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劉綺雲裁判官
#提堂 #傳票案 #庭外消息
#20210604銅鑼灣
#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本案分4張傳票,依次為:
(1)陳
(2)姜/網媒記者(30)
(3)鄒
(4)黃
控罪: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被控於2021年6月4日,在香港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崇光百貨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背景:4人涉2021年6月4日參與維園六四紀念。支聯會曾就當晚舉行六四燭光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唯以防疫為由作出反對並駁回上訴。市民因此自發以自己的方式悼念。
—————————
姜上次還押鎖倉未能出庭,另外三人上次2月22日答辯不認罪。今日原作審前覆核及等侍姜牧師答辯一併再約審期。
由於黃身體不適向法庭提出希望今天缺席遭拒絕;因黃未能趕及準時到庭,案件延遲至1200處理。姜提堂後因其中一個原因控方需要從律政司提取法律意見,需要再排期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
案件押後至6月24日 1100作審前覆核。
🧡感謝臨時直播員🧡
#劉綺雲裁判官
#提堂 #傳票案 #庭外消息
#20210604銅鑼灣
#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本案分4張傳票,依次為:
(1)陳
(2)姜/網媒記者(30)
(3)鄒
(4)黃
控罪: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被控於2021年6月4日,在香港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崇光百貨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背景:4人涉2021年6月4日參與維園六四紀念。支聯會曾就當晚舉行六四燭光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唯以防疫為由作出反對並駁回上訴。市民因此自發以自己的方式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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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上次還押鎖倉未能出庭,另外三人上次2月22日答辯不認罪。今日原作審前覆核及等侍姜牧師答辯一併再約審期。
由於黃身體不適向法庭提出希望今天缺席遭拒絕;因黃未能趕及準時到庭,案件延遲至1200處理。姜提堂後因其中一個原因控方需要從律政司提取法律意見,需要再排期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
案件押後至6月24日 1100作審前覆核。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