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16/70]
D1 張(23)(🛑已還押逾35個月)
D2 張(21)(🛑已還押逾35個月)
D3 嚴(21)(🛑已還押逾35個月)
D4 李(24)(🛑已還押逾45個月)
D5 賴(29)(🛑已還押逾42個月)
D6 許(24)(🛑已還押逾34個月)
D7 劉(24)
—————
📕控罪:
(1)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D1~D6]
(2)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交替控罪) [D1~D6]
(3) 串謀謀殺 [D1~D6]
(4)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D4]
(5)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D7]
此案為 #爆炸品 和 #籌集資金 兩宗合併案件,👉 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5581
—————
🔹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李國輔大律師 、 #于雋謙大律師
D2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3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4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5 #是香媛大律師 、 #余承熹大律師
D6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D7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
[08:50] 開庭
傳召PW2 黃振強(第一日作供)
🔹控方主問
黃振強於2019/12/8 在灣仔克街展鴻大廈被拘捕,同日做咗兩次錄影會面,2020年因為眾籌案再次被拘捕,兩案合併,2023年9月,做咗兩份證人口供NPS,到2024年2月,黃在法庭承認兩項控罪。
主控讀出DOJ 在2024/4/10 給予黃振強的「豁免起訴書」,呈堂為證物P2002,黃被控告:1.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2. 串謀謀殺,3. 管有槍械,4.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黃承認:1. 串謀爆炸和4.眾籌罪;如果肯做污點證人,提供詳盡真實作供,就唔會被控告其他刑事損壞、縱火、意圖傷人、侵害人身等控罪。
黃振強由6.12開始參與社運,因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警察不作為,憤而在7月22日辭去搭棚工作,全情投入抗爭,2019年6~8月,靠家長集資維持生活。
在2019年7月一次尖沙咀示威在前線認識D3,一見如故,志同道合,D3要請黃加入荃灣示威群組,黃在葵青長大,就加入咗,組內大約有30幾人,入咗組之後又叫埋林xx入去;在8月頭響應七區三罷,荃灣群組去示威,當晚有年輕示威者被斬至皮開肉爛,警黑勾結,警察唔執法,有人起底,知道黑社會係在大陂方和二陂坊。
8.25 出席全葵青大遊行,在眾安街與警察對峙,抗警暴,初步被驅散後,重整人馬殺入二陂坊,打爛麻雀館,裝修,後來有唔關事嘅舖頭都被波及,有傳媒嘅“單檔”成功走甩;就係二陂坊事件,感到興奮,勝利沖昏頭腦,有傳媒報道,起咗朵,成員決定成立屠龍小隊,成員有:黃振強、林xx,梁xx,程xx,D1,D2,D3,D4;屠龍嘅名稱,寓意係警方嘅速龍都可以屠。黃振強成為隊長,精英化,勸退體弱、女隊員和唔積極嘅,由30幾人減至10人。每隔一段時間會删除舊group,開新group。
721事件白衣人無差別襲擊,警方選擇唔執法,公海有討論,見到「流浮山刀手」講嘢好有point,話入元朗搵白衣人報仇,PM佢傾,約見面,確認大家唔係鬼,佢係吳xx。第一次見面在七月尾八月頭,在旺角Red MR卡拉OK見面,另外有五個男人估係佢嘅朋友,當時知道代號,大嚿,神學佬,恨(彭xx),文,另一個唔記得。
大嚿係團隊嘅金主,2014年佔中分子,有足夠嘅資金,計劃引入真槍實彈,安排軍事訓練,當時係聽住先,一直有和吳xx保持聯絡,有叫過佢做前線活動,但無出席,各有各玩,成立屠龍小隊之後,見面密咗。
主控開始用Jury Bundle 3 (警方用拍影片方式,錄影檢查黃振強手提電話的內容,片長6小時,從影片中截圖,製成JB3),叫黃解釋一些對與吳xx的對話。
播出3段由吳xx在11月17日傳畀黃的影片,黃稱係佢哋去試槍嘅片,本來由黃振強和檸檬去,但黃在中文大學受傷,體能去唔到,叫咗小熊維尼代替黃,小熊維尼係D2,檸檬係D4。
[10:20~1042] 小休
屠龍開咗不同TG group,有「滅龍」和「皇馬龍利號」,「皇馬龍利號」嘅成員有:林xx、why自私、D1、梁xx、沙咀大雕男、老虎仔、D3、Stephen、D4、彈弓狗、D2…。三個群組都係屠龍嘅成員,無分邊個精啲。
控方再從屠龍群組的截圖,叫黃讀出成員有:D1、D2、D3、D4、梁xx、林xx、程xx。
控方有出入境紀錄,指屠龍成員在11月19~23日,去泰國旅行;黃表示經歷咗好多作戰示威,安排隊員去休息、回氣;私人對話中有D1 和D3 分別傳咗護照的相片給黃,用作報名水上活動。
另外黃在10月份安排隊員去澳門,D2私訊他,表示去唔到,因為曾經被澳門拒絕入境。
黃在11月成立「育龍」頻道,當時諗法係長遠計,仿效政治團體,以眾籌形式運作,屠龍名氣比較大,有《立場》和《蘋果》訪問,公海有推廣事蹟,育龍代表屠龍籌款,試過寫完一篇文宣放上頻道,即刻籌到十萬元;只有黃振強可以用屠龍名義籌款,其他人以個人名義就唔理。
11月2日,黃與呂布(D3)對話:「你係咪有片?俾晒我,我俾阿檸剪片」;黃解釋阿檸讀電影,剪片出色,收集片段畀佢,畀育龍和訪問時做文宣用,後來由龍女(D7)在連登發佈,黃揾《立場》發佈。
屠龍抗警暴有一段時間,有人支持,有人抹黑污蔑,例如國難五金、政治名人陳浩天,話呃錢,扮勇武,所以出文宣澄清,唔係鬼,堅做嘢。
🎥控方播出屠龍的宣傳片段,畫面有襲擊尖沙咀警署、打警車、荃灣遊行、929金鐘、裝修店舖等場面,黃確認係得一條片。
12月4日,黃與D4私訊,D4問係咪派錢買衫?黃PayMe 畀錢。
[12:00~12:25] 小休
黃解釋屠龍成立,被推舉為隊長,唔係因為有家財,只因為其他人係18至20歲嘅年青人,無收入,黃相對有財力,用個人積蓄畀食飯錢,買裝備,車馬費,因較為熱心,壯健,被推舉做隊長。
8月尾9月頭,吳xx叫黃去科技大學參加前線抗爭會議,出席嘅有吳xx、大嚿、阿文、阿恨、神學佬、蜘蛛隊(勇武隊之一)隊長Jack、老虎仔、本土民主前線代表鍾xx、和軍火佬(蘇xx),屠龍有黃和林xx。
會議由吳xx、大嚿和Jack 主持,吳xx提出示威者與警方武力不對等,要對等先有得玩落去,警方有槍,示威者只係得魔法,唔應該防守,要主動出擊,會引入軍火,增強武裝,一齊合作殺狗,當時講識得軍火商,引入真槍實彈。
當晚黃與林xx早走,有同Jack,老虎仔交換聯絡,後期嘅汽油彈由老虎仔提供,有同Jack 隊合作。
吳xx安排軍訓,提供機會俾屠龍隊出人,包食宿,台灣軍人設計課程,屠龍只有D2話去。
九月份嘅示威遊行集會,示威者會裝修、私了,屠龍隊會主要以衝擊警方防線為目標,有別於一般示威者,行動部署由黃和林xx計劃,途走路線、訂安全屋、運輸物資,其他成員在現場衝擊;汽油彈係最大支出,由老虎仔提供,100支要10幾萬,其他成員唔知汽油彈的運輸地點,係去到現場換晒black block 後,由黃帶去攞,每個隊員都掟過汽油彈,黃、D2、D3比較多。
10月1日荃灣有年輕人被警察開槍射中,黃與吳有即時通訊,吳話本來10.1會用槍,因有事停咗,吳開始提揾炸彈用嘅嘢。
10月9日晚上11點幾,黃、林xx、梁xx、D3、D1、D4 離港去澳門,10號08:37 返回香港。
11月頭,吳xx開「行山討論區」群組,提到手槍到手,有人整炸藥,約一日去測試,黃振強在群組內只係識得吳xx一個,唔記得屠龍成員邊個有入組,本來係黃和D4去,黃因為在中大受傷未好返,體力不足以行山,就搵咗D2 代替,因為佢去過台灣,與吳比較熟悉。
在「行山討論區」群組內,吳:「我啲嘢到咗香港,下星期到手,地點好遍遠,落咗車要行兩三個鐘先到,試完行返兩三個鐘出嚟,深山嚟,行夜山,會叫埋屠龍隊sick healer(黃)嚟…我同wing 會提前去視察…試嘢嗰日,我會整埋炸彈嚟試…地點行過,如無意外下星期六試,露營裝黑衫…水警26分到,飛行19分到…自備刀,如有意外,殺條路出去」。
試完槍,在荃灣大鴻輝餐廳食飯,叫隊員出席,講返試槍情況,和講嚟緊有大行動。
[13:50] 主問未完,案件押後至明日(30/4) 08:45 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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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又係 #721白衣人,係社運轉捩點🤬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16/70]
D1 張(23)(🛑已還押逾35個月)
D2 張(21)(🛑已還押逾35個月)
D3 嚴(21)(🛑已還押逾35個月)
D4 李(24)(🛑已還押逾45個月)
D5 賴(29)(🛑已還押逾42個月)
D6 許(24)(🛑已還押逾34個月)
D7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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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
(1)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D1~D6]
(2)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交替控罪) [D1~D6]
(3) 串謀謀殺 [D1~D6]
(4)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D4]
(5)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D7]
此案為 #爆炸品 和 #籌集資金 兩宗合併案件,👉 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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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李國輔大律師 、 #于雋謙大律師
D2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3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4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5 #是香媛大律師 、 #余承熹大律師
D6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D7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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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 開庭
傳召PW2 黃振強(第一日作供)
🔹控方主問
黃振強於2019/12/8 在灣仔克街展鴻大廈被拘捕,同日做咗兩次錄影會面,2020年因為眾籌案再次被拘捕,兩案合併,2023年9月,做咗兩份證人口供NPS,到2024年2月,黃在法庭承認兩項控罪。
主控讀出DOJ 在2024/4/10 給予黃振強的「豁免起訴書」,呈堂為證物P2002,黃被控告:1.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2. 串謀謀殺,3. 管有槍械,4.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黃承認:1. 串謀爆炸和4.眾籌罪;如果肯做污點證人,提供詳盡真實作供,就唔會被控告其他刑事損壞、縱火、意圖傷人、侵害人身等控罪。
黃振強由6.12開始參與社運,因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警察不作為,憤而在7月22日辭去搭棚工作,全情投入抗爭,2019年6~8月,靠家長集資維持生活。
在2019年7月一次尖沙咀示威在前線認識D3,一見如故,志同道合,D3要請黃加入荃灣示威群組,黃在葵青長大,就加入咗,組內大約有30幾人,入咗組之後又叫埋林xx入去;在8月頭響應七區三罷,荃灣群組去示威,當晚有年輕示威者被斬至皮開肉爛,警黑勾結,警察唔執法,有人起底,知道黑社會係在大陂方和二陂坊。
8.25 出席全葵青大遊行,在眾安街與警察對峙,抗警暴,初步被驅散後,重整人馬殺入二陂坊,打爛麻雀館,裝修,後來有唔關事嘅舖頭都被波及,有傳媒嘅“單檔”成功走甩;就係二陂坊事件,感到興奮,勝利沖昏頭腦,有傳媒報道,起咗朵,成員決定成立屠龍小隊,成員有:黃振強、林xx,梁xx,程xx,D1,D2,D3,D4;屠龍嘅名稱,寓意係警方嘅速龍都可以屠。黃振強成為隊長,精英化,勸退體弱、女隊員和唔積極嘅,由30幾人減至10人。每隔一段時間會删除舊group,開新group。
721事件白衣人無差別襲擊,警方選擇唔執法,公海有討論,見到「流浮山刀手」講嘢好有point,話入元朗搵白衣人報仇,PM佢傾,約見面,確認大家唔係鬼,佢係吳xx。第一次見面在七月尾八月頭,在旺角Red MR卡拉OK見面,另外有五個男人估係佢嘅朋友,當時知道代號,大嚿,神學佬,恨(彭xx),文,另一個唔記得。
大嚿係團隊嘅金主,2014年佔中分子,有足夠嘅資金,計劃引入真槍實彈,安排軍事訓練,當時係聽住先,一直有和吳xx保持聯絡,有叫過佢做前線活動,但無出席,各有各玩,成立屠龍小隊之後,見面密咗。
主控開始用Jury Bundle 3 (警方用拍影片方式,錄影檢查黃振強手提電話的內容,片長6小時,從影片中截圖,製成JB3),叫黃解釋一些對與吳xx的對話。
播出3段由吳xx在11月17日傳畀黃的影片,黃稱係佢哋去試槍嘅片,本來由黃振強和檸檬去,但黃在中文大學受傷,體能去唔到,叫咗小熊維尼代替黃,小熊維尼係D2,檸檬係D4。
[10:20~1042] 小休
屠龍開咗不同TG group,有「滅龍」和「皇馬龍利號」,「皇馬龍利號」嘅成員有:林xx、why自私、D1、梁xx、沙咀大雕男、老虎仔、D3、Stephen、D4、彈弓狗、D2…。三個群組都係屠龍嘅成員,無分邊個精啲。
控方再從屠龍群組的截圖,叫黃讀出成員有:D1、D2、D3、D4、梁xx、林xx、程xx。
控方有出入境紀錄,指屠龍成員在11月19~23日,去泰國旅行;黃表示經歷咗好多作戰示威,安排隊員去休息、回氣;私人對話中有D1 和D3 分別傳咗護照的相片給黃,用作報名水上活動。
另外黃在10月份安排隊員去澳門,D2私訊他,表示去唔到,因為曾經被澳門拒絕入境。
黃在11月成立「育龍」頻道,當時諗法係長遠計,仿效政治團體,以眾籌形式運作,屠龍名氣比較大,有《立場》和《蘋果》訪問,公海有推廣事蹟,育龍代表屠龍籌款,試過寫完一篇文宣放上頻道,即刻籌到十萬元;只有黃振強可以用屠龍名義籌款,其他人以個人名義就唔理。
11月2日,黃與呂布(D3)對話:「你係咪有片?俾晒我,我俾阿檸剪片」;黃解釋阿檸讀電影,剪片出色,收集片段畀佢,畀育龍和訪問時做文宣用,後來由龍女(D7)在連登發佈,黃揾《立場》發佈。
屠龍抗警暴有一段時間,有人支持,有人抹黑污蔑,例如國難五金、政治名人陳浩天,話呃錢,扮勇武,所以出文宣澄清,唔係鬼,堅做嘢。
🎥控方播出屠龍的宣傳片段,畫面有襲擊尖沙咀警署、打警車、荃灣遊行、929金鐘、裝修店舖等場面,黃確認係得一條片。
12月4日,黃與D4私訊,D4問係咪派錢買衫?黃PayMe 畀錢。
[12:00~12:25] 小休
黃解釋屠龍成立,被推舉為隊長,唔係因為有家財,只因為其他人係18至20歲嘅年青人,無收入,黃相對有財力,用個人積蓄畀食飯錢,買裝備,車馬費,因較為熱心,壯健,被推舉做隊長。
8月尾9月頭,吳xx叫黃去科技大學參加前線抗爭會議,出席嘅有吳xx、大嚿、阿文、阿恨、神學佬、蜘蛛隊(勇武隊之一)隊長Jack、老虎仔、本土民主前線代表鍾xx、和軍火佬(蘇xx),屠龍有黃和林xx。
會議由吳xx、大嚿和Jack 主持,吳xx提出示威者與警方武力不對等,要對等先有得玩落去,警方有槍,示威者只係得魔法,唔應該防守,要主動出擊,會引入軍火,增強武裝,一齊合作殺狗,當時講識得軍火商,引入真槍實彈。
當晚黃與林xx早走,有同Jack,老虎仔交換聯絡,後期嘅汽油彈由老虎仔提供,有同Jack 隊合作。
吳xx安排軍訓,提供機會俾屠龍隊出人,包食宿,台灣軍人設計課程,屠龍只有D2話去。
九月份嘅示威遊行集會,示威者會裝修、私了,屠龍隊會主要以衝擊警方防線為目標,有別於一般示威者,行動部署由黃和林xx計劃,途走路線、訂安全屋、運輸物資,其他成員在現場衝擊;汽油彈係最大支出,由老虎仔提供,100支要10幾萬,其他成員唔知汽油彈的運輸地點,係去到現場換晒black block 後,由黃帶去攞,每個隊員都掟過汽油彈,黃、D2、D3比較多。
10月1日荃灣有年輕人被警察開槍射中,黃與吳有即時通訊,吳話本來10.1會用槍,因有事停咗,吳開始提揾炸彈用嘅嘢。
10月9日晚上11點幾,黃、林xx、梁xx、D3、D1、D4 離港去澳門,10號08:37 返回香港。
11月頭,吳xx開「行山討論區」群組,提到手槍到手,有人整炸藥,約一日去測試,黃振強在群組內只係識得吳xx一個,唔記得屠龍成員邊個有入組,本來係黃和D4去,黃因為在中大受傷未好返,體力不足以行山,就搵咗D2 代替,因為佢去過台灣,與吳比較熟悉。
在「行山討論區」群組內,吳:「我啲嘢到咗香港,下星期到手,地點好遍遠,落咗車要行兩三個鐘先到,試完行返兩三個鐘出嚟,深山嚟,行夜山,會叫埋屠龍隊sick healer(黃)嚟…我同wing 會提前去視察…試嘢嗰日,我會整埋炸彈嚟試…地點行過,如無意外下星期六試,露營裝黑衫…水警26分到,飛行19分到…自備刀,如有意外,殺條路出去」。
試完槍,在荃灣大鴻輝餐廳食飯,叫隊員出席,講返試槍情況,和講嚟緊有大行動。
[13:50] 主問未完,案件押後至明日(30/4) 08:45 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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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又係 #721白衣人,係社運轉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