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新案件
陳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情:
控於今年 5 月 24 日,在香港中區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保管兩把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膠電線索帶,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財產。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每星期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被告今日沒有代表律師,申請押後案件將於12月11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新案件
陳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情:
控於今年 5 月 24 日,在香港中區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保管兩把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膠電線索帶,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財產。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每星期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被告今日沒有代表律師,申請押後案件將於12月11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新案件
D1:徐
D2:黃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1)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2)
案情:
D1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添馬公園管有一個螺絲批套裝盒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摺刀,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
兩人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8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新案件
D1:徐
D2:黃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1)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2)
案情:
D1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添馬公園管有一個螺絲批套裝盒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摺刀,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
兩人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8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答辯
陳(24)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今年 5 月 24 日,在香港中區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保管兩把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膠電線索帶,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
被告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2名證人,沒有警戒供詞及CCTV,預計審訊1天。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2021年2月4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答辯
陳(24)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今年 5 月 24 日,在香港中區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保管兩把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膠電線索帶,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
被告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2名證人,沒有警戒供詞及CCTV,預計審訊1天。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2021年2月4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提堂
👥D1:徐 (16) D2:黃 (18)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1)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2)
案情:
D1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添馬公園管有一個螺絲批套裝盒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摺刀,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
背景:
大批示威者於2020年5月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與反《國安法》及《國歌法》遊行。兩名少年在添馬公園被搜出摺刀及螺絲批套裝。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6日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以便D1與律政處商討其他處理方式,期間D1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D2只更改報到警署其他條件不變。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提堂
👥D1:徐 (16) D2:黃 (18)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1)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2)
案情:
D1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添馬公園管有一個螺絲批套裝盒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摺刀,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
背景:
大批示威者於2020年5月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與反《國安法》及《國歌法》遊行。兩名少年在添馬公園被搜出摺刀及螺絲批套裝。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6日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以便D1與律政處商討其他處理方式,期間D1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D2只更改報到警署其他條件不變。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張志偉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審訊 (1/1)
陳(24)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20年 5 月 24 日,在香港中區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保管兩把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膠電線索帶,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意圖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財產 。
被告不認罪❌
控方表示將傳召2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及CCTV。
雙方同意修改後承認事實,但由於今天餘下時間不足應付審訊。裁判官指示雙方需經第一庭重新排期擇日開審❗️改期❗️
#張志偉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審訊 (1/1)
陳(24)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20年 5 月 24 日,在香港中區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保管兩把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膠電線索帶,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意圖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財產 。
被告不認罪❌
控方表示將傳召2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及CCTV。
雙方同意修改後承認事實,但由於今天餘下時間不足應付審訊。裁判官指示雙方需經第一庭重新排期擇日開審❗️改期❗️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提堂
👥D1:徐 (16) D2:黃 (18)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1)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2)
案情:
D1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添馬公園管有一個螺絲批套裝盒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摺刀,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
背景:
大批示威者於2020年5月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與反《國安法》及《國歌法》遊行。兩名少年在添馬公園被搜出摺刀及螺絲批套裝。
答辯
D1 D2 不認罪 ❌
控方證列表上有7名證人, 就D1有一份錄影會面記錄,D2則沒有任何警誡供詞。
辯方需盤問當中的PW1-5 , 抗辯方被告向為管有的意圖。D1或傳召一名辯方證人,D2沒有辯方證人。
案件將於 5月18日 及 5月20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4庭以中文審訊。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提堂
👥D1:徐 (16) D2:黃 (18)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1)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2)
案情:
D1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添馬公園管有一個螺絲批套裝盒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摺刀,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
背景:
大批示威者於2020年5月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與反《國安法》及《國歌法》遊行。兩名少年在添馬公園被搜出摺刀及螺絲批套裝。
答辯
D1 D2 不認罪 ❌
控方證列表上有7名證人, 就D1有一份錄影會面記錄,D2則沒有任何警誡供詞。
辯方需盤問當中的PW1-5 , 抗辯方被告向為管有的意圖。D1或傳召一名辯方證人,D2沒有辯方證人。
案件將於 5月18日 及 5月20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4庭以中文審訊。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