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黃(16)🛑已還押56天
林(20)
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4旺角
押後至4/2。控方反對d1擔保
辯方向法庭申請d1保釋條件如下:
居住於學校安排宿舍
出入學校時由社工陪同
學校假期時居住於學校安排宿舍
保釋金10000
不得離港
交出旅遊證件
7日內提供宿舍住址證明
宵禁9-6
每星期報到1次
遵守所有校規、宿舍舍規
5/1前再上庭交代5/1開始周末住宿安排
法庭指社工與學校拼搏只為被告擔保,亦直言安排令法庭放心,但亦要求各參與被告擔保計劃的社工與教職員向法庭承諾。法官亦向d1指必需嚴格遵守各社工與教職員指令,否則法庭將直接發出拘捕令。
法庭接納d1保釋🥳🥳🥳🥳d2以原有保釋條件擔保。
押後至4/2 2:30
黃(16)🛑已還押56天
林(20)
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4旺角
押後至4/2。控方反對d1擔保
辯方向法庭申請d1保釋條件如下:
居住於學校安排宿舍
出入學校時由社工陪同
學校假期時居住於學校安排宿舍
保釋金10000
不得離港
交出旅遊證件
7日內提供宿舍住址證明
宵禁9-6
每星期報到1次
遵守所有校規、宿舍舍規
5/1前再上庭交代5/1開始周末住宿安排
法庭指社工與學校拼搏只為被告擔保,亦直言安排令法庭放心,但亦要求各參與被告擔保計劃的社工與教職員向法庭承諾。法官亦向d1指必需嚴格遵守各社工與教職員指令,否則法庭將直接發出拘捕令。
法庭接納d1保釋🥳🥳🥳🥳d2以原有保釋條件擔保。
押後至4/2 2: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林(20) #提堂(#1014旺角 企圖縱火)
控罪:
企圖縱火罪
指控其於另一被告去年 10 月 14 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側門
押後6月11下午1430區域答辯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林(20) #提堂(#1014旺角 企圖縱火)
控罪:
企圖縱火罪
指控其於另一被告去年 10 月 14 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側門
押後6月11下午1430區域答辯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014旺角
林(20)
控罪:
企圖縱火
詳情:
與另一名被告同被控於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側門
案件押後至8月11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以向控方索取證物文件,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014旺角
林(20)
控罪:
企圖縱火
詳情:
與另一名被告同被控於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側門
案件押後至8月11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以向控方索取證物文件,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提訊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林(20) #1014旺角
控罪:企圖縱火
與另一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側門
📌辯方指被告打算認罪😭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20日 09:30 於區域法院聽取答辯。下次聆訊3天前,向法庭提交求情陳詞大綱,被告背景資料、過往刑事記錄(如有)、求情信件及案例
✅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林(20) #1014旺角
控罪:企圖縱火
與另一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側門
📌辯方指被告打算認罪😭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20日 09:30 於區域法院聽取答辯。下次聆訊3天前,向法庭提交求情陳詞大綱,被告背景資料、過往刑事記錄(如有)、求情信件及案例
✅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