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劉綺雲裁判官
#20200101銅鑼灣
#提堂 #庭外消息
👤*(13)
(澄清:被告原本有保釋,無需還押。)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2)管有攻擊性武器
(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件將押後至3月9日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13庭進行審前覆核,再於3月22、24、25日進行審訊 ,其間獲准保釋。
#劉綺雲裁判官
#20200101銅鑼灣
#提堂 #庭外消息
👤*(13)
(澄清:被告原本有保釋,無需還押。)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2)管有攻擊性武器
(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件將押後至3月9日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13庭進行審前覆核,再於3月22、24、25日進行審訊 ,其間獲准保釋。
【06月02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需要文字直播員:
🕘09: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審訊[37/30]
🕤09:30
✅已有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審訊 [1/1]
✅已有 #觀塘裁判法院第六庭 #裁決
🕙10:00
📍#高等法院第一庭 #宣讀判詞
✅已有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審訊 [2/25]
🕥10:30
✅已有 #高等法院第七庭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審訊[18/25]
(1357更新)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需要文字直播員:
🕘09: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審訊[37/30]
🕤09:30
✅已有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審訊 [1/1]
✅已有 #觀塘裁判法院第六庭 #裁決
🕙10:00
📍#高等法院第一庭 #宣讀判詞
✅已有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審訊 [2/25]
🕥10:30
✅已有 #高等法院第七庭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審訊[18/25]
(1357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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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陳志輝暫委裁判官
#20210604銅鑼灣
#審訊 [1/1] #傳票案
#鐵路內使用粗言穢語
#妨害鐵路乘客的舒適
👤梁/網媒記者(34)
控罪:
(1) 粗穢言語
【違反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所制定之香港鐵路附例之第28H(1)(a)及43條附例及其附表】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在2021年6月4日下午10時40分,於港鐵銅鑼灣站的鐵路處所範圍內使用粗穢的言語。
(2)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
被控於同時同地騷擾一名警務人員。
- - - - - - - - - - - - - - -
⏺答辯:承認2項控罪❗️
裁判官指被告初犯,亦無相關定罪記錄,判首項控罪「粗穢言語」罰款$1,000,次項控罪「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罰款$500。共罰款$1,500,裁判官下令罰款需於60日內繳付。
💛感謝臨時直播員💛
#陳志輝暫委裁判官
#20210604銅鑼灣
#審訊 [1/1] #傳票案
#鐵路內使用粗言穢語
#妨害鐵路乘客的舒適
👤梁/網媒記者(34)
控罪:
(1) 粗穢言語
【違反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所制定之香港鐵路附例之第28H(1)(a)及43條附例及其附表】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在2021年6月4日下午10時40分,於港鐵銅鑼灣站的鐵路處所範圍內使用粗穢的言語。
(2)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
被控於同時同地騷擾一名警務人員。
- - - - - - - - - - - - - - -
⏺答辯:承認2項控罪❗️
裁判官指被告初犯,亦無相關定罪記錄,判首項控罪「粗穢言語」罰款$1,000,次項控罪「妨害/干擾鐵路乘客的舒適/方便」罰款$500。共罰款$1,500,裁判官下令罰款需於60日內繳付。
💛感謝臨時直播員💛
【10月31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續審 [4/25]
🕤09:45
📍#高等法院第卅四庭 #宣佈判決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14:30
📍#區域法院第六庭 #審訊(1/2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續審 [2/1]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續審 [3/2]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08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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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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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續審 [4/25]
🕤09:45
📍#高等法院第卅四庭 #宣佈判決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14:30
📍#區域法院第六庭 #審訊(1/2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續審 [2/1]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續審 [3/2]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08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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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何慧嫺裁判官
#20210701銅鑼灣
#審訊 [2/1]
朱(19)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記利佐治街2號,無合法權限及辯解下管有1把𠝹刀。
背景:
當日晚上被告在街上遇到警察截查,身上孭斜孭袋內有一筆袋,被發現內有一把𠝹刀及其他文具,警誡下表示有嗜好用𠝹刀批番梘,𠝹刀會隨身袋,警方其後搜屋有搜出番梘。
————————————-
雙方今日採納書面陳詞只作口頭補充。
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 1530 於東區裁判法院作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報料💛
#何慧嫺裁判官
#20210701銅鑼灣
#審訊 [2/1]
朱(19)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記利佐治街2號,無合法權限及辯解下管有1把𠝹刀。
背景:
當日晚上被告在街上遇到警察截查,身上孭斜孭袋內有一筆袋,被發現內有一把𠝹刀及其他文具,警誡下表示有嗜好用𠝹刀批番梘,𠝹刀會隨身袋,警方其後搜屋有搜出番梘。
————————————-
雙方今日採納書面陳詞只作口頭補充。
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 1530 於東區裁判法院作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報料💛
【05月09日 星期二】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續審[6/18]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續審[2/3]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續審[2/1]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55/90]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續審[14/33]
(截至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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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續審[6/18]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續審[2/3]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續審[2/1]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55/90]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續審[14/33]
(截至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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