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1彩虹 #新案件
楊(17)
控罪:抗拒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牛池灣街市外,抗拒督察X及總督察Y及督察Z
✅保釋批准✅
保釋金與警署保釋相同
不離港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周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6月23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1彩虹 #新案件
楊(17)
控罪:抗拒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牛池灣街市外,抗拒督察X及總督察Y及督察Z
✅保釋批准✅
保釋金與警署保釋相同
不離港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周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6月23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1彩虹
楊
控罪:抗拒警務人員
案情:被指於11月11日在牛池灣街市外抗拒警司X、總督察Y及督察Z
報到地點更改獲准
案件押後至7月28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1彩虹
楊
控罪:抗拒警務人員
案情:被指於11月11日在牛池灣街市外抗拒警司X、總督察Y及督察Z
報到地點更改獲准
案件押後至7月28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楊(17) #答辯 (#1111黃大仙 #1111彩虹 抗拒警務人員)
案情:2019年11月11日黃大仙區有示威者號召阻塞交通,早上5時開始PW1-4以便裝至區內巡邏。0730時PW1-4駕駛沒有記號的警方車輛駛至牛池灣街市外,當時附近有約60-70名示威者聚集叫口號,佔據行人路及天橋。當中有4-5人由天橋上拋下大型物件,橋下有路人清理物件,雙方發生爭執。有見及此,PW1-4落車,見到當中有人身穿制服(校服?),戴灰色口罩、單手穿手套,即被告,當時被告與其他人士有爭執(?),PW1因而展示委任證。此時被告向後退並開始掙扎,PW2-3加入制伏被告不成功,PW4加入以警棍打向被告左大腿一下後PW3正式拘捕被告。至黃大仙警署後,警誡下搜出被告有一長者八達通,被告否認與集結有關。錄影會面下被告保持緘默。
2020年2月3日被告拒保候查(俗稱踢保),PW7其後重新拘捕被告,期間被告保持緘默。
早前辯方向律政司申請其他方式處理,是日控方表示同意。
同意案情。被告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期間不得干犯任何阻礙公眾地方或公職人員的罪行。(堂費聽唔到)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楊(17) #答辯 (#1111黃大仙 #1111彩虹 抗拒警務人員)
案情:2019年11月11日黃大仙區有示威者號召阻塞交通,早上5時開始PW1-4以便裝至區內巡邏。0730時PW1-4駕駛沒有記號的警方車輛駛至牛池灣街市外,當時附近有約60-70名示威者聚集叫口號,佔據行人路及天橋。當中有4-5人由天橋上拋下大型物件,橋下有路人清理物件,雙方發生爭執。有見及此,PW1-4落車,見到當中有人身穿制服(校服?),戴灰色口罩、單手穿手套,即被告,當時被告與其他人士有爭執(?),PW1因而展示委任證。此時被告向後退並開始掙扎,PW2-3加入制伏被告不成功,PW4加入以警棍打向被告左大腿一下後PW3正式拘捕被告。至黃大仙警署後,警誡下搜出被告有一長者八達通,被告否認與集結有關。錄影會面下被告保持緘默。
2020年2月3日被告拒保候查(俗稱踢保),PW7其後重新拘捕被告,期間被告保持緘默。
早前辯方向律政司申請其他方式處理,是日控方表示同意。
同意案情。被告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期間不得干犯任何阻礙公眾地方或公職人員的罪行。(堂費聽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