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806葵涌
張(33)🛑已還押逾3個月
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 今年8 月 6 日,在葵涌警署正門外地下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意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充水式護欄。
辯方申請押後,沒有其他申請,控方沒反對。
押後至2021年1月12日14:30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806葵涌
張(33)🛑已還押逾3個月
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 今年8 月 6 日,在葵涌警署正門外地下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意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充水式護欄。
辯方申請押後,沒有其他申請,控方沒反對。
押後至2021年1月12日14:30
#區域法院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806葵涌
張(33)🛑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
意圖危害他人生命而縱火罪
詳情:
被控於20年8月6日,在葵涌警署正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意圖損毀屬於香港政府的充水式護欄,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藉此意圖危害他人生命。
辯方需時索取文件。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9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806葵涌
張(33)🛑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
意圖危害他人生命而縱火罪
詳情:
被控於20年8月6日,在葵涌警署正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意圖損毀屬於香港政府的充水式護欄,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藉此意圖危害他人生命。
辯方需時索取文件。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9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區域法院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許(28)🛑已還押逾7個月
控罪📌
1. 串謀或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2. 串謀或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3. 串謀或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4. 串謀或煽惑他人縱火
5. 串謀或煽惑他人公眾妨擾
被告正申請法援,文件尚未準備好。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5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注:工程巴精神不錯,有向公眾席揮手。)
Btw 希望各位可以花時間睇下工程巴寫俾大家嘅信。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許(28)🛑已還押逾7個月
控罪📌
1. 串謀或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2. 串謀或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3. 串謀或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4. 串謀或煽惑他人縱火
5. 串謀或煽惑他人公眾妨擾
被告正申請法援,文件尚未準備好。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5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注:工程巴精神不錯,有向公眾席揮手。)
Btw 希望各位可以花時間睇下工程巴寫俾大家嘅信。
#區域法院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806葵涌
張(33)🛑已還押逾7個月
控罪:
意圖危害他人生命而縱火罪
詳情:
被控於20年8月6日,在葵涌警署正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意圖損毀屬於香港政府的充水式護欄,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藉此意圖危害他人生命。
辯方需時與控方商討案件。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20日 14:30區域法院再訊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806葵涌
張(33)🛑已還押逾7個月
控罪:
意圖危害他人生命而縱火罪
詳情:
被控於20年8月6日,在葵涌警署正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意圖損毀屬於香港政府的充水式護欄,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藉此意圖危害他人生命。
辯方需時與控方商討案件。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20日 14:30區域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