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6/35]
上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
[09:37] 開庭
傳召PW2 沙展A1
⚙️繼續由控方主問
在地圖P001副本做標記,⭐️A1由政總衝出,❌A1第一眼見到D1時,D1的位置,⭕️A1當時的位置,🔺截停D1的位置,呈堂為P001(D1)。
控辯雙方不爭護D1的身份,播放3條片段:P016A 速龍由政總衝出夏愨道,P023 網上媒體,示威者掟雜物,速龍衝出夏愨道,P024 公開媒體,在海富橋拍攝速龍衝出;A1在各片段的截圖標示出自己和D1,確認各片段係從不同角度拍攝,係同一件事。
控方呈上證物P115,叫A1辨認,指出右鞋底有一粒石仔,稍後有證人譚博士作供,辯方指現在先知到。
[09:59] ✂️辯方盤問
律師表示A1的口供指D1被捕時爭扎,盤問重點係有無爭扎。
A1指D1被撲跌時則身落地,於是捉佢左手,將佢反身面向地,上索帶;不同意有跪頸,只係姿勢似,因為佢無反抗,無壓落去,如果佢反抗,就會在手施壓,用身體重量壓落去肩胛骨,不同意D1被拉跌,反轉身,爭扎只係本能反應。
律師播片,指出重點係D1在片段中無反抗。播片 P021A,同意D1在片中無爭扎,見到D1頸上係A1的膝頭;P016A 同意D1在片中無爭扎;P023 同意D1在片中無爭扎,同意片中錄唔到有警員大叫警察咪郁;P024 片中有三人被制服,中間嗰個係D1;P028D 蘋果直播,在夏愨道巴士站頭,一堆人之中有A1 & D1;PP02B 政總 CCTV,D1被撲跌的情況剛被巴士站遮住。
總結:
D1無爭扎【不同意】
如果D1有爭扎,因為被拉扯,只係自然反應【不同意】
爭扎時間短【上手銬後係】
上手銬前時間係短【同意,係間斷】
D1跑向海富中心【同意】
D1無由巴士站尾跑到站頭【同意】
第一眼見到D1佢係在❌位【同意】
跑兩三步就捉到【同意】
[10:28] D3 D4 無盤問,
⚙️控方覆問
在第一眼見到D1之前,唔知佢做詳。有兩條片段在主問時無睇過,P028D 蘋果片段中見到巴士站頭有一堆人,當時已經接觸到D1,但唔知反轉咗未。
再播P024 @00:00:07 見到D1被撳咗落地,去到00:00:13,A1話D1爭扎中。
[10:37] 覆問完,D1律師申請後補問題,控方不反對,獲法庭批准。
播P016A,律師指 @16:48:09 有女聲問被告叫咩名,被告回答,A1表示聽唔到,片中被告有講出姓名,16:48:20~16:48:30,女聲再問叫咩名,被告無回答,律師指係因為A1用力跪住D1頸部,所以講唔到【不同意】。
[10:45~11:24] 小休
傳召PW3 沙展 A3,截停D4的速龍
⚙️控方主問
A3當日以軍裝當值,16:45時在政總內CS8樓梯出口候命,該出口近夏愨道東行線巴士站,期間聽到室外有掉雜物聲,有玻璃碎裂聲,有玻璃碎從門罅彈入室內;16:48時主管叫行動,就衝出夏愨道,見到大批黑衫示威者向不同方向走離開,見到一個距離約10~15米,身高1.75米,中等身材,穿黑衫、藍色長褲、藍色鞋、藍色背囊、灰布蒙頭嘅人,佢企近巴士站,面對政總,佢見到警員轉身走向海富中心,追上前,在馬路左一行車線捉住佢,由第一眼見到D4到捉住,大約10秒,身份不爭議,睇相確認D4身份和當日衣著。
D4反抗想走,捉住隻手拉佢落地,叫佢唔好反抗,佢想撐起身,就用索帶控制雙手,佢想揈甩隻手,大聲叫唔好反抗,其後警員9465到場,就交咗畀佢處理,無再參與。
同樣在地圖P001副本做標記,⭐️A3由政總衝出,❌A3第一眼見到D4時,D4的位置,⭕️A3當時的位置,🔺截停D4的位置,呈堂為P001(D4)。
P028D 蘋果片段,@00:26:32 A3同意有警員接觸D4,A3再接觸,截圖 @00:26:15,A3標示出隊員和D4。
PP026 網上媒體,截圖 @00:00:09 控方指見到D4拉大型橡筋,叫證人標示;辯方提出反對。
法官:證人聽唔到聲,即係一定係佢衝出嚟之前嘅事。你而家問緊呢個人事後係咪會見到呢個人,我覺得呢個唔係證人比到嘅證供。影片影到係影片影到嘅證供,我會根據所有證供裁決,而非呢個證人比到嘅嘢,除非你有其他基礎。
控方收回此問題,並收回截圖。
繼續睇同一片段,控方要求證人見到自己隊員時嗌停(00:00:20),畫面呢一刻證人已衝出政總,隊員在畫面右手邊,捉住孭藍色背囊嘅人。
法官:證人隊員嘅位置係喺所謂記者嘅右手邊,藍色背囊,雙黃線前。
繼續播片,控方要求警員截停D4時喊停(00:00:22),證人位於馬路,踩住第一第二行車線之間。
@00:00:26 證人見到自己,控方提供 00:00:27 截圖,要求證人標記自己及D4,並列作證物。
控方要求由00:00:12 開始播放到00:00:17,
👉在這個時間警員從政總衝出,畫面顯示D4其他兩名人士似乎捉住黃帶,你見到嗎?
辯方反對此問題,因證人此前已作供第一眼見到D4在行車路。
法官批准
👉控方提供截圖予證人,詢問片段顯示的位置與截圖是否相符?(截停D4的位置)
一樣,同意兩段片段追截D4的情況相同,只是不同角度
截圖顯示的16:49時間與衛出政總時間不吻合,證人認為是16:46-16:48。
P018A(1),此片段不爭議,為警方拍攝之片段,內容係在夏愨道中間,拍攝拘捕情況,控方要求證人見到自己時嗌停(00:51),控方倒帶回00:48,證人見到自己。給予證人截圖,要求證人標示自己及D4,並列作證物。
畫面顯示的位置為截停D4的位置,右面黑衣為偵緝警員9465。
最後一條片段PP002B,政總CCTV,先播放一次,證人見到D4及一同截停D4的警員,見唔到自己。給證人兩張截圖,見到D4及一同截停D4的警員,以紅筆標示並列作證物。
請證人重看一次片段,片段顯示警員由政總衝出截停D4情況,與證人記憶相符。同意幾條片段皆為D4被警員截停的情況,只是角度不同。
查看證物
證人指截停D4後沒有干擾過D4身上的裝束,有印象D4被截停時戴的手套P413。左手手背有藍色污跡,右手唔肯定。
法庭批准控方拆開膠袋查看手背,證人見到兩隻手套都有藍污跡。法官表示不明白控方的用意;控方表示因稍後譚博士作供會提到,法官表示可以先給他查看證物。
✂️D4律師盤問
16:45時PW3在政總樓梯後,早上10:00已到達政總,證人稱聽到政總外有硬物聲及玻璃聲。
有人講嘢會有聽唔到嘅可能性
👉睇距離
聽到聲音但睇唔到出面咩事發生,只係見到碎片攝入政總門罅,外面的情況不知道。
主問中,16:48聽到上司指示衝出去,證人稱衝出後見到一群黑衣人四散。捉住D4後D4有反抗,想甩掉證人的手,有警員一同幫忙追截,睇完片段同意自己非第一位追截被告嘅人。
你同唔同意你係協作而非截停
👉我衝出去嘅一刻我都見到被告,我都係諗住追截D4。我控制唔到我同事追邊個,而我追緊嘅期間同事已截住。
記唔記得D4反抗,甩掉你嘅手
👉記得,並就此事作過兩份證人口供,第一份的日期為2019/10/02、第二份的日期2019/11/22、第三份係睇片。
2019/10/02作的證人供詞,距離案發3日,同意當日的記憶比今日清晰,同意在這份證人口供沒有提到追截的同事,
同意這份證人口供由頭到尾沒有提到被告反抗的情節,只提到按低被告,叫他不要反抗,上索帶。
因此,我向你指出,D4沒有反抗
👉不同意
呢份口供係案發3日後寫嘅,但你完全無提及呢兩個重要環節,所以我向你指出D4沒有反抗,沒有甩掉你的手
👉我記憶有,不同意
辯方想將2019/10/02作MFI 4,法官認為證人已承認書面口供沒有該證供,無需要呈上,辯方同意。
第一眼見到D4距離10-15米,證人用10秒就追到,D4為正常跑步速度。衝出去後跑出時證人有講:「警察咪郁」,但你證供無提
👉控方反對,指證人書面口供有提到
辯方的問題是,證人話跑嘅時候有講「警察咪郁」,但書面口供無寫。
👉同意自己無寫
向你指出,你追截時根本無講「警察咪郁」或任何表露警察身份的話語
👉口供無寫,但我實際有(不同意),無留意其他警員有無表露身份
會唔會係因為嘈吵無留意
👉無留意
D4從來無反抗
👉不同意
同唔同意書面口供內無提及D4撐起身
👉同意
你講嘅甩掉、撐起身,書面口供完全無提
👉同意
但書面口供係事發3日後作嘅,但你都沒有提。向你指出,你聲稱D4反抗及你在追截時有表露警員身份,都是沒有發生過的事,沒有見到D4設置路障、投擲雜物、放火、攻擊警方、手持任何武器。
👉第一眼見到D4他已經係轉身走,證人交咗比隊員9465後就沒有再接觸D4,不知道D4在警署的狀況
⚙️控方覆問
你在主問有提到佢撐起身,D4大律師指出口供紙沒有提及。口供紙有無記錄D4反抗?
👉有
主問提及隊員有份截停D4,當時回口供時睇片先知道,現場睇唔到。錄10月2日的口供後才看到相關片段,之後才知道有其他警員追截D4。
控方提出午休,因她想整理筆記,證人作供未完
14:30 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6/35]
上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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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7] 開庭
傳召PW2 沙展A1
⚙️繼續由控方主問
在地圖P001副本做標記,⭐️A1由政總衝出,❌A1第一眼見到D1時,D1的位置,⭕️A1當時的位置,🔺截停D1的位置,呈堂為P001(D1)。
控辯雙方不爭護D1的身份,播放3條片段:P016A 速龍由政總衝出夏愨道,P023 網上媒體,示威者掟雜物,速龍衝出夏愨道,P024 公開媒體,在海富橋拍攝速龍衝出;A1在各片段的截圖標示出自己和D1,確認各片段係從不同角度拍攝,係同一件事。
控方呈上證物P115,叫A1辨認,指出右鞋底有一粒石仔,稍後有證人譚博士作供,辯方指現在先知到。
[09:59] ✂️辯方盤問
律師表示A1的口供指D1被捕時爭扎,盤問重點係有無爭扎。
A1指D1被撲跌時則身落地,於是捉佢左手,將佢反身面向地,上索帶;不同意有跪頸,只係姿勢似,因為佢無反抗,無壓落去,如果佢反抗,就會在手施壓,用身體重量壓落去肩胛骨,不同意D1被拉跌,反轉身,爭扎只係本能反應。
律師播片,指出重點係D1在片段中無反抗。播片 P021A,同意D1在片中無爭扎,見到D1頸上係A1的膝頭;P016A 同意D1在片中無爭扎;P023 同意D1在片中無爭扎,同意片中錄唔到有警員大叫警察咪郁;P024 片中有三人被制服,中間嗰個係D1;P028D 蘋果直播,在夏愨道巴士站頭,一堆人之中有A1 & D1;PP02B 政總 CCTV,D1被撲跌的情況剛被巴士站遮住。
總結:
D1無爭扎【不同意】
如果D1有爭扎,因為被拉扯,只係自然反應【不同意】
爭扎時間短【上手銬後係】
上手銬前時間係短【同意,係間斷】
D1跑向海富中心【同意】
D1無由巴士站尾跑到站頭【同意】
第一眼見到D1佢係在❌位【同意】
跑兩三步就捉到【同意】
[10:28] D3 D4 無盤問,
⚙️控方覆問
在第一眼見到D1之前,唔知佢做詳。有兩條片段在主問時無睇過,P028D 蘋果片段中見到巴士站頭有一堆人,當時已經接觸到D1,但唔知反轉咗未。
再播P024 @00:00:07 見到D1被撳咗落地,去到00:00:13,A1話D1爭扎中。
[10:37] 覆問完,D1律師申請後補問題,控方不反對,獲法庭批准。
播P016A,律師指 @16:48:09 有女聲問被告叫咩名,被告回答,A1表示聽唔到,片中被告有講出姓名,16:48:20~16:48:30,女聲再問叫咩名,被告無回答,律師指係因為A1用力跪住D1頸部,所以講唔到【不同意】。
[10:45~11:24] 小休
傳召PW3 沙展 A3,截停D4的速龍
⚙️控方主問
A3當日以軍裝當值,16:45時在政總內CS8樓梯出口候命,該出口近夏愨道東行線巴士站,期間聽到室外有掉雜物聲,有玻璃碎裂聲,有玻璃碎從門罅彈入室內;16:48時主管叫行動,就衝出夏愨道,見到大批黑衫示威者向不同方向走離開,見到一個距離約10~15米,身高1.75米,中等身材,穿黑衫、藍色長褲、藍色鞋、藍色背囊、灰布蒙頭嘅人,佢企近巴士站,面對政總,佢見到警員轉身走向海富中心,追上前,在馬路左一行車線捉住佢,由第一眼見到D4到捉住,大約10秒,身份不爭議,睇相確認D4身份和當日衣著。
D4反抗想走,捉住隻手拉佢落地,叫佢唔好反抗,佢想撐起身,就用索帶控制雙手,佢想揈甩隻手,大聲叫唔好反抗,其後警員9465到場,就交咗畀佢處理,無再參與。
同樣在地圖P001副本做標記,⭐️A3由政總衝出,❌A3第一眼見到D4時,D4的位置,⭕️A3當時的位置,🔺截停D4的位置,呈堂為P001(D4)。
P028D 蘋果片段,@00:26:32 A3同意有警員接觸D4,A3再接觸,截圖 @00:26:15,A3標示出隊員和D4。
PP026 網上媒體,截圖 @00:00:09 控方指見到D4拉大型橡筋,叫證人標示;辯方提出反對。
法官:證人聽唔到聲,即係一定係佢衝出嚟之前嘅事。你而家問緊呢個人事後係咪會見到呢個人,我覺得呢個唔係證人比到嘅證供。影片影到係影片影到嘅證供,我會根據所有證供裁決,而非呢個證人比到嘅嘢,除非你有其他基礎。
控方收回此問題,並收回截圖。
繼續睇同一片段,控方要求證人見到自己隊員時嗌停(00:00:20),畫面呢一刻證人已衝出政總,隊員在畫面右手邊,捉住孭藍色背囊嘅人。
法官:證人隊員嘅位置係喺所謂記者嘅右手邊,藍色背囊,雙黃線前。
繼續播片,控方要求警員截停D4時喊停(00:00:22),證人位於馬路,踩住第一第二行車線之間。
@00:00:26 證人見到自己,控方提供 00:00:27 截圖,要求證人標記自己及D4,並列作證物。
控方要求由00:00:12 開始播放到00:00:17,
👉在這個時間警員從政總衝出,畫面顯示D4其他兩名人士似乎捉住黃帶,你見到嗎?
辯方反對此問題,因證人此前已作供第一眼見到D4在行車路。
法官批准
👉控方提供截圖予證人,詢問片段顯示的位置與截圖是否相符?(截停D4的位置)
一樣,同意兩段片段追截D4的情況相同,只是不同角度
截圖顯示的16:49時間與衛出政總時間不吻合,證人認為是16:46-16:48。
P018A(1),此片段不爭議,為警方拍攝之片段,內容係在夏愨道中間,拍攝拘捕情況,控方要求證人見到自己時嗌停(00:51),控方倒帶回00:48,證人見到自己。給予證人截圖,要求證人標示自己及D4,並列作證物。
畫面顯示的位置為截停D4的位置,右面黑衣為偵緝警員9465。
最後一條片段PP002B,政總CCTV,先播放一次,證人見到D4及一同截停D4的警員,見唔到自己。給證人兩張截圖,見到D4及一同截停D4的警員,以紅筆標示並列作證物。
請證人重看一次片段,片段顯示警員由政總衝出截停D4情況,與證人記憶相符。同意幾條片段皆為D4被警員截停的情況,只是角度不同。
查看證物
證人指截停D4後沒有干擾過D4身上的裝束,有印象D4被截停時戴的手套P413。左手手背有藍色污跡,右手唔肯定。
法庭批准控方拆開膠袋查看手背,證人見到兩隻手套都有藍污跡。法官表示不明白控方的用意;控方表示因稍後譚博士作供會提到,法官表示可以先給他查看證物。
✂️D4律師盤問
16:45時PW3在政總樓梯後,早上10:00已到達政總,證人稱聽到政總外有硬物聲及玻璃聲。
有人講嘢會有聽唔到嘅可能性
👉睇距離
聽到聲音但睇唔到出面咩事發生,只係見到碎片攝入政總門罅,外面的情況不知道。
主問中,16:48聽到上司指示衝出去,證人稱衝出後見到一群黑衣人四散。捉住D4後D4有反抗,想甩掉證人的手,有警員一同幫忙追截,睇完片段同意自己非第一位追截被告嘅人。
你同唔同意你係協作而非截停
👉我衝出去嘅一刻我都見到被告,我都係諗住追截D4。我控制唔到我同事追邊個,而我追緊嘅期間同事已截住。
記唔記得D4反抗,甩掉你嘅手
👉記得,並就此事作過兩份證人口供,第一份的日期為2019/10/02、第二份的日期2019/11/22、第三份係睇片。
2019/10/02作的證人供詞,距離案發3日,同意當日的記憶比今日清晰,同意在這份證人口供沒有提到追截的同事,
同意這份證人口供由頭到尾沒有提到被告反抗的情節,只提到按低被告,叫他不要反抗,上索帶。
因此,我向你指出,D4沒有反抗
👉不同意
呢份口供係案發3日後寫嘅,但你完全無提及呢兩個重要環節,所以我向你指出D4沒有反抗,沒有甩掉你的手
👉我記憶有,不同意
辯方想將2019/10/02作MFI 4,法官認為證人已承認書面口供沒有該證供,無需要呈上,辯方同意。
第一眼見到D4距離10-15米,證人用10秒就追到,D4為正常跑步速度。衝出去後跑出時證人有講:「警察咪郁」,但你證供無提
👉控方反對,指證人書面口供有提到
辯方的問題是,證人話跑嘅時候有講「警察咪郁」,但書面口供無寫。
👉同意自己無寫
向你指出,你追截時根本無講「警察咪郁」或任何表露警察身份的話語
👉口供無寫,但我實際有(不同意),無留意其他警員有無表露身份
會唔會係因為嘈吵無留意
👉無留意
D4從來無反抗
👉不同意
同唔同意書面口供內無提及D4撐起身
👉同意
你講嘅甩掉、撐起身,書面口供完全無提
👉同意
但書面口供係事發3日後作嘅,但你都沒有提。向你指出,你聲稱D4反抗及你在追截時有表露警員身份,都是沒有發生過的事,沒有見到D4設置路障、投擲雜物、放火、攻擊警方、手持任何武器。
👉第一眼見到D4他已經係轉身走,證人交咗比隊員9465後就沒有再接觸D4,不知道D4在警署的狀況
⚙️控方覆問
你在主問有提到佢撐起身,D4大律師指出口供紙沒有提及。口供紙有無記錄D4反抗?
👉有
主問提及隊員有份截停D4,當時回口供時睇片先知道,現場睇唔到。錄10月2日的口供後才看到相關片段,之後才知道有其他警員追截D4。
控方提出午休,因她想整理筆記,證人作供未完
14:30 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6/35]
下午進度
D1: 謝,D3: *,D4: 曾. (15-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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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
控方繼續覆問A3,作供完畢
PW4 何名開(音)先生,政總任保安主任,作供完畢
PW5 沙展5485(或54855)羅少薰(音),負責下載五段影片,作供完畢
PW6 警員14611盧雨霆(音),拘捕一名男子,作供未完
[詳情]https://telegra.ph/2022-07-20-0929%E9%87%91%E9%90%98-%E5%AF%A9%E8%A8%8A-635-%E4%B8%8B%E5%8D%88%E9%80%B2%E5%BA%A6-07-20
案件押後到7月21日09:30續審,期間各人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6/35]
下午進度
D1: 謝,D3: *,D4: 曾. (15-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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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
控方繼續覆問A3,作供完畢
PW4 何名開(音)先生,政總任保安主任,作供完畢
PW5 沙展5485(或54855)羅少薰(音),負責下載五段影片,作供完畢
PW6 警員14611盧雨霆(音),拘捕一名男子,作供未完
[詳情]https://telegra.ph/2022-07-20-0929%E9%87%91%E9%90%98-%E5%AF%A9%E8%A8%8A-635-%E4%B8%8B%E5%8D%88%E9%80%B2%E5%BA%A6-07-20
案件押後到7月21日09:30續審,期間各人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7/35]
上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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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6 警員14611盧雨霆(音)
⚙️繼續控方主問
昨日討論到證人在金鐘道截停的男子身上的gopro
確認證物
👉貴袋,裝住gopro及配件,列為證物PP52
👉貴袋,上有電腦組查驗的貼紙,內有裝住gopro攝錄的影片,列為證物PP53
開封A32292235貴袋,電腦標記CA056247
證人標記截圖
昨日睇過兩條片,第一條P036F,檔案名稱GS010688,證人作供指沒有留意到片入面的情節。
第二條片P036G,檔案名稱GS0306389。要求證人在截圖上作標記。影片大概內容:
黑衣示威者沿一個方向前進,有人開傘。及後有人搬運木板(或政府路牌,睇唔清),此時片裡眾人是向鏡頭方向後退。然後有人叫:「開遮」,一小段路面有煙。再及後有人大叫:「走呀!」,鏡頭方向倒轉,鏡頭影到眾人加快速度跑動後暫停。(影片停在00:03:44)
證人標記自己位置並寫上UI,在這個畫面未清楚被截停男子身處的位置。
繼續播放影片,大概內容:慢鏡播放眾人跑動
@00:03:45 影到被截停男子,他戴藍色手套,控方要證人寫下該男子的姓名(M)文嘉健
@00:03:48 要證人圈出他手持的3號盾、被截停男子及證人自己。
@00:03:50 要證人圈出他手持的3號盾、被截停男子及證人自己
法官觀看四張有標記的截圖,控方呈上為呈堂證物。
確認片段與昨日一樣,繼續播放影片,大概內容:攝影者疑跌到或被撲到在地,鏡頭向下,背景聲音聽到有人大叫:「打佢!」,亦有人叫:「有無事呀」。攝影者不斷喘氣,鏡頭一度向上。後見到身穿防暴衣裝的人,攝影者疑似被捕,警察替他執拾物品。(影片暫停在00:03:50)
*控方補充影片不斷講:「得唔得」、「唔好打我」,證人話無人打過M
證物P036J,確認與上一條片段為同一位置,影片大概內容:不斷有聲音說:「行開!」、「警察做嘢」。警察用盾頂向攝影者。很多人大叫自己的名字及身份證號碼。警察大叫:「唔好傾計!」
攝影者:「我唞唔到氣,比返面罩我,可唔可以比返個口罩我」;先有警員兇:「唔好嘈」,後有警員問:「係咪喺附近?」,回答是之後,警員似乎會為他拾起。
@00:03:10 聽到有人話:「大家冷靜啲好唔好」,聽到「慢慢」、「唔好意思」、「得我唔郁」、「我唔起身,可唔可以幫我戴返口罩」、「唔該你」,攝影者坐在地下,現場非常嘈吵。
之後攝影者站起來跟警察指示行走,一直口講:「慢慢」,後有警察扯走其豬咀,攝影者表示:「可唔可以比返我呀」,警察回覆:「比你老味!」(00:00:59)
直播員按:🤬🤬🤬
攝影者:「可唔可以比返口罩我呀,真係好辛苦」,但不被理會,警員只要求身份證等,攝影者:「唔該你呀!」
證人表示睇過片先知有人話「警察做嘢」,相信是警員說的,確認M旁邊有其他被捕人士。確認自己移動過M的位置,當時M叫我比返豬咀佢,確認自己處理M,與記憶相符。
片段P036K,檔案名稱GX030689,影片大概內容:有人說:「係咪影緊」(00:00:08)
警:「係咪影緊呀!」
M:「係係係」
確認片頭出現的男子為M,「係咪影緊」記憶中係身旁的防暴警講。當日我自己唔知道M在錄影,同事指出我先知,確認影片與自己記憶相同。
第一條片證人聲稱無見到影片的情況,原因是自己未推進到該事件範圍,其他片段能確認,是因為已經在金鐘道,及影片都拍到自己。
在M面前檢取證物,包括gorpro,檢取時間約2150-2520,M的身份為被警方羈留人士,此前已見值日官,時間約2125-2126。M當日沒有要求沒有投訴。
有對M說檢取證物的事,當刻已知gopro會拎去法證部檢驗,所以昨日提到對M提到那句說話。唔記得當日當刻是否發出拘羈留人士通知書予M,證人做曬所有有關M的事後就離開,知道M之後被起訴,自己無負責案件檢查。
控方主問結束,D1、D3無盤問
✂️D4律師盤問
在2019年9月29日大概17:25拘捕M,無問過M有無搞過gopro啲卡或記憶卡,唔知有無人搞過部機或記憶卡,唔知記憶卡幾時拎去燒錄,唔知邊個燒錄,唔知燒錄時M是否在場。
沒有覆問,證人作供完畢
——————————
傳召PW7 ,當時是警員6301 戴克毅(音),現已離開警隊
D4大律師(D1及D3大律師相同)提出自己沒有問題問呢位證人,控方話因為辯方有爭議第六段。因為此證人的書面口供沒有回應辯方的爭議,即M是否在場。
法官最後批准此證人作供
⚙️控方主問
確認自己當時編號。2019年11月守警方電腦組,11月13日有一名警員將兩份證物交比自己檢驗。
向證人出示證物PP52,證人確認證物,因為上面有貼紙。無規定證物檢驗時涉案者需在場,確認事主不在場,並稱是我們的一貫作風。沒有作任何不合警例或違犯規例嘅事。
沒有盤問及覆問,證人作供完畢,控方申請半天證人費,法官批准
———————————
PW8 女警8651 馬綺文(音)
⚙️控方主問
07年加入警隊,19年11月守警察組電腦組,至2020年1月都在電腦組。2020年1月就本案一堆證物作檢取。
向證人出示PP51(PP52)(主控官兩個編號都有講)
👉一張記憶卡及攝錄機
證人認得證物23 & 24,因上面有貼紙及電腦編碼,當時有對過攝錄機系統時間,先複製一個版本,再做法證檢示,當時有索取授權。
向警員展示搜查令,確認關鍵授權物品有提到gopro,與PP52貴袋的物件一樣。搜查令呈上作證物P54
警察部沒有規定要事主在場才可檢取。有搜查令及警員作檢視。確認事主當時不在場。沒有作任何不合警例或違犯規例嘅事
沒有盤問沒有覆問,證人作供完畢
——————————
控方表示下一個階段會去到辯認身份的警員及譚博士作供,因譚博士工作繁忙,譚博士星期一才能到庭。
關於警員8428(即上述所指辨認身份警員)的證供,部份證人供詞控方認為可以以65B呈堂,但控方今早才發出相關資料,辯方今早才知情及尚未閱覽,所以辯方不同意部份證人供詞以65B呈堂。
D3也有涉及該警員的證供。
明日主控官有另一審訊要處理,本案審訊會交由沈大律師處理,但自己會想負責此警員的主問,因此希望今日處理。
D4爭議的3條片,控方認為法官應看完全部3段影片以處理特別事項。
法官:我需要睇咪睇,三個鐘咪三個鐘。
主控:一係我建議法官閣下睇片,我哋就細聲討論要處理嘅事項。
法官:咁又唔好,我係唔希望遷就你哋其他案而影響本案進度。我覺得辨認警員及譚博士的作供一氣呵成去處理會比較好,我明白辯方的立場,同埋佢哋都需要索取指示,先休庭10分鐘比你哋處理。時間唔夠就之後再比多10分鐘。我嘅原則係希望唔浪費時間。
押後10分鐘
D3大律師: 警員8428證供有技術性問題,警方已表示會重錄口供,所以D3今天不能同意關於該警員的承認事實。
控辯各雙方以65C處理的承認事實:
(1) 2019年09月29日閉路電視鏡頭HAR09286在保安主任何名開(音)截取後。
(2) 證物PP026,由沙展5485(或54855)羅少薰先生(音)下載及截取的youtube片段。
(3) 不爭議gopro, 及SD卡內的影片,影片時間約1600-1800。
(4) 證物一直到法庭都受到保護,沒有受到非法干擾。
然後今日全日都會睇片,為D3爭議之三段片段,合共約3小時內。
爭議片段:PP002B(片長2個小時多)、PP026(2分19秒,法官已睇)及PP036E(總共有11條片,只爭議其中1條),但控方立場會希望法官睇完PP036E的全部影片。
PP002B片段:
(此CCTV鏡頭錄影時有放大縮小)
影馬路,見到有黑衣人聚集及舉起雨傘。後有人開始以雜物堵塞其中一條行車道,之後行車道上沒有車駛過。
天橋上有布條懸下,開始有人走出行車道,人群開始聚集。鏡頭被放大及移動,望向行人路,依稀見到行車路上的人數有增加。
鏡頭縮小回全景,左邊突然有一群人從畫面左邊衝出。疑似為警察,大部份人群向畫面右方散去,疑似有人被制服。行車路仍有一群人聚集,相信是警察及被捕人士。畫面右上方一度煙霧彌漫。
大量人轉移聚集在畫面左下角,右上角見到少數人。及後人群集中在影片下方,部份向右面散去,剩左下方比較多人,後左下方的人群也散去。
控方開案陳詞有爭議片段的截圖對比表。控方立場是片段整體都是真確,流動標記都比比皆是。抽出5個對比標記,用於辨認出被告在不同地方的出現及移動,播到相關位置會再提示法庭。
對比標記1(黃色彈弓)
對比標記2(黃色彈弓後方高舉藍色遮,可留意持傘人)
對比標記3(灰藍色的遮,著迷彩色短褲的人士,可留意他的行動)
對比標記4(舉灰色遮的人士,可留意他的行動)
對比標記5(黃背心藍長褲的人,可留意他的行動)
14:30 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7/35]
上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
PW6 警員14611盧雨霆(音)
⚙️繼續控方主問
昨日討論到證人在金鐘道截停的男子身上的gopro
確認證物
👉貴袋,裝住gopro及配件,列為證物PP52
👉貴袋,上有電腦組查驗的貼紙,內有裝住gopro攝錄的影片,列為證物PP53
開封A32292235貴袋,電腦標記CA056247
證人標記截圖
昨日睇過兩條片,第一條P036F,檔案名稱GS010688,證人作供指沒有留意到片入面的情節。
第二條片P036G,檔案名稱GS0306389。要求證人在截圖上作標記。影片大概內容:
黑衣示威者沿一個方向前進,有人開傘。及後有人搬運木板(或政府路牌,睇唔清),此時片裡眾人是向鏡頭方向後退。然後有人叫:「開遮」,一小段路面有煙。再及後有人大叫:「走呀!」,鏡頭方向倒轉,鏡頭影到眾人加快速度跑動後暫停。(影片停在00:03:44)
證人標記自己位置並寫上UI,在這個畫面未清楚被截停男子身處的位置。
繼續播放影片,大概內容:慢鏡播放眾人跑動
@00:03:45 影到被截停男子,他戴藍色手套,控方要證人寫下該男子的姓名(M)文嘉健
@00:03:48 要證人圈出他手持的3號盾、被截停男子及證人自己。
@00:03:50 要證人圈出他手持的3號盾、被截停男子及證人自己
法官觀看四張有標記的截圖,控方呈上為呈堂證物。
確認片段與昨日一樣,繼續播放影片,大概內容:攝影者疑跌到或被撲到在地,鏡頭向下,背景聲音聽到有人大叫:「打佢!」,亦有人叫:「有無事呀」。攝影者不斷喘氣,鏡頭一度向上。後見到身穿防暴衣裝的人,攝影者疑似被捕,警察替他執拾物品。(影片暫停在00:03:50)
*控方補充影片不斷講:「得唔得」、「唔好打我」,證人話無人打過M
證物P036J,確認與上一條片段為同一位置,影片大概內容:不斷有聲音說:「行開!」、「警察做嘢」。警察用盾頂向攝影者。很多人大叫自己的名字及身份證號碼。警察大叫:「唔好傾計!」
攝影者:「我唞唔到氣,比返面罩我,可唔可以比返個口罩我」;先有警員兇:「唔好嘈」,後有警員問:「係咪喺附近?」,回答是之後,警員似乎會為他拾起。
@00:03:10 聽到有人話:「大家冷靜啲好唔好」,聽到「慢慢」、「唔好意思」、「得我唔郁」、「我唔起身,可唔可以幫我戴返口罩」、「唔該你」,攝影者坐在地下,現場非常嘈吵。
之後攝影者站起來跟警察指示行走,一直口講:「慢慢」,後有警察扯走其豬咀,攝影者表示:「可唔可以比返我呀」,警察回覆:「比你老味!」(00:00:59)
直播員按:🤬🤬🤬
攝影者:「可唔可以比返口罩我呀,真係好辛苦」,但不被理會,警員只要求身份證等,攝影者:「唔該你呀!」
證人表示睇過片先知有人話「警察做嘢」,相信是警員說的,確認M旁邊有其他被捕人士。確認自己移動過M的位置,當時M叫我比返豬咀佢,確認自己處理M,與記憶相符。
片段P036K,檔案名稱GX030689,影片大概內容:有人說:「係咪影緊」(00:00:08)
警:「係咪影緊呀!」
M:「係係係」
確認片頭出現的男子為M,「係咪影緊」記憶中係身旁的防暴警講。當日我自己唔知道M在錄影,同事指出我先知,確認影片與自己記憶相同。
第一條片證人聲稱無見到影片的情況,原因是自己未推進到該事件範圍,其他片段能確認,是因為已經在金鐘道,及影片都拍到自己。
在M面前檢取證物,包括gorpro,檢取時間約2150-2520,M的身份為被警方羈留人士,此前已見值日官,時間約2125-2126。M當日沒有要求沒有投訴。
有對M說檢取證物的事,當刻已知gopro會拎去法證部檢驗,所以昨日提到對M提到那句說話。唔記得當日當刻是否發出拘羈留人士通知書予M,證人做曬所有有關M的事後就離開,知道M之後被起訴,自己無負責案件檢查。
控方主問結束,D1、D3無盤問
✂️D4律師盤問
在2019年9月29日大概17:25拘捕M,無問過M有無搞過gopro啲卡或記憶卡,唔知有無人搞過部機或記憶卡,唔知記憶卡幾時拎去燒錄,唔知邊個燒錄,唔知燒錄時M是否在場。
沒有覆問,證人作供完畢
——————————
傳召PW7 ,當時是警員6301 戴克毅(音),現已離開警隊
D4大律師(D1及D3大律師相同)提出自己沒有問題問呢位證人,控方話因為辯方有爭議第六段。因為此證人的書面口供沒有回應辯方的爭議,即M是否在場。
法官最後批准此證人作供
⚙️控方主問
確認自己當時編號。2019年11月守警方電腦組,11月13日有一名警員將兩份證物交比自己檢驗。
向證人出示證物PP52,證人確認證物,因為上面有貼紙。無規定證物檢驗時涉案者需在場,確認事主不在場,並稱是我們的一貫作風。沒有作任何不合警例或違犯規例嘅事。
沒有盤問及覆問,證人作供完畢,控方申請半天證人費,法官批准
———————————
PW8 女警8651 馬綺文(音)
⚙️控方主問
07年加入警隊,19年11月守警察組電腦組,至2020年1月都在電腦組。2020年1月就本案一堆證物作檢取。
向證人出示PP51(PP52)(主控官兩個編號都有講)
👉一張記憶卡及攝錄機
證人認得證物23 & 24,因上面有貼紙及電腦編碼,當時有對過攝錄機系統時間,先複製一個版本,再做法證檢示,當時有索取授權。
向警員展示搜查令,確認關鍵授權物品有提到gopro,與PP52貴袋的物件一樣。搜查令呈上作證物P54
警察部沒有規定要事主在場才可檢取。有搜查令及警員作檢視。確認事主當時不在場。沒有作任何不合警例或違犯規例嘅事
沒有盤問沒有覆問,證人作供完畢
——————————
控方表示下一個階段會去到辯認身份的警員及譚博士作供,因譚博士工作繁忙,譚博士星期一才能到庭。
關於警員8428(即上述所指辨認身份警員)的證供,部份證人供詞控方認為可以以65B呈堂,但控方今早才發出相關資料,辯方今早才知情及尚未閱覽,所以辯方不同意部份證人供詞以65B呈堂。
D3也有涉及該警員的證供。
明日主控官有另一審訊要處理,本案審訊會交由沈大律師處理,但自己會想負責此警員的主問,因此希望今日處理。
D4爭議的3條片,控方認為法官應看完全部3段影片以處理特別事項。
法官:我需要睇咪睇,三個鐘咪三個鐘。
主控:一係我建議法官閣下睇片,我哋就細聲討論要處理嘅事項。
法官:咁又唔好,我係唔希望遷就你哋其他案而影響本案進度。我覺得辨認警員及譚博士的作供一氣呵成去處理會比較好,我明白辯方的立場,同埋佢哋都需要索取指示,先休庭10分鐘比你哋處理。時間唔夠就之後再比多10分鐘。我嘅原則係希望唔浪費時間。
押後10分鐘
D3大律師: 警員8428證供有技術性問題,警方已表示會重錄口供,所以D3今天不能同意關於該警員的承認事實。
控辯各雙方以65C處理的承認事實:
(1) 2019年09月29日閉路電視鏡頭HAR09286在保安主任何名開(音)截取後。
(2) 證物PP026,由沙展5485(或54855)羅少薰先生(音)下載及截取的youtube片段。
(3) 不爭議gopro, 及SD卡內的影片,影片時間約1600-1800。
(4) 證物一直到法庭都受到保護,沒有受到非法干擾。
然後今日全日都會睇片,為D3爭議之三段片段,合共約3小時內。
爭議片段:PP002B(片長2個小時多)、PP026(2分19秒,法官已睇)及PP036E(總共有11條片,只爭議其中1條),但控方立場會希望法官睇完PP036E的全部影片。
PP002B片段:
(此CCTV鏡頭錄影時有放大縮小)
影馬路,見到有黑衣人聚集及舉起雨傘。後有人開始以雜物堵塞其中一條行車道,之後行車道上沒有車駛過。
天橋上有布條懸下,開始有人走出行車道,人群開始聚集。鏡頭被放大及移動,望向行人路,依稀見到行車路上的人數有增加。
鏡頭縮小回全景,左邊突然有一群人從畫面左邊衝出。疑似為警察,大部份人群向畫面右方散去,疑似有人被制服。行車路仍有一群人聚集,相信是警察及被捕人士。畫面右上方一度煙霧彌漫。
大量人轉移聚集在畫面左下角,右上角見到少數人。及後人群集中在影片下方,部份向右面散去,剩左下方比較多人,後左下方的人群也散去。
控方開案陳詞有爭議片段的截圖對比表。控方立場是片段整體都是真確,流動標記都比比皆是。抽出5個對比標記,用於辨認出被告在不同地方的出現及移動,播到相關位置會再提示法庭。
對比標記1(黃色彈弓)
對比標記2(黃色彈弓後方高舉藍色遮,可留意持傘人)
對比標記3(灰藍色的遮,著迷彩色短褲的人士,可留意他的行動)
對比標記4(舉灰色遮的人士,可留意他的行動)
對比標記5(黃背心藍長褲的人,可留意他的行動)
14:30 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7/35]
下午進度
D1: 謝,D3: *,D4: 曾. (15-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
控方應法官要求,由16:59:58開始再播放PP002B片段:
畫面見到嘅係警方己控制咗政總對出嘅夏愨道,大量人轉移聚集在畫面左下角,右上角見到少數人。及後人群集中在影片下方,部份向右面散去,剩左下方比較多人,後左下方的人群也散去。
部份人從右面進入行車路,但不久後便散去。畫面一度顯示時間,但距離螢幕太遠直播員睇唔到🙃
畫面拉寬,影到人群在行人路貼近牆邊(現畫面中央位置),並向畫面下方前進,及後也有兩批人向畫面下方離去。
鏡頭再次移動,此次為向右,越過行車線。影到的該幢建築物(金鐘站)附近有人聚集。鏡頭拉近,見到有示威者組成傘陣。其後鏡頭再次拉遠。
另外一群人從左方進入至畫面中下,可能是警員。建築物方向(即畫面上方)有人投擲雜物,組成傘陣及以木板(或路牌)作盾,雙方似乎在對峙。
期間有白色私家車駛入,畫面上方的人群散去。鏡頭一度向左移,然後回到剛才的位置,此時白色私家車已消失,有黑色私家車出現,但下一秒便從畫面中消失😂
畫面下方人群一字排開,不清楚是示威者還是警員,一段時間後此人群散去。畫面上方陸續有汽車駛入,其中有警車或救護車(藍色閃燈),畫面下方亦有一輛警車或救護車(藍色閃燈)橫向駛過。
一段時間後,畫面下方有一輛旅遊巴橫向駛過。
鏡頭轉回政總/海富天橋底,畫面有兩部警車或救護車(藍色閃燈),其中一輛不久和便駛走。另一輛一直待命。路上已經沒有路人。
一輛黑色私家車駛入路中央往畫面上方前進。後剩下的警車士救護車(藍色閃燈)亦駛走。畫面一片平靜。
紅色消防車駛入停泊,亮紅閃燈,直至影片完畢。後有一輛黃色救護車閃燈駛過。
播放第二條爭議影片 PP026,控方申請播工作副本,以減省開貴袋的程序,法官批准。
大概內容:數人拉起黃色橡筋,然後大量人從畫面左方跑向右邊,鏡頭轉右。數名警察揮動警棍打並制服示威者。
影到防暴警察推進,現場冒煙及有玻璃碎裂的聲音,疑似有槍聲。
播放第三條爭議影片PP036E,共11條片,辯方只爭議1條,但控方邀請法庭觀看全部片段。
控方提出按影片實時順序播放,並非跟檔案編號,法官批准。
(由於辯方有爭議,片段從某人的器材檢取,內容省略,待控方舉證完後補回)
控方提出上述影片可分為三類:
P036A、H、B:金鐘道示威者集結
P036C、D、PP036E:政總外 16:48~16:49驅散前的事
P036I、F、G、J、K:16:48警方驅散政總外示威者後,示威者到金鐘道的情景
關大律師與控方有相議,認片警員要補錄一份口供,他需翻看片段,控方相信明早到手,但主控明日有上訴案,自己都需要時間看該份口供。
主控大膽提出押後到星期一開庭,譚博士先作供,後由認片警員,及控方會利用星期五六日處理其他事項及陳述。控方之後唔會再傳召證人,估計控方案情可以在下星期三完成,有充裕時間,因此作出此大膽建議。
特別事項意向:法官期望控辯雙方有書面陳詞
D1大律師註腳:未收到關鍵證人8428的JPEG檔案
D1、D3及D4大律師不反對控方申請明日不開庭
法官批准押後至星期一,並希望此舉會節省審訊時間,並提醒控方好好處理和D1大律師的證物交接。
案件押後到7月25日09:30續審,期間各人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7/35]
下午進度
D1: 謝,D3: *,D4: 曾. (15-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
控方應法官要求,由16:59:58開始再播放PP002B片段:
畫面見到嘅係警方己控制咗政總對出嘅夏愨道,大量人轉移聚集在畫面左下角,右上角見到少數人。及後人群集中在影片下方,部份向右面散去,剩左下方比較多人,後左下方的人群也散去。
部份人從右面進入行車路,但不久後便散去。畫面一度顯示時間,但距離螢幕太遠直播員睇唔到🙃
畫面拉寬,影到人群在行人路貼近牆邊(現畫面中央位置),並向畫面下方前進,及後也有兩批人向畫面下方離去。
鏡頭再次移動,此次為向右,越過行車線。影到的該幢建築物(金鐘站)附近有人聚集。鏡頭拉近,見到有示威者組成傘陣。其後鏡頭再次拉遠。
另外一群人從左方進入至畫面中下,可能是警員。建築物方向(即畫面上方)有人投擲雜物,組成傘陣及以木板(或路牌)作盾,雙方似乎在對峙。
期間有白色私家車駛入,畫面上方的人群散去。鏡頭一度向左移,然後回到剛才的位置,此時白色私家車已消失,有黑色私家車出現,但下一秒便從畫面中消失😂
畫面下方人群一字排開,不清楚是示威者還是警員,一段時間後此人群散去。畫面上方陸續有汽車駛入,其中有警車或救護車(藍色閃燈),畫面下方亦有一輛警車或救護車(藍色閃燈)橫向駛過。
一段時間後,畫面下方有一輛旅遊巴橫向駛過。
鏡頭轉回政總/海富天橋底,畫面有兩部警車或救護車(藍色閃燈),其中一輛不久和便駛走。另一輛一直待命。路上已經沒有路人。
一輛黑色私家車駛入路中央往畫面上方前進。後剩下的警車士救護車(藍色閃燈)亦駛走。畫面一片平靜。
紅色消防車駛入停泊,亮紅閃燈,直至影片完畢。後有一輛黃色救護車閃燈駛過。
播放第二條爭議影片 PP026,控方申請播工作副本,以減省開貴袋的程序,法官批准。
大概內容:數人拉起黃色橡筋,然後大量人從畫面左方跑向右邊,鏡頭轉右。數名警察揮動警棍打並制服示威者。
影到防暴警察推進,現場冒煙及有玻璃碎裂的聲音,疑似有槍聲。
播放第三條爭議影片PP036E,共11條片,辯方只爭議1條,但控方邀請法庭觀看全部片段。
控方提出按影片實時順序播放,並非跟檔案編號,法官批准。
(由於辯方有爭議,片段從某人的器材檢取,內容省略,待控方舉證完後補回)
控方提出上述影片可分為三類:
P036A、H、B:金鐘道示威者集結
P036C、D、PP036E:政總外 16:48~16:49驅散前的事
P036I、F、G、J、K:16:48警方驅散政總外示威者後,示威者到金鐘道的情景
關大律師與控方有相議,認片警員要補錄一份口供,他需翻看片段,控方相信明早到手,但主控明日有上訴案,自己都需要時間看該份口供。
主控大膽提出押後到星期一開庭,譚博士先作供,後由認片警員,及控方會利用星期五六日處理其他事項及陳述。控方之後唔會再傳召證人,估計控方案情可以在下星期三完成,有充裕時間,因此作出此大膽建議。
特別事項意向:法官期望控辯雙方有書面陳詞
D1大律師註腳:未收到關鍵證人8428的JPEG檔案
D1、D3及D4大律師不反對控方申請明日不開庭
法官批准押後至星期一,並希望此舉會節省審訊時間,並提醒控方好好處理和D1大律師的證物交接。
案件押後到7月25日09:30續審,期間各人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