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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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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背景:
食物及衞生局先斬後奏,徵用美孚饒宗頤文化館的旅館翠雅山房作隔離營,地點鄰近美孚新邨及曼哈頓山等民居。過千名美孚街坊在2020年2月2日下午在區內遊行,要求當局停止徵用翠雅山房改作隔離營。期間有人在附近一帶堵路及與警方發生衝突。

----------------------------------
第一宗:

李 (1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港鐵站A出口外,用障礙物堵路,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2)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
第二宗:

陳 (24)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美荔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用障礙物堵路,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2)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
第三宗:

#新案件

D1: 陳
D2: 陳

控罪:
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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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案件將合併成一宗新案件,現各被告如下:

#合併案件

二宗 #20200202美孚 舊案
合併一個同日有另2名被告的新案

👥

D1: 陳W
D2: 陳H(24)
D3: 陳K
D4: 李(1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日14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D2及D4以原有條件繼續保
D2申請彩色影印護照

D1D3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5000
每週報到1次
不離港交證件
宵禁11-6 (D1) / 8-6 (D3)
禁足美孚新邨三期外百老匯街至港鐵美孚站A出口外,包括饒宗頤文化館翠雅山房範圍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提堂

D1: 陳
D2: 陳
D3: 陳
D4: 李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辯方表示尚未收到cctv片段,要求押後,控方表示警方遇到一些技術問題所以暫未準備好。

押後至10月2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3申請減短宵禁時間未獲批,辯方將於兩星期內向控方提供信件證明被告工作需要,控方再考慮是否反對)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雁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陳,陳,陳,李(18-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15399。

就控一:
D1 明白案情
D2不認罪
D4 不認罪
就控二:
D2不認罪
就控三:
D4不認罪

D3同意案情,控方撤回起訴🥳
簽保守行為$800一年
證物處理:E33-37、39-41歸還,證物38充公

D1未準備答辯
押後以索取警方文件以及片段,同埋商討其他方式處理。

D1案件押後到2020年12月9號1430再訊九龍城裁判法院1庭再訊。
D2,D4審期為2月10-11日,預計審期兩天,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D1:陳 (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答辯意向:不認罪
預計審期:2天

案件押後到2021年2月10日至1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與同案D2,D4一起進行審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開庭答辯

控罪1:
D1 不認罪
D2 認罪❗️❗️❗️
D3 不認罪

控罪2:
D2 不認罪

控罪3:
D4 不認罪
========

1007 休庭半小時,以待控方處理證物,及D2認罪的同意案情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D2的認罪答辯
D2同意控罪1案情,承認控罪,罪名成立❗️判刑將待案件審訊後一併處理。
========
承認事實

關於D1
1.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2. 於2020年2月2日2045 由偵輯警員60282 於曲奇店外5米拘捕被告
3. 同日2241-2247 由女偵輯警員6630在紅磡警署內作第一級別搜身
4. 同日2248由6630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cap帽(P1)
黑色口罩(P2)
3M綠黑色手套(P3)
手機(P4)
黑色面巾(P5)
帆布背袋(P6)
防毒面罩連粉紅濾嘴(P7)
黑色護目鏡(P8)
5支生理鹽水(P9)
八達通(P10)
8隻透明膠手套(P11)
一堆衣物(P12-16)(直播員抄唔切)

5. 27幅證物及衣物相(P17)

關於D2(有遺漏)
1.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2. 身份年齡不受爭議
3. 警誡供詞自願作出,其中包括「我推架垃圾車都係想堵路,阻住巴士」,「我打個警察都係想走姐」,「我住美孚,諗住堵完路就番屋企」
4. 於紅磡警署搜身時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手套(P18)
手機(P19)
長者八達通(P20)
黑色背囊(P21)內有P22-P25
包括綠色長袖衫,藍色望遠鏡,藍色柄剪刀
身穿灰色衛衣(P26)
黑色長褲(P27)
黑色鞋(P28)

5. 證物及衣物照共21幅照片(P29)
6. 警司的傷勢照共5幅(P30)

關於D4
1. 被告並無刑事定罪紀錄
2. 當時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襲警」拘捕
3. 由警員15399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背囊(P31)
4支生理鹽水(P32)
黑色未開封頭巾(P33)
未開封藍色口罩(P34)
黑色外套(P35)
P36聽唔到
被告帶著的一個染血藍色口罩(P37)
被告帶著的黑色手套(P38)

4. 在瑪嘉烈醫院由警員撿取的證物:

黑色頸巾(P39)
黑色T-shirt (P40)
紅色T-shirt (P41)
染血的黑色外套(P42)
P43 聽唔到

5. 26幅準確的證物及衣物照 (P44(1-26))
6. 警司15399的傷勢照共2幅(P45(1-2))
7. 15399的醫療報告(P46),醫療報告的中文譯本(P46A)
8. 美孚3期與案相關的cctv,運作正常,沒有修改或刪剪,燒錄到光碟 (P47)
9. 九巴VL3582 cctv,運作正常,沒有修改或刪剪,燒錄到光碟(P48)
10. 警員33824 口供以65b呈堂 (P49)
11. 警方現場直播以光碟形式呈堂(P50(A-D))
12. D1,2,4 同意以上片段的可呈堂性及未曾受干擾
========
承認事實(P51)
控方將有5名證人,1位街外證人,4位警察證人。
D1沒有辯方證人
D2或有1名事實證人
D3沒有辯方證人

由於D2 #郭憬憲大律師 由於明天要到區域法院工作,申請明天缺席,並由黃大律師代行,裁判官詢問被告是否獲悉後,批准申請,故今天先處理D2案情。
=========
案件進度

PW1 孫漢生(音同)(九巴司機)完成作供
PW2 陳子亮(音同)(警司70637)未完成作供
(上帝是唔會原諒你)

同日同地1430續審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PW2 作供完畢
PW3 偵輯警員6288 蔡希倫(音同)主問完成

1630 明日0930續審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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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進度

PW3 作供完畢
PW4 偵輯警員 15399 高欣淇(音)主問完成

小休後再進行辯方盤問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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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進度

PW4 偵輯警員 15399 高欣淇(音)辯方盤問中。

案件下午不會續審。

本案押後至2月22 日上午及2月26 日下午續審,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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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進度

1018開庭 PW4偵緝警員15399 高欣淇(音)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