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水佳麗裁判官 #新案件#1118天水圍#基本資料謝
控罪:
無牌管有彈藥
詳情:
被控於19 年11 月 18日在天水圍天桃街3號天水圍健康中心外近燈柱FB0843管有彈藥,即一粒已用過的37, 38毫米的催淚彈彈殼及一粒已用過的37, 38毫米的橡膠彈彈殼而你沒有持有該彈藥的管有權牌照。
辯方申請押後至 2月22日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保釋條件現金$3000
不准離港
交出旅遊證件(回鄉證及香港護照)
每星期兩次警署報到
案件押後至21年 2月22日1430時在屯門裁判法院三樓一庭再訊。辯方需要在2月1日之前通知控方答辯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