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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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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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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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英語聆訊
#陳廣池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梁凱晴,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 #20200604維園
🛑岑敖暉,袁家蔚因另案而被還押逾1個月,黃之鋒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4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同案其他被告及其他不詳人士,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控方申請把案件合併,辯方沒有反對。

‼️4人認罪及同意案情‼️

簡易版案情:
在2020年4月23日,蔡耀昌代表香港市民,由支聯會提交通知書予警方,申請在2020年6月4日19:00至22:00時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約有50000至100000名人公眾集會,目的是為了悼念六四事件。

在2020年5月18日,支聯會與其他代表舉行聯合會議,商討集會安排。在2020年5月28日,衛生署在評估後不建議支聯會在2020年6月4日舉行集會,理由如下:

⭐️在2020年5月27日有1067宗武漢肺炎個案,而且在同年3月中至4月頭個案急升及出現不同群組個案,亦在同年5月13至14日期間有3宗源頭不明的武漢肺炎個案,可見社區有隱性傳播鏈及未被發現的病人,令社區出現大規模爆發的風險

⭐️政府在2020年1月25日,因應武漢肺炎帶來的健康風險,將應變級別定為緊急。他們希望市民可以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以降低社區出現爆發的風險

⭐️就活動而言,衛生署認為支聯會難以規管所有人帶口罩,保持1.5米社交距離,為每人探測體溫,保持8人一組及要求每個8人組別相距1.5米。加上萬一出現確診者,衛生署將難以追蹤患者。

在2020年6月1日,警務處處長向支聯會發信,禁止集會舉行,以保障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障市民的權利,以下是他們的考慮:

⭐️599G條例當時的生效期是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4日

⭐️武漢肺炎是高傳染性及潛伏期長的疾病,對市民的健康帶來高風險

⭐️若批准六四集會,因有大型聚集,會提升武漢肺炎的傳染風險,有機會對所有市民帶來危害

支聯會及後沒有就此決定上訴。

在2020年6月4日,警方在16:00至17:00時在不同地方設置揚聲器,以通知市民六四集會以被禁止,若參與該集會,即是參與未經批准集會及違反599G。而康文署也有17:00時作出廣播,大概內容為要求市民遵守599G,若違反將會被檢控。當時康文署考慮到武漢肺炎的情況,關閉了2個足球場。

在18:36時,李卓人帶領約100人由噴水池進入足球場,而後方的記者及人羣也有跟隨。在18:44時,黃之鋒及岑敖暉與其他人進入維多利亞公園。

在稍後時間,有人移開位於足球場的圍欄,之後有人開始進入足球場。直到19:04時,已約有400名市民身穿黑衣,高舉蠟燭。

在19:09至20:00時,4人與其他人身穿黑衣,高舉蠟燭,拿著花束,附近有人坐及站在他們附近,這些人也有高叫口號,即「Fight for freedom,stand with Hong Kong」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當中在19:51時,黃之鋒接受外媒訪問,也有一名男子與黃之鋒和岑敖暉拍照。

(按:黃之鋒和岑敖暉對拍照一事毫無印象)

在19:54時,有人大聲呼叫口號,亦有人和應。直到20:00,集會開始。李卓人開始就六四事件演説。袁嘉蔚、梁凱晴連同朱凱廸拿着白花走到李卓人面前,然後梁凱時,李卓人及朱凱廸把白花放在地上,那時有20000人在足球場聚集。在20:09時,李卓人使用揚聲器,希望人們可以靜默1分鐘,他期後帶領人們高叫與六四相關的口號,也有播放相關片段及帶領人們高唱政治歌曲。在20:41時,李卓人等人焚燒紀念冊,並在20:43時宣布集會結束,集會人士開始離去。

根據傳媒片段,現場約有20000人參與集結。集會的內容與支聯會內指出的日程表一樣,集會內播放的歌曲可以在支聯會網站找到。而在集會後,維園內地上及設施被人塗上有關六四的字句。

此集會令維園附近的交通受阻。警方需要在記利佐治街一帶實施交通分流。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英語聆訊 #陳廣池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梁凱晴,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 #20200604維園 🛑岑敖暉,袁家蔚因另案而被還押逾1個月,黃之鋒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4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同案其他被告及其他不詳人士,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控方申請把案件合併,辯方沒有反對。 ‼️4人認罪及同意案情‼️ 簡易版案情: 在2020年4月23日,蔡耀昌代表香港市民,由支聯會提交通知書予警方…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英語聆訊
#陳廣池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梁凱晴,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 #20200604維園
🛑岑敖暉,袁嘉蔚因另案而被還押逾1個月,黃之鋒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4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同案其他被告及其他不詳人士,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案件會於2021年5月6日09:30進行判刑。

陳廣池法官拒絕就本案判處被告人社會服務令,亦指出法庭不是處理政治理念的地方。

🛑期間4人需還押看管🛑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20200604維園 #判刑

A1黃之鋒
A2岑敖暉
A3袁嘉蔚
A4梁凱晴

控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情:於 2020 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與其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判刑速報:
黃之鋒 即時監禁十個月(與其另案中的刑期全數分期執行)
岑敖暉 即時監禁六個月
梁凱晴,袁嘉蔚 即時監禁四個月

相關詳情稍後將於資訊部補充,敬希留意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604維園

D1: 何俊仁
D4: 黎智英 🛑因另案服刑中
D5: 陳皓桓 🛑因另案服刑中
D6: 尹兆堅
D7: 梁耀忠
D8:張文光
D9:郭永健
D11: 趙恩來
D12: 麥海華
D14: 梁國蕈
D16: 梁國雄
D:18 朱凱廸 🛑已還押逾4個月

控罪:
(1)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5:19 被告到達,旁聽席向被告欄揮手
15:20 開庭

D4、D7不認罪
其餘被告擬認罪

【不認罪的D4、D7】
審前覆核:2021年10月13日0930時
正審:2021年11月1日於灣仔區域法院進行英文審訊

【擬認罪的其餘被告】
於2021年9月9日上午9:30進行認罪答辯

15:38 散庭

💛感謝旁聽師報料💛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胡雅文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604維園

A2: 何俊仁 🛑因另案服刑中
A5: 陳皓桓 🛑因另案服刑中
A6: 尹兆堅 🛑因另案還押中
A8: 張文光
A9: 郭永健
A11: 趙恩來
A12: 麥海華
A14: 梁國華
A15: 何秀蘭 🛑因另案服刑中
A16: 梁國雄 🛑因另案服刑中
A18: 朱凱廸 🛑因另案已還押逾5個月
A20: 楊森 🛑因另案服刑中

(1)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A2, A5, A6, A8, A9, A11 & A12
(2)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09:45 開庭,辯方表示唔夠時間睇文件,要求押後,11:00 再開庭。

11:08 開庭,法庭書記宣讀控罪,但因音響問題,近10分鐘延伸庭聽唔到講乜(抱歉,未能報導),各被告承認控罪。

11:15 主控宣讀控罪書,按時序講述每名被告在64當晚,在維園所作所為:叫口號、接受記者採訪、獻花、播天安門母親講話…等。

11:47 讀完,各被告明白並同意案情;控方呈上案例建議法庭考慮。

12:02 控方播出當晚片段給法庭了解,網上片段:…李卓人點蠟燭,話港九自由集會,帶頭叫口號…;和警方拍攝到有人推開鐵欄入場的片段;第三條立場片段有人叫反修例口號,控方強調與64無關。

12:28 何俊仁自行以 英文陳辭 (支聯會的中文翻譯),講述64晚會的起因,係源自市民與中國情感上的連繫,支援北京學生;過住30年,無論風雨,晚會都係和平進行,無構成社會不安…;身為議員,有責任向政權說出真相,晚會未能如法例取得不反對通知書,願意承擔後果,只希望法庭作正常合乎比例的判刑。

12:45 陳皓桓由代表大律師陳辭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胡雅文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604維園

下午進度

A2: 何俊仁 (68) 🛑因另案服刑中
A5: 陳皓桓 (24) 🛑因另案服刑中
A6: 尹兆堅 (51) 🛑因另案還押中
A8: 張文光 (65)
A9: 郭永健 (33)
A11: 趙恩來 (35)
A12: 麥海華 (69)
A14: 梁國華 (62)
A15: 何秀蘭 (65) 🛑因另案服刑中
A16: 梁國雄 (64) 🛑因另案服刑中
A18: 朱凱廸 (43) 🛑因另案已還押逾5個月
A20: 楊森 (72) 🛑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
(1)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A2, A5, A6, A8, A9, A11 & A12
(2)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4:37 開庭
代表A5陳皓桓 和 A16梁國雄 的 #黃宇逸大律師 繼續陳辭

15:01 A8張文光 的代表 #馬漢璋大律師 陳辭,張先生是被他人叫站出來,無派蠟燭無派傳單,有人遊行、舉旗、叫口號,都與支聯會無關,他有參與集會,但無煽惑他人參與;再簡述張的生平,追隨司徒華先生,參加教協、議員,為年青人以身作,貢獻社會。

15:38 A6尹兆堅 和 A12麥海華 的代表 #夏偉志資深大律師 陳辭

15:58 A9郭永健,A11趙恩來 和 A14梁國華 的代表 #陳偉彥大律師 陳辭

16:11 A15何秀蘭 的代表大律師陳辭

16:17 A18朱凱廸 的代表大律師陳辭

16:22 A20楊森 第四次公民抗命自辯陳辭,強忍淚水由89 64講起,完整陳辭

16:40 案件押後至2021年9月15日11:30在區域法院進行判刑

==========
直播員控:楊森教授讀完陳辭之後,旁聽席上掌聲雷動,比今早何俊仁的陳辭多,直播員眼都濕埋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胡雅文法官
#20200604維園 #續審 [9/10]

A4:黎智英🛑因另案服刑中
A13:鄒幸彤🛑因另案已還押逾1個月
A19:何桂藍🛑因另案已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A13,A19]
(2)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A4,A13,A19]

辯方完成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至12月9日1000時裁決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胡雅文法官
#20200604維園 #求情

D1 李卓人🛑因另案服刑中
D3 蔡耀昌
D7 梁耀忠
D10 梁錦威🛑因另案已還押逾2個月
D17 胡志偉🛑因另案已還押逾10個月

控罪:
(1)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

D1 李卓人另涉及3單類似案件
D3 蔡耀昌 1993曾非法集結
D7 梁耀忠 涉18/8案件
D10 梁錦威
D17 胡志偉 相似非法集結案件

D1 法庭就此案批准保釋

D3 2021曾公開表示六四集會必須在合法情況下進行,正面人格,過往社會貢獻。法庭就此案批准保釋,集會在和平地進行。

D7 被動角色,沒有公開呼籲,沒有策劃。即使不出席,集會仍會進行。葵芳地鐵站電子蠟燭,關注衞生環境下集會,曾阻止年輕人衝入立法局,立法會其中一個年資久的議員,為人低調,沒有走向政治明星道路。
承諾不會再非集等。
官:白頭佬個頭易認,加上白衫,後到,在後排仍能見到。

D10 過往沒有刑事背景

D17 外國教育背景高,為貢獻社會放棄進修碩士,服務社會多年。

1238 D1自白,嗚咽,在場旁聽人士感動

李卓人以中文於庭上為自己求情,大約十分鐘,讀完後,正庭和視像庭的人拍手。

押後至2021年12月13日 1430 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19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上庭總結2021.01.18
2022.01.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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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黃之鋒,梁凱晴🛑黃因另案服刑中 #不服刑罰上訴許可申請 (#20200604維園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人於2021年5月6日分別被判處監禁10個月及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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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梁,李,胡(20-21)🛑三位已還押20日 #提訊 (#0728上環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0:00
👤*(16) #續審 [3/5] (#20200302牛頭角 意圖造成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13/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8個月 #續審 [12/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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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 未 知 詳 情 )
🕤09:30
👥9名男子(17-37) #新案件 (#0701金鐘 9項暴動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溫紹明裁判官
🕤09:30
👤樊(49) #答辯 (#20211114筲箕灣 普通襲擊 刑事損壞)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羅,馮,郭(22-28) #續審 [10/13] (#0612金鐘 2項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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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陳(17) #進度報告 (#1209旺角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0年2月4日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胡/網媒記者(44) #審前覆核 (#20210415旺角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阻差辦公 拒絕服從警員命令)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0:30
👤鄒幸彤(36)🛑因另案服刑中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11:15
👤鄒家成(24)🛑已還押8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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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審訊 [1/2] (#201611月立法會 藐視;原審裁判官於2018年裁定控罪條文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故被判無罪。律政司司長不服裁決並上訴至高院,其後被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梁國雄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敗訴。)

#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八庭 721元朗白衣暴徒💩林啟明(43)
16:00 高等法院第廿三庭 🐶鄺德榮(57) 誤殺 #搶泊位誤殺
#高等法院第一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20200604維園 #不服刑罰上訴許可申請

👥黃之鋒, 梁凱晴 🛑黃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非法集結
2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同案其他被告及其他不詳人士,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簡單背景:
兩人於2021年4月30日在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席前認罪,並在2021年5月6日分別被判處監禁10個月及4個月。

案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5362
——————
上訴庭經考慮後,拒絕梁凱晴的上訴申請,但批准黃之鋒的上訴申請,刑期由監禁10個月減至監禁8個月。連同其他要服刑的案件,總刑期是1年11.5個月。

—歡迎補充—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21日 星期一】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2022.02.2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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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6樓10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1:30
👥黃之鋒,梁凱晴🛑黃因另案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20200604維園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人於2021年5月6日分別被判處監禁10個月及4個月,黃於1月19日就刑期上訴得直改判監禁8個月,梁之上訴申請被拒。)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10樓23庭
👨🏻‍⚖️陳慶偉法官
🕥10:30
👤鄭(30)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1111西灣河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11月5日被判處55日監禁,即時申請上訴期間保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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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4:30
👥葉,林,林,林,韓,黃,唐,龔,盧(17-36) #裁決 (#0825深水埗 2項非法集結)
👤吳(20)🛑已還押逾2個月 🔥#判刑 (#0825深水埗 非法集結)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黎智英,周,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提訊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10:15(不設旁聽)
👥黎智英,周,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審訊前覆核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30/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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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09:30
👤梁/書法伯伯(64)🛑已還押16日 🔥#判刑 (#20210604維園 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 阻差辦公)
👤梁/書法伯伯(64)🛑已還押16日 🔥#判刑 (#20210701銅鑼灣 阻礙公職人員 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

🕝14:30
👤葉(20) #轉介文件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趙(34) #轉介文件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傷人)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梁嘉琪裁判官
🕝14:30
👥黃,吳,張,張,嚴,蘇,彭,蔡,陳,李,賴,鍾,許(18-33)🛑黃,吳,蘇已還押逾26個月,張,張,嚴還押11個月,彭,陳還押25個月,蔡還押21個月,李還押20個月,賴還押17個月,鍾還押16個月,許還押10個月 #提訊日 (#1208灣仔 #1220大埔 #20200117沙田 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 製造或管有爆藥 3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2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拒捕時管有槍械或彈藥 教唆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 串謀管有槍械或彈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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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劉淑嫻裁判官
🕝14:30
👤張(25) #續審 [5/4] (#網上言行 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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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6月21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6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6.20
2022.06.2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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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6樓10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5:00
👤梁凱晴 #宣布判決 (#20200604維園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於2021年5月6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上訴申請被拒。)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杜麗冰法官
🕚11:00
👥劉,陳(16-17)🛑二人已還押逾25個月 #審訊 [11/19] (#1113上水 謀殺 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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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郭,羅,李,袁(16-21) #審訊 [4/14] (#1118理大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歐陽,翟,湛,陳,陳,鄭,莊,周,周,簡,黎(18-28) #審訊 [17/2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周(51)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廖,杜(21-27)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229旺角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李慶年法官
🕤09:30
👥劉,*(14-16)🛑二人已還押16日 🔥#判刑 (#20200807將軍澳 刑事損壞 縱火)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謝沈智慧法官
🕤09:30
👥陳,張,朱,杜,高,林(17-27) #審訊 [7/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劉(15-17) #審訊 [7/6] (#20200807將軍澳 刑事毀壞 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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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譚,梁,蘇,高,李,司徒,盧,胡,袁,梁,蔡(20-41) #轉介文件 (#1001灣仔 暴動 2項無牌管有彈藥 阻差辦公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梁嘉琪裁判官
🕤09:30
👥謝,何,孟(20-24) #續審 [2/9]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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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麥 #續審 [5/2] (#20210220沙田 2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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