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顶格处罚 #橙心优选 #多多买菜 #美团优选 #十荟团 #食享会 #拼多多 #美团 #滴滴 #消费者权益 #社区团购 #定价 #不正当竞争 #价格歧视 #倾销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 #垄断
【市监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50万元和50万元】
2020年下半年,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监测线索,先后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四家企业,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2021年3月3日,市监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食享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总局)
【市监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50万元和50万元】
2020年下半年,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监测线索,先后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四家企业,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2021年3月3日,市监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食享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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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 #十荟团 #消费者权益 #社区团购 #定价 #不正当竞争 #倾销 #虚假宣传 #停业整顿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顶格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运营主体)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经查,“十荟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 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同时,“十荟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2021年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g”,标示“¥1.45,直降3.05元”,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2021年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经查,“十荟团”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参会企业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必须合规经营;不能无视商业道德,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无视监管要求,必须全面整改;再发现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从重处罚。
此前,3月3日十荟团就曾与其他4家社区团购平台因不正当价格被处罚。(新华社)(市场监督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顶格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运营主体)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经查,“十荟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 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同时,“十荟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2021年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g”,标示“¥1.45,直降3.05元”,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2021年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经查,“十荟团”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参会企业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必须合规经营;不能无视商业道德,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无视监管要求,必须全面整改;再发现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从重处罚。
此前,3月3日十荟团就曾与其他4家社区团购平台因不正当价格被处罚。(新华社)(市场监督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