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5葵涌
D1: * (15)
D2: *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控罪:
非法集結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保釋相關事宜:
🔴D1申請更改宵禁生效時間被否決
🔴D2申請更改宵禁生效時間被否決
🟢D3申請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D6申請更改報到日子/時間獲批
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5葵涌
D1: * (15)
D2: *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控罪:
非法集結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保釋相關事宜:
🔴D1申請更改宵禁生效時間被否決
🔴D2申請更改宵禁生效時間被否決
🟢D3申請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D6申請更改報到日子/時間獲批
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5葵涌
D1: * (15)
D2: *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控罪:
非法集結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辨方申請押後,以獲得資料獲批
保釋相關事宜:
🔴D1申請更改宵禁生效時間被否決
🟢D1申請更改報到地點獲批
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上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5葵涌
D1: * (15)
D2: *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控罪:
非法集結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辨方申請押後,以獲得資料獲批
保釋相關事宜:
🔴D1申請更改宵禁生效時間被否決
🟢D1申請更改報到地點獲批
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上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答辯 #1225葵涌
D1: * (15) D2: *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控罪:非法集結
同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均不認罪❌
控方預計傳召17隻控方證人,另有2段呈堂片段。
==============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8日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
✅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維持保釋。
💛感謝公眾人士提供資訊💛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答辯 #1225葵涌
D1: * (15) D2: *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控罪:非法集結
同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均不認罪❌
控方預計傳召17隻控方證人,另有2段呈堂片段。
==============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8日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
✅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維持保釋。
💛感謝公眾人士提供資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D1: * (15) D2: 周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1225葵涌 #審前覆核
控罪:非法集結
同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所有被告均不認罪❌
控辯雙方已經在2月3日呈交聯合問卷予法庭。控方表示會依賴商場閉路電視片段舉證,預計傳召12隻控方證人,各被告均沒有警誡供詞。D1、D2、D5除承認沒有刑事定罪記錄,此外沒有其他同意案情。
辯方將爭議控方單憑片段是否可以充分證明被告在場,現場有否出現非法集結,如有的話各被告有否參與。辯方可能會有5位辯方證人 (3位事實證人、2位品格證人)。此外,D1的代表律師要求控方全面舉證(strict proof)。
*代表控方的 #關文渭大律師 指出首被告於答辯時(2020年12月30日)已經年滿16歲,理論上應撤銷匿名令,要求法庭澄清匿名令安排。辯方則認為首被告在案發時未滿16歲,因此匿名令應該繼續生效。法庭安排2月11日 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處理匿名令的法律爭議。
-------------------------
案件押後至2021年7月2日 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開始為期7天的中文審訊。控辯雙方若有進一步的同意案情需在開審前3個工作天存入法庭。
✅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D1: * (15) D2: 周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1225葵涌 #審前覆核
控罪:非法集結
同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所有被告均不認罪❌
控辯雙方已經在2月3日呈交聯合問卷予法庭。控方表示會依賴商場閉路電視片段舉證,預計傳召12隻控方證人,各被告均沒有警誡供詞。D1、D2、D5除承認沒有刑事定罪記錄,此外沒有其他同意案情。
辯方將爭議控方單憑片段是否可以充分證明被告在場,現場有否出現非法集結,如有的話各被告有否參與。辯方可能會有5位辯方證人 (3位事實證人、2位品格證人)。此外,D1的代表律師要求控方全面舉證(strict proof)。
*代表控方的 #關文渭大律師 指出首被告於答辯時(2020年12月30日)已經年滿16歲,理論上應撤銷匿名令,要求法庭澄清匿名令安排。辯方則認為首被告在案發時未滿16歲,因此匿名令應該繼續生效。法庭安排2月11日 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處理匿名令的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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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2021年7月2日 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開始為期7天的中文審訊。控辯雙方若有進一步的同意案情需在開審前3個工作天存入法庭。
✅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