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20200528大圍
曾(20)
控罪:
1. 刑事損壞
2. 普通襲擊
詳情:
(1) 於2020年5月28日於沙田大圍火車站A出口破壞一個易拉架。
(2)於同日同地普通襲擊一郭姓男子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
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一萬
每星期報到一次
案件押後至本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20200528大圍
曾(20)
控罪:
1. 刑事損壞
2. 普通襲擊
詳情:
(1) 於2020年5月28日於沙田大圍火車站A出口破壞一個易拉架。
(2)於同日同地普通襲擊一郭姓男子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
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一萬
每星期報到一次
案件押後至本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28大圍
曾(20)(刑事損壞、普通襲擊)
控方已準備好答辯所需資料,辯方申請押後檢視資料,控方不反對。
押後至8月27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28大圍
曾(20)(刑事損壞、普通襲擊)
控方已準備好答辯所需資料,辯方申請押後檢視資料,控方不反對。
押後至8月27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28大圍 #提堂
👤曾(20)
控方提議用簽保守行為處理,撤回2項控罪。
被告同意案情,接受控方做法。
案情:2020年5月28日16:15,有6名新民黨義工在大圍站外請求公眾簽名支持国安法,其中包括控方第一、第二證人(郭民權、陳彩玲)。被告走近、踢橫額,致其損毀。控方第一證人捉住被告,阻撓他離開,兩人倒地,被告遂咬證人右前臂。控方第二證人目睹事情經過,尾隨被告並報警。
✅以簽2000元保守行為12個月。
✅500元堂費,從保釋金扣除。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28大圍 #提堂
👤曾(20)
控方提議用簽保守行為處理,撤回2項控罪。
被告同意案情,接受控方做法。
案情:2020年5月28日16:15,有6名新民黨義工在大圍站外請求公眾簽名支持国安法,其中包括控方第一、第二證人(郭民權、陳彩玲)。被告走近、踢橫額,致其損毀。控方第一證人捉住被告,阻撓他離開,兩人倒地,被告遂咬證人右前臂。控方第二證人目睹事情經過,尾隨被告並報警。
✅以簽2000元保守行為12個月。
✅500元堂費,從保釋金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