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2/65]
D1 黃(21)(🛑已還押逾50個月)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
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11:02] 開庭
控方 #周凱靈大律師 表示D3, D6 未有出庭,但其律師代表堅持要待他們在庭才可以處理D1, D2 的承認事實,今朝似乎未能繼續。
D6 #林芷瑩大律師 稱收到指示,D6堅持要即場聽取兩人的承認事實,可以作即時反應,律師因未有文件副本,未能向被告解釋。
張慧玲法官表示不明白,D1, D2 的承認事實與他們無關,D3, D6 無可能反對他人承認的事。
控方表示因為今朝才能與辯方達成共識,呈堂的承認事實還未簽名,所以無副本;為免再生枝節,願意押後處理,由於案情內容頗長,估計需時一日讀出,申請押後到星期四,明天法官有其他案件,唔夠時間,而且D1 更有兩份承認事實。
D10 #馬維騉大律師 表示雖然唔係代表D1,但代表本案D10,即另一案 HCCC255/2023 的D2,提議先行處理D1 在該案中的承認事實,張官同意,休庭等控方影印文件。
[11:13~11:33] 休庭
控方 #伍永杰 宣讀另案(#籌集資金)D1的案情撮要(抱歉,只能紀錄大概)
💥兩個極端組織計劃在民陣遊行期間放置炸彈
2019年12月8日 有人計劃在民陣遊行其間,在軒尼詩道近油站附近放置一大一小的兩個炸彈,D1黃是屠龍小隊隊長,負責破壞藍店,引來警察到場,引爆小炸彈,內有2kg炸藥和24根鐵釘,會傷及100米內的人,另案D1蘇在高處用長槍射擊警員,引起恐慌,待警方退守,再引爆大炸彈,內有8kg炸藥和145根鐵釘,會傷及400米內的人,有警員死傷後,計劃檢拾警員的配槍。
D1黃有參與台灣軍訓,在西貢測試槍械,和在華仁書院製造炸彈。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凌晨拘捕兩個組織的核心成員。
—————
#張慧玲法官 表示D1 已經在裁判法院同意英文版本的案情,問今日是否同意中文版,被告同意,裁定罪名成立,等待審訊後判刑。
張官下令為免日後混亂,所有有不承認控罪的被告均需帶到法庭,可以選擇留在法庭羈留室或出庭聽審。
張官指示傳媒可以報導已認罪的被告的全名和案情。
案件押後至星期四10:00 續審,處理D1 & D2 的案情。
[12:19] 完庭
========
按: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庭上消息:D1 會做控方證人
========
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2/65]
D1 黃(21)(🛑已還押逾50個月)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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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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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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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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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開庭
控方 #周凱靈大律師 表示D3, D6 未有出庭,但其律師代表堅持要待他們在庭才可以處理D1, D2 的承認事實,今朝似乎未能繼續。
D6 #林芷瑩大律師 稱收到指示,D6堅持要即場聽取兩人的承認事實,可以作即時反應,律師因未有文件副本,未能向被告解釋。
張慧玲法官表示不明白,D1, D2 的承認事實與他們無關,D3, D6 無可能反對他人承認的事。
控方表示因為今朝才能與辯方達成共識,呈堂的承認事實還未簽名,所以無副本;為免再生枝節,願意押後處理,由於案情內容頗長,估計需時一日讀出,申請押後到星期四,明天法官有其他案件,唔夠時間,而且D1 更有兩份承認事實。
D10 #馬維騉大律師 表示雖然唔係代表D1,但代表本案D10,即另一案 HCCC255/2023 的D2,提議先行處理D1 在該案中的承認事實,張官同意,休庭等控方影印文件。
[11:13~11:33] 休庭
控方 #伍永杰 宣讀另案(#籌集資金)D1的案情撮要(抱歉,只能紀錄大概)
💥兩個極端組織計劃在民陣遊行期間放置炸彈
2019年12月8日 有人計劃在民陣遊行其間,在軒尼詩道近油站附近放置一大一小的兩個炸彈,D1黃是屠龍小隊隊長,負責破壞藍店,引來警察到場,引爆小炸彈,內有2kg炸藥和24根鐵釘,會傷及100米內的人,另案D1蘇在高處用長槍射擊警員,引起恐慌,待警方退守,再引爆大炸彈,內有8kg炸藥和145根鐵釘,會傷及400米內的人,有警員死傷後,計劃檢拾警員的配槍。
D1黃有參與台灣軍訓,在西貢測試槍械,和在華仁書院製造炸彈。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凌晨拘捕兩個組織的核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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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玲法官 表示D1 已經在裁判法院同意英文版本的案情,問今日是否同意中文版,被告同意,裁定罪名成立,等待審訊後判刑。
張官下令為免日後混亂,所有有不承認控罪的被告均需帶到法庭,可以選擇留在法庭羈留室或出庭聽審。
張官指示傳媒可以報導已認罪的被告的全名和案情。
案件押後至星期四10:00 續審,處理D1 & D2 的案情。
[12:19] 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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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庭上消息:D1 會做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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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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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3/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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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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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10:06] 劉允祥 開始宣讀D1黃振強之案情
[10:53] 讀完,D1黃振強 同意案情,法庭裁定控罪1罪名成立,控方申請將控罪3 & 4 法庭存檔。
[11:15] 伍永杰 開始宣讀D2 之案情
[12:15] 讀完,D2 同意案情,法庭裁定控罪1 & 5 罪名成立,控方申請將控罪3 法庭存檔。
—————
(因控方宣讀得好快,直播員力有不逮,抄唔切,只能記下大致相同之處)
案情撮要
2019年政府提出修改引導條例,由6月開始經常有示威活動,兩個極端組織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期間放置炸彈,D1 黃振強 和 D2 吳 分別為兩個組織的核心人物,他們計劃在軒尼詩道油站附近放置一大一小的兩個炸彈,屠龍小隊負責破壞藍店,引來警察到場,引爆小炸彈,會傷及100米內的人,另案D1蘇在高處用長槍AR15射擊警員,引起恐慌,待警方退守,再引爆大炸彈,會傷及400米內的人,有警員死傷後,計劃檢拾警員的配槍,達至全民執槍。
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凌晨拘捕兩個組織的核心成員,12月9日在華仁書院附近揾到兩炸彈,日後再拘捕其他成員,12月20日在大埔拘捕本案槍手(另案D1 蘇)和本案D8。
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不認罪被告內容不包括在內)
D1 黃振強是屠龍小隊隊長,曾代表小隊接受傳媒訪問,只有黃可以以小隊名義籌集資金;安排槍械。
D2 是另一組織的主要人物,被D1 黃振強指為主導本計劃,曾去台灣參加軍事訓練,聯絡他人購買炸藥,安排去西貢做槍械測試,在華仁書院山坡製造炸彈,會親自引爆。
炸彈的化驗報告
兩個炸彈製作原始,以無線電話作遙控,有電子火柴、 六甲氧胺(HMTD) 和 硝酸銨鈉(ANFO) ,HMTD 係高度敏感,就算無電話作遙控引爆,磨擦或移動亦可以產生爆炸,再引發ANFO 爆炸。
小炸彈內有2kg ANFO 炸藥和24根鐵釘,內有8kg ANFO 炸藥和145根鐵釘,爆炸後會有第一次碎片化,小炸彈會令4米內的人可能死亡,大炸彈會令10米內的人可能死亡,爆炸令鐵釘飛散,附近石塊彈開並第二次碎片化,亦會令附近樓宇的破璃破裂,傷及更多人,小炸彈會波及100米,大炸彈會波及400米。
其他案情內容提到:各被告的TG Acc;D1 & D2 在721遊行後認識;9月去台灣軍訓;另案D3蔡 設計遙控裝置;AR15長槍可以以半自動或自動模式射擊,測試槍械期間,有兩支手槍發生故障,雖要維修;有被告參與接收、運送和收藏炸藥或槍械,當日接送槍手;多人參與視察放置炸彈的位置。(還有很多籌備的細節)
—————
張官表示已經處理完認罪嘅被告,下星期開始處理D6的案中案,問有無其他被告想出席,先有D3 申請出席,律師指D3 要知道有無證供與他有關,張官不明白為何要親自在庭,可以由律師轉達結果,小休待律師與被告相量,D7 律師亦以奇怪的理由作出申請,同樣係想在場聽證供,原因係下星期一至三已經無位預約作公務探訪,律師希望可以在法庭見到被告,張官拒絕。
小休後,D3 維持申請出席,D4, D5 有同樣申請,張官指示律師在今日16:30前交陳辭大剛,明日作口頭補充,希望控方可以在明日作回應,如果唔得,就在下星期一。
D1 律師申請在D1 作供期間出席,聽取證供以作紀錄,張官批准;D2 律師同樣申請在D1 作供期間出席,張官又表示不明白為何有需要,指示如果申請就正式入陳辭。
張慧玲法官提醒,原定只安排了下星期的5天,處理D6 案中案和D7 就證物可否呈堂的申請,如果未能完成,就會在再下星期繼續,不會另揀日子。
[12:50] 案件押後至明日(23/2) 10:00處理D3, D4 & D5申請出席事宜。
========
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庭上消息:D1黃振強 會做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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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張慧玲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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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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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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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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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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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劉允祥 開始宣讀D1黃振強之案情
[10:53] 讀完,D1黃振強 同意案情,法庭裁定控罪1罪名成立,控方申請將控罪3 & 4 法庭存檔。
[11:15] 伍永杰 開始宣讀D2 之案情
[12:15] 讀完,D2 同意案情,法庭裁定控罪1 & 5 罪名成立,控方申請將控罪3 法庭存檔。
—————
(因控方宣讀得好快,直播員力有不逮,抄唔切,只能記下大致相同之處)
案情撮要
2019年政府提出修改引導條例,由6月開始經常有示威活動,兩個極端組織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期間放置炸彈,D1 黃振強 和 D2 吳 分別為兩個組織的核心人物,他們計劃在軒尼詩道油站附近放置一大一小的兩個炸彈,屠龍小隊負責破壞藍店,引來警察到場,引爆小炸彈,會傷及100米內的人,另案D1蘇在高處用長槍AR15射擊警員,引起恐慌,待警方退守,再引爆大炸彈,會傷及400米內的人,有警員死傷後,計劃檢拾警員的配槍,達至全民執槍。
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凌晨拘捕兩個組織的核心成員,12月9日在華仁書院附近揾到兩炸彈,日後再拘捕其他成員,12月20日在大埔拘捕本案槍手(另案D1 蘇)和本案D8。
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不認罪被告內容不包括在內)
D1 黃振強是屠龍小隊隊長,曾代表小隊接受傳媒訪問,只有黃可以以小隊名義籌集資金;安排槍械。
D2 是另一組織的主要人物,被D1 黃振強指為主導本計劃,曾去台灣參加軍事訓練,聯絡他人購買炸藥,安排去西貢做槍械測試,在華仁書院山坡製造炸彈,會親自引爆。
炸彈的化驗報告
兩個炸彈製作原始,以無線電話作遙控,有電子火柴、 六甲氧胺(HMTD) 和 硝酸銨鈉(ANFO) ,HMTD 係高度敏感,就算無電話作遙控引爆,磨擦或移動亦可以產生爆炸,再引發ANFO 爆炸。
小炸彈內有2kg ANFO 炸藥和24根鐵釘,內有8kg ANFO 炸藥和145根鐵釘,爆炸後會有第一次碎片化,小炸彈會令4米內的人可能死亡,大炸彈會令10米內的人可能死亡,爆炸令鐵釘飛散,附近石塊彈開並第二次碎片化,亦會令附近樓宇的破璃破裂,傷及更多人,小炸彈會波及100米,大炸彈會波及400米。
其他案情內容提到:各被告的TG Acc;D1 & D2 在721遊行後認識;9月去台灣軍訓;另案D3蔡 設計遙控裝置;AR15長槍可以以半自動或自動模式射擊,測試槍械期間,有兩支手槍發生故障,雖要維修;有被告參與接收、運送和收藏炸藥或槍械,當日接送槍手;多人參與視察放置炸彈的位置。(還有很多籌備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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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表示已經處理完認罪嘅被告,下星期開始處理D6的案中案,問有無其他被告想出席,先有D3 申請出席,律師指D3 要知道有無證供與他有關,張官不明白為何要親自在庭,可以由律師轉達結果,小休待律師與被告相量,D7 律師亦以奇怪的理由作出申請,同樣係想在場聽證供,原因係下星期一至三已經無位預約作公務探訪,律師希望可以在法庭見到被告,張官拒絕。
小休後,D3 維持申請出席,D4, D5 有同樣申請,張官指示律師在今日16:30前交陳辭大剛,明日作口頭補充,希望控方可以在明日作回應,如果唔得,就在下星期一。
D1 律師申請在D1 作供期間出席,聽取證供以作紀錄,張官批准;D2 律師同樣申請在D1 作供期間出席,張官又表示不明白為何有需要,指示如果申請就正式入陳辭。
張慧玲法官提醒,原定只安排了下星期的5天,處理D6 案中案和D7 就證物可否呈堂的申請,如果未能完成,就會在再下星期繼續,不會另揀日子。
[12:50] 案件押後至明日(23/2) 10:00處理D3, D4 & D5申請出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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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庭上消息:D1黃振強 會做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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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4/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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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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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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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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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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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3, D4, D5 & D9 申請在D6 的案中案聆訊中出庭。
[10:01] 開庭
各大律師已在昨日入咗陳辭,今日作口頭補充。
D3 :提供周浩然(音)的案例,這是被告的基本權利,他出庭有耳聞目睹的優勢。
D4 :採納D3 的陳辭,這是公開聆訊,被告若非被還押,他可以在公眾席出席,他想體驗法官的審訊,作日後考慮作供。
D5 :無特別補充
D9 昨日去信法庭不作申請,今天無出席。
控方回應這純粹是法官的酌情權。
張慧玲法官重新被告不是有權出席他人案中案的聆訊,但同意辯方提出這是公開聆訊,被告若非被還押,他可以出席,決定行使酌情權,批准他們出席聆訊;今日D7 & D9 的律師不在庭,為咗對他們公平,指示在下星期一,帶D3, D4, D5, D7 & D9 一同到庭,和通知D7 & D9 的律師出庭,在庭上問他們是否會出席案中案的聆訊。
[10:09]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26/2) 10:00 同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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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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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4/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
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是日處理D3, D4, D5 & D9 申請在D6 的案中案聆訊中出庭。
[10:01] 開庭
各大律師已在昨日入咗陳辭,今日作口頭補充。
D3 :提供周浩然(音)的案例,這是被告的基本權利,他出庭有耳聞目睹的優勢。
D4 :採納D3 的陳辭,這是公開聆訊,被告若非被還押,他可以在公眾席出席,他想體驗法官的審訊,作日後考慮作供。
D5 :無特別補充
D9 昨日去信法庭不作申請,今天無出席。
控方回應這純粹是法官的酌情權。
張慧玲法官重新被告不是有權出席他人案中案的聆訊,但同意辯方提出這是公開聆訊,被告若非被還押,他可以出席,決定行使酌情權,批准他們出席聆訊;今日D7 & D9 的律師不在庭,為咗對他們公平,指示在下星期一,帶D3, D4, D5, D7 & D9 一同到庭,和通知D7 & D9 的律師出庭,在庭上問他們是否會出席案中案的聆訊。
[10:09]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26/2) 10:00 同庭再訊。
========
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
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5/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
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
[10:05] 傳召PW1 作供中
講完拘捕、搜屋過程,準備播VRI(錄影會面)
所有不認罪被告都有出庭,D7 & D9 確認會在案中案出席
[11:00] 休庭20分鐘
[11:22] 開庭,播放一段沒有律師在場而被告十分合作的錄影會面
睇咗約一個鐘,仲有約一個鐘
[12:40] 休庭,14:30 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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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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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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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李國輔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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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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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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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
[10:05] 傳召PW1 作供中
講完拘捕、搜屋過程,準備播VRI(錄影會面)
所有不認罪被告都有出庭,D7 & D9 確認會在案中案出席
[11:00] 休庭20分鐘
[11:22] 開庭,播放一段沒有律師在場而被告十分合作的錄影會面
睇咗約一個鐘,仲有約一個鐘
[12:40] 休庭,14:30 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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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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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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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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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主問完,盤問明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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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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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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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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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
[10:00] 傳召PW1 偵緝警員6314
🔸辯方盤問
[11:18] 休庭
[12:15] 盤問PW1完畢,14:15 繼續,將傳召另一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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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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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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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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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
[10:00] 傳召PW1 偵緝警員6314
🔸辯方盤問
[11:18] 休庭
[12:15] 盤問PW1完畢,14:15 繼續,將傳召另一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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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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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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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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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
[14:15] 傳PW2 總督察 張堃婷
[16:20] 完庭,傳咗PW2, PW3, PW4
明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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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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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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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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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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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
[14:15] 傳PW2 總督察 張堃婷
[16:20] 完庭,傳咗PW2, PW3, PW4
明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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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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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7/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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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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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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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除D6 外,還有D3, D4, D5, D7 & D9 出席。
[10:00] 傳召PW5 督察 莫愛軒(音)
🔸 #林芷瑩大律師 盤間
[10:27] 傳召 PW6 警長 胡凱
[10:36] 案中案完,辯方無中段陳辭,小休攞指示
[10:52] 開庭,D6 選擇不作供
[11:10] 案中案的結案陳詞中
關於D7 申請反對控方截取電話資料作證物呈堂,控方指因牽涉範圍廣泛,未能在一兩日內作陳詞,需要更多時間;張官表示可能要以案中案方式處理,指示其他不認罪的被告,如有同樣考慮,要在3月5日前以書面申請,法庭在3月6日14:30 開庭處理,可能要在4月15日正審期間,頭幾日先處理此事。
[11:40] 休庭,明天作案中案裁決,之後休庭至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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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7/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
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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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除D6 外,還有D3, D4, D5, D7 & D9 出席。
[10:00] 傳召PW5 督察 莫愛軒(音)
🔸 #林芷瑩大律師 盤間
[10:27] 傳召 PW6 警長 胡凱
[10:36] 案中案完,辯方無中段陳辭,小休攞指示
[10:52] 開庭,D6 選擇不作供
[11:10] 案中案的結案陳詞中
關於D7 申請反對控方截取電話資料作證物呈堂,控方指因牽涉範圍廣泛,未能在一兩日內作陳詞,需要更多時間;張官表示可能要以案中案方式處理,指示其他不認罪的被告,如有同樣考慮,要在3月5日前以書面申請,法庭在3月6日14:30 開庭處理,可能要在4月15日正審期間,頭幾日先處理此事。
[11:40] 休庭,明天作案中案裁決,之後休庭至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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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
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8/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
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除D6 外,還有D3, D4, D5, D7 & D9 出席。
[10:01] 開庭
[10:03] 休庭。
========
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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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8/65]
D1 💩黃振強(21)(🛑已還押逾50個月)
(將會做控方證人)
D2 吳(23)(🛑已還押逾50個月)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8 鍾(29)(🛑已還押逾40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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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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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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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處理D6 的案中案聆訊,除D6 外,還有D3, D4, D5, D7 & D9 出席。
[10:01] 開庭
[10:03] 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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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規定上案中案內容在此階段不能公開發佈
法官於庭上作出命令可報導已認罪人士之全名及案情,而涉及不認罪人士之案情,不能報導,涉及其全名之他人案情,均須以 其他人 來稱呼不認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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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涉另案(惟該控罪已獲撤銷),按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234)
#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9/65]
D1 💩黃振強(21) 暫不用出庭,正式開審才傳召出證人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
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是日控方陳詞指仍有些程序處理,預計下星期一才進行正式審訊揀選陪審團。
11:05 今日完
案件押後至星期三10:00 再續,各辯方將就控方陳詞回應。
💛感謝報料💛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9/65]
D1 💩黃振強(21) 暫不用出庭,正式開審才傳召出證人
D3 張(23)(🛑已還押逾34個月)
D4 張(21)(🛑已還押逾34個月)
D5 嚴(21)(🛑已還押逾34個月)
D6 李(24)(🛑已還押逾44個月)
D7 賴(29)(🛑已還押逾41個月)
D9 許(24)(🛑已還押逾33個月)
D10 劉(24)
—————
此案為兩宗合併案件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822
#籌集資金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297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陳芊仲大律師
D2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陳韋君大律師
D3 #李國輔大律師
D4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5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6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7 #是香媛大律師
D8 #陳永豪大律師 、 #陳濟洲大律師
D9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籌集資金
D10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是日控方陳詞指仍有些程序處理,預計下星期一才進行正式審訊揀選陪審團。
11:05 今日完
案件押後至星期三10:00 再續,各辯方將就控方陳詞回應。
💛感謝報料💛
#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08北角 #1220大埔
#求情
吳(23) 🛑已還押逾56個月
法律代表: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鍾(29) 🛑已還押逾46個月
法律代表: #陳永豪大律師
控罪:
吳(23) 被控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
鍾(29) 被控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
吳求情
謝大律師已經提交求情陳辭,張官稱今日不會判刑,要等埋12.8案的其他被告,稱律師無就控方的案例作回應,指示要補回;另指有些求情內容提到小學階段,太多了,浪費法庭時間。留待補交文件後再作口頭補充,指示律師與書記約時間,被告和律師可以退席。
鍾求情
張官表示因鍾的案情與12.8無關,今日會作判刑,陳大律師同樣已經提交求情陳辭,在庭上作口頭補充,動之以情,接受案情屬於嚴重,明白判刑要有阻嚇性,不要求低量刑起點,請求法庭考慮法理情,被告的背景和更新,運用酌情權作盡量扣減。
張官押後到11:15判刑。
[11:20]
張官宣讀承認案情(大概),鍾被控告違反《香港法例》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第13(1) 和 (2) 條。
蘇緯軒和鍾在2019年12月16日,因逃避警方而搬到大埔,警方在2019年12月20日拘捕蘇緯軒,在住所搜出一支AR15 長槍,6個長槍彈匣,211發長槍子彈,2個手槍彈匣,30發手槍子彈。鍾在2020年10月10日被捕,初步被控第13條《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後來控方改控較嚴重的第16條《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經商議後,還原為第13條,被告在開審前認罪。
鍾成長時俾人“蝦"俾人呃,患有抑鬱鬱症,需要接受治療,辯方稱無證據指鍾直接用槍,唔知道有128事件,唔知道蘇緯軒用槍嘅意圖,無用槍作非法用途,雖然係管有,唔係物主,無用過,唔係始作俑者。
鍾撰寫求情信,表示後悔,因為錯愛蘇緯軒,接受法庭判處應有刑罰。
量刑考慮
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案件嚴重,對社會構成危險,判處阻嚇性監禁無可避,最高刑罰係判監14年。
考慮過上訴庭指引:
1. 槍械類型 - 有一支長槍,彈匣和子彈數量係多;
2. 案發時有無攜帶 - 無;
3. 係咪上咗子彈 - 無;
4. 有無用過 - 無;
5. 有無作非法用途 - 無證據顯示使用過,不過跟蘇緯軒一齊逃避警方,知道事情發生;
6. 如何收藏 - 無收藏好,只係放在床下底;
7. 有無犯罪紀錄 - 有,但不相關。
接納辯方求情,犯案係因為想維持與蘇緯軒的關係,唔係親身使用。以10年為量刑起點,無因為案底而加刑,認罪扣減1/4,判監7年半。接納被告悔改,有作正面改變,重犯機會好微,酌情扣減兩個月,即判監7年4個月。
========
直播員按:有剛釋放的被告到庭外支持。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08北角 #1220大埔
#求情
吳(23) 🛑已還押逾56個月
法律代表: #謝志浩資深大律師
鍾(29) 🛑已還押逾46個月
法律代表: #陳永豪大律師
控罪:
吳(23) 被控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
鍾(29) 被控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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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求情
謝大律師已經提交求情陳辭,張官稱今日不會判刑,要等埋12.8案的其他被告,稱律師無就控方的案例作回應,指示要補回;另指有些求情內容提到小學階段,太多了,浪費法庭時間。留待補交文件後再作口頭補充,指示律師與書記約時間,被告和律師可以退席。
鍾求情
張官表示因鍾的案情與12.8無關,今日會作判刑,陳大律師同樣已經提交求情陳辭,在庭上作口頭補充,動之以情,接受案情屬於嚴重,明白判刑要有阻嚇性,不要求低量刑起點,請求法庭考慮法理情,被告的背景和更新,運用酌情權作盡量扣減。
張官押後到11:15判刑。
[11:20]
張官宣讀承認案情(大概),鍾被控告違反《香港法例》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第13(1) 和 (2) 條。
蘇緯軒和鍾在2019年12月16日,因逃避警方而搬到大埔,警方在2019年12月20日拘捕蘇緯軒,在住所搜出一支AR15 長槍,6個長槍彈匣,211發長槍子彈,2個手槍彈匣,30發手槍子彈。鍾在2020年10月10日被捕,初步被控第13條《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後來控方改控較嚴重的第16條《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經商議後,還原為第13條,被告在開審前認罪。
鍾成長時俾人“蝦"俾人呃,患有抑鬱鬱症,需要接受治療,辯方稱無證據指鍾直接用槍,唔知道有128事件,唔知道蘇緯軒用槍嘅意圖,無用槍作非法用途,雖然係管有,唔係物主,無用過,唔係始作俑者。
鍾撰寫求情信,表示後悔,因為錯愛蘇緯軒,接受法庭判處應有刑罰。
量刑考慮
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案件嚴重,對社會構成危險,判處阻嚇性監禁無可避,最高刑罰係判監14年。
考慮過上訴庭指引:
1. 槍械類型 - 有一支長槍,彈匣和子彈數量係多;
2. 案發時有無攜帶 - 無;
3. 係咪上咗子彈 - 無;
4. 有無用過 - 無;
5. 有無作非法用途 - 無證據顯示使用過,不過跟蘇緯軒一齊逃避警方,知道事情發生;
6. 如何收藏 - 無收藏好,只係放在床下底;
7. 有無犯罪紀錄 - 有,但不相關。
接納辯方求情,犯案係因為想維持與蘇緯軒的關係,唔係親身使用。以10年為量刑起點,無因為案底而加刑,認罪扣減1/4,判監7年半。接納被告悔改,有作正面改變,重犯機會好微,酌情扣減兩個月,即判監7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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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有剛釋放的被告到庭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