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新案件
梁 (55)
控罪:
企圖刑事損壞
案情:
19年10月5日於中環德輔道中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
報到:每星期一次
案件將於9月10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新案件
梁 (55)
控罪:
企圖刑事損壞
案情:
19年10月5日於中環德輔道中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
報到:每星期一次
案件將於9月10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提堂
梁 (55)
控罪:企圖刑事損壞
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案情:
梁當天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用雨傘打一個廣告公司的燈箱,遭警員當場拘捕。
背景:
港共政府去年10月訂立禁蒙面法,引發連日各區示威。事隔大半年,案件於7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再訊,並准被告保釋外出。據了解,涉案燈箱上有一些花痕,惟控方不確定是否由被告造成。(參考 蘋果日報報道 )
昨日才收到控方就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的回覆,需時向被告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8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註:沒有記者朋友關注本案呢)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提堂
梁 (55)
控罪:企圖刑事損壞
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案情:
梁當天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用雨傘打一個廣告公司的燈箱,遭警員當場拘捕。
背景:
港共政府去年10月訂立禁蒙面法,引發連日各區示威。事隔大半年,案件於7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再訊,並准被告保釋外出。據了解,涉案燈箱上有一些花痕,惟控方不確定是否由被告造成。(參考 蘋果日報報道 )
昨日才收到控方就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的回覆,需時向被告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8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註:沒有記者朋友關注本案呢)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提堂
梁 (55)
控罪:企圖刑事損壞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被告認罪❗️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4日 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判刑,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報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提堂
梁 (55)
控罪:企圖刑事損壞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被告認罪❗️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4日 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判刑,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報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判刑
#刑事損壞
梁 (55)
控罪:企圖刑事損壞
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案情:
梁當天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用雨傘打一個廣告公司的燈箱,遭警員當場拘捕。
背景:
港共政府去年10月訂立禁蒙面法,引發連日各區示威。事隔大半年,案件於7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再訊,並准被告保釋外出。據了解,涉案燈箱上有一些花痕,惟控方不確定是否由被告造成。被告10月8日在 #錢禮主任裁判官 席前認罪,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今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參考 蘋果日報報道 )
辯方已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已向被告解釋,被告同意內容。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以向被告進行輔導。
判刑理由:
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顯示悔意,並考慮過辯方律師的求情及報告內容。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後悔所犯的事情。
判刑:
12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參與社區服務。
支付$500堂費,從擔保金扣除。
案件訂於2021年2月2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聽取進度報告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判刑
#刑事損壞
梁 (55)
控罪:企圖刑事損壞
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案情:
梁當天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用雨傘打一個廣告公司的燈箱,遭警員當場拘捕。
背景:
港共政府去年10月訂立禁蒙面法,引發連日各區示威。事隔大半年,案件於7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再訊,並准被告保釋外出。據了解,涉案燈箱上有一些花痕,惟控方不確定是否由被告造成。被告10月8日在 #錢禮主任裁判官 席前認罪,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今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參考 蘋果日報報道 )
辯方已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已向被告解釋,被告同意內容。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以向被告進行輔導。
判刑理由:
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顯示悔意,並考慮過辯方律師的求情及報告內容。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後悔所犯的事情。
判刑:
12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參與社區服務。
支付$500堂費,從擔保金扣除。
案件訂於2021年2月2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聽取進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