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就特別爭議事項裁決
1)涉及D3 D4在警署被要求穿上裝備的兩張有爭議照片法庭接納作為證據呈堂
2)現階段接納控方證人PW1案件調查警員的證供(包括其在相關警方片段中指認多名被告的系列截圖)作為證物P138A呈堂
🛑裁定對各被告非法集結,及第一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至此本案控方案情完結
休庭15分鐘再續
(接下來會有辯方案情及陳詞,預計下星期三前完成,裁決預計會在九月尾)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就特別爭議事項裁決
1)涉及D3 D4在警署被要求穿上裝備的兩張有爭議照片法庭接納作為證據呈堂
2)現階段接納控方證人PW1案件調查警員的證供(包括其在相關警方片段中指認多名被告的系列截圖)作為證物P138A呈堂
🛑裁定對各被告非法集結,及第一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至此本案控方案情完結
休庭15分鐘再續
(接下來會有辯方案情及陳詞,預計下星期三前完成,裁決預計會在九月尾)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就特別爭議事項裁決
1)涉及D3 D4在警署被要求穿上裝備的兩張有爭議照片法庭接納作為證據呈堂
2)現階段接納控方證人PW1案件調查警員的證供(包括其在相關警方片段中指認多名被告的系列截圖)作為證物P138A呈堂
🛑裁定對各被告非法集結,及第一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辯方案情:
D1-6不會出庭作證,也無任何辯方證人
D7 有一份辯方證物,D7(4)品格證明的信件,D7不作供,沒有辯方證人
D8 將出庭作供,沒有其他辯方證人
D9不作供,沒有辯方證人
D10將出庭作供,沒有辯方證人,一份品格證人信件
🎐D8上庭作供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就特別爭議事項裁決
1)涉及D3 D4在警署被要求穿上裝備的兩張有爭議照片法庭接納作為證據呈堂
2)現階段接納控方證人PW1案件調查警員的證供(包括其在相關警方片段中指認多名被告的系列截圖)作為證物P138A呈堂
🛑裁定對各被告非法集結,及第一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辯方案情:
D1-6不會出庭作證,也無任何辯方證人
D7 有一份辯方證物,D7(4)品格證明的信件,D7不作供,沒有辯方證人
D8 將出庭作供,沒有其他辯方證人
D9不作供,沒有辯方證人
D10將出庭作供,沒有辯方證人,一份品格證人信件
🎐D8上庭作供中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就特別爭議事項裁決
1)涉及D3 D4在警署被要求穿上裝備的兩張有爭議照片法庭接納作為證據呈堂
2)現階段接納控方證人PW1案件調查警員的證供(包括其在相關警方片段中指認多名被告的系列截圖)作為證物P138A呈堂
🛑裁定對各被告非法集結,及第一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辯方案情:
🎐D8(第8被告)上庭作供,接受控方盤問中
休庭12:00再續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就特別爭議事項裁決
1)涉及D3 D4在警署被要求穿上裝備的兩張有爭議照片法庭接納作為證據呈堂
2)現階段接納控方證人PW1案件調查警員的證供(包括其在相關警方片段中指認多名被告的系列截圖)作為證物P138A呈堂
🛑裁定對各被告非法集結,及第一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辯方案情:
🎐D8(第8被告)上庭作供,接受控方盤問中
休庭12:00再續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辯方案情:
🎐D8(第8被告)上庭作供完畢
休庭1430再續
將有D10(第10被告)上庭作供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辯方案情:
🎐D8(第8被告)上庭作供完畢
休庭1430再續
將有D10(第10被告)上庭作供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辯方案情:
🎐D8(第8被告)上庭作供完畢
🎐D10(第10被告)上庭作供完畢
⏺休庭下週一9:30再審,聽取控方結案陳詞
(另予一周時間九名辯方大律師呈交書面結案陳詞,預計將於九月尾庭上聽取,并裁決)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七日審訊
辯方案情:
🎐D8(第8被告)上庭作供完畢
🎐D10(第10被告)上庭作供完畢
⏺休庭下週一9:30再審,聽取控方結案陳詞
(另予一周時間九名辯方大律師呈交書面結案陳詞,預計將於九月尾庭上聽取,并裁決)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八日審訊
全部控辯案情完結
案件押後至於2020年9月28日9:30 聽取結案陳詞,控辯雙方需先交書面陳詞,控方7日內,辯方14日內交。所有被告原擔保條件繼續。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十八日審訊
全部控辯案情完結
案件押後至於2020年9月28日9:30 聽取結案陳詞,控辯雙方需先交書面陳詞,控方7日內,辯方14日內交。所有被告原擔保條件繼續。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鐳射筆一支
經過近20日審訊,今結案陳詞
此前控辯雙方已經提交書面陳詞,今法官邀請各人補充陳詞 ,以及就陳詞中的疑惑之處提問。
(細節後補)
🛑案件將與10月19日上午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13庭作裁決(D8、D7、D10 大律師無法出席,由指示律師代為出席。)
所有被告擔保原條件繼續,除了以下改動:
-D8、D2原本報到警署已經沒有運作,更改報到警署
-D1暫停警署報到,腳傷行動不便
-D4更改報到警署及時間。
#鄭念慈裁判官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鐳射筆一支
經過近20日審訊,今結案陳詞
此前控辯雙方已經提交書面陳詞,今法官邀請各人補充陳詞 ,以及就陳詞中的疑惑之處提問。
(細節後補)
🛑案件將與10月19日上午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13庭作裁決(D8、D7、D10 大律師無法出席,由指示律師代為出席。)
所有被告擔保原條件繼續,除了以下改動:
-D8、D2原本報到警署已經沒有運作,更改報到警署
-D1暫停警署報到,腳傷行動不便
-D4更改報到警署及時間。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一枝雷射筆D1)
D1
控罪一 參與非法集結
D1-D10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控罪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罪名成立
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一枝雷射筆D1)
D1
控罪一 參與非法集結
D1-D10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控罪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罪名成立
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一枝雷射筆D1)
D1
控罪一 參與非法集結
D1-D10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控罪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罪名成立
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處理求情中。
裁決重點:
2019年8月3日大量人群聚集旺角彌敦道,警方多次警告命令散去不成功,最後驅散,速龍拘捕,再交予其他警員處理。期間拘捕眾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罪,此外D1管有一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傳召21名警員做供,包括PW1當晚最高級指揮官莫慶榮PW2馬家X,11名調查人員。以及另外17名警員,其中9名速龍,8名押解證物工作。速龍交代如何在案發地方拘捕。
所有控方警員證人證供被接納。即使有記事簿/書面口供與庭上不符,也認為無心之失、語文程度不好、只屬於枝節不至於影響證供可信性可靠性。
被告方面除了D8 D10其他人選擇不作供,而二人證供法庭不接納,認為他們說法不合常理,令人難以置信。
法庭裁定當晚的確大量人群集結於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他們不肯散去,挑釁警員,必然導致破壞社會安寧。如果不是集結,彌敦道大量商舖不會9點關門。
回應辯方質疑警方警告只有驅散沒有警告拘捕/過度武力/證人證詞不盡不實,法庭稱:
*核心是示威人士有否干犯非法集結,而不是警方是否曾警告拘捕。橫街路口可以選擇離開但不見示威者離去。人數眾多,四五百黃格位置,尖沙嘴方向也有其他示威者,因警方防線推進後退,明顯一起集結,擾亂秩序
*所有速龍衝出後當時仍在馬路上的人必然是在參與非法集結。唯一可能是示威人士混入圍觀人群不可能是相反。
D3,D4投訴警署被要求穿裝備拍照:
法庭裁定證人從未以任何威逼利誘強逼被告拍照,本席肯定被告自願拍照。拍照不等於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正如前述,控方立場是拍照作用如人形公仔穿裝備拍照,不構成招認。沒有理由拒絕照片呈堂。
D3,D10 投訴警員過份武力
法庭裁定制服方式的確可能引致受傷,但並不至於不適合。受傷是事後發生,不影響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的事實。
D2,D7與錄影片段中被錄影片段中警員指稱為他們者裝備不符
D2被搜獲證物豬嘴與片段中豬嘴不同
官稱:
不肯定片段中必然是D2,但肯定D2在人群之中。不相信偶然過路,肯定非法集結。
D7 證物的長傘有兩條白線
錄影片段中傘只有一條白線
官稱:
考慮到只需要有兩把雨傘,示威時打開一把,不能以此否定D7 就是錄影中人。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續審(#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一枝雷射筆D1)
D1
控罪一 參與非法集結
D1-D10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控罪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罪名成立
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處理求情中。
裁決重點:
2019年8月3日大量人群聚集旺角彌敦道,警方多次警告命令散去不成功,最後驅散,速龍拘捕,再交予其他警員處理。期間拘捕眾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罪,此外D1管有一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傳召21名警員做供,包括PW1當晚最高級指揮官莫慶榮PW2馬家X,11名調查人員。以及另外17名警員,其中9名速龍,8名押解證物工作。速龍交代如何在案發地方拘捕。
所有控方警員證人證供被接納。即使有記事簿/書面口供與庭上不符,也認為無心之失、語文程度不好、只屬於枝節不至於影響證供可信性可靠性。
被告方面除了D8 D10其他人選擇不作供,而二人證供法庭不接納,認為他們說法不合常理,令人難以置信。
法庭裁定當晚的確大量人群集結於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他們不肯散去,挑釁警員,必然導致破壞社會安寧。如果不是集結,彌敦道大量商舖不會9點關門。
回應辯方質疑警方警告只有驅散沒有警告拘捕/過度武力/證人證詞不盡不實,法庭稱:
*核心是示威人士有否干犯非法集結,而不是警方是否曾警告拘捕。橫街路口可以選擇離開但不見示威者離去。人數眾多,四五百黃格位置,尖沙嘴方向也有其他示威者,因警方防線推進後退,明顯一起集結,擾亂秩序
*所有速龍衝出後當時仍在馬路上的人必然是在參與非法集結。唯一可能是示威人士混入圍觀人群不可能是相反。
D3,D4投訴警署被要求穿裝備拍照:
法庭裁定證人從未以任何威逼利誘強逼被告拍照,本席肯定被告自願拍照。拍照不等於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正如前述,控方立場是拍照作用如人形公仔穿裝備拍照,不構成招認。沒有理由拒絕照片呈堂。
D3,D10 投訴警員過份武力
法庭裁定制服方式的確可能引致受傷,但並不至於不適合。受傷是事後發生,不影響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的事實。
D2,D7與錄影片段中被錄影片段中警員指稱為他們者裝備不符
D2被搜獲證物豬嘴與片段中豬嘴不同
官稱:
不肯定片段中必然是D2,但肯定D2在人群之中。不相信偶然過路,肯定非法集結。
D7 證物的長傘有兩條白線
錄影片段中傘只有一條白線
官稱:
考慮到只需要有兩把雨傘,示威時打開一把,不能以此否定D7 就是錄影中人。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一枝雷射筆D1)
D1
控罪一 參與非法集結
D1-D10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控罪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罪名成立
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處理求情中。
下午繼續
~
裁決重點:
2019年8月3日大量人群聚集旺角彌敦道,警方多次警告命令散去不成功,最後驅散,速龍拘捕,再交予其他警員處理。期間拘捕眾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罪,此外D1管有一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傳召21名警員做供,包括PW1當晚最高級指揮官莫慶榮PW2馬家X,11名調查人員。以及另外17名警員,其中9名速龍,8名押解證物工作。速龍交代如何在案發地方拘捕。
所有控方警員證人證供被接納。即使有記事簿/書面口供與庭上不符,也認為無心之失、語文程度不好、只屬於枝節不至於影響證供可信性可靠性。
被告方面除了D8 D10其他人選擇不作供,而二人證供法庭不接納,認為他們說法不合常理,令人難以置信。
法庭裁定當晚的確大量人群集結於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他們不肯散去,挑釁警員,必然導致破壞社會安寧。如果不是集結,彌敦道大量商舖不會9點關門。
回應辯方質疑警方警告只有驅散沒有警告拘捕/過度武力/證人證詞不盡不實,法庭稱:
*核心是示威人士有否干犯非法集結,而不是警方是否曾警告拘捕。橫街路口可以選擇離開但不見示威者離去。人數眾多,四五百黃格位置,尖沙嘴方向也有其他示威者,因警方防線推進後退,明顯一起集結,擾亂秩序
*所有速龍衝出後當時仍在馬路上的人必然是在參與非法集結。唯一可能是示威人士混入圍觀人群不可能是相反。
D3,D4投訴警署被要求穿裝備拍照:
法庭裁定證人從未以任何威逼利誘強逼被告拍照,本席肯定被告自願拍照。拍照不等於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正如前述,控方立場是拍照作用如人形公仔穿裝備拍照,不構成招認。沒有理由拒絕照片呈堂。
D3,D10 投訴警員過份武力
法庭裁定制服方式的確可能引致受傷,但並不至於不適合。受傷是事後發生,不影響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的事實。
D2,D7與錄影片段中被錄影片段中警員指稱為他們者裝備不符
D2被搜獲證物豬嘴與片段中豬嘴不同
官稱:
不肯定片段中必然是D2,但肯定D2在人群之中。不相信偶然過路,肯定非法集結。
D7 證物的長傘有兩條白線
錄影片段中傘只有一條白線
官稱:
考慮到只需要有兩把雨傘,示威時打開一把,不能以此否定D7 就是錄影中人。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蕭,鄧,陳,韓,廖,陳,伍,方,蘇(#0803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一枝雷射筆D1)
D1
控罪一 參與非法集結
D1-D10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控罪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罪名成立
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處理求情中。
下午繼續
~
裁決重點:
2019年8月3日大量人群聚集旺角彌敦道,警方多次警告命令散去不成功,最後驅散,速龍拘捕,再交予其他警員處理。期間拘捕眾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罪,此外D1管有一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傳召21名警員做供,包括PW1當晚最高級指揮官莫慶榮PW2馬家X,11名調查人員。以及另外17名警員,其中9名速龍,8名押解證物工作。速龍交代如何在案發地方拘捕。
所有控方警員證人證供被接納。即使有記事簿/書面口供與庭上不符,也認為無心之失、語文程度不好、只屬於枝節不至於影響證供可信性可靠性。
被告方面除了D8 D10其他人選擇不作供,而二人證供法庭不接納,認為他們說法不合常理,令人難以置信。
法庭裁定當晚的確大量人群集結於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他們不肯散去,挑釁警員,必然導致破壞社會安寧。如果不是集結,彌敦道大量商舖不會9點關門。
回應辯方質疑警方警告只有驅散沒有警告拘捕/過度武力/證人證詞不盡不實,法庭稱:
*核心是示威人士有否干犯非法集結,而不是警方是否曾警告拘捕。橫街路口可以選擇離開但不見示威者離去。人數眾多,四五百黃格位置,尖沙嘴方向也有其他示威者,因警方防線推進後退,明顯一起集結,擾亂秩序
*所有速龍衝出後當時仍在馬路上的人必然是在參與非法集結。唯一可能是示威人士混入圍觀人群不可能是相反。
D3,D4投訴警署被要求穿裝備拍照:
法庭裁定證人從未以任何威逼利誘強逼被告拍照,本席肯定被告自願拍照。拍照不等於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正如前述,控方立場是拍照作用如人形公仔穿裝備拍照,不構成招認。沒有理由拒絕照片呈堂。
D3,D10 投訴警員過份武力
法庭裁定制服方式的確可能引致受傷,但並不至於不適合。受傷是事後發生,不影響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的事實。
D2,D7與錄影片段中被錄影片段中警員指稱為他們者裝備不符
D2被搜獲證物豬嘴與片段中豬嘴不同
官稱:
不肯定片段中必然是D2,但肯定D2在人群之中。不相信偶然過路,肯定非法集結。
D7 證物的長傘有兩條白線
錄影片段中傘只有一條白線
官稱:
考慮到只需要有兩把雨傘,示威時打開一把,不能以此否定D7 就是錄影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