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15黃大仙 #新案件
D1林
D2劉
新案件,暫時毋須答辯。
控罪: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被控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於黃大仙龍蟠苑龍珊閣外天橋對警員A及一名休班警員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以等待認人手續完成。
控方反對擔保。
兩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請。
裁判官拒絕兩人保釋申請,期間繼續還押。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15黃大仙 #新案件
D1林
D2劉
新案件,暫時毋須答辯。
控罪: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被控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於黃大仙龍蟠苑龍珊閣外天橋對警員A及一名休班警員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以等待認人手續完成。
控方反對擔保。
兩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請。
裁判官拒絕兩人保釋申請,期間繼續還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15鑽石山
👥林,劉(22-27)🛑已還押2天 #提堂(#20200515黃大仙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私了阻貼文宣休班警A)
D1林(27歲)
D2劉(22歲)
控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控罪指二人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外一條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一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由於警方認人程序,未能認出被告,控申押後等指模、DNA化驗
🚧押後至7月24下午九龍城1庭
✅准保釋✅
現金3000
不離港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515鑽石山
👥林,劉(22-27)🛑已還押2天 #提堂(#20200515黃大仙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私了阻貼文宣休班警A)
D1林(27歲)
D2劉(22歲)
控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控罪指二人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外一條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一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由於警方認人程序,未能認出被告,控申押後等指模、DNA化驗
🚧押後至7月24下午九龍城1庭
✅准保釋✅
現金3000
不離港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林,劉(22-27) #提堂 (#20200515黃大仙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及修訂案情(冇讀)
大體與披露pw1身份有關。
案件押後至18/9 1430 九龍城法院第一庭,擔保照舊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林,劉(22-27) #提堂 (#20200515黃大仙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及修訂案情(冇讀)
大體與披露pw1身份有關。
案件押後至18/9 1430 九龍城法院第一庭,擔保照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林,劉(22-27) #提堂(#20200515黃大仙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私了阻貼文宣休班警A)
D1林(27歲)
D2劉(22歲)
控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控罪指二人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外一條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一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申請押後六星期10月30日再拿法律意見
🚧押後至10月30日下午2:30 九龍城1庭提訊
擔保原條件繼續
————-
🟡《直播員按:由於警方認人程序未能認出被告,控方曾申押後等指模、DNA化驗,此次已經是第三次申請押後》
辯方要求縮短至押後四星期。因為該案件已經押後三次,至今都沒有實質證據收到,包括上次的化驗結果未有,而第一控方證人都無法認到施襲者。
控:之前拿過一次法律意見,這次進一步拿意見。而化驗報告未齊
官:報告都未齊,如何拿法律意見?要先問報告幾時有。
控:指模報告八月尾收到,七天內給辯方,DNA報告需要多三-四星期
辯:本案已經16星期化驗,希望今次最後一次押後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林,劉(22-27) #提堂(#20200515黃大仙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私了阻貼文宣休班警A)
D1林(27歲)
D2劉(22歲)
控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控罪指二人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外一條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一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申請押後六星期10月30日再拿法律意見
🚧押後至10月30日下午2:30 九龍城1庭提訊
擔保原條件繼續
————-
🟡《直播員按:由於警方認人程序未能認出被告,控方曾申押後等指模、DNA化驗,此次已經是第三次申請押後》
辯方要求縮短至押後四星期。因為該案件已經押後三次,至今都沒有實質證據收到,包括上次的化驗結果未有,而第一控方證人都無法認到施襲者。
控:之前拿過一次法律意見,這次進一步拿意見。而化驗報告未齊
官:報告都未齊,如何拿法律意見?要先問報告幾時有。
控:指模報告八月尾收到,七天內給辯方,DNA報告需要多三-四星期
辯:本案已經16星期化驗,希望今次最後一次押後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裁判官 #20200515黃大仙 #提堂
D1林(27)🛑曾經還押3天
D2劉(22)🛑曾經還押3天
控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疑私了休班警)
案情:2020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外一條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一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已索取法律意見
🎉🎉撤控🎉🎉
💛D1可以直接離開💛
D2有訟費申請,根據刑事索訟條例第3條1A,由於D2有配合案件調查,保持緘默,沒做任何事,所以申請。
控方反對,亦提及528張宣傳單張裏,控方檢驗到D2指模,自招嫌疑,共53個手指印及手掌印。
宣傳單亦是事件發生的原因,即是D2當時一定是在現場,閉路電視亦檢視到有人與D1一同前往現場,D1亦交了D2名字出來。
當時有6人襲擊PW1,只是認人手續認不到D2。
辯方指就算有指模亦不代表被告一定在現場,亦表示認人手續認不到D2沒太大關係
鄭官指D2自招嫌疑,亦有事故發生,在單張有50多個D2的指模及手掌印,如說D2不在現場的話令人難以置信。
就算D2有配合調查,但他保持緘默,沒聲稱自己是否在場,鄭官認為是自招嫌疑。
❌訟費申請被拒❌
#鄭念慈裁判官 #20200515黃大仙 #提堂
D1林(27)🛑曾經還押3天
D2劉(22)🛑曾經還押3天
控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疑私了休班警)
案情:2020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外一條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一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已索取法律意見
🎉🎉撤控🎉🎉
💛D1可以直接離開💛
D2有訟費申請,根據刑事索訟條例第3條1A,由於D2有配合案件調查,保持緘默,沒做任何事,所以申請。
控方反對,亦提及528張宣傳單張裏,控方檢驗到D2指模,自招嫌疑,共53個手指印及手掌印。
宣傳單亦是事件發生的原因,即是D2當時一定是在現場,閉路電視亦檢視到有人與D1一同前往現場,D1亦交了D2名字出來。
當時有6人襲擊PW1,只是認人手續認不到D2。
辯方指就算有指模亦不代表被告一定在現場,亦表示認人手續認不到D2沒太大關係
鄭官指D2自招嫌疑,亦有事故發生,在單張有50多個D2的指模及手掌印,如說D2不在現場的話令人難以置信。
就算D2有配合調查,但他保持緘默,沒聲稱自己是否在場,鄭官認為是自招嫌疑。
❌訟費申請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