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五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10604銅鑼灣
#提堂 #答辯 #傳票案
#鐵路內使用粗言穢語
#妨害/干擾乘客
👤梁/網媒記者(34)
控罪:
(1) 粗穢言語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在2021年6月4日 下午10時40分,於港鐵銅鑼灣站的鐵路處所範圍內使用粗穢的言語。【違反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所制定之香港鐵路附例之第28H(1)(a)及43條附例及其附表】
(2)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
被指同時同地騷擾一名警務人員
- - - - - - - - - - - - - - -
控罪(2)為新增控罪,被告今天沒有法律代表,親自答辯。
⏺答辯:兩項控罪皆不認罪❌
控方指共有3名證人,同意法官指一天審期足夠,被告表示沒有辯方證人傳召,到時會聘請律師出席審訊。
案件排期至6月2日 0930 於東區裁判法院笫十三庭作一天中文審訊,無須保釋。
📍被告為網媒「蛋蛋俱樂部」男記者
#梁嘉琪裁判官
#20210604銅鑼灣
#提堂 #答辯 #傳票案
#鐵路內使用粗言穢語
#妨害/干擾乘客
👤梁/網媒記者(34)
控罪:
(1) 粗穢言語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在2021年6月4日 下午10時40分,於港鐵銅鑼灣站的鐵路處所範圍內使用粗穢的言語。【違反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所制定之香港鐵路附例之第28H(1)(a)及43條附例及其附表】
(2)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
被指同時同地騷擾一名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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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2)為新增控罪,被告今天沒有法律代表,親自答辯。
⏺答辯:兩項控罪皆不認罪❌
控方指共有3名證人,同意法官指一天審期足夠,被告表示沒有辯方證人傳召,到時會聘請律師出席審訊。
案件排期至6月2日 0930 於東區裁判法院笫十三庭作一天中文審訊,無須保釋。
📍被告為網媒「蛋蛋俱樂部」男記者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陳志輝暫委裁判官
#20210604銅鑼灣
#審訊 [1/1] #傳票案
#鐵路內使用粗言穢語
#妨害鐵路乘客的舒適
👤梁/網媒記者(34)
控罪:
(1) 粗穢言語
【違反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所制定之香港鐵路附例之第28H(1)(a)及43條附例及其附表】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在2021年6月4日下午10時40分,於港鐵銅鑼灣站的鐵路處所範圍內使用粗穢的言語。
(2)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
被控於同時同地騷擾一名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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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承認2項控罪❗️
裁判官指被告初犯,亦無相關定罪記錄,判首項控罪「粗穢言語」罰款$1,000,次項控罪「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罰款$500。共罰款$1,500,裁判官下令罰款需於60日內繳付。
💛感謝臨時直播員💛
#陳志輝暫委裁判官
#20210604銅鑼灣
#審訊 [1/1] #傳票案
#鐵路內使用粗言穢語
#妨害鐵路乘客的舒適
👤梁/網媒記者(34)
控罪:
(1) 粗穢言語
【違反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所制定之香港鐵路附例之第28H(1)(a)及43條附例及其附表】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在2021年6月4日下午10時40分,於港鐵銅鑼灣站的鐵路處所範圍內使用粗穢的言語。
(2)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
被控於同時同地騷擾一名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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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承認2項控罪❗️
裁判官指被告初犯,亦無相關定罪記錄,判首項控罪「粗穢言語」罰款$1,000,次項控罪「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罰款$500。共罰款$1,500,裁判官下令罰款需於60日內繳付。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