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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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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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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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笫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以下案件由於懲教封關,因其中還押被告不會出庭,法庭已經取消今日提堂,請留意法庭日誌更新下次重排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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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24)🛑已還押逾19個月
#提訊 #20200701銅鑼灣
#拒捕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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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20)🛑因另案還押中 #提訊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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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斯/D100網台主持,利(52)
🛑傑斯已還押12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5項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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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62)

#20210208粉嶺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提訊
#區域法院笫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20200604旺角 #非法集結
#提訊

A1:劉(55)
A2:曾(55)
*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 非法集結 [A1, A2]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

A1律師表示今日可以答辯,被告不認罪

A2表示法援批出但金額負擔不起,正尋求私人律師報價,希望申請押後2個月,控方指今日已經是第九次提訊,A2一年前已經申請法援,上庭胡雅文法官已經提醒A2快找律師,控方希望先定下審期,指有十名警員證人,6段公開片段合共30分鐘呈堂,而辯方沒有證人。

A1
案件排期至2022年11月22日 0930至12月2日於區域法院作九天中文審訊,法庭豁免文件翻譯,另雙方需在9月21日 1000出席審前覆核,期間A1以現有條件保釋至9月21日

A2
案件押後至4月28日 1430於區域法院再訊作答辯,如不認罪會按上述日子同A1一齊審訊,期間A2以原條件保釋至下次上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笫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604旺角 #非法集結
#提訊 #答辯

A2:曾(55)
*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 非法集結 [A1, A2]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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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共三位被告,其中A3認罪已判刑。A1已經答辯不認罪,案件亦排期至2022年11月22日 0930至12月2日於區域法院作九天中文審訊,另雙方需在9月21日 1000出席審前覆核。

上次表示法援批出但金額負擔不起,正尋求私人律師報價,申請押後2個月至今天作答辯。A2 被告今日依然沒有代表律師,向法官表示因籌不夠錢聘請,所以沒有律師。高官指今日是第十次上庭,無論如何也需處理,一再查問下被告回答意向不會認罪,會嘗試再找法援署,希望押後。

案件押後至6月9日 1430於區域法院再訊作答辯,如正式答辯不認罪會按上述日子同A1一齊審訊,期間A2以原條件保釋

🔸法官再次提醒A2散庭後再接觸法律援署助。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笫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604旺角 #提訊

A2:曾(55)
*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 非法集結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 在旺角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 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 參與非法集結。
(3) 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於同日同地點抗拒一名偵緝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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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同案共三位被告, 其中A3認罪已判刑。 A1已經答辯不認罪, 案件亦排期至2022年11月22日0930至12月2日於區域法院作九天中文審訊, 另雙方需在9月21日1000出席審前覆核。

A2本年2月24日曾表示法援批出但金額負擔不起, 會尋求私人律師報價, 至本年4月28日依然沒有代表律師, 被告意向不認罪,會嘗試再找法援署, 希望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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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仍未有法律代表, 打算自辯, 不會申請法援或找律師。 法庭安排A2與A1同時審訊。 審前覆核前7天被告需要入問卷, 確認準備情況。 法庭提醒控方要做足準備工夫, 確保所有文件已交予被告。 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