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0905屯門
D1 李(24)
D2 張(24)
D3 李(23)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案情(蘋果)
「
三人被指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在逃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45分,三名警員截查載著三名被告的車輛。警員指三人形迹可疑,刻意逃避警員目光,並且身體顫抖,神色緊張。警員在負責駕車的D1 的背包內,搜獲鎚子、螺絲批、眼罩及面罩;又在D3 身上搜出眼罩、面罩及口罩;以及在D2 身上搜獲一個文件夾,內有三名警員的個人資料及照片。警員拘捕三人,其後在D1 家中搜獲一部電腦。據悉,涉案車輛的登記車主是D1 的父親。
」
保釋條件更改
每星期報到一次
宵禁令 1-7
原本禁足港鐵站及輕鐵站的相關禁令取消
三位辯方律師皆投訴事發多月,控方連一些基本資料都未能提供。裁判官限三星期內控方需把案件所有資料交給辯方。
本案延至本年七月十六日於下午二時三十分於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0905屯門
D1 李(24)
D2 張(24)
D3 李(23)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案情(蘋果)
「
三人被指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在逃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45分,三名警員截查載著三名被告的車輛。警員指三人形迹可疑,刻意逃避警員目光,並且身體顫抖,神色緊張。警員在負責駕車的D1 的背包內,搜獲鎚子、螺絲批、眼罩及面罩;又在D3 身上搜出眼罩、面罩及口罩;以及在D2 身上搜獲一個文件夾,內有三名警員的個人資料及照片。警員拘捕三人,其後在D1 家中搜獲一部電腦。據悉,涉案車輛的登記車主是D1 的父親。
」
保釋條件更改
每星期報到一次
宵禁令 1-7
原本禁足港鐵站及輕鐵站的相關禁令取消
三位辯方律師皆投訴事發多月,控方連一些基本資料都未能提供。裁判官限三星期內控方需把案件所有資料交給辯方。
本案延至本年七月十六日於下午二時三十分於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暫代區院)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905屯門
A1:李(24)
A2:張(24)
A3:李(23)
A4:莊(25)
控罪:
串謀損壞財產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當中有被告表示正在申請法援,並正在向控方索取文件。
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905屯門
A1:李(24)
A2:張(24)
A3:李(23)
A4:莊(25)
控罪:
串謀損壞財產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當中有被告表示正在申請法援,並正在向控方索取文件。
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0905屯門
A1: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莊(25)
控罪:
串謀損壞財產
詳情:
同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A1不認罪❌
A2需時檢閱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
A3押後再索取指示
A4剛委派法援,片段較多,技術問題要問控方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7日1430區域法院提訊,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0905屯門
A1: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莊(25)
控罪:
串謀損壞財產
詳情:
同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A1不認罪❌
A2需時檢閱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
A3押後再索取指示
A4剛委派法援,片段較多,技術問題要問控方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7日1430區域法院提訊,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905屯門 #提訊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
答辯意向:❌不認罪❌
控辯雙方預計10日審期。不倚賴任何招認。控方將傳召13警員,2專家證人,涉行車紀錄儀鑑證工作。行車紀錄儀總長110分鐘;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總長1小時。
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15日0930在灣仔區域法院作審前覆核;
並排期於12月6日0930起在灣仔區域法院以本地話審訊,審期10日。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905屯門 #提訊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
答辯意向:❌不認罪❌
控辯雙方預計10日審期。不倚賴任何招認。控方將傳召13警員,2專家證人,涉行車紀錄儀鑑證工作。行車紀錄儀總長110分鐘;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總長1小時。
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15日0930在灣仔區域法院作審前覆核;
並排期於12月6日0930起在灣仔區域法院以本地話審訊,審期10日。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905屯門 #審訊 [1/10]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
📌答辯
各被告均不認罪
📌承認事實
1) 2019年09月05日 0145時 警方於屯門湖山路截停一輛私家車*
2) 現場高級警員51411 搜查D1背囊 P2, 搜出以下物品:
黑色cup帽,白色背心膠袋,鐵鎚,鏍絲批, 眼罩 , 手套, 黑色口罩, 太陽眼鏡, 3M口罩連濾咀, 黑tee, 灰頭套, 打火機
3) 一本相簿 (證物相片1-22連描述, 顯示上述證物)
4)警員51411 以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D1
5)警員10549 搜D2背囊,搜出以下物品:
短tee, 長褲, 手袖,黑色iphone手機連SIM card
6)一本相簿 (證物相片1-19連描述, 顯示上述證物)
7)警員10548 搜D3背囊,搜出以下物品:
粉紅短tee, 淺色短褲,深色手袖,頭套,兩幅眼罩,一幅泳鏡,白套手套, iphone手機
8) 一本相簿(顯示上述證物)
9)女警及男警 以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 D2 及 D3
10)一本相簿, 顯示涉案車輛
11) CID58721 於大埔警署以串謀損壞財産 拘D4
12) 車輛登記車主為D1父親
*
19) 由電訊公司職員確認的文件
20) 現場附近建築物的CCTV 系統運作正常, 並由相關人仕協助警員下載相關片段, 並列為呈堂證物 P48-P54
21) P52鏡頭 拍攝到D2
22) P53鏡頭 拍攝到D3
23) 一本相簿 (為警方拍攝D1-D4個人相片)
24) 兩部手機上的 whatsapp群組通訊紀錄
25) 控方證物由警方保管,未被非法干擾
26) 各被告未有刑事紀錄
(*涉被告私隱相關內容已隱去)
📌案件管理
控方表示即使雙方同意案情後
1) 仍需傳召12隻證人
2)預告會播足兩小時車cam片段;
3)稍後亦會呈上行車路線地圖;
4)Whatsap群組的截圖呈堂安排,姚官不滿意控方呈堂方式;
5)案件審訊安排:先處理截停D1-D3警員證供
再處理車cam片段, 辯方表示對車cam片段有爭議
6)姚官要求雙方澄清:
車cam內的男女聲,whatsapp對話內容等是否有爭議
7)各辯方表示:
對車cam及whatsapp對話是否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去證明各被告串謀干犯該罪;
對控方的車cam對話謄本有爭議;
對各警員口供爭議不大;
📌傳召PW1 高級警員 51411 (音:鄭維閔)
(因懷疑該隻證人去廁所 暫時休庭至1200)
🔹控方主問
1) 執勤目的
當日伙同警員10548,女警17091,輔警A3033, 乘坐8人警車於區內進行反罪惡巡查。
2)發現可疑私家車, 並商討截停細節
於湖山路 魚市場對開 發現一輛可疑私家車停泊, 於是先駛入湖秀路與隊員商討截查細節,包括企位位置, 其後駛出湖山路,車頭向海皇路方向。
3)截停經過
駛至私家車旁, 喝令司機停車拉手制,並指令司機交出車匙,並取出随身物品落車。 D1於車內交出車匙,並落車配合搜查
4)搜查D1經過
於D1背囊搜出cup帽等物品,並以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D1,D1保持緘默。 其後為D1反手扣上手銬,因現場四通八達, D1四處張望, 怕D1逃脫。
5)增援到達及搜車過程
待增援到達後,將車匙交由警員10568保管, 其後進行搜車, 當時並未發現車cam。
6)其後將D1及車內另外兩名被截停人仕帶上警車AM6103返回青山警署
🔸辯方盤問
D1 及 D2辯方完成辯盤
(詳情後補)
D2辯方未完, 下午繼續
1300休庭, 下午1430同庭續審
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下午審訊需要報料,請聯絡bot 🙏
#姚勳智法官
#0905屯門 #審訊 [1/10]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
📌答辯
各被告均不認罪
📌承認事實
1) 2019年09月05日 0145時 警方於屯門湖山路截停一輛私家車*
2) 現場高級警員51411 搜查D1背囊 P2, 搜出以下物品:
黑色cup帽,白色背心膠袋,鐵鎚,鏍絲批, 眼罩 , 手套, 黑色口罩, 太陽眼鏡, 3M口罩連濾咀, 黑tee, 灰頭套, 打火機
3) 一本相簿 (證物相片1-22連描述, 顯示上述證物)
4)警員51411 以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D1
5)警員10549 搜D2背囊,搜出以下物品:
短tee, 長褲, 手袖,黑色iphone手機連SIM card
6)一本相簿 (證物相片1-19連描述, 顯示上述證物)
7)警員10548 搜D3背囊,搜出以下物品:
粉紅短tee, 淺色短褲,深色手袖,頭套,兩幅眼罩,一幅泳鏡,白套手套, iphone手機
8) 一本相簿(顯示上述證物)
9)女警及男警 以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 D2 及 D3
10)一本相簿, 顯示涉案車輛
11) CID58721 於大埔警署以串謀損壞財産 拘D4
12) 車輛登記車主為D1父親
*
19) 由電訊公司職員確認的文件
20) 現場附近建築物的CCTV 系統運作正常, 並由相關人仕協助警員下載相關片段, 並列為呈堂證物 P48-P54
21) P52鏡頭 拍攝到D2
22) P53鏡頭 拍攝到D3
23) 一本相簿 (為警方拍攝D1-D4個人相片)
24) 兩部手機上的 whatsapp群組通訊紀錄
25) 控方證物由警方保管,未被非法干擾
26) 各被告未有刑事紀錄
(*涉被告私隱相關內容已隱去)
📌案件管理
控方表示即使雙方同意案情後
1) 仍需傳召12隻證人
2)預告會播足兩小時車cam片段;
3)稍後亦會呈上行車路線地圖;
4)Whatsap群組的截圖呈堂安排,姚官不滿意控方呈堂方式;
5)案件審訊安排:先處理截停D1-D3警員證供
再處理車cam片段, 辯方表示對車cam片段有爭議
6)姚官要求雙方澄清:
車cam內的男女聲,whatsapp對話內容等是否有爭議
7)各辯方表示:
對車cam及whatsapp對話是否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去證明各被告串謀干犯該罪;
對控方的車cam對話謄本有爭議;
對各警員口供爭議不大;
📌傳召PW1 高級警員 51411 (音:鄭維閔)
(因懷疑該隻證人去廁所 暫時休庭至1200)
🔹控方主問
1) 執勤目的
當日伙同警員10548,女警17091,輔警A3033, 乘坐8人警車於區內進行反罪惡巡查。
2)發現可疑私家車, 並商討截停細節
於湖山路 魚市場對開 發現一輛可疑私家車停泊, 於是先駛入湖秀路與隊員商討截查細節,包括企位位置, 其後駛出湖山路,車頭向海皇路方向。
3)截停經過
駛至私家車旁, 喝令司機停車拉手制,並指令司機交出車匙,並取出随身物品落車。 D1於車內交出車匙,並落車配合搜查
4)搜查D1經過
於D1背囊搜出cup帽等物品,並以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D1,D1保持緘默。 其後為D1反手扣上手銬,因現場四通八達, D1四處張望, 怕D1逃脫。
5)增援到達及搜車過程
待增援到達後,將車匙交由警員10568保管, 其後進行搜車, 當時並未發現車cam。
6)其後將D1及車內另外兩名被截停人仕帶上警車AM6103返回青山警署
🔸辯方盤問
D1 及 D2辯方完成辯盤
(詳情後補)
D2辯方未完, 下午繼續
1300休庭, 下午1430同庭續審
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下午審訊需要報料,請聯絡bot 🙏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905屯門 #審訊 [4/10]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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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天審訊的控方案情撮要
數名警員乘坐8人警車於區內進行反罪惡巡查,發現可疑私家車, 並商討截停細節。
截停發現各被告有可疑物品,於是由不同警員撿取了車匙、 車cam、Cam內的SD卡,後來亦有各被告在whatsapp group內的訊息,憑這些證據指控各被告串謀損壞財產。
🔸特別事項
辯方主要爭議車cam SD卡的證物鏈及呈堂性,今天作出特別事項陳詞,指出警員主問時的證供對於SD卡的交收去向有分歧。PW6指出他SD卡交給了PC10533,但另一名女警稱她是由SPC45079收到該SD卡。
控方立場是因為該SD卡一開始撿取時就放進了貴重財物袋,交到最後一個警員時只要仍在貴重財物袋內,中間經過多少警員交收是沒有關係的。
辯方立場是SD卡內的片段明顯有受到干擾。
法官建議控方傳召SPC45079講述證物鏈,D1辯方大律師代表辯方全員強烈反對,因為已向控方多次確認,控方只需要傳召這些警員,亦一早知道抗辯方向是證物鏈,到了辯方完成陳詞才傳召額外證人並不是公平審訊。因為辯方是基於控方案情才出現這個陳詞,「已經將底牌駛曬出嚟」。
法官回應如果傳召該證人能夠協助法庭了解案情,是隨時可以追加證人。辯方指出如果控方堅持要傳召,辯方會有申請及陳詞。法官休庭讓控辯雙方商討。
休庭後控方決定不再傳召該證人。建議在法庭播放整段車cam,全長兩小時。辯方立場是不需要在庭上播放,因為即使片段經過刪剪、聲音有被更改過,法庭亦不能判斷,就像電影被刪剪了十分鐘,觀眾是不會知道的。法官認為可從片段的連續性作判斷,看看有沒有發現。辯方堅持立場,播放片段對法庭反而有擾亂性,令法庭覺得片段好似無問題,但如果cut頭cut尾或替換了聲音,只有專家證人才可以講得出。
控方補充承認事實內有同意警方的聲音比對專家曾觀看片段,即使片段有斷開,裏面的女聲是來自同一個人。辯方解釋這承認事實並非涉及干擾、截斷聲音、更換聲音, 與辯方的指控沒有衝突。
📹另一議題
控方指出有證人供詞簡述車cam內的各時段,私家車是在地圖上的哪一段路,建議可以用65b呈堂處理。辯方大律師反對,認為這是意見證供,不能呈堂為證物,但可以列作MFI。 控辯雙方爭辯一輪,法官決定休庭至1430,屆時在庭上播放完整車cam片段,並傳召該名證人在播放片段時指出一些路段。明天早上再處理whatsapp訊息呈堂性的問題。
#姚勳智法官
#0905屯門 #審訊 [4/10]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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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天審訊的控方案情撮要
數名警員乘坐8人警車於區內進行反罪惡巡查,發現可疑私家車, 並商討截停細節。
截停發現各被告有可疑物品,於是由不同警員撿取了車匙、 車cam、Cam內的SD卡,後來亦有各被告在whatsapp group內的訊息,憑這些證據指控各被告串謀損壞財產。
🔸特別事項
辯方主要爭議車cam SD卡的證物鏈及呈堂性,今天作出特別事項陳詞,指出警員主問時的證供對於SD卡的交收去向有分歧。PW6指出他SD卡交給了PC10533,但另一名女警稱她是由SPC45079收到該SD卡。
控方立場是因為該SD卡一開始撿取時就放進了貴重財物袋,交到最後一個警員時只要仍在貴重財物袋內,中間經過多少警員交收是沒有關係的。
辯方立場是SD卡內的片段明顯有受到干擾。
法官建議控方傳召SPC45079講述證物鏈,D1辯方大律師代表辯方全員強烈反對,因為已向控方多次確認,控方只需要傳召這些警員,亦一早知道抗辯方向是證物鏈,到了辯方完成陳詞才傳召額外證人並不是公平審訊。因為辯方是基於控方案情才出現這個陳詞,「已經將底牌駛曬出嚟」。
法官回應如果傳召該證人能夠協助法庭了解案情,是隨時可以追加證人。辯方指出如果控方堅持要傳召,辯方會有申請及陳詞。法官休庭讓控辯雙方商討。
休庭後控方決定不再傳召該證人。建議在法庭播放整段車cam,全長兩小時。辯方立場是不需要在庭上播放,因為即使片段經過刪剪、聲音有被更改過,法庭亦不能判斷,就像電影被刪剪了十分鐘,觀眾是不會知道的。法官認為可從片段的連續性作判斷,看看有沒有發現。辯方堅持立場,播放片段對法庭反而有擾亂性,令法庭覺得片段好似無問題,但如果cut頭cut尾或替換了聲音,只有專家證人才可以講得出。
控方補充承認事實內有同意警方的聲音比對專家曾觀看片段,即使片段有斷開,裏面的女聲是來自同一個人。辯方解釋這承認事實並非涉及干擾、截斷聲音、更換聲音, 與辯方的指控沒有衝突。
📹另一議題
控方指出有證人供詞簡述車cam內的各時段,私家車是在地圖上的哪一段路,建議可以用65b呈堂處理。辯方大律師反對,認為這是意見證供,不能呈堂為證物,但可以列作MFI。 控辯雙方爭辯一輪,法官決定休庭至1430,屆時在庭上播放完整車cam片段,並傳召該名證人在播放片段時指出一些路段。明天早上再處理whatsapp訊息呈堂性的問題。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905屯門 #審訊 [5/10]
上午進度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
10:18 開庭
主控表示身體不適,希望繼續播放車cam片段,播完之後申請早休,要去睇醫生。
法官覺得時間充裕,今日播完片可以休庭,下星期一繼續。
10:28 傳召 DPC 5499,播放片段,由第1144號檔案開始;頭段有男有女的聲音在閑話家常,後來似乎女聲落咗車,有人開始商談活動路線,如何做準備,到最後一兩分鐘,有人在車外叫咗幾句,車內靜咗,車輛行駛咗一段短距離後停吓,片段停止。(注:控方主要倚賴對話內容,畫面引證行車路線)
11:14 播完,姚官指示控方要清晰講述檢控各被告所倚賴的說話,好讓辯方準備,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 (13/12) 10:00再訊。
#姚勳智法官
#0905屯門 #審訊 [5/10]
上午進度
A1: 李(24)‼️曾經還押約8日
A2: 張(24)‼️曾經還押約8日
A3: 李(23)‼️曾經還押約8日
A4: 莊(25)
控罪:串謀損壞財產 [A1-A4]
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內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背景:
前年9月5日,屯門5間中學過百名學生早上在輕鐵石排站天橋築成人鏈,聲援9月3日晚九龍灣巴士上一名被捕保良局百周年紀念中學一名中四同學,並表達「五大訴求」。(參考信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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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開庭
主控表示身體不適,希望繼續播放車cam片段,播完之後申請早休,要去睇醫生。
法官覺得時間充裕,今日播完片可以休庭,下星期一繼續。
10:28 傳召 DPC 5499,播放片段,由第1144號檔案開始;頭段有男有女的聲音在閑話家常,後來似乎女聲落咗車,有人開始商談活動路線,如何做準備,到最後一兩分鐘,有人在車外叫咗幾句,車內靜咗,車輛行駛咗一段短距離後停吓,片段停止。(注:控方主要倚賴對話內容,畫面引證行車路線)
11:14 播完,姚官指示控方要清晰講述檢控各被告所倚賴的說話,好讓辯方準備,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 (13/12) 10:00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