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D1 周 公眾地方打鬥、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摺刀)#不是手足
D2 黃 公眾地方打鬥 確認係手足
案情:#0907沙田站 打鬥 (新聞)
d1申請無需是日答辯,押後4/5,擔保條件繼續
d2申請是日無需答辯,押後4/5答辯,擔保條件照舊(保釋金2000)
案件押後至4/5 沙田法院第一庭
D1 周 公眾地方打鬥、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摺刀)#不是手足
D2 黃 公眾地方打鬥 確認係手足
案情:#0907沙田站 打鬥 (新聞)
d1申請無需是日答辯,押後4/5,擔保條件繼續
d2申請是日無需答辯,押後4/5答辯,擔保條件照舊(保釋金2000)
案件押後至4/5 沙田法院第一庭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黃(47)🚹 #不是手足‼️
1. 普通襲擊:襲擊葉子祈 (現當區區議員)
2. 刑事損壞:損壞屬於葉子祈的電話
案情:2019年10月25日,於調景嶺都會駅 及維景灣畔間的天橋上pw1 (維景灣畔區議員葉子祈,當時為競選中的社區主任)正在派發有關選舉的傳單,期間有途人與其爭執,包括被告,其後被告用右手將PW1 推向玻璃門,再推向PW1頸部,導致PW1 臀部落地。PW1 其後以手機拍攝被告,被告搶去手機後將手機掉落橋下。警員到場後拘捕被告。PW1 的手機被不知名女士於橋下拾到,交還PW1時手機殼已經裂開,但機身沒有受損。
PW1 其後至將軍澳醫院求醫,其背部受傷、左前臂有抓痕。現場有CCTV拍攝完整經過。
被告同意案情,罪名成立。
控方申請賠償令$800 予PW1,暫時擱置至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46歲,已婚,妻子為全職家庭主婦,兩人育有一名9歲女兒,被告現職設計及裝修項目經理,月入$40000。被告於中五畢業後開始半工讀,於現時公司工作超過20年。現時亦要供養自己父母及外母。
辯方續指被告本身沒有任何政治立場,甚至理解、同意、明白「和理非」的表達方式,但後期示威越發暴力,被告感到難過、「點解香港會變成咁」。於工作時被告亦留意到街頭處處皆有政見爭執,尤其踏入十月後,不少地方有人派發有關區議會選舉的傳單,加上爭拗,被告感到厭惡。
辯方呈上CCTV錄影的截圖3張,指案發前該處已有一名老人、一名婦人及被告與PW1爭拗,質疑該處為私人地方,要求PW1離開。被告於約1730時放工路經該處因而參與爭拗,據辯方講法,被告要求指「你離開」,PW1回答「我唔走你可以點」,被告情緒激動,經過中間的保安推向PW1,由於PW1身後為一單向的玻璃門,可能因此PW1落地。其後PW1以手機拍攝被告,被告隨手搶過手機,下意識地向右方拋。其後一名不知名的婦人「唔知點解知」交還手機予PW1。
辯方指被告不同意使用暴力,但該時「唔知點解」使用暴力。經過香港的社會狀況,原本被告正考慮為女兒未來移民,現時計劃應該會取消。被告指「有錯要認」,明白本案會對其家庭及工作帶來極大的影響。
裁判官宣判指被告本次為初犯、於第一時間認罪,為被告最大求情理由。但裁判官同時指出「PW1個頭有撞向玻璃問㗎喎」,幸好PW1頭部沒有損傷,指被告行為十分衝動。
考慮手機損壞程度、傷勢,被告襲擊時一時衝動、沒有使用武器或工具,亦沒有預謀,裁判官押後判刑至 27/7 1430 觀塘法院一庭,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擔保依舊。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黃(47)🚹 #不是手足‼️
1. 普通襲擊:襲擊葉子祈 (現當區區議員)
2. 刑事損壞:損壞屬於葉子祈的電話
案情:2019年10月25日,於調景嶺都會駅 及維景灣畔間的天橋上pw1 (維景灣畔區議員葉子祈,當時為競選中的社區主任)正在派發有關選舉的傳單,期間有途人與其爭執,包括被告,其後被告用右手將PW1 推向玻璃門,再推向PW1頸部,導致PW1 臀部落地。PW1 其後以手機拍攝被告,被告搶去手機後將手機掉落橋下。警員到場後拘捕被告。PW1 的手機被不知名女士於橋下拾到,交還PW1時手機殼已經裂開,但機身沒有受損。
PW1 其後至將軍澳醫院求醫,其背部受傷、左前臂有抓痕。現場有CCTV拍攝完整經過。
被告同意案情,罪名成立。
控方申請賠償令$800 予PW1,暫時擱置至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46歲,已婚,妻子為全職家庭主婦,兩人育有一名9歲女兒,被告現職設計及裝修項目經理,月入$40000。被告於中五畢業後開始半工讀,於現時公司工作超過20年。現時亦要供養自己父母及外母。
辯方續指被告本身沒有任何政治立場,甚至理解、同意、明白「和理非」的表達方式,但後期示威越發暴力,被告感到難過、「點解香港會變成咁」。於工作時被告亦留意到街頭處處皆有政見爭執,尤其踏入十月後,不少地方有人派發有關區議會選舉的傳單,加上爭拗,被告感到厭惡。
辯方呈上CCTV錄影的截圖3張,指案發前該處已有一名老人、一名婦人及被告與PW1爭拗,質疑該處為私人地方,要求PW1離開。被告於約1730時放工路經該處因而參與爭拗,據辯方講法,被告要求指「你離開」,PW1回答「我唔走你可以點」,被告情緒激動,經過中間的保安推向PW1,由於PW1身後為一單向的玻璃門,可能因此PW1落地。其後PW1以手機拍攝被告,被告隨手搶過手機,下意識地向右方拋。其後一名不知名的婦人「唔知點解知」交還手機予PW1。
辯方指被告不同意使用暴力,但該時「唔知點解」使用暴力。經過香港的社會狀況,原本被告正考慮為女兒未來移民,現時計劃應該會取消。被告指「有錯要認」,明白本案會對其家庭及工作帶來極大的影響。
裁判官宣判指被告本次為初犯、於第一時間認罪,為被告最大求情理由。但裁判官同時指出「PW1個頭有撞向玻璃問㗎喎」,幸好PW1頭部沒有損傷,指被告行為十分衝動。
考慮手機損壞程度、傷勢,被告襲擊時一時衝動、沒有使用武器或工具,亦沒有預謀,裁判官押後判刑至 27/7 1430 觀塘法院一庭,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擔保依舊。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1107中大
#不是手足
🚹李丹石(21)🚹
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 (生果刀)
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因案情輕微,沒人受傷,被告亦是初犯。
裁判官指被告有拿出刀並指向人群,覺得案情比多宗持有鐳射筆的案件嚴重,那些案件是否亦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指她只是根據律政司指示處理。
辯方解釋案情指被告因看見有人叫口號破壞莊嚴的畢業典禮,才以揮刀打拍子形式唱國歌抒發情緒,過程約40秒。當旁人及記者質問他是否想用刀指嚇人群,被告立刻把刀放在地上用腳踩住,顯示他沒有意圖傷人。辯方呈上陳詞及案例等文件供裁判官參考。
裁判官最後同意控方以自簽$2000,守行為24個月為條件撤控,被告需付$1000堂費,從保釋金扣除。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1107中大
#不是手足
🚹李丹石(21)🚹
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 (生果刀)
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因案情輕微,沒人受傷,被告亦是初犯。
裁判官指被告有拿出刀並指向人群,覺得案情比多宗持有鐳射筆的案件嚴重,那些案件是否亦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指她只是根據律政司指示處理。
辯方解釋案情指被告因看見有人叫口號破壞莊嚴的畢業典禮,才以揮刀打拍子形式唱國歌抒發情緒,過程約40秒。當旁人及記者質問他是否想用刀指嚇人群,被告立刻把刀放在地上用腳踩住,顯示他沒有意圖傷人。辯方呈上陳詞及案例等文件供裁判官參考。
裁判官最後同意控方以自簽$2000,守行為24個月為條件撤控,被告需付$1000堂費,從保釋金扣除。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不是聲援
#20200808山頂 #不是手足
🚹楊明/ 亦即林明樂(39) 💩回鄉證當八達通用嘅撐狗偽人🐶
控罪:
(1)雖有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但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不認罪🙄
(2)不小心駕駛
😗認罪😗
(3)車輛除頭尾擋風玻璃外,所有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
😗認罪😗
9位控方證人,用英文審訊,只傳召PW1,2,4,6,7,預審期一天。有
2段CCTV片段。
背景:
撐警無綫藝人、曾有醉酒駕駛前科的楊明,於8月8日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事發時他滿身酒氣未能自行上救護車,需要由兩名警員協助扶上救護車,送院治理後,警方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將其拘捕。//蘋果日報//
🍾🍺🍾🍺🍾🍺🍾🍺🍾🍺
*案發日13年前嘅同一日,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直斥被告已經因多宗法庭案件做到「揚明聲」效果,當時辯方律師求請時指被告承諾日後酒不沾唇*
於2021年3月2日0930東區七庭0930作英文審訊,現有條件保釋
#錢禮主任裁判官 #不是聲援
#20200808山頂 #不是手足
🚹楊明/ 亦即林明樂(39) 💩回鄉證當八達通用嘅撐狗偽人🐶
控罪:
(1)雖有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但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不認罪🙄
(2)不小心駕駛
😗認罪😗
(3)車輛除頭尾擋風玻璃外,所有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
😗認罪😗
9位控方證人,用英文審訊,只傳召PW1,2,4,6,7,預審期一天。有
2段CCTV片段。
背景:
撐警無綫藝人、曾有醉酒駕駛前科的楊明,於8月8日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事發時他滿身酒氣未能自行上救護車,需要由兩名警員協助扶上救護車,送院治理後,警方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將其拘捕。//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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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日13年前嘅同一日,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直斥被告已經因多宗法庭案件做到「揚明聲」效果,當時辯方律師求請時指被告承諾日後酒不沾唇*
於2021年3月2日0930東區七庭0930作英文審訊,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