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余俊翔裁判官
#20200907中環 #提堂 #新案件
#傳票案
陳(62)
控罪(2張傳票):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情:
無讀,但案發於2020年9月7日中環置地廣場。
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控方打算把本手足案件與某藍屍藍色風褸動物案件合併...🙄
保釋條件:
。保釋金$600
。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在24小時前通知警方
。不得離港
。禁足置地廣場
。禁止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保安)
押後至2021年5月7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好多朋友仔,辛苦大家💛)
#余俊翔裁判官
#20200907中環 #提堂 #新案件
#傳票案
陳(62)
控罪(2張傳票):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情:
無讀,但案發於2020年9月7日中環置地廣場。
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控方打算把本手足案件與某藍屍藍色風褸動物案件合併...🙄
保釋條件:
。保釋金$600
。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在24小時前通知警方
。不得離港
。禁足置地廣場
。禁止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保安)
押後至2021年5月7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好多朋友仔,辛苦大家💛)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907中環 #提堂
陳(62)
控罪(2張傳票):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情:
被控於2020年9月7日,在中環置地廣場地下,連同李國永(lunch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破壞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申將把本案陳手足兩宗傳票案件與lunch哥案件合併,辯方不反對並申請押後以便查看剛剛收到之控方文件再提供法律意見。合併後D1是lunch 哥,D2是陳手足
案件押後至2021年6月18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兩人以現有條件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907中環 #提堂
陳(62)
控罪(2張傳票):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情:
被控於2020年9月7日,在中環置地廣場地下,連同李國永(lunch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破壞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申將把本案陳手足兩宗傳票案件與lunch哥案件合併,辯方不反對並申請押後以便查看剛剛收到之控方文件再提供法律意見。合併後D1是lunch 哥,D2是陳手足
案件押後至2021年6月18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兩人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