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特色社会主义 #土地制度 #工时管理 #市场准入 #个人破产 #立法 #入籍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据新华社10月11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四)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五)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允许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八)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试点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
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进一步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支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完善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机制。试点能源领域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
(十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特区立法。按程序赋予深圳在干部和机构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等方面更大自主权。探索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支持深圳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在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依法制定经济特区法规规章。
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
(十四)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按程序赋予深圳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探索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支持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办理R字签证和提供出入境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支持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放宽境外人员(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
五、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
(十六)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深圳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深圳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探索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赋予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进一步放开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
六、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
(十七)创新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在深圳开展国际前沿药品临床应用。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体系。支持建设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十八)探索扩大办学自主权。探索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支持深圳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
内详(新华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据新华社10月11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四)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五)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允许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八)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试点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
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进一步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支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完善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机制。试点能源领域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
(十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特区立法。按程序赋予深圳在干部和机构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等方面更大自主权。探索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支持深圳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在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依法制定经济特区法规规章。
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
(十四)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按程序赋予深圳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探索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支持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办理R字签证和提供出入境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支持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放宽境外人员(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
五、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
(十六)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深圳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深圳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探索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赋予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进一步放开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
六、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
(十七)创新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在深圳开展国际前沿药品临床应用。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体系。支持建设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十八)探索扩大办学自主权。探索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支持深圳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
内详(新华网)
Xinhuanet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_新华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 #劳动法 #深圳 #工时管理 #营商环境
【0717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体系
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加快出台《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和修订《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制定程序,健全营商环境制度文件评估清理及公布机制,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是加快推进促进就业创业立法,重点做好《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立法工作,为促进我省创业和就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指导深圳市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指导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变通规定或调整适用事宜。指导深圳市立足于构建更契合深圳实际、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全国最优的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广东省司法厅)
相关新闻:
1011 试点方案:允许深圳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source: https://t.me/NewsFW/9305
【0717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体系
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加快出台《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和修订《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制定程序,健全营商环境制度文件评估清理及公布机制,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是加快推进促进就业创业立法,重点做好《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立法工作,为促进我省创业和就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指导深圳市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指导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变通规定或调整适用事宜。指导深圳市立足于构建更契合深圳实际、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全国最优的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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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试点方案:允许深圳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source: https://t.me/NewsFW/9305
#深圳 #特色社会主义 #工时管理 #通信 #外资 #立法 #无人机 #私募基金 #股指期货 #数据交易市场 #外籍人才 #博士后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4. 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
允许修订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经济特区法规,扩大特殊工时制度适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6. 推出深市股指期货
7. 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
8. 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
12. 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
(1)安全有序放开基础电信业务。加快放开增值电信业务,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赋予深圳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审批权限。
(2)支持深圳在本地运营商建立预警、监测、分析、处置平台。
13. 推进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机制建设
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
21. 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
扩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支持深圳在无人机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
25. 推进外籍人才签证便利化
26. 探索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便利和紧缺人才职业清单制度
27. 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
放宽境外人员(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
31. 授权深圳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
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35. 放宽国际新药准入
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9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
37. 扩大企业博士后站办学自主权
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发改委)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4. 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
允许修订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经济特区法规,扩大特殊工时制度适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6. 推出深市股指期货
7. 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
8. 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
12. 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
(1)安全有序放开基础电信业务。加快放开增值电信业务,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赋予深圳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审批权限。
(2)支持深圳在本地运营商建立预警、监测、分析、处置平台。
13. 推进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机制建设
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
21. 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
扩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支持深圳在无人机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
25. 推进外籍人才签证便利化
26. 探索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便利和紧缺人才职业清单制度
27. 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
放宽境外人员(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
31. 授权深圳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
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35. 放宽国际新药准入
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9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
37. 扩大企业博士后站办学自主权
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发改委)
#深圳 #劳动关系 #特殊工时管理 #工时管理
【最高法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文发布】
5.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加快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下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加班认定依据、薪酬计算标准等司法政策和审判规则。加强跨境用工司法保护,准确认定没有办理就业证件的港澳台居民与内地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效力。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加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人才跨所有制流动等法律问题研究。
10.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尊重意思自治、合同自由,保护公平竞争、诚信信用,制裁违约、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行政行为。严格规范适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刑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司法活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内详(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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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文发布】
5.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加快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下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加班认定依据、薪酬计算标准等司法政策和审判规则。加强跨境用工司法保护,准确认定没有办理就业证件的港澳台居民与内地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效力。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加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人才跨所有制流动等法律问题研究。
10.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尊重意思自治、合同自由,保护公平竞争、诚信信用,制裁违约、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行政行为。严格规范适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刑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司法活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内详(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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