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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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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5月18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5.17
[2023.05.14-05.2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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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盧,鄺,柯,陳,吳,黃(17-29) #續審 [18/33] (#1118理大 暴動 3項蒙面 無牌管有無線電)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盧,雷(21-23) #續審 [12/18]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2項蒙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吳,陳,李,陳,梁(22-25) #續審 [4/30] (#1112中環 暴動 5項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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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1:1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陳朗昇/記協主席(41) #續審 [3/2] (#新聞工作 #20220907旺角 阻差辦公 阻礙公職人員)

#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呂偉霖(46)和另一人 妨礙司法公正 #通風報信媽媽桑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李卓賢(33) 非禮 妨礙司法公正 #非禮大肚婆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12/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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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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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控方補充承認事實3(P108)加咗一句大意附上一張由證人標示之地圖。

📌PW3 劉姓偵輯警員 作供 (研究分析CCTV及現場片段找出疑人即A4)
🔹繼續主問
📎辨認A4
立場新聞截圖中戴Fila帽女人認出並肯定為女子A。其他多張截圖相片分別見到戴帽長髮擧高鎚仔,左手「手指指」亦為女子A。反覆觀看現場所拍片段,PW3確認對女子A衣著外型外貌熟悉,多次觀看將軍澳一屋苑出入女士,證人肯定A4同女子A為同一人
🔸盤問
A3沒有問題
A5
-屋苑大廈CCTV片段內得一女子戴Fila帽、身型、髮型、衣著同女子A相似,因而得出結論。同意片段內該人全程戴口罩及帽自己看不到該女子容貌。
-在2019年12月31日收到該屋苑2019年10月13日24小時CCTV,自己有看完所有片段。肯定沒有相同衣著人士出現,不記得有冇相同外型、髪型人士出現過。確認不知A4出入之樓層及是否去探朋友。
- 現場片段在2019年10月14日收到,同意從片段找涉案人士,自已不在現場,對未被拍攝到人士是否有類似衣著、髪型、外型不知道。
-同意觀察到女子A衣著、帽、髪型、身型不是獨一無二,是算普通款式
🔹沒有覆問

- PW3作供完畢-

📌PW4 女偵緝警員 9425何佩文 作供 (辨認疑人)
🔹主問
2008年加入警隊,現駐守國安公處,案發時屬商業罪案調查科。2019年10月14日奉命參與調查10月13日一宗將軍澳傷人案件,負責收看綢上新聞或公開片段尋找涉案人士。

🫂播放P63a立場新聞、P63b立場新聞、P62有線新聞直播、P73、P69、P72恒大新聞、P64 HK01直播、P65 、P66有線新聞、P67 Now新聞、P68 RTHK、P70公開視頻、P74香港開電視新聞、P71 HK01新聞,PW4同意調時看過此等14段片段,每片段反覆觀看多次,多到講不到十、二十或三十次,有以正常速度、定格、逐格慢播,共用了幾個月時間,目的是搵出涉案人士,動作有冇干犯罪行,有的便留意及紀錄衣着,髮型,身型、身上物品及行為等。

📎辨認A3
調查時亦收到包括2019年10月13及14日將軍澳住宅屋苑一些閉路電視,其中14日凌晨01:3x截圖粉紅色上衣女子進入大廈乘電梯去某樓層,同上述14段片段中一粉紅色衫人士相同,即本案A3,影片內她沒有戴口罩,主控呈上P63b片段5張截圖,確認相中穿粉紅色上衣女子為剛才提及。

📎認出其他疑人(? A5及A4)
PW4在2019年11月21日收到將軍澳另一公共屋邨之CCTV片段。2020年2月29日觀看該些片段發現19年10月13日晚上2105時一男子及另一女子疑人一起出現在電梯及大廈出入口,兩人涉嫌有份參與當天將軍澳傷人事件,辨認出兩人是基於衣著,身上特徵如男子背囊及鞋較多特出,女士白紅色Fila字帽及連帽外套亦較特別,而且2人一直同時出現。PW4再對比拍攝現場14段片段判斷兩人就是現埸犯案其中二人。證人有盡量比對2人容貌因案發現場兩人有用蒙面物品。晚上九時許大廈CCTV男子出現衣著改變了,換了上衣及戴眼鏡。
🫂播放上述屋苑大廈電挮CCTV,一名穿短袖上衣黑色長褲男子獨自於1625時孭背囊離開將軍澳一大廈,電梯內曾昂高頭被拍到容貌。2105時男子同另一穿牛仔短褲女子回到大廈。
🫂播放屋苑大廈電梯CCTV,2153 時男子及女子乘電梯到大廈大堂離開,男子更換了黃色短袖上衣及戴眼鏡,沒有任何蒙面物品,容貌可清楚見到。
PW4指CCTV內男子除了依賴衣著、髮型、外型也考慮其行路動態、步姿同現場片段疑人相同作辨認。

[1304 午飯休庭,主問未完1430繼續]

📍注:拉布王 2.0 梅主控果然名不虛傳,花不少時間重覆問題及不停播片看截圖對比,逐件衣物確認,加上慢速提問拖慢審訊節奏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12/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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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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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PW4 女偵緝警員 9425何佩文 作供 (辨認疑人,聲稱是A5)
🔹繼續主問

---下午都係不停播片,不同日子包括2020年3月10日被捕日不同時段男子出現,對比文件夾相冊截圖,對比衣著,對比特徵---

🫂播放10月13日A5居所大廈2153時開始電梯CCTV ,見到男子面貌
🫂播放大廈正門CCTV,2105時,男女子進入
🫂播放大廈保安櫃抬對出CCTV,2153時,男子經過離開正門
控方相冊338頁,P48證物相片白色短袖上次同男子上衣類似。第345頁至347頁4張證物相片及第360至36?頁為P57鞋及P? 另一對鞋,屬電梯內男子
🫂播放大廈電梯CCTV 2020年2月15日0946時及0948時片段,確認相片冊2截圖由此片段截取,留意啡色褸外套P26戴眼鏡及口罩男子,確認為今日作供提及之男子,有帽外套同19年10月13日男子相似。
🫂播放大廈電梯CCTV 2020年2月17日2343時男子穿啡色有帽外衣出入
🫂一大堆播放大廈正門、電梯於2月不同日子CCTV控方稱拍到男子穿啡色有帽外套出入
🫂播放大廈正門CCTV 於2020年3月10日 0959時男子穿啡色有帽外套,胸有玫瑰圖案上衣出入(是日10:26警方上門拘捕A5時只有弟及母在家,其後等待至12: 42時A5才在律師陪同下回家被正式拘捕)

📌案件管理:
1)在尚餘十多段未播片段打算早休時,裁判官曾查問控方是否有需要播放二三十段A5住所CCTV片段,控方指因理解辯方挑戰所有控方稱CCTV片段內出現男子人物為A5,辯方只同意3月10日1242時A5在律師陪同回家被警方拘捕。

2)雙方指PW52 化驗師譚博士報告可以65b呈堂,辯方確認沒有盤問

3)餘下參與D3、D4 及D5住所搜證2名警員將傳召作供,預計下星一可完成控方案情

4)D5暫時意向不會作供,餘下審期應足夠

[1608] 今日審訊完畢,案件押後至明早0930繼續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5月19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05.14-05.2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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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 1 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10:30
👤黎智英(75)🛑因另案服刑中 與 律政司司長 #宣布判決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黎要求律政司司長宣布人大常委在2022年12月30日的釋法不會影響法庭之前批准Tim Owen大律師來港抗辯的決定。關於交替申請,黎要求法庭根據國安法就以下問題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1)身為本港執業大律師的Tim Owen在黎的案件向其提供法律諮詢及代表抗辯,會否牽涉國家安全;和(2)其他不具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在本案中代表黎會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
👤黎智英(75)🛑因另案服刑中 與 國安委,入境事務處處長和律政司司長 #宣布判決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黎在入稟狀指由於國安委及入境事務處拒絕Tim Owen來港抗辯,因此要求法庭宣布兩者的決定僭越《國安法》第14條權力,應予以撤銷和頒布訟費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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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盧,鄺,柯,陳,吳,黃(17-29) #續審 [19/33] (#1118理大 暴動 3項蒙面 無牌管有無線電)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盧,雷(21-23) #續審 [13/18]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2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林,談,張,吳(27-34)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801火炭 管有爆炸品 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無牌管有無線電)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吳,陳,李,陳,梁(22-25) #續審 [5/30] (#1112中環 暴動 5項蒙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簡,連,卓(19-24)🛑所有被告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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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朱文瀚裁判官
🕞15:30
👤李/二胡伯伯(68) #提堂 (#20210803旺角 #20210818旺角 #20210909旺角 3項沒有許可證奏玩樂器;#20220624大圍 #20220824大圍 2項未經批准籌款;#20220929中環 未經批准籌款 沒有許可證奏玩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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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李卓賢(33) 非禮 妨礙司法公正 #非禮大肚婆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 [13/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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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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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部分內容從缺

📌PW4 女偵緝警員 9425何佩文 繼續作供 (辨認疑人,聲稱是A5及A4即男子B及女子A)

🔹主問
早上繼續不停播放A5居所CCTV,現場直播片段(...P64 P65 P66 P67 P68 P74 )對比截圖,證人確認見到疑人男子B及/或女疑人即女子A出現 (戴Fila帽,持鎚仔)

PW4確認收看所有14條現場片段,總結現場沒有發現其他人同男子B裝束(白色園圓領短袖Tee,黑色長褲,白色波鞋,白色口罩,孭啡色背囊)、同女子A裝束(長頭髪,戴Fila帽及手持一個鎚仔),髮型及年齡相若人士。

2020年3月3日DPC 9916曾給9張男子入境處紀錄照片予PW4過目。證人從9張相辨認出一位為男子B,相片副本P111呈堂,事後知道相中人為A5。

主控指考慮後,早前呈上列表A5住所屋苑數十段CCTV不會全部在庭上播放,只揀選部份。而A4住所屋苑之升降機CCTV片段會繼續播放,讓 PW4確認見到女疑人(女子A/ 被告A4)

[1246 午休 14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 [13/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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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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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1442 開庭

📌PW4 女偵緝警員 9425何佩文 繼續作供 (辨認疑人,聲稱是A5及A4即男子B及女子A)
🔹主問
文件冊有一件拍攝A5證物連帽外套相片,PW4認出同之前片段截圖圈出相同。
🫂繼續播放A4住所電梯CCTV,認出女疑人出現
PW4同意收到2019年10月13日A5住所的CCTV,記得包括中午至凌晨時段,下午4時許男女疑人離開大廈,在晚上九時許回來。

📌PW4庭上認人爭議
主控邀請PW4在庭上進行認人(2019年10月13日控方14段呈堂片段及A5住所CCTV內出現之男子B/男疑人就是本案A5)
🔸A5代表陳詞提出反對控方證人PW4庭上進行認人,2019年10 月13日PW4不在案發現場也不曾去過A5居住大廈,引用英國案例如證人不識得被告及沒有專家身份,只可以片段照片特徵互相對比認人,而 PW4在2020年3月3日收到入境處照片P111已經做了對比認人,反對控方今天提出庭上認人,因本案庭上只有一男一女被告,控方片段已經是三年多前,這情況下對A5不公平。
🔹控方引用證人PW4口供反覆觀看片段無數次,對男疑人有足夠認知在庭上進行認人。雖然現場片段男子B全程有口罩,但大廈CCTV內男疑人沒有戴口罩出現,庭上辨認被告並非不公平。

1609 休庭考慮雙方陳詞

1626 開庭

法庭裁決PW4不可以對比片段及截圖在庭上犯人欄辨認A5

[1629今日完畢] 下星期一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 [14/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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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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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1009 因錄影系統故障延遲了30分鐘開庭

📌PW4 女偵緝警員 9425何佩文 繼續作供 (辨認疑人,聲稱是A5及A4即男子B及女子A)
🔹主問
📎男子B及女子A相識
文件夾392頁起18張相P60,證人肯定認得為男疑人即男子B。再觀看多張截圖包括x及PW1_73_22亦分別見到PW1在花槽受襲時男子B及女子A在傍。同意主控指男子B及女子A經常一起,留意到2人亦有互動,應該是互相相識至男女朋友,男子曾有保護女方動作及傾計。庭上14段片段包括1)PW1被包圍,2)在花槽受襲及3)逃跑至十字路口再受襲, PW4反覆研究片段辨認男子B時會考慮同一地點,同一時間不同角度片段互相參考。
📎男子B vs A5
19年10月13日晚上A5住所CCTV男子B及女子A出入,判斷男子B身份為A5時指整體考慮疑人外型、髮型、外貌、衣著、步姿及站姿,其中樣貌考慮比重較高

📌A3辨認議題
收看A3住所19年10月13日CCTV 粉紅衫女比對晚上1919時公開片段拍到尚德商場出現騒擾一灰色衫男子(PW1被襲前十分鐘),繳請PW4從截圖確認A3身份。
🔸A3代表陳詞反對以P62公開片段截圖對比辨認因為1)CCTV像素不清及2)片段角度部份只拍到上半身,看不到著裙或褲,身上袋表緻也看不到,呈堂一些片段也只看到背部。

法官關注指稱A3控罪同上述行為無關,沒證據女子是做和事佬定騒擾其他人,主控指為想帶出背景。法官要求先看片段才考慮控方可否引入上述辨認A3證供。

[1145 ] 休庭

[1215] 開庭

🔹主控拉布王 2.0 播放🫂P62片段,晚上1919時尚德商場一帶,有示威人士同灰衫不同政見男子理論,灰子男進入商場內翠華繼續被示威者跟隨追駡,包括一名粉紅色衫女子,控方指為A3,並非一般途人,有同其他人一起參與騒擾灰衣男子,希望法庭可考慮作為十分鐘後參與非法集結等控罪。
🔸A3代表進一步指P62片段對A3案情冇關,並不如控方指協助控方對控罪舉證,證供價值不大過其損害性,片段也對被告案情沒有幫助,A3也不會依賴此片段。

法庭押後至1430裁定 PW4可否以P62片段截圖對比辨認A3。

1247 休庭,1430繼續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 [14/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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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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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PW4 女偵緝警員 9425何佩文 繼續作供 (辨認疑人,聲稱是A5及A4即男子B及女子A)
🔹主問
法庭午後裁決 拒絕PW4在主問中控方邀請在P62片段截圖對比辨認粉紅色上衣女士為A3,嘗試指同十分鐘後本案控罪相關連
🔸盤問
D3沒有盤問,只要求將片段 P63 01:05作截圖PW4_63b,指A3似縮一縮膊頭,嘆一口氣
D5代表
-19年10月14日收命令調查本案,此後上網溜覧公開片段,找到14段片,上司沒有吩咐找甚麽,也沒指定查甚麼人。同意睇片發現有人違法才去注意該些人外型衣著特徵等,尋找涉案人士。
-約在案發後一兩星期從現場14段片段找到男子B並向上司報告,再索取將軍一帶住所CCTV。
-不同意主問 PW2一截圖指男子B案發現場手部動作似想平息糾紛、
-鏡頭內看不到相同特徵人士
- 事後超過3個月在2020年2月29日才收看CCTV,但其實在19年11月21日已收到A5住所大廈之CCTV
- A5住所CCTV有冇同A5相同年紀人士出入不清楚,用了一兩日收看10月13日A5住所CCTV。現場片段則花了無數時間
-不知道男子B進入A5居住大廈理由是居所,探人或其他
-留意A5其中有依賴企姿動態,但難以言語形容
-同意收看14條現場片段時集中觀察受害人PW1
-同意A5身型、外貌普通
🔹覆問
-從A5住所CCTV辨認男子B不單從步姿、企姿或其鞋,也考慮了其他特徵
- 男子B 19年10月13日2105進入A5住所大廈,215x時離開但衣著不同,也戴了眼鏡及放低原本孭住背囊
-沒有即時看A5住所CCTV,因同一時間收到將軍澳眾多屋苑之CCTV
- 收看14條片段集中注意受害人PW1 6191但鏡頭有移動,會跟隨人羣拍攝
-A5身型、衣著普通,但亦有特別,如比起在場其他人冇咁健碩、髮型、眼眉特別,其啡色背囊亦同其他在場人士不同

- PW4 作供完畢-

📌案件管理
法官留意到審只剩下3天半審期,主控指控方仍有3名證人,現階段相信2名搜屋警察及1名政府化驗師譚博士口供大機會可以65b呈堂不用傳召。樂觀估計明天上午完成控方案情,雙方均表示沒有中段陳詞,下午可以開始辯方案情(如有需要)。

A3代表呈上一份現場片段收錄A3說話之謄本MFI2。

1554今日完畢 明早0930繼續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5月23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上庭總結 2023.05.22
[2023.05.21-05.2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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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6樓11庭
👩🏻‍⚖️杜麗冰法官
🕙10:00
👤瑞士籍記者(74) #不服命令上訴 (#1004中環 協助及教唆擾亂秩序;於2020年11月13日獲判無罪,並批准訟費申請。律政司不服無罪裁決提出覆核於2022年4月28日被駁回,並批准訟費申請。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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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盧,鄺,柯,陳,吳,黃(17-29) #續審 [21/33] (#1118理大 暴動 3項蒙面 無牌管有無線電)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李(31) #續審 [2/6] (#20200701灣仔 公眾妨擾)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盧,雷(21-23) #續審 [15/18]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2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0:00
👤黎(18) #續審 [2/4] (#20200701天后 2項企圖刑事損壞 企圖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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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14:30
👥張,方(24-39) #裁決 (#20200229旺角 意圖襲警 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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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9:30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意圖危害乘客安全而在鐵路放置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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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羅志民(50) 4項欺詐 #呃足遮仔會四次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 [15/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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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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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3,PW4及化驗師報告口供

辯方確認不會盤問搜屋警員PW3、PW4及化驗師PW5,3人口供以65b 呈堂。

-控方案情完-

雙方表示均沒有中段陳詞

📌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兩被告明白權利,表示不會作供及傳召證人。

-辯方案情完-

1147 今日完畢,暫別拉布王2.0 梅主控

案件押後至8月4日 1430 同庭作口頭補充結案陳詞,另定下9月20日 1430 作裁決,2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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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04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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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3.08.03
[2023.07.30-08.0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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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劉(24)🛑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001黃大仙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4月22日被判處監禁3年3個月。)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9個月 #續審 [99/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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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楊,羅,楊,吳(17-24) #續審 [4/30] (#1112中環 暴動 3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馬,陳,林,陳,盧,劉,謝,王(23-46)🛑林已還押逾17個月 #續審 [4/15] (#1102灣仔 暴動 5項蒙面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妨礙司法公正)

🕝14:30
👥盧,雷(21-23) #續審 [16/18]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2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不設旁聽)
👥王,鄭,鄧,賴,吳,趙,葉,羅,王(16-28) #審訊前覆核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15
👥吳,何,陳,高,陳,王,許,洪,陳,鄧,鄧,施,鄭,陳,蔡,程,鍾,江,劉(18-52) #續審 [5/34]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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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30 區域法院第十三庭 👤張(25) 與 律政司司長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0811黃埔 張(25)指有警員分別在黃埔站A出口或附近、一輛警車內及或紅磡警署內,對他施予不合法武力,而就此行為所致的人身傷害,律政司司長須負責包括原告所申索損失、加重及或懲戒性等損害賠償,以及相關利息和法律費用。)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F.S.L(45) 和另一人 對所看管兒童忽略 #幼女淥親被無視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審訊 [16/18]

A3:盧(21) / A5:雷(23)

📍同案 A1:劉(24)、A2:林(29)、A4:吳(21)、A6:*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現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A4,A5,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A2,A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A1,A4,A5,A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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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A3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A5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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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開庭

📌口頭補充結案陳詞
🔹控方回應
-非法集結及禁錮地點時間、暴動及傷人位置已根據證人口供清楚寫出。澄清控方指稱A5傷人罪不只是踢了受害人一腳,是同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傷害他人,陳詞雖沒寫joint enterprise, 實際基礎是依賴聯同其他人襲擊。
-A5 及A4是共同行動,片段曾見A5保護A4,而A4拿出鎚仔時A5沒有表現出驚慌,故此相信2人是共同行動
- 就A3蒙面元素相當可能阻止辨認身份,但片段內A3曾拉下面罩之立場是A3初在現場出現是戴上口罩,拍到拉下時目的非刻意露出面多面部只是方便說話,再者CCTV見到其離家及回家均沒有戴口罩,法庭應該作整體考慮A3戴口罩意圖是否遮蓋面容不想被認出。

🔸辯方
A3:
控罪發生位置不爭議,但立場是2件事件發生在同一時間即由19:27- 19:35,只有7、8分鐘。A3角色只是在埸調停各方。蒙面控罪立場是A3面對衆多鏡頭仍拉下口罩知道會被拍到面容。

A5:
不爭議現場有非法集結及暴動發生,但爭議D4及D5之身份,2人並非是片中出現人物,另外傷人基礎控方指稱joint enterprise, 但控方沒有列出證據舉證,認為控方依賴共同犯罪證據薄弱。

[1518 完庭]

案件押後至9月20日 1430 作裁決,本案其他認罪被告10月9日10:00 作判刑,希望雙方留意並預留時間。批准2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9月20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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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5:30
👥劉,高,陳,許(18-21)🛑四人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1111中大 暴動 4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0月19日被判處監禁4年9個月。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於2023年9月5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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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30
👥張,郭,杜林,容(18-20) #求情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45
👤余(19) #續審 [7/4] (#星火同盟 洗黑錢)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李俊文法官
🕝14:30
👥盧,雷(21-23) #裁決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2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王,鄭,賴,趙,葉,羅,王(16-28) #續審 [12/15]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范,杜,盧(21-23) #審訊 [1/8] (#1112大老山隧道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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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七庭 🐶F.S.L(45) 和另一人 忽略兒童 #幼女淥親被無視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三庭 🐶劉驍璋(48) 襲擊致身體傷害 #巴士總站打人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震宇(37) 普通襲擊 #打女仔打女仔打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裁決

D3: 盧(21) / D5: 雷(23)

📍同案 D1:劉(24)、D2:林(29)、D4:吳(21)、D6: * (13) 於開審日承認控罪,🔴4人還押至2023年10月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控罪:
(1) 非法禁錮他人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傷人17)  [D4,D5及D6]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傷人19)  [D1]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4) 非法集結 [D2,D3]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5) 暴動 [D1,D4、D5, D6]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進行暴動。

(6)-(11)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所有被告]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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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梅松大律師
D3 法律代表:#潘定邦大律師
D5 法律代表: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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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開庭

📌裁決速報:
D3
控罪1 及4罪名成立‼️
控罪8罪名不成立

D5
控罪1 ,2,5及10全部罪名成立‼️

📌分析及理由
控方依賴7名證人,包括傳召了PW1至4上庭作供及PW 5至7口供以65b呈堂。2人並非即場拘捕,警員PW4分析現場片段及疑人住所CCTV後從身型,髪型及衣物等鎻定身份,警方上門拘捕同檢取衣物等作證。D3家中搜出外衣及背囊吻合現場片段之女子A。D5家中衣物包括鞋同現場男子B吻合。D3及D5審訊中均沒有作供或傳召證人,2人均沒有刑事定罪紀錄。2人對發生控罪行為沒重大爭議,主要爭議2人沒有作出該些行為或有有意圖作出,而代表更指D3曾在鏡頭前拉下口罩說話,口罩沒有意掩飾身份。

法庭接納PW1及PW2全部口供。

D3
控罪1及4將一併考慮,其在現場身份不受爭議,其解釋在場是作調停,D3曾說「有防暴,冇時間,唔好再嘈拖延時間」,明顯在催促其他人。雖然其衣物如穿粉紅色衫,但在場40人以上圍堵PW1都在D3附近,D3企在人羣前方最近PW1位置,其個人言行舉止,必然知悉已經發生破壞社會安寧行為。D3說話神情並不協助PW1 ,內容也沒將環境降溫,反而是火上加油。

D3曾在鏡頭前拉下口罩說話有10秒,意圖掩飾身份控罪8之元素存疑

D5
📎身份
D5爭議案發現場片段是否男子B。PW3及PW4在現場片段辨認多人包括女子A及男子B,其中女子A即D4 在不同片段中偕男子B (D5)雙雙同時出現,包括案發日在D4住所CCTV。法庭先處理PW3及 PW4辨認的D4是否就是片段中女子A。從其家中搜出Fila 帽,外外套、鞋及背囊,配合啡色頭髮。將一切因素考慮後,接納PW3.4及7之口供,確定D4就是女子A。從D4及D5在19年10月是1日至16日多次電話通訊可見2人認識。法庭觀著D5住所案發前CCTV及現埸片段見到D4同男子B出入,非案發日片段中男子B曾穿較特別淺啡色胸前有字T恤同D5家中搜出T恤吻合。而案發時男子B衣物如白色衫及背囊也於D5家中找到。總結多項證供一起,法庭裁定現場男子B就是D5。
📎干犯控罪行為
呈堂多段片段中可見D4,D5 在指稱位置聯同其他人一起參與向PW1襲擊,禁錮及暴動,D4更曾使用鎚仔,片段可見D5以手保護D4去襲擊PW1無疑是對D4作出鼓勵,其後D5更以腳踢PW1。之後PW1逃走至位置B也跟隨其他人追打PW1,裁定所有控罪罪名成立。

法官押後求情同判刑,求情文件需在7天前交到法庭。

案件押後至10月9日 1000 一併同本案其他認罪被告作判刑,🔴期間兩人還押候判。

🥲D3 完庭仍未能接受定罪不停流淚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09日 星期一】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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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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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0:00
👥徐,馬,羅(16-23) #續審 [4/8] (#20201201太子 縱火)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4:30
👥葉,翁,尹,溫,黃,姚(18-27) #裁決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10:00
👥劉,林,盧,吳,雷,*(13-29)🛑*已還押逾14個月;劉,林,吳已還押逾5個月;盧,雷已還押19日 🔥#判刑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傷人 2項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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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 💩王詩雅(37) 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09:30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陳凱港(50)和另一人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張曉惠(3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冤案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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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2樓28庭
👨🏻‍⚖️郭啟安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10:30
👥區,蔡,何(23-25) #不服定罪上訴 (#0812沙田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28日分別被判處監禁6個月(區,蔡)和監禁5個月1星期(何),區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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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區域法院首席法官
🕝14:30
👤梁(27) #提訊 (#0612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0:00
👥徐,馬,羅(16-23) #續審 [4/8] (#20201201太子 縱火)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劉,林,盧,吳,雷,*(13-29)🛑*已還押逾14個月;劉,林,吳已還押逾5個月;盧,雷已還押20日 🔥#判刑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傷人 2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5樓49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林,林,劉,李,梁,譚,謝,王,王,黃,黃,蘇,溫,鍾,唐,黃,馮,張,張,黃,廖,黃(17-28) #審訊 [1/35]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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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林子康裁判官
🕤09:30
👤朱(38) #審訊 [1/2] (#1027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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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陳凱港(50)和另一人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 💩王詩雅(37) 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張曉惠(3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冤案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提訊

A1劉(24)/ A2林(29)/ A3盧(21)/
A4吳(21)/ A5雷(23)/ A6 *(13)

🛑A6由2022年7月13日起還押;A1,2,4由2023年5月2日起還押;A3,5由2023年9月20日起還押

控罪1:非法禁錮他人
A1,3,5,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控罪2: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A4,5,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3: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A1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控罪4:非法集結
A2,3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5:暴動
A1,4,5,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10: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A5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1個掛耳式口罩。

控罪11: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A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1個掛耳式口罩。
==================
A6的情況:

A6的大律師確認A6希望法庭考慮一系列院所報告,亦確認A6是因本案不如期歸押,並干犯另一宗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可說是本案的延伸。李俊文法官表示明白,因此法庭會考慮本案判刑時亦會考慮另案的判刑和相關報告。

李俊文法官詢問為何兩案沒有合併。辯方表示曾申請過但不成,亦表示該宗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有涉及其他被告。李俊文法官表示明白情況。

基於上述原因,法庭將A6的判刑押後至2023年10月20日處理。

控方申請充公A6的手機。辯方不反對,不過希望將手機內的生活照交回A6。控方不反對。李俊文法官批准。

其他被告的情況:

A1,2的大律師補充了一些求情信件,亦更正A1過往有3項案件紀錄,但與本案性質無關,亦不是以監禁方式處理。李俊文法官表示不會因此加刑。

李俊文法官表示未看畢不同被告的求情信件,故需時準備判刑理由,與辯方律師商討日誌後,下令將其他被告的判刑押後至2023年10月11日14:30處理。

上述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他們在候判期間須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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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10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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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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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0:00
👥徐,馬,羅(16-23) #續審 [5/8] (#20201201太子 縱火)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14:30
👥劉,林,盧,吳,雷,*(13-29)🛑*已還押逾14個月;劉,林,吳已還押逾5個月;盧,雷已還押21日 🔥#判刑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傷人 2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5樓49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30
👥林,林,劉,李,梁,譚,謝,王,王,黃,黃,蘇,溫,鍾,唐,黃,馮,張,張,黃,廖,黃(17-28)🛑李,A8王,黃,黃,溫,鍾,唐,黃,黃,廖,黃已還押1日 #續審 [2/35] (#1118油麻地 暴動)

🕦11:30(不早於)
👤蘇(25)🛑已還押逾5個月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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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林子康裁判官
🕤09:30
👤朱(38) #續審 [2/2] (#1027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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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簡偉迪(44) 刑事毀壞 醉酒及行為不檢 #酒後打玻璃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 💩王詩雅(37) 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陳凱港,汪浩毅(49-50)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鄺球(65)和另五人 謀殺 #蔡天鳳謀殺案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1013將軍澳 🔥#判刑

A1劉(24)/ A2林(29)/ A3盧(21)/
A4吳(21)/ A5雷(23)/ A6 *(13)

🛑A6由2022年7月13日起還押,逾14個月;A1劉, A2林, A4吳由2023年5月2日起還押,逾5個月;A3盧, A5雷由2023年9月20日起還押21日

控罪1:非法禁錮他人
A1,3,5,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6191,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控罪2: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A4,5,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3:有意圖而傷害他人身體
A1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6191身體受到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6191 身體受傷害。

控罪4:非法集結
A2,3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5:暴動
A1,4,5,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10: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A5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1個掛耳式口罩。

控罪11: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A6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益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1個掛耳式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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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速報:

A1
控罪1)非法禁固,量刑 12個月,認罪扣1/4,判監 9個月
控罪3)傷人19 ,量刑 20個月,認罪扣1/4,判監15個月
控罪5)暴動,主導加刑 6月,襲擊加刑 2月,共44月,認罪扣1/4,判監 30月
之前案底只判感化及社服,不是加刑因素,家中有3年幼子女要供養,額外扣3月,全部同期執行,總刑期判監 30個月

A2
控罪4)非法集結,量刑 10月,認罪扣1/4,總刑期判監 7月

A3
控罪1)不認罪,但同意大部份案情,節省法庭時間,量刑 10月
控罪4)非法集結,量刑 10月
同期執行,總刑期判監 10月

A4
控罪2)傷人17,量刑 36月,認罪扣1/4,判監 27月
控罪5)暴動,量刑 36月,有襲擊加刑 4月,認罪扣1/4,額外扣減3個月
同期執行,總刑期判監 27月

A5
控罪1)非法禁固,量刑 36月
控罪2)傷人17,暴動過程中有襲擊加刑4月,量刑  40月
控罪5)暴動,量刑 37月
控罪10)蒙面,量刑1月
參予角色主要是保護和陪同A4,額外扣減3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判監 37個月

A6的判刑押後至2023年10月20日處理。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0日 星期五】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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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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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10:30
👥方,何(22-23)🛑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118油麻地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被判處監禁4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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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林,林,劉,梁,譚,謝,王,蘇,馮,張,張(18-28) #續審 [9/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4:30
👥徐,馬,羅(16-23) #續審 [8/8] (#20201201太子 縱火)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林卓廷,庾,陳,葉,鄭,尹,楊(26-48)🛑林因另案已還押逾31個月 #續審 [5/25] (#0721元朗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14:30
👤*(13)🛑因另案服刑中 🔥#判刑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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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4:30
👤鄒(46) 🛑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制裁律政司 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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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6:0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周嘉發(31) #裁決 (#20230206西九龍法院 口罩令)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陳凱港,汪浩毅(49-50)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二庭 💩王詩雅(37) 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08:10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