)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7日,於港鐵沙田站B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鄧浩濱。
📌辯方中段陳詞
辯方就法律觀點作中段陳詞
關於PW1是否正當執行職務,雖然警隊條例第54條給予隊員截查任何人,不過是有條件的,不可以是任意搜查。
在《王子鑫訴香港警務處長》①一案中法官指出,雖然判斷某人行動可疑是警員主觀的看法,但他仍須以當時相關的客觀事實為依據,如時間、地點、現場環境、那人的神情、舉止及動作等,然後運用專業訓練和知識,來判斷那人行動是否可疑。換言之,警員若引用第 54(1) 條的權力,他對受查人行動可疑的判斷必須有某些客觀的事實為根據。
而本案的PW1在裁判官最後提問下才講出只知道沙田站有人破壞及襲擊警員,而控方亦從未供出過PW1對灰衫男子有合理懷疑呢方面嘅證據。
另外辯方亦提供另一個關於女警截查懷疑妓女被襲的案例②供法庭參考。(直播員未揾到)
辯方認為PW1手持武器又沒合理懷疑下試圖唔比灰衫男子離開不是正當職行執務。
📌控方回應
PW1有向法庭指出被告衝向他,PW1亦有叫「咪郁」但被告繼續,而PW1當時的背景是負責去沙田站救警員,是去執行職務當中。
📌辯方回應
PW1當更中並不等於在正當職行執務,PW1證供有提及被告是衝向他的左邊,但無提過灰衫男和沙田站案件有何關係,PW1作供沒有提及過,因此不能幫PW1補回和沙田站內案件有關。
①HCA539/2007 王子鑫訴香港警務處長
案件將於1530 繼續審訊
#崔美霞裁判官
#0907沙田 #審訊 [2/2]
#襲警
王(22)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7日,於港鐵沙田站B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鄧浩濱。
📌辯方中段陳詞
辯方就法律觀點作中段陳詞
關於PW1是否正當執行職務,雖然警隊條例第54條給予隊員截查任何人,不過是有條件的,不可以是任意搜查。
在《王子鑫訴香港警務處長》①一案中法官指出,雖然判斷某人行動可疑是警員主觀的看法,但他仍須以當時相關的客觀事實為依據,如時間、地點、現場環境、那人的神情、舉止及動作等,然後運用專業訓練和知識,來判斷那人行動是否可疑。換言之,警員若引用第 54(1) 條的權力,他對受查人行動可疑的判斷必須有某些客觀的事實為根據。
而本案的PW1在裁判官最後提問下才講出只知道沙田站有人破壞及襲擊警員,而控方亦從未供出過PW1對灰衫男子有合理懷疑呢方面嘅證據。
另外辯方亦提供另一個關於女警截查懷疑妓女被襲的案例②供法庭參考。(直播員未揾到)
辯方認為PW1手持武器又沒合理懷疑下試圖唔比灰衫男子離開不是正當職行執務。
📌控方回應
PW1有向法庭指出被告衝向他,PW1亦有叫「咪郁」但被告繼續,而PW1當時的背景是負責去沙田站救警員,是去執行職務當中。
📌辯方回應
PW1當更中並不等於在正當職行執務,PW1證供有提及被告是衝向他的左邊,但無提過灰衫男和沙田站案件有何關係,PW1作供沒有提及過,因此不能幫PW1補回和沙田站內案件有關。
①HCA539/2007 王子鑫訴香港警務處長
案件將於1530 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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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張志偉裁判官
#20200119中環
#續審 [3/2]
#襲警 #非法集結 #蒙面法
👤張(35)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已認罪❗️)
(2)非法集結
(3)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中環交易廣場平台,襲擊警沙展A、與其他人士進行非法集結,並使用蒙面物品蒙面。
雙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結案陳詞,今天只作簡單補充。
案件押後至2019年12月31日於東區法院第十庭進行裁決,期間被告准以原條件保釋。
#張志偉裁判官
#20200119中環
#續審 [3/2]
#襲警 #非法集結 #蒙面法
👤張(35)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已認罪❗️)
(2)非法集結
(3)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中環交易廣場平台,襲擊警沙展A、與其他人士進行非法集結,並使用蒙面物品蒙面。
雙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結案陳詞,今天只作簡單補充。
案件押後至2019年12月31日於東區法院第十庭進行裁決,期間被告准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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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證瑜裁判官
#審前覆核
#20200505屯門 #襲警 #判刑
林
控罪:
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告‼️認罪‼️
法官以6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求情內容,判監禁3星期,即時還押。
#王證瑜裁判官
#審前覆核
#20200505屯門 #襲警 #判刑
林
控罪:
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告‼️認罪‼️
法官以6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求情內容,判監禁3星期,即時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