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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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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30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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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8.29
2022.08.28-09.0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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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0樓24庭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00
👤張(24)🛑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0905屯門 串謀刑事損壞;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27日被判處1年6個月監禁)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李運騰法官
🕥10:30
👤馬(20) #不服定罪上訴 (#1225葵涌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8月31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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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談(27)🛑已還押逾5個月 #提訊 (#0801火炭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湯(20) #提訊 (#網上言論 2項煽惑他人縱火)
👥李,袁 #未知是否手足 #提訊 (#未知案發日期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鄺,余,黃(19-20) #裁決 (#1224觀塘 管有爆炸品;#20200203壁屋 串謀妨害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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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陳,李,黃(17-36)🛑三人已還押逾3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林,黎,文,陳,謝,戴,陳(18-30) #續審 [7/19]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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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30
👤盧(24) #續審 [2/3] (#20210416西九龍法院大樓 3項襲警 不遵照紅綠燈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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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11:00
👤喬(35)🛑已還押7日 #提堂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20200114旺角 管有危險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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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30 高等法院第廿八庭 👤黎智英 與 🐶警務處處長 #宣讀判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警方在2020年8月10日搜查壹傳媒大樓時檢取了黎的2部手機。黎其後入稟高院,指其手機內有涉及LPP的資料及新聞材料,要求法庭下令警方不得查閱,當時法庭聽取陳詞後下令先把資料暫時封存。律政司2022年7月8日通知黎,指已獲得新的搜查令。警方指他們在這手令下有權搜查「指明證據」,故要求黎就解封資料尋求法庭指示;黎則指警方想利用這新手令來迴避封存命令對黎的保障。還有,新聞材料涉及新聞自由,「指明證據」不應包含新聞材料。)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提堂

👩‍💼喬 (35) 🛑已還押7日

控罪1: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致的刑事訴訟。

控罪2: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香港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的一個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10月12日再訊。期間控罪1會轉介至地方法院;另控罪2警方會進行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無擔保申請。

~裁判官批准將兩件案件押後至2022年10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署監管。

註按:喬手足今日精神良好。

💛感謝臨時直播員💛
#高等法院笫七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0930灣仔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A5廖(17)
*以上全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交替控罪][A2-5]
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275-277號金樂大廈19樓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的原料,即1個塞有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242克糖、199克鎂屑、332克鎂粉、74克鎂帶、25克鋁粉、11條白毛巾、多塊發泡膠塊、148克內含氧化鐵的紅色固體、約2.9公升洗衣粉、約1.4升食油、多盒大頭針、多個燒杯、多個量杯、多枝匙羹、多個漏斗、滅火毯、14個打火機等,並意圖使用而摧毁他人財產。

🔺游德康法官在2022年7月16日判刑考慮D5在 #0930灣仔 案中屬次要角色,以三年作量刑起點。扣減25%,判27個月。另外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的10個月其中4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為3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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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方代表:
黃大律師 及 張姓政府律師

A5沒有法律代表,呈上親自撰寫申請陳述。

📌速報:拒絕保釋申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2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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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11]
2022.10.09-10.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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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唐(31) #審訊 [7/11] (#20200524銅鑼灣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審訊 [3/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廖,潘(20)🛑二人已還押21日 #提訊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林(19)🛑已還押逾2個月 🔥#判刑 (#20200204油麻地 縱火;#20200205油麻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00
👥陳,黎(18-25) #審訊 [18/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5) #審訊 [21/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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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00
👤張(27)🛑因另案服刑中 #裁決 (#20200910荔枝角收押所 違反限聚令)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 樓13庭
👩🏻‍⚖️梁雅忻裁判官
🕤09:30
👥譚,彭(27-28) #審訊 [1/2] (#1025九龍城 2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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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李志豪裁判官
🕝14:30
👥羅,馮,梁,崔,麥(18-35) #續審 [3/7] (#1224旺角 非法集結 阻差辦公 4項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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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11:00
👤喬(35)🛑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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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提堂

👩‍💼喬 (35) 🛑已還押超過1.5個月

控罪1: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致的刑事訴訟。

控罪2: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香港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的一個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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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一)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及轉介文件。案件押後至2022年11月1日3:00pm於區域法院進行答辯。反對被告保釋。

~修訂控罪(一):
被控於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自己及其餘11名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控方修訂了控罪(二)及新增2項控罪。控方申請藏毒罪及2項新控罪,於11月14日粉嶺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院文件。

~辯方今日才收到修訂控罪(二)及新增2項控罪的文件。向被告索取指示後,不反對修訂控罪及新增控罪。

新增2項控罪:

- 管有爆炸品
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 製造爆炸品
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有關控罪(二)及新增的2項控罪,被告明白,今日無需答辯,律師未收到文件,押後於2022年11月14日上午9:30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期間等候轉介文件,被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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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喬手足今日穿寶藍色冷衫, 米色長褲, 白恤衫,精神狀態良好,不時望向旁聽席,以眼神打招呼。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喬(35)

🛑已還押逾2個月

因有其他案件,需要一併申請法援,因此辯方需要申請押後;今天沒有保釋申請。

押後至2023年1月17日1430再訊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提堂

👩‍💼喬 (35) 🛑已還押逾3個月

控罪1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香港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的一個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控罪2:管有爆炸品
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3: 製造爆炸品
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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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將會轉介到區域法院, 並於12/1/2022 15:00進行答辯。 辯方申請法援, 並保留提供不在場證明及其他證據權利。

控方反對保釋, 辯方沒有提出保釋。

按:喬精神不錯, 不時向手足點頭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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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12月21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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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212月份聲援預告
[2022.12.18-12.2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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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鄭(19)🛑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0930灣仔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兩案均於答辯時認罪,首案於2022年7月14日被判處10個月監禁,另案則於翌日被判處2年4個月監禁。兩案的刑期中的三個月分期執行,則總刑期為2年7個月。)

🏛高 等 法 院6樓10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10:30
👥陳,李(20-26)🛑兩位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001荃灣 暴動;經審訊後定罪,於2021年5月5日被判處4年3個月監禁。)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1:00
👤張(29)🛑已還押逾33個月 #申請保釋 (#20200307爆炸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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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0:00
👤張(25)🛑已還押23日 🔥#判刑 (#20200701銅鑼灣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練錦鴻法官
🕚11:00
👥陳,譚,莫,鄧(22-70)🛑已還押23日 🔥#判刑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梁(40) #裁決 (#1001屯門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吳,李,黃,周,高,*,蘇(13-33) #續審 [9/30] (#1006灣仔 暴動 6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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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葉啓亮裁判官
🕤09:30
👤唐(26) #續審 [3/4] (#0908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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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7樓5庭
👨🏻‍⚖️陳炳宙裁判官
🕦11:30
👥黃,梁,郁,余(18-21) #續審 [6/10] (#1112粉嶺 意圖危害乘客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 危害鐵路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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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30 區域法院第廿四庭 🐶郭兆恒 與 👥梁,龔(24,51)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0714沙田 暴動;梁,龔在本案令警員郭兆恒受傷,令郭兆恒造成損失,故郭兆恒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陪償。)

#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林浩(32) 不小心駕駛 #撞昏女子毋須停職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114旺角 #管有危險藥物 
#爆炸品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喬(35)
🛑已還押逾4個月

控罪1: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的一個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控罪2: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3: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1樓B室A房,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另案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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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法援已批出,但由於需要負擔分擔費,因此申請押後。

期間繼續由懲教署看管‼️

案件押後至 3 月 14 日下午2:30於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喬(35) 🛑已還押逾6個月

[案件一]:#20200114旺角

控罪1: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的一個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控罪2: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3: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1樓B室A房,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案件二]:#十二港人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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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剛收到之前同控方申請之兩份未使用證據,需時檢視提供見要求押後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3年6月6日14:30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提訊

👤喬(35) 🛑已還押逾9個月

[案件一]#20200114旺角

控罪1: 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2: 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1樓B室A房,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控罪3: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的一個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案件二]#十二港人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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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長律師指被告有以下答辯意向,並希望押後處理
案件一 將承認控罪(1)及(2),控方同意控罪(3)存檔法庭
案件二 將承認面對控罪

控方確認以上安排。

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11日 0930作答辯及求情🔴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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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12月21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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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陳慶偉法官
🕥10:30
👤鄒幸彤(36)🛑已還押逾27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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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4:30
👤鄧(30)🛑已還押逾3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提訊 (#0930灣仔 串謀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陳,鄭,鍾,何(18-28) #續審 [21/20]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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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09:30
👤何(33)🛑已還押16日 #提堂 (#20231203香港仔 管有爆炸品 串謀製造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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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陳志輝裁判官
🕚11:00
👥屈,梁(22-26) #續審 [3/3] (#0831太子 非法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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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劉綺雲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何(18) #進度報告 (#1214順利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答辯時認罪,於2023年2月21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和賠償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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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8樓19庭
👨🏻‍⚖️曾慶東裁判官
🕤09:30
👤鄧(63)🛑已還押14日 🔥#判刑 (#支聯會 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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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葉春榮(56) 公職中行為失當 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 #虛假文書呃OT
#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鄧(30)🛑已還押逾3個月

(案件1:#0930灣仔 #提訊)

控罪1: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
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與同案另外4名被告串謀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毁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交替控罪)
被告與同案另外4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香港灣仔駱克道275-277號金樂大廈19樓A室,保管或控制一個塞有一個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大部份載有多枚大頭針)、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242克糖、199克鎂屑、332克鎂粉、74克鎂帶、25克鋁粉、11條白毛巾、多個碗載有多塊撕成大小相若的發泡膠塊、148克內含氧化鐵的紅色固體、約2.9公斤洗衣粉、約1.4升食油、多盒大頭針、多個燒杯、多個量杯、多支匙羹、多個漏斗、兩張滅火毯、14個打火機、一些保膠紙及多塊發泡膠,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們本人的財產或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而且知道所用方法相當可能會危害另一人的生命。

(案件2:#十二港人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告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名稱作「廢中」、一名稱作「恩典」、另一名稱作 “Zizi” 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通過導致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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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1:控辯雙方達成協議。被告將承認控罪2,控罪1將存檔法庭。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故他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22日10:00聽取答辯。

案件2:法官讀出控罪,被告明白控罪。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24日,因為他們於今日從控方收到文件,需要時間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法庭批准,並向被告表明若果需要聘請私人律師,要儘快處理。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故他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喬(35)🛑已還押逾16個月

[案件一]:#20200114旺角
控罪1: 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2: 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控罪3: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或約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案件二]:#十二港人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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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 開庭

法官指今日只作答辯及求情,將另擇日子作判刑。

📌答辯:
案件一 承認控罪(1)及(2),控方同意將控罪(3)存檔法庭

案件二 承認所面對一項控罪

被告同意相關案情,法庭裁定上述兩案件3項控罪罪名成立‼️

📌法官對案情提問
就案件一之喉管炸彈法官又問其威力?主控引述專家報告指破壞力可以由喉管爆炸時金屬碎片彈射至50米內造成受傷。

就案件二案情指有布袋澳村內CCTV拍到十二人上船潛逃經過,法官要求控方在庭上播放,主控指全長1小時,可快速播放,但要求休庭1小時預備器材安排。法官再問案情提及被告角色是聯絡其中潛逃二人,為何有此安排,主控答只有資料是有人吩咐被告。法官又進一步問有沒有資料可追縱到負責物流人物如船牌𨍭讓、汽油等等?主控指警方沒有資料。法官又再問衛星電話是誰人提供?通訊是以何方式如摩斯密碼、文字定暗號?控方指沒資料由誰提供,警誡下被告指衛星電話是自己用作發送電郵位置訊息。

1100 休庭至1130預備器材播放片段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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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今日係喬生日,生日快樂!

不在場按:看來陳廣池對做檢控及警察工作有很大興趣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喬(35)🛑已還押逾16個月

[案件一]#20200114旺角
控罪1: 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2: 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控罪3: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或約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案件二]#十二港人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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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再開庭

🫂播放布袋澳村不同街道包括村公所CCTV,並呈上多張拍到被告截圖 。法官問到知不知爲何天光偷渡?控方指由匿藏地點出發是凌晨,而早上出船航行視野較好。

📌求情:
已呈交之兩份書面求情,今日交上被告親手書寫求情信,被告現年37歲,沒有案底。原先案發前同家人關係疏離,搬出自住,情緒差有抑鬱需服藥,並更改至現有姓名。
[案件一]
認識黃xx 並成為男朋友,案發時有社運事件令情緒問題惡化,知道喉管炸彈是男友放在家中但不知詳情如威力及幾時及如何使用。國內服刑時已經深感悔疚。至於自己用火柴頭物料打算放入網球只能出煙,是上網學習,試過效果只有煙火沒有再製作,原只打算引起傳媒注意。最錯地方是沒有拒絕男友儲存喉管炸藥在家,不是積參與。陳官質疑被告家中儲存有不少示威者常用物品如多個眼罩,防毒面具、生理鹽水、手袖等等似是積極參與社會運動。
[案件二]
被捕後坦白承認,提供資料協助警方調查包括無捐益口供,交代案中角色,聯絡工作只是由「恩典」安排,國內被捕時控罪為組織偷渡較其他人刑期長。查問下指沒有付出費用,由他人代交。法官對同案其他人早前被判處十多個月表示並不認同,本案是非常嚴重之防礙司法公正 ,代看指相同背景及案情下如其他人在不同法官席前刑期偏差大會對被告構成不公平,陳官回應「佢可以上訴」

兩案背景源於社會事件,如今社會氣氛已經轉為平靜,重犯機會不大,被告對犯下罪行深感悔意,還押期間仍不停努力進修,希望可盡快重投社會。

1316 完庭

案件押後🛑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24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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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5/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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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30)🛑已還押逾5個月 #提訊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徐(20)🛑已還押逾1個月 #提訊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2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周(51) #裁決 (#網上言論 #入警總殺高層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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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劉震宇(37) 普通襲擊 #打女仔打女仔打
#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提訊
#十二港人案

鄧(30)🛑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告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名稱作「廢中」、一名稱作「恩典」、另一名稱作 “Zizi” 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通過導致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案件押後至 2月14日 1000 進行認罪答辯,辯方需於 2月14日 當日或之前準備求情文件,判刑將於 2月26日 1000 與被告的 #0930灣仔 案一併處理。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判刑 🔥

👤喬(35)🛑已還押逾17個月

[案件一]:#20200114旺角
控罪1: 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2: 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控罪3: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或約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承認控罪一及二,協商後控罪三存檔法庭)

[案件二]:#十二港人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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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開庭

法官指27頁判刑理由書約在中午1300 上載司法機構網頁。

陳官隨即問今年一月十一日才收到被告求情信,指因看過發現同一般所見求情信不同,自己深深感受到字裏行間喬有真心悔改並非只單求為求減刑而寫,喬答由知道審訊日期開始回想事件,之後不停作修改,估計約花了2個月,陳官又再追問「喬」姓是被告自己同家人不和想切割關係而改名,求情信提及現時感受到親人巨大支持,會否改回原本姓名,被告確認本案完結後會改回。

法官指二件案件沒有申請合併,各方同意由同一法官處理。

陳官非常欣賞被告親自書寫之求情信,故在庭上特意先讀出重點,包括過去心路歷程如國內還押首個除夕中聯辦及國務院派出2女士前來探望深深感受國家對自己的關懐,憧憬未來對社會、對國家的貢獻。

📌判刑速報:
【案件一】  即時監禁43個月
【案件二】  即時監禁18個月
合共刑期61個月‼️

簡短理由:
【案件一】
控罪1 :以5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判以40個月監禁。
控罪2 :以3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後刑期為2年。控罪2其中 3個月分期執行
兩罪總刑期43個月

【案件二】
雖然同案其他人在同級法院認罪後以 15個月為量刑起點,陳官指喬負責聯絡潛逃工作七個月之多,十二港人之潛逃如成功後果不堪設想,會影響多宗審訊中案件,是對司法制度巨大損害,另一方面各人如成功逃至外地定必對政權大肆批評,這些己在現時逃至外地人士身上可見。再者協助執行潛逃亦妄顧其他人士可能葬身大海或遇上海盜之風險。

考慮上述理由,本案以3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考慮曾在內地服刑及同案被告刑期酌情再減6個月,即判以18個月即時監禁。

兩案件屬不同性質,刑期下令分期執行,即合共61個月監禁。

1056 完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14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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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30)🛑已還押逾5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陳,*(15-24)🛑已還押6日 #求情 (#1030屯門 非法集結 2項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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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陳志輝裁判官
🕝14:30
👤屈(26)🛑已還押15日 🔥#判刑 (#0831太子 非法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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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十二港人案

鄧(30)🛑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告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名稱作「廢中」、一名稱作「恩典」、另一名稱作 “Zizi” 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通過導致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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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 方大律師

1010 開庭

📌答辯:認罪及同意案情撮要
大意是十二港人逃亡由被告負責購買船隻,預備駕駛至台灣等等,途中於海上被大陸執法人員拘捕,及後在中國服刑至2023年8月押解回港。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練官查問香港至台南距離,涉案船隻相片,主控指約3百多海哩,船隻因被大陸扣押沒有相片,相冊只有村內CCTV拍到涉案人士運送汽油上船,未能協助法庭了解船隻構造,而案中共發現25桶每桶30公斤汽油,至被捕行駛二小時已用了5桶汽油。

📌證物處理:
所有被告物品充公。

📌求情:
採納書面求情,被告案發時31歲,現年34歲,沒有定罪紀錄。被捕後有坦白交代案情及提供資料,但警方指沒有幫助。辯方明白只有認罪可以扣減三份一。

同案2被告上訴庭聆訊排期在3月19日開庭,或對整體量刑有影響,法庭將判刑由原先安排2月26日更改至4月。

1044 完庭

法庭安排判刑於 4月16日 與被告的 #0930灣仔 案一併處理,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