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𠥔裁判官 #1224尖沙咀 #答辯
李(23)
控罪:
(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於2019年12月24日在尖沙嘴彌敦道近中間道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三把剪片及七條膠索帶,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不認罪❌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支噴漆和三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不認罪❌
6位證人,主要是1位,無警誡供詞,2段片,每段約5分鐘
辯方主要爭議是拘捕被告的警員(PW1)
辯方除了被告自己,還有2位事實證人,證供不會太長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14-15日0930九龍城法院第七庭進行中文審訊,期間以現有條件保釋✅
#張天𠥔裁判官 #1224尖沙咀 #答辯
李(23)
控罪:
(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於2019年12月24日在尖沙嘴彌敦道近中間道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三把剪片及七條膠索帶,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不認罪❌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支噴漆和三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不認罪❌
6位證人,主要是1位,無警誡供詞,2段片,每段約5分鐘
辯方主要爭議是拘捕被告的警員(PW1)
辯方除了被告自己,還有2位事實證人,證供不會太長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14-15日0930九龍城法院第七庭進行中文審訊,期間以現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第一庭
#張天𠥔裁判官
#20200126旺角 #提堂
黎(20)
修訂控罪1-2、3-7:
1.非法集結
2020 年 1 月 26 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2.暴動
同日同地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3.襲擊警務人員
同日同地襲擊警員70637
4. 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同日同地襲擊偵緝高級督察13086
5.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同日同地抗拒警長9108
6.無票進入和乘搭列車
同日於粉嶺站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辯解下,無票進入該站已付車費區域
7.無票進入和乘搭列車
同日於旺角站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辯解下,無票離開該站已付車費區域
控方不反對保釋,已交相關文件給辯方,不在場證供保留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9日0930區域法院進行提訊,現有條件保釋✅
(大半個庭的人走晒真係好核突☺️)
#張天𠥔裁判官
#20200126旺角 #提堂
黎(20)
修訂控罪1-2、3-7:
1.非法集結
2020 年 1 月 26 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2.暴動
同日同地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3.襲擊警務人員
同日同地襲擊警員70637
4. 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同日同地襲擊偵緝高級督察13086
5.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同日同地抗拒警長9108
6.無票進入和乘搭列車
同日於粉嶺站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辯解下,無票進入該站已付車費區域
7.無票進入和乘搭列車
同日於旺角站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辯解下,無票離開該站已付車費區域
控方不反對保釋,已交相關文件給辯方,不在場證供保留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9日0930區域法院進行提訊,現有條件保釋✅
(大半個庭的人走晒真係好核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