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林希維裁判官#非手足 #非聲援#0722北角 #藍絲打手足🚹不是聲援
🚹鄭(19),報稱無業
控罪:
(1)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2)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案情:被控於19年7月22日在北角港鐵站B1出口襲擊男子曾xx及梁xx,因而對兩人的身體造成傷害。據了解,案發當日,被告在北角動手撕掉連儂牆上的文宣,其間有途人出言阻止,另一途人則拍攝。被告涉將其中一名50多歲的途人推跌倒地,令其盆骨疑骨折受傷。
被告承認兩項控罪,案件押後至5月11日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期間需要還押以索取教導所、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
🚹不是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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