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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李志豪裁判官 #覆核聆訊
👤郭(21) #0825荃灣 (本案D4)
🛑服刑中🛑

控罪1:參與 #非法集結
申請人與D1何(23),D2符(23),D3牛(21),D5楊(25),D6張(24)和D7李(28)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即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

背景:

申請人被控上述控罪,她否認控罪受審。經審訊後,原審裁判官李志豪裁定她罪成,並處以她監禁11個月。申請人不服定罪裁決,以「裁判官條例」第104條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

審訊內容:
https://telegra.ph/%E5%AF%A9%E8%A8%8A%E7%B4%80%E9%8C%84-06-02

原審裁判官的口頭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430
=============
法庭駁回定罪覆核申請。控方申請$8140訟費被拒。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李志豪裁判官 #覆核聆訊
👤郭(21) #0825荃灣 (本案D4)
🛑服刑中🛑

控罪1:參與 #非法集結
申請人與D1何(23),D2符(23),D3牛(21),D5楊(25),D6張(24)和D7李(28)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即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

背景:

申請人被控上述控罪,她否認控罪受審。經審訊後,原審裁判官李志豪裁定她罪成,並處以她監禁11個月。申請人不服定罪裁決,以「裁判官條例」第104條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

審訊內容:
https://telegra.ph/%E5%AF%A9%E8%A8%8A%E7%B4%80%E9%8C%84-06-02

原審裁判官的口頭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430
=============
簡單理由:

法庭在處理是次定罪覆核申請時已重新審視過原有的裁決、答辯方和申請方的陳詞。

首先,法庭並沒有指出PW7是制服D4的警員,法庭是指出PW7有處理過D4,並在稍後時間將D4交予PW8處理。而在考慮PW7的證供時,法庭已可得悉D4在現場時的裝備等。

在進一步考慮本案的環境證據和控方證據後,法庭肯定D4是在現場參與非法集結,D4不會忽然從天而降。

基於以上,法庭駁回定罪覆核申請。

訟費申請:

控方引用第492章《刑事案件訟費條例》第11B條*,作出$8140訟費申請。法庭認為是次定罪覆核與上訴的性質分別不大,上訴本是被告(申請人)的權利,故不會頒下訟費命令。

*條文全文:在裁判官根據該條例第104條應被告人的申請而覆核其決定後,確認將被告人定罪的決定,或確認應申訴而就被告人作出命令的決定,則該裁判官可命令將訟費判給檢控人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李志豪裁判官 #覆核聆訊
👤郭(21) #0825荃灣 (本案D4)
🛑服刑中🛑

控罪1:參與 #非法集結
申請人與D1何(23),D2符(23),D3牛(21),D5楊(25),D6張(24)和D7李(28)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即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

背景:

申請人被控上述控罪,她否認控罪受審。經審訊後,原審裁判官李志豪裁定她罪成,並處以她監禁11個月。申請人不服定罪裁決,以「裁判官條例」第104條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

審訊內容:
https://telegra.ph/%E5%AF%A9%E8%A8%8A%E7%B4%80%E9%8C%84-06-02

原審裁判官的口頭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430
=============
簡單理由:

法庭在處理是次定罪覆核申請時已重新審視過原有的裁決、答辯方和申請方的陳詞。

首先,法庭並沒有指出PW7是制服D4的警員,法庭是指出PW7有處理過D4,並在稍後時間將D4交予PW8處理。而在考慮PW7的證供時,法庭已可得悉D4在現場時的裝備等。

在進一步考慮本案的環境證據和控方證據後,法庭肯定D4是在現場參與非法集結,D4不會忽然從天而降。

基於以上,法庭駁回定罪覆核申請。

訟費申請:

控方引用第492章《刑事案件訟費條例》第11B條*,作出$8140訟費申請。法庭認為是次定罪覆核與上訴的性質分別不大,上訴本是被告(申請人)的權利,故不會頒下訟費命令。

*條文全文:在裁判官根據該條例第104條應被告人的申請而覆核其決定後,確認將被告人定罪的決定,或確認應申訴而就被告人作出命令的決定,則該裁判官可命令將訟費判給檢控人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11月04日 星期五】
——————————————————
👥關,*,*(15-17) #裁決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D1關(17),D2*(15)控罪(1)罪名成立,D3早前已承認控罪(2)及(3),三人還押至11月17日作判刑。(王證瑜裁判官)
- - - - - - - - - - - - - - - -
👤郭(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0825荃灣 非法集結;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6日被判處11個月監禁。)
👉🏻直播台】定罪覆核申請被駁回,繼續服刑。(李志豪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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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譽,鄭,*(15-31)🛑四位已還押18日 🔥#判刑 (#20200524銅鑼灣 非法集結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直播台】D1唐(31)被判處監禁34個月,D2譽(24)被判處監禁25個月,D3鄭(23)被判處監禁19個月,D4*(15)被判入教導所。(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 - - - - - - - - - - - - - - -
👥陸,蕭(20) #裁決 (#1222中環 暴動)
👉🏻直播台】二人罪名成立,還押至11月16日作求情。(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COURT HEARING HK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11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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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15-17) #裁決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D1關(17),D2*(15)控罪(1)罪名成立,D3早前已承認控罪(2)及(3),三人還押至11月17日作判刑。(王證瑜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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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0825荃灣 非法集結;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6日被判處11個月監禁。)
👉🏻直播台】定罪覆核申請被駁回,繼續服刑。(李志豪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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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譽,鄭,*(15-31)🛑四位已還押18日 🔥#判刑 (#20200524銅鑼灣 非法集結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直播台】D1唐(31)被判處監禁34個月,D2譽(24)被判處監禁25個月,D3鄭(23)被判處監禁19個月,D4*(15)被判入教導所。(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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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蕭(20) #裁決 (#1222中環 暴動)
👉🏻直播台】二人罪名成立,還押至11月16日作求情。(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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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COURT HEARING HK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何慧嫻裁判官
#20221011金鐘
#覆核聆訊 #定額罰款通知書

控罪:在公眾地方棄置扔棄物

背景
社民連4名成員去年10月11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促請政府撤銷限聚令等措施。社民連片段顯示,請願結束後成員曾健成放下兩件寫有「安心口罩何時了 限聚還要限多久」的示威道具,要求政府接收。在場警員指無人接收,並稱已多次要求曾健成自行清理不果,最終向曾健成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票。

----------------------

被告稱沒有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早前才收到通知書,今日申請覆核。

2022年10月發出之定額罰款作供稱在2023年2月才收到手中,庭上確認紀錄住址為自己向警方提供,是與前妻同住之前居所,當時2022年兩人已經不同住,沒有信箱鎖匙,也不清楚前妻通常收信後處理方法,承認可能是自己疏忽沒留意,但不同意警方所作之檢控。

📌裁決
定額罰款地址是被告提供,卻不是當時自住住址也沒有途徑收信,是被告人疏忽所致,法庭拒絕覆核申請

被告明白但表示反對票控,問裁判官可以點做?何官指收到十天內要作反對申請,現已超越時刻。

📌判刑
維持罸款,附加罰款及堂費一共$3300,須今日內繳交。

💛感謝報料💛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何慧嫻裁判官
#20221011金鐘
#覆核聆訊 #定額罰款通知書

曾健成

控罪:在公眾地方棄置扔棄物

背景
社民連4名成員去年10月11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促請政府撤銷限聚令等措施。社民連片段顯示,請願結束後成員曾健成放下兩件寫有「安心口罩何時了 限聚還要限多久」的示威道具,要求政府接收。在場警員指無人接收,並稱已多次要求曾健成自行清理不果,最終向曾健成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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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稱沒有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早前才收到通知書,今日申請覆核。

2022年10月發出之定額罰款作供稱在2023年2月才收到手中,庭上確認紀錄住址為自己向警方提供,是與前妻同住之前居所,當時2022年兩人已經不同住,沒有信箱鎖匙,也不清楚前妻通常收信後處理方法,承認可能是自己疏忽沒留意,但不同意警方所作之檢控。

📌裁決
定額罰款地址是被告提供,卻不是當時自住住址也沒有途徑收信,是被告人疏忽所致,法庭拒絕覆核申請

被告明白但表示反對票控,問裁判官可以點做?何官指收到十天內要作反對申請,現已超越時刻。

📌判刑
維持罸款,附加罰款及堂費一共$3300,須今日內繳交。

💛感謝報料💛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05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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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53)🛑已還押逾1個月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20220618中聯辦 炸彈恐嚇)
👉🏻直播台】以$1,500自簽守行為18個月。(鄧少雄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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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成/民間電台創辦人 #覆核聆訊 (#20221011金鐘 在公眾地方棄置扔棄物)
👉🏻直播台】罰款及堂費共$3,000。(何慧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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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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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 05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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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53)🛑已還押逾1個月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20220618中聯辦 炸彈恐嚇)
👉🏻直播台】以$1,500自簽守行為18個月。(鄧少雄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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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成/民間電台創辦人 #覆核聆訊 (#20221011金鐘 在公眾地方棄置扔棄物)
👉🏻直播台】罰款及堂費共$3,000。(何慧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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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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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 05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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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53)🛑已還押逾1個月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20220618中聯辦 炸彈恐嚇)
👉🏻直播台】以$1,500自簽守行為18個月。(鄧少雄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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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成/民間電台創辦人 #覆核聆訊 (#20221011金鐘 在公眾地方棄置扔棄物)
👉🏻直播台】罰款及堂費共$3,000。(何慧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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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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