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第八庭 (暫代區院)
#陳仲衡法官
#0728上環 #審訊 [6/60]
23名手足
控罪:
(1)暴動 [A1-24]
(2)襲擊警務人員 [A15]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4]
——————
🌟甫開庭, #關文渭大律師 及 #石書銘大律師 向法庭申請出席明天出席一上訴案件獲批, #葉青菁大律師 亦申請出席週四一案判刑及22號另一案件答辯及判刑, #陳仲衡法官 多番爭拗後不批准 #葉青菁大律師 22號申請。
⏺繼續主問PW3高級督察 趙善俊
時任機動部隊A大隊第2小隊指揮官
當天為新界南應變大隊主管,隊長為孔逸娜
📌繼續播放NTS M023片段
片段由14272 鄧卓熙 拍攝
由19:41:26至19:58:31
PW3指當時在現場沒有留意片段中有人舉高手有動作及試圖向警員方向投擲長條狀物。19:46:03時,有兩枚催淚彈被回擲向警方,PW3在現場有見到,法官表示應為警方防線方向而非警方,「你見到有排都未到㗎嘛」。發射催淚彈後,一女警指「注意同示威者嘅距離,適當嘅武力呀,適當嘅武力」,PW3指為指揮官孔逸娜,但不記得在現場有沒有聽到。
19:48:14時,警方推進至威利麻街,控方指遠處有人時金屬板撞擊地下,亦有兩個指稱「液體彈」投擲向警方方向,PW3皆無印象。PW3記得片段中有人將一個雪糕筒掉在馬路上,因為妨礙之後推進。
警方在19:50:36時,控方指有人回擲催淚彈,PW3稱當時有見到(按:警方位置當風,催淚氣體自然吹向警方方向)。
📌播放NTS16 M041片段
片段由5775 李康華 拍攝
由19:00:42至19:18:56及19:27:36至19:43:29
警方在 19:02:09時在西邊街向東推進,19:02:43時,片段中有磚頭及長條形物體投往警方方向,PW3指當時有見到鐵枝及磚頭,但不確定是否片段中的物品。
PW3沒有留意現場有二人投擲雜物在地上,亦沒有留意19:10:37時有人將手推車拉入人群中。
片中多輪推進又發射催淚彈早前已提過,不贅。
19:34:42時,許智峯手持揚聲器嘗試與警方對話,背景有警員指為「鄺神」😐
19:39:12時,PW3注意到人群有隨救護車前行少許及有聲響,但沒有留意聲響是否如片段中示有人用水桶敲打鐵欄所致。PW3只在正街位置留意到有人手持長條棍狀物,沒有留意片中東邊街位置有人持類似物品。
🌟因應法院大樓使用人數眾多,控辯雙方向法庭申請提前15分鐘休庭及開庭,獲批✅
📌播放NTS16 M045片段
片段由13943 占學賢 拍攝
由19:43:52至19:59:22
在德輔道西與紫薇街交界推進至高昇街,並發射多枚催淚彈,但由於警方處於當風位置,且有催淚彈被回擲向警方方向,催淚氣體主要吹向警員。PW3稱當天有見到有人拾起催淚彈並擲向警方方向。
🌟片段中 #郭棟明大律師 指畫面可見有被告人(因控方或要求將來傳召證人認人,在此隱去詳情),但沒有任何證人口供或證人陳述書有提及過,請法庭就此事作事實裁決。
1955時,許智峯用揚聲器要求警方停止使用暴力及在民居使用催淚氣體,「政治問題政治解決,你推得我哋去邊呀?去到柴灣好唔好?我哋都會返嚟㗎!」(按:我哋會返嚟㗎!)
- 休庭至1415 -
🌟今早4庭、8庭、10庭、14庭都有手足應訊
8庭內庭只有4個公眾席,已滿,可到延伸庭
#陳仲衡法官
#0728上環 #審訊 [6/60]
23名手足
控罪:
(1)暴動 [A1-24]
(2)襲擊警務人員 [A15]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4]
——————
🌟甫開庭, #關文渭大律師 及 #石書銘大律師 向法庭申請出席明天出席一上訴案件獲批, #葉青菁大律師 亦申請出席週四一案判刑及22號另一案件答辯及判刑, #陳仲衡法官 多番爭拗後不批准 #葉青菁大律師 22號申請。
⏺繼續主問PW3高級督察 趙善俊
時任機動部隊A大隊第2小隊指揮官
當天為新界南應變大隊主管,隊長為孔逸娜
📌繼續播放NTS M023片段
片段由14272 鄧卓熙 拍攝
由19:41:26至19:58:31
PW3指當時在現場沒有留意片段中有人舉高手有動作及試圖向警員方向投擲長條狀物。19:46:03時,有兩枚催淚彈被回擲向警方,PW3在現場有見到,法官表示應為警方防線方向而非警方,「你見到有排都未到㗎嘛」。發射催淚彈後,一女警指「注意同示威者嘅距離,適當嘅武力呀,適當嘅武力」,PW3指為指揮官孔逸娜,但不記得在現場有沒有聽到。
19:48:14時,警方推進至威利麻街,控方指遠處有人時金屬板撞擊地下,亦有兩個指稱「液體彈」投擲向警方方向,PW3皆無印象。PW3記得片段中有人將一個雪糕筒掉在馬路上,因為妨礙之後推進。
警方在19:50:36時,控方指有人回擲催淚彈,PW3稱當時有見到(按:警方位置當風,催淚氣體自然吹向警方方向)。
📌播放NTS16 M041片段
片段由5775 李康華 拍攝
由19:00:42至19:18:56及19:27:36至19:43:29
警方在 19:02:09時在西邊街向東推進,19:02:43時,片段中有磚頭及長條形物體投往警方方向,PW3指當時有見到鐵枝及磚頭,但不確定是否片段中的物品。
PW3沒有留意現場有二人投擲雜物在地上,亦沒有留意19:10:37時有人將手推車拉入人群中。
片中多輪推進又發射催淚彈早前已提過,不贅。
19:34:42時,許智峯手持揚聲器嘗試與警方對話,背景有警員指為「鄺神」😐
19:39:12時,PW3注意到人群有隨救護車前行少許及有聲響,但沒有留意聲響是否如片段中示有人用水桶敲打鐵欄所致。PW3只在正街位置留意到有人手持長條棍狀物,沒有留意片中東邊街位置有人持類似物品。
🌟因應法院大樓使用人數眾多,控辯雙方向法庭申請提前15分鐘休庭及開庭,獲批✅
📌播放NTS16 M045片段
片段由13943 占學賢 拍攝
由19:43:52至19:59:22
在德輔道西與紫薇街交界推進至高昇街,並發射多枚催淚彈,但由於警方處於當風位置,且有催淚彈被回擲向警方方向,催淚氣體主要吹向警員。PW3稱當天有見到有人拾起催淚彈並擲向警方方向。
🌟片段中 #郭棟明大律師 指畫面可見有被告人(因控方或要求將來傳召證人認人,在此隱去詳情),但沒有任何證人口供或證人陳述書有提及過,請法庭就此事作事實裁決。
1955時,許智峯用揚聲器要求警方停止使用暴力及在民居使用催淚氣體,「政治問題政治解決,你推得我哋去邊呀?去到柴灣好唔好?我哋都會返嚟㗎!」(按:我哋會返嚟㗎!)
- 休庭至1415 -
🌟今早4庭、8庭、10庭、14庭都有手足應訊
8庭內庭只有4個公眾席,已滿,可到延伸庭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蔡(21)
控罪:
1)阻差辦公
2)偷竊
被控於去年5月27日在㕵角奶路臣街與花園街交界阻撓警員18077謝志英,另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去年同月在某地方偷竊另一人一張信用卡。(輯自蘋果日報)
背景:
去年5月27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網民發動「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多區出現堵路情況,同日數百市民被捕。(輯自蘋果日報)
- 被告在18/01/2021第一次提堂,當時有私人辯護律師,今天提堂得悉辯護律師將不再代表他,被告申請押後4-6星期讓他尋找當值律師跟進他的案件。
押後至29/03/2021 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屆時將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維持原來條件保釋✅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蔡(21)
控罪:
1)阻差辦公
2)偷竊
被控於去年5月27日在㕵角奶路臣街與花園街交界阻撓警員18077謝志英,另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去年同月在某地方偷竊另一人一張信用卡。(輯自蘋果日報)
背景:
去年5月27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網民發動「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多區出現堵路情況,同日數百市民被捕。(輯自蘋果日報)
- 被告在18/01/2021第一次提堂,當時有私人辯護律師,今天提堂得悉辯護律師將不再代表他,被告申請押後4-6星期讓他尋找當值律師跟進他的案件。
押後至29/03/2021 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屆時將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維持原來條件保釋✅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蘇(38)🛑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0805觀塘 #0806觀塘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19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把黑色咭片刀、1把銀色多用途刀、1把剪刀。
(2)刑事損壞,於2019年8月6日在秀茂坪警署接見室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察的5張會面記錄,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3)管有違禁武器,於2019年8月6日在其住所內,管有50把標籤「SS pocket shiv」的短刀。
(4)管有仿制火器,於同日同地管有1把空氣手槍。
(5)管有攻擊性武器,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8把卡片式摺刀、15把尖利的萬用匙、4把開信刀、11張工具卡、2把刀和52把剪刀。
莫子聰裁判官於2020年10月19日裁定蘇手足除控罪(4)外全部罪名成立,總刑期為2年8個月即時監禁。詳情如下: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0422
--------------------------
🟡 10:36 開庭處理蘇手足的定罪及刑罰上訴
#李運騰法官
👤蘇(38)🛑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0805觀塘 #0806觀塘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19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把黑色咭片刀、1把銀色多用途刀、1把剪刀。
(2)刑事損壞,於2019年8月6日在秀茂坪警署接見室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察的5張會面記錄,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3)管有違禁武器,於2019年8月6日在其住所內,管有50把標籤「SS pocket shiv」的短刀。
(4)管有仿制火器,於同日同地管有1把空氣手槍。
(5)管有攻擊性武器,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8把卡片式摺刀、15把尖利的萬用匙、4把開信刀、11張工具卡、2把刀和52把剪刀。
莫子聰裁判官於2020年10月19日裁定蘇手足除控罪(4)外全部罪名成立,總刑期為2年8個月即時監禁。詳情如下: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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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6 開庭處理蘇手足的定罪及刑罰上訴
‼️‼️‼️️緊急呼籲‼️‼️‼️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葉佐文法官
#審訊 [6/25]
#不是聲援 #白衣暴徒 #元朗黑夜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案件編號:(已合併)
DCCC 888/2019
DCCC 11/2020
DCCC 734/2020
🚹🚹白衣暴徒🚹🚹
控罪:
暴動、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有意圖而傷人
主控是 #周天行先生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緊急呼籲‼️‼️‼️
希望當晚被白衣人打至倒地的年輕 白衣孕婦 能聯絡律政司/警方落口供甚至出庭作證🙏🏻
控方指因未能辨認該倒地女士身份,故未能傳召她作供。
直播員又好嬲好嬲,但明白各受害者有其顧慮,如果能鼓起勇氣憶述事發經過指證白衣人劣行當然最好,不願意作證亦可以理解。祝 安康💛
‼️‼️‼️️緊急呼籲‼️‼️‼️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葉佐文法官
#審訊 [6/25]
#不是聲援 #白衣暴徒 #元朗黑夜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案件編號:(已合併)
DCCC 888/2019
DCCC 11/2020
DCCC 734/2020
🚹🚹白衣暴徒🚹🚹
控罪:
暴動、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有意圖而傷人
主控是 #周天行先生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緊急呼籲‼️‼️‼️
希望當晚被白衣人打至倒地的年輕 白衣孕婦 能聯絡律政司/警方落口供甚至出庭作證🙏🏻
控方指因未能辨認該倒地女士身份,故未能傳召她作供。
直播員又好嬲好嬲,但明白各受害者有其顧慮,如果能鼓起勇氣憶述事發經過指證白衣人劣行當然最好,不願意作證亦可以理解。祝 安康💛
‼️‼️‼️️緊急呼籲‼️‼️‼️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4/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背景:
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有「和你 shop」活動。12月30日D1至D4 首次提堂,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範圍,其中一人出庭時左額頭及右手背都有紗布,控方在控罪書上遮蔽涉案警員編號,但裁判官認為控罪書應該披露警員身份;6月2日D5至D10首次提堂,控方合併案件,並加控所有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
上午審訊進度:
📌PW4 警署警長50970 劉偉峰(音),於本案受襲 (控罪2),作供完畢。
就片段所示,D3辯方律師質疑PW4反應過敏,比人掂一下就撻D1落地,D2 D3幫手。
早休中...
1155再開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4/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背景:
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有「和你 shop」活動。12月30日D1至D4 首次提堂,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範圍,其中一人出庭時左額頭及右手背都有紗布,控方在控罪書上遮蔽涉案警員編號,但裁判官認為控罪書應該披露警員身份;6月2日D5至D10首次提堂,控方合併案件,並加控所有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
上午審訊進度:
📌PW4 警署警長50970 劉偉峰(音),於本案受襲 (控罪2),作供完畢。
就片段所示,D3辯方律師質疑PW4反應過敏,比人掂一下就撻D1落地,D2 D3幫手。
早休中...
1155再開庭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蘇(38)🛑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0805觀塘 #0806觀塘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19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把黑色咭片刀、1把銀色多用途刀、1把剪刀。
(3)管有違禁武器
於2019年8月6日在其住所內,管有50把標籤「SS pocket shiv」的短刀
(5)管有攻擊性武器,即8把卡片式摺刀、15把尖利的萬用匙、4把開信刀、11張工具卡、2把刀和52把剪刀。
承上: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4005
--------------------------
上訴理由
📌錯誤拒絕接納上訴人的辯解
上訴方其中一個新增的上訴理據,是原審裁判官因為「急救包於被捕時被放在背囊中」只在被告接受控方盤問下帶出,而沒有在辯方盤問控方證人時提及 (即所謂違反Browne v Dunn規則)因此懷疑被告所講的情節是新增杜撰、憑空捏造的,所以不予採納。
基於上述證供被拒納,因此作為兼職救護員的上訴人,供稱行李箱是擺放兼職用品,當晚被公司要求搬走行李箱的解釋亦不被接納……
上訴方認為,即使違反Browne v Dunn規則是事實裁斷者於評估誠信時有權顧及的事情,但於刑事案件必須慎用,而且於顧及前應考慮是否有方法可以補救,例如了解為何出現這情況或重召證人。
--------------------------
📌違禁武器立法原意的爭議
話說警方在上訴人家中搜出50把2016年從淘寶買入的「推匕首」,上訴人指匕首只作轉售而非自用,不過裁判官認為幾年間一把都無賣出並不合理,拒絕接納證供。
控方認為只須考慮「物品可能的用法」,若物品是違禁武器就不用考慮管有者的意圖,即使信納是商業用途亦無法推翻定罪。
上訴方認為法庭應就「設計者的心意」給予比重,因為立法原意並非規管所有可作武器的物品,如果設計者希望物品「作合法用途」,「管有即有罪」一說並不穩妥。李運騰法官指,如果管有者的意圖是攻擊他人,控方就告管有攻擊性武器喇……
*其餘上訴理由採納書面陳詞,沒有在庭上覆述。
--------------------------
🟢押後至2021年8月20日 10:00再處理,索取在2020年9月30日的審訊內容騰本。上訴方需在14天前向答辯方送達進一步的書面陳詞。李運騰法官強調准予上訴人保釋,並不代表有任何傾向或暗示上訴成功,純粹避免因押後而對上訴人造成不公。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 $100,000
2. 宵禁 00:00 - 07:00
3. 不得離開香港
4. 獲釋前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5. 居住在報稱住址
6. 每周警署報到3次
【詳情今晚補回】
#李運騰法官
👤蘇(38)🛑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0805觀塘 #0806觀塘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19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把黑色咭片刀、1把銀色多用途刀、1把剪刀。
(3)管有違禁武器
於2019年8月6日在其住所內,管有50把標籤「SS pocket shiv」的短刀
(5)管有攻擊性武器,即8把卡片式摺刀、15把尖利的萬用匙、4把開信刀、11張工具卡、2把刀和52把剪刀。
承上: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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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理由
📌錯誤拒絕接納上訴人的辯解
上訴方其中一個新增的上訴理據,是原審裁判官因為「急救包於被捕時被放在背囊中」只在被告接受控方盤問下帶出,而沒有在辯方盤問控方證人時提及 (即所謂違反Browne v Dunn規則)因此懷疑被告所講的情節是新增杜撰、憑空捏造的,所以不予採納。
基於上述證供被拒納,因此作為兼職救護員的上訴人,供稱行李箱是擺放兼職用品,當晚被公司要求搬走行李箱的解釋亦不被接納……
上訴方認為,即使違反Browne v Dunn規則是事實裁斷者於評估誠信時有權顧及的事情,但於刑事案件必須慎用,而且於顧及前應考慮是否有方法可以補救,例如了解為何出現這情況或重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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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禁武器立法原意的爭議
話說警方在上訴人家中搜出50把2016年從淘寶買入的「推匕首」,上訴人指匕首只作轉售而非自用,不過裁判官認為幾年間一把都無賣出並不合理,拒絕接納證供。
控方認為只須考慮「物品可能的用法」,若物品是違禁武器就不用考慮管有者的意圖,即使信納是商業用途亦無法推翻定罪。
上訴方認為法庭應就「設計者的心意」給予比重,因為立法原意並非規管所有可作武器的物品,如果設計者希望物品「作合法用途」,「管有即有罪」一說並不穩妥。李運騰法官指,如果管有者的意圖是攻擊他人,控方就告管有攻擊性武器喇……
*其餘上訴理由採納書面陳詞,沒有在庭上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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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至2021年8月20日 10:00再處理,索取在2020年9月30日的審訊內容騰本。上訴方需在14天前向答辯方送達進一步的書面陳詞。李運騰法官強調准予上訴人保釋,並不代表有任何傾向或暗示上訴成功,純粹避免因押後而對上訴人造成不公。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 $100,000
2. 宵禁 00:00 - 07:00
3. 不得離開香港
4. 獲釋前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5. 居住在報稱住址
6. 每周警署報到3次
【詳情今晚補回】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4/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
早休後審訊進度:
案情場景由C出口外Pandora轉至翠園餐廳外扶手電梯位置...
📌PW5 PC13234 楊嘉華(音),制服D6警員,作供完畢。
下午續審。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4/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
早休後審訊進度:
案情場景由C出口外Pandora轉至翠園餐廳外扶手電梯位置...
📌PW5 PC13234 楊嘉華(音),制服D6警員,作供完畢。
下午續審。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庭(暫代區域法院)
#王詩麗暫委法官
#0921屯門
#審訊 [1/8]
D1:李(19)
控罪:
(1)暴動
(2)管有攻擊性武器 [A1]
- - - - - - - - - - - - - - - -
案情: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1031 辯方鄧大律師申請短暫出席獲批
另一位辯方鄧大律師最後一日需出席另一單由法援指派案件,王詩麗表示唔會遷就
1035 控方開案陳詞
1019 休庭十五分鐘讓控方處理證物
10:40 控方讀出以65B形式呈上醫生口供,手部擦傷,胸部無骨折。
1050 播有線電視片段
1130 休庭
1140 開庭再播立場新聞片段,影到被告被拘捕過程,身份無爭議。其後再播RTHK & Now 片段。
1302 休庭至1440
💛感謝臨時直播員,請再接再厲💛
#王詩麗暫委法官
#0921屯門
#審訊 [1/8]
D1:李(19)
控罪:
(1)暴動
(2)管有攻擊性武器 [A1]
- - - - - - - - - - - - - - - -
案情: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1031 辯方鄧大律師申請短暫出席獲批
另一位辯方鄧大律師最後一日需出席另一單由法援指派案件,王詩麗表示唔會遷就
1035 控方開案陳詞
1019 休庭十五分鐘讓控方處理證物
10:40 控方讀出以65B形式呈上醫生口供,手部擦傷,胸部無骨折。
1050 播有線電視片段
1130 休庭
1140 開庭再播立場新聞片段,影到被告被拘捕過程,身份無爭議。其後再播RTHK & Now 片段。
1302 休庭至1440
💛感謝臨時直播員,請再接再厲💛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灣仔 #提堂
許 (25)
控罪:
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案情:
2020年5月24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與軒尼詩道交界,無合理或合法辯解,留下一塑膠圍欄對馬路造成阻礙。
上次認罪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348
被告同意感化報告,感化主任也認為被告適合感化令。被告深感悔意,願意承擔責任,希望令自己成長更多。
18個月感化
。工作,居住方面跟從指示
。根據指示參與對更生有幫助的活動
$1000訟費從保釋金扣除
3個月後,即2021年5月24日0930觀塘法院第一庭聽進度報告
(🟢此庭手足案已完,可到6樓8庭聲援10個正在審訊的手足,據悉庭內未滿)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灣仔 #提堂
許 (25)
控罪:
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案情:
2020年5月24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與軒尼詩道交界,無合理或合法辯解,留下一塑膠圍欄對馬路造成阻礙。
上次認罪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348
被告同意感化報告,感化主任也認為被告適合感化令。被告深感悔意,願意承擔責任,希望令自己成長更多。
18個月感化
。工作,居住方面跟從指示
。根據指示參與對更生有幫助的活動
$1000訟費從保釋金扣除
3個月後,即2021年5月24日0930觀塘法院第一庭聽進度報告
(🟢此庭手足案已完,可到6樓8庭聲援10個正在審訊的手足,據悉庭內未滿)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轉介文件
黃 (24)🛑已還押逾8個月
修訂控罪:
(1)有意圖而傷人
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25116
(2)暴動
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與羅姓男生、周姓男生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參與暴動。
辯方今天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8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轉介文件
黃 (24)🛑已還押逾8個月
修訂控罪:
(1)有意圖而傷人
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25116
(2)暴動
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與羅姓男生、周姓男生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參與暴動。
辯方今天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8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轉介文件
D1:羅(17)
D2:周(19)
修訂控罪:
(1)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
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警員25116
(2)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警員25116
(3)暴動(D1、D2)
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與黃姓男生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8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兩被告繼續以原條件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轉介文件
D1:羅(17)
D2:周(19)
修訂控罪:
(1)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
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警員25116
(2)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警員25116
(3)暴動(D1、D2)
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與黃姓男生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8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兩被告繼續以原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梁(65)
控罪:
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不認罪❌
控方有7名證人,但審訊期間只會傳召其中5名。沒有閉路電視、沒有警誡供詞。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30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梁(65)
控罪:
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不認罪❌
控方有7名證人,但審訊期間只會傳召其中5名。沒有閉路電視、沒有警誡供詞。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30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申請轉介
12人分別為單獨案件,有各自案件編號,或待轉介區域法院後方合併
處理中,6人已處理,3人申請保釋被拒,3人無保釋申請。押後至3月12日上午10點區域法院應訊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申請轉介
12人分別為單獨案件,有各自案件編號,或待轉介區域法院後方合併
處理中,6人已處理,3人申請保釋被拒,3人無保釋申請。押後至3月12日上午10點區域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