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40619香港
#發佈煽動意圖刋物
#港區國安法 #新案件 ⭐️
#提堂 #23條
👨🏻🦱區(58)
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背景:
被告於上述日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作影片在不同社交媒體貼文,曾寫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
控方申請押後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辯方不反對亦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8月7日 1530再訊,期間被告還押由懲教看管🛑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40619香港
#發佈煽動意圖刋物
#港區國安法 #新案件 ⭐️
#提堂 #23條
👨🏻🦱區(58)
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背景:
被告於上述日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作影片在不同社交媒體貼文,曾寫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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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押後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辯方不反對亦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8月7日 1530再訊,期間被告還押由懲教看管🛑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