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9大埔
#答辯
黃(23)
控罪: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情: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管有兩個鐵錘、一根登山杖、一個點燃器及一把多用途摺刀。
❌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辯方保留傳召1名證人的權利。
押後至9月15日0930粉嶺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預計一天可完成。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9大埔
#答辯
黃(23)
控罪: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情: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管有兩個鐵錘、一根登山杖、一個點燃器及一把多用途摺刀。
❌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辯方保留傳召1名證人的權利。
押後至9月15日0930粉嶺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預計一天可完成。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00119大埔 #提堂
吳(17)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 襲擊警務人員
辯方投訴有警員向被告講:「如果你畀我每邊眼睛照30秒我就放咗你」
辯方希望將案件押後,好讓能收取專家報告及與律政司就答辯方面進行討論
裁判官批准
✅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9月2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00119大埔 #提堂
吳(17)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 襲擊警務人員
辯方投訴有警員向被告講:「如果你畀我每邊眼睛照30秒我就放咗你」
辯方希望將案件押後,好讓能收取專家報告及與律政司就答辯方面進行討論
裁判官批准
✅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9月2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