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保釋覆核
林(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被指於4月13日晚於葵涌警署附近管有兩枝汽油彈,錄影會面下承認干犯罪行,經政府化驗後,顯示玻璃樽內載有易燃液體
背景:2020年4月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拒絕批出保釋。
另,於2020年4月20日一葵涌警署警長被指妨礙司法公正,並與本案有關。據《明報》指「有人聲稱收了一名警務人員的錢,以安排上述案件。由於指控嚴重,警方高層決定調查。據悉,該警長透過一名中間人找到大專生,警方找到相關聯絡紀錄」
控方不反對保釋申請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
現金:$20,000
不得離開香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住報稱地址
警署報到:一星期三次
更改住址要24小時前通知報到警署
押後至6月11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保釋覆核
林(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被指於4月13日晚於葵涌警署附近管有兩枝汽油彈,錄影會面下承認干犯罪行,經政府化驗後,顯示玻璃樽內載有易燃液體
背景:2020年4月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拒絕批出保釋。
另,於2020年4月20日一葵涌警署警長被指妨礙司法公正,並與本案有關。據《明報》指「有人聲稱收了一名警務人員的錢,以安排上述案件。由於指控嚴重,警方高層決定調查。據悉,該警長透過一名中間人找到大專生,警方找到相關聯絡紀錄」
控方不反對保釋申請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
現金:$20,000
不得離開香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住報稱地址
警署報到:一星期三次
更改住址要24小時前通知報到警署
押後至6月11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提堂
林(21)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2支疑似汽油彈)
控方申請押後六星期檢視化驗報告及等待律政司指示,辯方不反對。辯方申請減少警署報到次數獲批。(改為一星期報到兩次) 其餘條件不變,繼續擔保。
押後至7月23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提堂
林(21)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2支疑似汽油彈)
控方申請押後六星期檢視化驗報告及等待律政司指示,辯方不反對。辯方申請減少警署報到次數獲批。(改為一星期報到兩次) 其餘條件不變,繼續擔保。
押後至7月23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413葵涌
林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被指於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2樽思疑汽油彈。期後發現由警署警長為立功而「自編自導」誘捕被告
期間按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9月17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413葵涌
林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被指於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2樽思疑汽油彈。期後發現由警署警長為立功而「自編自導」誘捕被告
期間按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9月17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413葵涌
林(21)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修訂控罪)
被指於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葵涌道999號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連同另一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2枚汽油彈
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維持保釋候查。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413葵涌
林(21)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修訂控罪)
被指於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葵涌道999號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連同另一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2枚汽油彈
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維持保釋候查。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答辯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枚汽油彈。
——————
辯方早前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遭控方拒絕。
答辯意向:不認罪❌
辯方同意所有控方案情,亦不爭議被捕會面紀錄、化驗證物報告、CCTV真確性及呈堂性。
初步估計被告會出庭自辯及傳召1名中醫師作證。
抗辯方向:
被告嗅覺不靈敏,誤以為2樽汽油彈是紅酒。就嗅覺不靈的毛病,已經看了5至6年中醫。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1日110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答辯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枚汽油彈。
——————
辯方早前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遭控方拒絕。
答辯意向:不認罪❌
辯方同意所有控方案情,亦不爭議被捕會面紀錄、化驗證物報告、CCTV真確性及呈堂性。
初步估計被告會出庭自辯及傳召1名中醫師作證。
抗辯方向:
被告嗅覺不靈敏,誤以為2樽汽油彈是紅酒。就嗅覺不靈的毛病,已經看了5至6年中醫。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1日110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前覆核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枚汽油彈。
——————
辯方指案件不尋常,除藏有物品外還有其他情節,要求控方提供警方證人出庭作供,遭控方拒絕。
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辯方將傳召7-8名證人,包括2名市民證人,2-3警員證人及1中醫師證人。預料審期3天。
抗辯方向:
被告嗅覺不靈敏,誤以為2樽汽油彈是紅酒。就嗅覺不靈的毛病,已經看了5至6年中醫。
案件排期至2021年6月15-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進行審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前覆核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枚汽油彈。
——————
辯方指案件不尋常,除藏有物品外還有其他情節,要求控方提供警方證人出庭作供,遭控方拒絕。
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辯方將傳召7-8名證人,包括2名市民證人,2-3警員證人及1中醫師證人。預料審期3天。
抗辯方向:
被告嗅覺不靈敏,誤以為2樽汽油彈是紅酒。就嗅覺不靈的毛病,已經看了5至6年中醫。
案件排期至2021年6月15-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進行審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訊 [1/3]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案情: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枚汽油彈。
——————
🌟今早審訊內容 及 下午控方主問PW1內容從缺,歡迎 按此報料🌟
背景:辯方早上曾透露其案情,為警長為求升職而「自編自導自演」,策劃一宗破獲汽油彈案件,涉案警長而被停職調查。
下午控方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指早前任職兼職廚師,後來因疫情導致工作量大減,其後看見友人阿澤於IG 限時動態寫「五千蚊三個鐘 有無人 要人」。被告見此表示有興趣,阿澤遂將另一男子的聯絡方式轉介給被告,男子告知被告將一袋紅酒置於葵涌警署附近,事後可獲得五千元。
被告於案發當日按指示乘搭一輛私家車,途中他聽見司機致電另一人稱「等一陣,等一陣」,但沒有留意司機如何稱呼對方。期間被告曾向阿澤發信息,「你快啲覆我啦,我好想知咩事」,但對方杳無音訊。
其後司機與被告下車,司機指示被告只需進入葵芳邨,將手持一袋紅酒置於石枱上便可離開。被告過馬路期間,發覺司機消失了,他照吩咐行事,欲離開時突然被數名警員包圍及制服。
拘捕許姓警員9899其後出庭作供,他供稱當晚20:51時於葵芳邨商場外,看見被告將一黑色膠袋置於桌上。許上前截停對方,惟對方意圖逃走,其後許與另一警員成功制度並拘捕被告。許於被告眼前搜查膠袋,內裏有承載透明液體的玻璃樽。
大律師陸偉雄盤問許,指帶領搜查行動的警長親自帶領警員於葵芳邨巡邏,惟其後去另一處巡邏,事後又返回葵芳邨。許承認警長未有交代「點解要7點幾去另一達地方但又要返返黎」,但有解釋行動原因是收到有汽油彈襲擊警署的情報。
辯方指出,「開初喺睇有無人將汽油彈放係花槽到,警長喺自行離開咗先,有好多階段,警長喺離開監視範圍但不得而知。但無巧不成話,你截停被告後警長突然出現。」許同意辯方的說法。
辯方又指,警員未截停被告前,警長曾獨自離開,但許截停被告後好短時間再度出現,許同意。
-1621休庭-
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28日0930同庭續審,期間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外出。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訊 [1/3]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案情: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枚汽油彈。
——————
🌟今早審訊內容 及 下午控方主問PW1內容從缺,歡迎 按此報料🌟
背景:辯方早上曾透露其案情,為警長為求升職而「自編自導自演」,策劃一宗破獲汽油彈案件,涉案警長而被停職調查。
下午控方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指早前任職兼職廚師,後來因疫情導致工作量大減,其後看見友人阿澤於IG 限時動態寫「五千蚊三個鐘 有無人 要人」。被告見此表示有興趣,阿澤遂將另一男子的聯絡方式轉介給被告,男子告知被告將一袋紅酒置於葵涌警署附近,事後可獲得五千元。
被告於案發當日按指示乘搭一輛私家車,途中他聽見司機致電另一人稱「等一陣,等一陣」,但沒有留意司機如何稱呼對方。期間被告曾向阿澤發信息,「你快啲覆我啦,我好想知咩事」,但對方杳無音訊。
其後司機與被告下車,司機指示被告只需進入葵芳邨,將手持一袋紅酒置於石枱上便可離開。被告過馬路期間,發覺司機消失了,他照吩咐行事,欲離開時突然被數名警員包圍及制服。
拘捕許姓警員9899其後出庭作供,他供稱當晚20:51時於葵芳邨商場外,看見被告將一黑色膠袋置於桌上。許上前截停對方,惟對方意圖逃走,其後許與另一警員成功制度並拘捕被告。許於被告眼前搜查膠袋,內裏有承載透明液體的玻璃樽。
大律師陸偉雄盤問許,指帶領搜查行動的警長親自帶領警員於葵芳邨巡邏,惟其後去另一處巡邏,事後又返回葵芳邨。許承認警長未有交代「點解要7點幾去另一達地方但又要返返黎」,但有解釋行動原因是收到有汽油彈襲擊警署的情報。
辯方指出,「開初喺睇有無人將汽油彈放係花槽到,警長喺自行離開咗先,有好多階段,警長喺離開監視範圍但不得而知。但無巧不成話,你截停被告後警長突然出現。」許同意辯方的說法。
辯方又指,警員未截停被告前,警長曾獨自離開,但許截停被告後好短時間再度出現,許同意。
-1621休庭-
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28日0930同庭續審,期間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外出。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2/3]
🙎🏻♂️林 (21歲) #20200413葵涌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控罪詳情指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
09:36開庭,傳召PW2女警 21124 姚雪儀。
姚雪儀在2015年加入警隊,2020年4月13日15:00開始當值,自2018年11月開始駐守葵涌警署特遣隊。當日與警員24104區浩棋 、警員(副隊長)9899、警長5905,一行4人執勤。
👉案發經過
當被告在20:51被拘捕時,女警姚仍坐在葵正樓外的凳觀察十幾米外的被告,見被告將藍色花袋放在被塑膠圍欄圍封的石臺上,覺得奇怪故打算上前截停被告,不過已經見到被告遭9899截停。[播片] 顯示截停被告幾十秒後,女警走近石臺多次探頭查看袋中物。1分鐘後警員9899攞起袋朝商場方向離開。
🟡 盤問
【警長5905親自訓示、帶隊,無故突然消失,截查後自動現身】
姚雪儀在盤問下承認特遣隊在該段時間毋須留意其他較輕微的罪行,出更前警長5905曾發出訓示,指示隊員要留意「警署外有無人掟汽油彈及玻璃樽」。
在下午3時許開始行動,警長5905親自帶隊到葵芳邨附近小隊一行4人巡邏,期間沒有其他警員加入,數小時後到另一地方巡邏(葵翠邨)。直至19:05時警長指示特遣隊隊員返回葵涌邨進行反罪惡巡邏,但警長5905在小隊到達後卻先行離開,19:10後再沒有與警長5905溝通。直至20:5X分,截停被告後亦無通知警長5905,但警長在被告被截停後又突然出現。
【辯方質疑特遣隊隊員的行為過份地有默契】
警員9899與警長5905相繼消失,當日20:50左右,警員9899突然出現有截停一個人,辯方質疑:「係無溝通情況下,但係又咁轎會看守個袋,你係自發性啊?定喺有人被指示你?」女警姚雪儀稱「當時見警員9899截停男子,見個袋無人睇住,所以就企係個袋隔離。」辯方追問「唔打開嚟睇?唔驚有危險品?」女警姚雪儀承認超過一次探頭睇,gut高睇,但睇唔到入面有咩「但聞到有啲味」但認為袋中物係重要嘅。
女警姚雪儀承認警長講過電話(多於一次),但無留意對話內容。供稱在出更前警長訓示並無講過會拉到人、亦無情報指當晚有人攻擊。與警長5905拍檔大約1個月,從無講過收到某啲情報。警長5905、警員9899離開時無交代離開做咩、亦無講幾時返嚟。
女警姚雪儀有參與在2020年2月,特遣隊就汽油彈的分析,內容大概是「過往用汽油彈攻擊會如先將汽油彈收藏在花槽,待無人發覺時用汽油彈攻擊警署」故特遣隊在案發當日監視花槽。
【警:無協議無共識如何分工】
辯方質疑「你唔覺得2名警員同時出現奇怪?無掂個袋?係咪一早知道被告會出現而袋內有汽油彈?」警否認。此外,女警無錄取妨礙司法公正的口供,只知道警長5905牽涉在內,唔知詳情。
--------------------------
PW3 警員24104 區皓祺 ,駐守葵涌警署特遣隊。
20:51時,警員9899在葵芳邨商場。區皓棋在2020年4月19日錄取的證人口供中記錄了案發當日的訓示內容,只有一句「警長5905作出更前訓示,我哋今日會係葵芳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便裝。」辯方質疑為何沒有提及「近期葵涌警署多次被人用汽油彈襲擊,所以要進行反罪惡巡邏。」區皓祺稱警長有講,只是自己無記錄……
口供記述查問被告經過:「做乜放低袋嘢係嗰到?」我唔記得嗰個人嘅對話。質疑區對同事講嘅嘢如數家珍咁清楚,點解會無留意被告回答?追問下區指出當時被告講咗「吓」、「誒」之類嘅嘢,當時比較留意身後的防守,處於戒備狀態、比較緊張所以無留意比較講嘅嘢。
辯方:知你有一個好崇高嘅目的,咁你應該連你同事講嘅嘢都留意唔到㗎喎!
📌法律爭議
辯方申請傳召一位證人,但控方有爭議認為該探員與司機 (A君)的證供屬「傳聞證供」。辯方解釋為何該人與警長溝通的人之證供不算傳聞證供,重申並非確立兩人所講嘅嘢係真,只是確立有相關對話存在,與被告抗辯有關。
辯方續指,影片見被告曾望一望袋中3秒,質疑「如果知道有汽油彈,點解仲要望一望入面有啲咩?」如果A君證明警員曾作出不當行為,而沒人員去向已經向辯方披露,控:本案重點是被告是否知悉管有的是汽油彈,而非A君諗乜嘢,辯方不能要求法庭藉此推論警方有否行為不當,若辯方認為A的證供重要,應直接傳召A。但控方指該名A君已經失去聯絡……
14:30續審……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2/3]
🙎🏻♂️林 (21歲) #20200413葵涌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控罪詳情指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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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6開庭,傳召PW2女警 21124 姚雪儀。
姚雪儀在2015年加入警隊,2020年4月13日15:00開始當值,自2018年11月開始駐守葵涌警署特遣隊。當日與警員24104區浩棋 、警員(副隊長)9899、警長5905,一行4人執勤。
👉案發經過
當被告在20:51被拘捕時,女警姚仍坐在葵正樓外的凳觀察十幾米外的被告,見被告將藍色花袋放在被塑膠圍欄圍封的石臺上,覺得奇怪故打算上前截停被告,不過已經見到被告遭9899截停。[播片] 顯示截停被告幾十秒後,女警走近石臺多次探頭查看袋中物。1分鐘後警員9899攞起袋朝商場方向離開。
🟡 盤問
【警長5905親自訓示、帶隊,無故突然消失,截查後自動現身】
姚雪儀在盤問下承認特遣隊在該段時間毋須留意其他較輕微的罪行,出更前警長5905曾發出訓示,指示隊員要留意「警署外有無人掟汽油彈及玻璃樽」。
在下午3時許開始行動,警長5905親自帶隊到葵芳邨附近小隊一行4人巡邏,期間沒有其他警員加入,數小時後到另一地方巡邏(葵翠邨)。直至19:05時警長指示特遣隊隊員返回葵涌邨進行反罪惡巡邏,但警長5905在小隊到達後卻先行離開,19:10後再沒有與警長5905溝通。直至20:5X分,截停被告後亦無通知警長5905,但警長在被告被截停後又突然出現。
【辯方質疑特遣隊隊員的行為過份地有默契】
警員9899與警長5905相繼消失,當日20:50左右,警員9899突然出現有截停一個人,辯方質疑:「係無溝通情況下,但係又咁轎會看守個袋,你係自發性啊?定喺有人被指示你?」女警姚雪儀稱「當時見警員9899截停男子,見個袋無人睇住,所以就企係個袋隔離。」辯方追問「唔打開嚟睇?唔驚有危險品?」女警姚雪儀承認超過一次探頭睇,gut高睇,但睇唔到入面有咩「但聞到有啲味」但認為袋中物係重要嘅。
女警姚雪儀承認警長講過電話(多於一次),但無留意對話內容。供稱在出更前警長訓示並無講過會拉到人、亦無情報指當晚有人攻擊。與警長5905拍檔大約1個月,從無講過收到某啲情報。警長5905、警員9899離開時無交代離開做咩、亦無講幾時返嚟。
女警姚雪儀有參與在2020年2月,特遣隊就汽油彈的分析,內容大概是「過往用汽油彈攻擊會如先將汽油彈收藏在花槽,待無人發覺時用汽油彈攻擊警署」故特遣隊在案發當日監視花槽。
【警:無協議無共識如何分工】
辯方質疑「你唔覺得2名警員同時出現奇怪?無掂個袋?係咪一早知道被告會出現而袋內有汽油彈?」警否認。此外,女警無錄取妨礙司法公正的口供,只知道警長5905牽涉在內,唔知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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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3 警員24104 區皓祺 ,駐守葵涌警署特遣隊。
20:51時,警員9899在葵芳邨商場。區皓棋在2020年4月19日錄取的證人口供中記錄了案發當日的訓示內容,只有一句「警長5905作出更前訓示,我哋今日會係葵芳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便裝。」辯方質疑為何沒有提及「近期葵涌警署多次被人用汽油彈襲擊,所以要進行反罪惡巡邏。」區皓祺稱警長有講,只是自己無記錄……
口供記述查問被告經過:「做乜放低袋嘢係嗰到?」我唔記得嗰個人嘅對話。質疑區對同事講嘅嘢如數家珍咁清楚,點解會無留意被告回答?追問下區指出當時被告講咗「吓」、「誒」之類嘅嘢,當時比較留意身後的防守,處於戒備狀態、比較緊張所以無留意比較講嘅嘢。
辯方:知你有一個好崇高嘅目的,咁你應該連你同事講嘅嘢都留意唔到㗎喎!
📌法律爭議
辯方申請傳召一位證人,但控方有爭議認為該探員與司機 (A君)的證供屬「傳聞證供」。辯方解釋為何該人與警長溝通的人之證供不算傳聞證供,重申並非確立兩人所講嘅嘢係真,只是確立有相關對話存在,與被告抗辯有關。
辯方續指,影片見被告曾望一望袋中3秒,質疑「如果知道有汽油彈,點解仲要望一望入面有啲咩?」如果A君證明警員曾作出不當行為,而沒人員去向已經向辯方披露,控:本案重點是被告是否知悉管有的是汽油彈,而非A君諗乜嘢,辯方不能要求法庭藉此推論警方有否行為不當,若辯方認為A的證供重要,應直接傳召A。但控方指該名A君已經失去聯絡……
14:30續審……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2/3]
🙎🏻♂️林 (21歲) #20200413葵涌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詳情指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辯方法律代表 #陸偉雄大律師
承上文: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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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PW4 探員15927 饒家睿,講述他與A君 (案發時接送被告的司機)之會面記錄。
👉背景及涉案「力sir」的特徵
根據A君描述,力sir在2020年升級做警長,介乎30至40歲、髮線高、短髮、後尾枕禿頭、中等身材、1.7米高、斯斯文文,在2020年初升級警長。「力sir」在任職葵涌警署軍裝部沙展時,曾向A君提及「做一單汽油彈嘅案被力sir處理」,但無詳細講點樣做、幾時做。
📍力sir與A君作案前的準備📍
直至案發前兩星期,A君收到力sir電話,兩人相約(接送被告的司機)在梨木樹小巴站站尾會面。見面後力sir提及要做一單汽油彈案件,著A君「快啲安排,上網學下點整汽油彈」但仍然無講詳情。
到案發前一晚,力sir再約A君到梨木樹小巴站站尾見面,雙方對話內容大致是力sir叫A君「揾個傻仔拎兩支汽油彈過去葵芳廣場對面嘅葵芳邨,放喺差館附近嘅棋枱上面,之後嘅事會自己處理,叫A君自行準備汽油彈材料自己搞。」
📍案發當日行動 (重點)📍
案發當日在傍晚6時,A君再收到力sir來電,查問「搞成點?」。A君於是揾啊澤 (被告友人,不認識力sir) ,啊澤於是在IG上招人。A君憶述力sir在電話中講及「幫手揾個傻仔送貨」但無講明送乜嘢。在19:00時,啊澤將另一人(被告)的電話交予A君,然後A君自行致電被告「5000蚊,3個鐘跟車送貴酒,興華邨7-11等」。在19:30時,A君揸車到上址接被告。
A君接被告上車後,驅車前往深水埗汝州街,然後叫被告落車買毛巾,A君自己執咗兩個空玻璃樽,然後驅車與被告一同前往葵涌大連排附近,著被告自己行去差館對面棋臺,然後A君致電力sir但無人聽電話。A君估計力sir已經成功截到啊豪,所以自己去深水埗食飯,之後就返屋企瞓覺。
👉【黑吃黑後續 | A君要力sir存入三萬】
案發翌日,力sir約A君在沙田商埸一間餐廳食早餐,力sir俾$3,000 A君,叫A君「去染頭髮、掉左琴日套衫、鞋襪、手套,避一避」。
A君仍擔心被力sir出賣,同時亦想測試力sir有無心保佢,所以4月14日晚上叫力sir存$30,000入A君友人的户口(因A君户口被凍結),而力sir亦在當晚以「現金存入」的方式,將款項傳入指定户口。此後雙方無再見面,但力sir致電提醒A君避得就避,將架車收好唔好畀人發現。兩人4月17日之後再無聯絡,A君此後音訊杳然,生死未卜。
👉到底邊個係力sir?
即使辯方提供力sir特徵、其警員編號、電話頭4個數字,探員15927 亦不同意力sir就是警長5905。堅持「唔識佢、唔知佢number、唔知佢花名」向上級報告之後就無再參與,後來從新聞中得知警長5905牽涉妨礙司法公正案件。
辯:力sir係警長5905都好呼之欲出啦,同意嗎? // 警:唔同意 // 辯:咁我尊重你個答案啦。
--------------------------
🟢15:15 控方案情完結,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出庭作供。
被告供稱初中於住所附近打藍球認識阿澤,形容二人為普通朋友關係,其後疏於聯絡。惟案發當日,被告望搵外快幫補家計,恰巧看見阿澤於IG story指「五千蚊三個鐘有無人得」,被告私訊詢問對方工作內容,阿澤則向被告索取電話號碼。
其後有一陌生電話致電被告,惟被告未有接聽,他再回電對方,但無人接。其後再有另一陌生號碼致電被告,被告詢問對方是否阿澤,對方回答是阿澤老細,最終二人相約於柴灣興華邨附近的7-11便利店見面。被告抵達後,看見駕駛私家車的男子現身,並揚手示意被告前來。被告形容對方二十來歲、中等身材、身高約1.7米、身穿白色T-shirt及短褲……
🟢 【16:32 退庭】審訊明天09:30繼續,被告將繼續作供。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2/3]
🙎🏻♂️林 (21歲) #20200413葵涌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詳情指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辯方法律代表 #陸偉雄大律師
承上文: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456
———————————————
傳召PW4 探員15927 饒家睿,講述他與A君 (案發時接送被告的司機)之會面記錄。
👉背景及涉案「力sir」的特徵
根據A君描述,力sir在2020年升級做警長,介乎30至40歲、髮線高、短髮、後尾枕禿頭、中等身材、1.7米高、斯斯文文,在2020年初升級警長。「力sir」在任職葵涌警署軍裝部沙展時,曾向A君提及「做一單汽油彈嘅案被力sir處理」,但無詳細講點樣做、幾時做。
📍力sir與A君作案前的準備📍
直至案發前兩星期,A君收到力sir電話,兩人相約(接送被告的司機)在梨木樹小巴站站尾會面。見面後力sir提及要做一單汽油彈案件,著A君「快啲安排,上網學下點整汽油彈」但仍然無講詳情。
到案發前一晚,力sir再約A君到梨木樹小巴站站尾見面,雙方對話內容大致是力sir叫A君「揾個傻仔拎兩支汽油彈過去葵芳廣場對面嘅葵芳邨,放喺差館附近嘅棋枱上面,之後嘅事會自己處理,叫A君自行準備汽油彈材料自己搞。」
📍案發當日行動 (重點)📍
案發當日在傍晚6時,A君再收到力sir來電,查問「搞成點?」。A君於是揾啊澤 (被告友人,不認識力sir) ,啊澤於是在IG上招人。A君憶述力sir在電話中講及「幫手揾個傻仔送貨」但無講明送乜嘢。在19:00時,啊澤將另一人(被告)的電話交予A君,然後A君自行致電被告「5000蚊,3個鐘跟車送貴酒,興華邨7-11等」。在19:30時,A君揸車到上址接被告。
A君接被告上車後,驅車前往深水埗汝州街,然後叫被告落車買毛巾,A君自己執咗兩個空玻璃樽,然後驅車與被告一同前往葵涌大連排附近,著被告自己行去差館對面棋臺,然後A君致電力sir但無人聽電話。A君估計力sir已經成功截到啊豪,所以自己去深水埗食飯,之後就返屋企瞓覺。
👉【黑吃黑後續 | A君要力sir存入三萬】
案發翌日,力sir約A君在沙田商埸一間餐廳食早餐,力sir俾$3,000 A君,叫A君「去染頭髮、掉左琴日套衫、鞋襪、手套,避一避」。
A君仍擔心被力sir出賣,同時亦想測試力sir有無心保佢,所以4月14日晚上叫力sir存$30,000入A君友人的户口(因A君户口被凍結),而力sir亦在當晚以「現金存入」的方式,將款項傳入指定户口。此後雙方無再見面,但力sir致電提醒A君避得就避,將架車收好唔好畀人發現。兩人4月17日之後再無聯絡,A君此後音訊杳然,生死未卜。
👉到底邊個係力sir?
即使辯方提供力sir特徵、其警員編號、電話頭4個數字,探員15927 亦不同意力sir就是警長5905。堅持「唔識佢、唔知佢number、唔知佢花名」向上級報告之後就無再參與,後來從新聞中得知警長5905牽涉妨礙司法公正案件。
辯:力sir係警長5905都好呼之欲出啦,同意嗎? // 警:唔同意 // 辯:咁我尊重你個答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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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控方案情完結,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出庭作供。
被告供稱初中於住所附近打藍球認識阿澤,形容二人為普通朋友關係,其後疏於聯絡。惟案發當日,被告望搵外快幫補家計,恰巧看見阿澤於IG story指「五千蚊三個鐘有無人得」,被告私訊詢問對方工作內容,阿澤則向被告索取電話號碼。
其後有一陌生電話致電被告,惟被告未有接聽,他再回電對方,但無人接。其後再有另一陌生號碼致電被告,被告詢問對方是否阿澤,對方回答是阿澤老細,最終二人相約於柴灣興華邨附近的7-11便利店見面。被告抵達後,看見駕駛私家車的男子現身,並揚手示意被告前來。被告形容對方二十來歲、中等身材、身高約1.7米、身穿白色T-shirt及短褲……
🟢 【16:32 退庭】審訊明天09:30繼續,被告將繼續作供。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訊 [3/3]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詳情指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
🔻今日下午審訊內容如下🔻
https://telegra.ph/WKCC827-2020-DAY3-10-29
本案押後至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二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續審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訊 [3/3]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詳情指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
🔻今日下午審訊內容如下🔻
https://telegra.ph/WKCC827-2020-DAY3-10-29
本案押後至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二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續審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訊 [5/3]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
辯方完成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14日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裁決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屈麗雯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審訊 [5/3]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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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完成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14日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裁決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14日 星期五】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2021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1.13]
[2022.01.1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6樓11庭
👩🏻⚖️杜麗冰法官
🕙10:00
👤梁(26) #續審 [6/12] (#0616中環 誤殺)
🏛高 等 法 院12樓28庭
👨🏻⚖️高浩文法官
🕥10:30
👤何 #原訴傳票 (#未知是否社運案件 藐視法庭)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10/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8個月 #續審 [9/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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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羅,馮,郭(22-28) #續審 [7/13] (#0612金鐘 2項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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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00
👥區,李,葉,蔡,何,林(19-26) #裁決 (#0812沙田 非法集結 2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襲警)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梁(19) #審訊 [2/2] (#20200129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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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 #裁決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崔(26) #提堂(#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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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30
👤宋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鄺德榮(57) 誤殺 #搶泊位誤殺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小玲(61) 6項刑事毀壞 #毀壞議辦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2021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1.13]
[2022.01.1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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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6樓11庭
👩🏻⚖️杜麗冰法官
🕙10:00
👤梁(26) #續審 [6/12] (#0616中環 誤殺)
🏛高 等 法 院12樓28庭
👨🏻⚖️高浩文法官
🕥10:30
👤何 #原訴傳票 (#未知是否社運案件 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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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10/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8個月 #續審 [9/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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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羅,馮,郭(22-28) #續審 [7/13] (#0612金鐘 2項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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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00
👥區,李,葉,蔡,何,林(19-26) #裁決 (#0812沙田 非法集結 2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襲警)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梁(19) #審訊 [2/2] (#20200129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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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 #裁決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崔(26) #提堂(#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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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30
👤宋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鄺德榮(57) 誤殺 #搶泊位誤殺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小玲(61) 6項刑事毀壞 #毀壞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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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5月0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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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5.04]
[2022.05.0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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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續審 [18/30]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不設旁聽)
👤陳,陳,郭,羅,李,袁(16-21) #審訊前覆核 (#1118理大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游德康法官
🕙10:00
👤方(43) #續審 [3/3] (#網上言論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歐陽,翟,湛,陳,陳,鄭,莊,周,周,簡,黎(18-28) #審訊前覆核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余(20)🛑已還押逾14個月 #提訊 (#1118理大 2項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拒捕)
👥傑斯/D100網台主持,利(52)🛑傑斯已還押12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5項洗黑錢)
👤原,李(30-31) #提訊 (#20200701灣仔 2項引起公眾妨擾)
👤張(32)🛑已還押逾10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10629藍田 管有炸藥 無牌管有彈藥)
🕞15:30
👥張,黎(18)🛑張因另案還押中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701天后 2項企圖刑事損壞 2項企圖縱火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黎智英,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4/25]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袁,黃,黎,吳,甄,姚,彭,張,韋,梅,林,鄭(17-31) #續審 [3/20] (#1001佐敦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李,陳,劉,鄭,廖,馬,謝,容,勞,梁,張(18-30) #續審 [14/30] (#1118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歐,陳,朱,梁,梁(18-31) #續審 [3/20] (#1118油麻地 暴動)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劉淑嫻裁判官
🕝14:30
👥梁,洪(21-22) #裁決 (#0809黃大仙 非法集結)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 🔥#判刑 (#20200413葵涌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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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陳慧敏裁判官
🕝14:30
👤麥(30) #續審 [6/2] (#20210119葵涌 2項刑事毁壞)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0:30
👤陳(22)🛑已還押逾4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平安夜行動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3項煽動意圖)
🕝14:30
👤崔(26) #提堂 (#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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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5.04]
[2022.05.0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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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續審 [18/30]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不設旁聽)
👤陳,陳,郭,羅,李,袁(16-21) #審訊前覆核 (#1118理大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游德康法官
🕙10:00
👤方(43) #續審 [3/3] (#網上言論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歐陽,翟,湛,陳,陳,鄭,莊,周,周,簡,黎(18-28) #審訊前覆核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余(20)🛑已還押逾14個月 #提訊 (#1118理大 2項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拒捕)
👥傑斯/D100網台主持,利(52)🛑傑斯已還押12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5項洗黑錢)
👤原,李(30-31) #提訊 (#20200701灣仔 2項引起公眾妨擾)
👤張(32)🛑已還押逾10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10629藍田 管有炸藥 無牌管有彈藥)
🕞15:30
👥張,黎(18)🛑張因另案還押中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701天后 2項企圖刑事損壞 2項企圖縱火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黎智英,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4/25]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袁,黃,黎,吳,甄,姚,彭,張,韋,梅,林,鄭(17-31) #續審 [3/20] (#1001佐敦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李,陳,劉,鄭,廖,馬,謝,容,勞,梁,張(18-30) #續審 [14/30] (#1118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歐,陳,朱,梁,梁(18-31) #續審 [3/20]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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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劉淑嫻裁判官
🕝14:30
👥梁,洪(21-22) #裁決 (#0809黃大仙 非法集結)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 🔥#判刑 (#20200413葵涌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陳慧敏裁判官
🕝14:30
👤麥(30) #續審 [6/2] (#20210119葵涌 2項刑事毁壞)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0:30
👤陳(22)🛑已還押逾4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平安夜行動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3項煽動意圖)
🕝14:30
👤崔(26) #提堂 (#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 - - - - - - - - - - - - - - -
#觀塘裁判法院第五庭
#屈麗雯裁判官
#判刑
#20200413葵涌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背景:
案件經過5天審訊後在2022年1月14日裁定罪成,原訂3月11日判刑,唯因疫情關係拖延至今。
判刑:
‼️即時入獄14個月‼️
屈官指刑期需要反映控罪嚴重性,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因經濟問題誤中圈套並非減刑理由。由於被告曾做義工,故酌情扣減一個月。
辯方打算上訴,並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遭屈官因本案證據強沒有合理上訴理由而拒絕其擔保申請‼️
#屈麗雯裁判官
#判刑
#20200413葵涌
林 (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背景:
案件經過5天審訊後在2022年1月14日裁定罪成,原訂3月11日判刑,唯因疫情關係拖延至今。
判刑:
‼️即時入獄14個月‼️
屈官指刑期需要反映控罪嚴重性,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因經濟問題誤中圈套並非減刑理由。由於被告曾做義工,故酌情扣減一個月。
辯方打算上訴,並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遭屈官因本案證據強沒有合理上訴理由而拒絕其擔保申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5月20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5.19]
[2022.05.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10樓23庭
👨🏻⚖️陳慶偉法官
🕥10:30
👤梁(17) #不服定罪上訴 (#20200630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7月13日被判入勞教,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黃(16) #求情 (#1118佐敦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2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鄭,李(17-18)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黎智英,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0/25]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0:00
👥袁,黃,黎,吳,甄,姚,彭,張,韋,梅,林,鄭(17-31) #續審 [13/20] (#1001佐敦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詹,梁,梁,梁(20-44) #審訊 [9/20] (#1119尖沙咀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區 域 法 院 )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00
👥羅,吳,伍,龐,潘,P.D.B/尼泊爾手足,黃,王(19-34)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胡,翁,葉,翁,尹,温,温,黃,鄔,許,葉,張,周,鄧,姚(17-27)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15:00
👥蘇,溫,鍾,唐,黃,馮,張,張,蘇,黃,廖,黃(18-27)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林,林,劉,李,梁,譚,謝,王,王,黃,黃(17-28)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李,陳,劉,鄭,廖,馬,謝,容,勞,梁,張(18-30)🛑容已還押17日 #續審 [23/30] (#1118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陳(16)🛑已還押18日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姜/網媒記者(30)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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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20200413葵涌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14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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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麥 #續審 [3/2] (#20210220沙田 2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15 高等法院第卅六庭 🐶馮奕鈞(28) 盜竊 #監守自盜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5.19]
[2022.05.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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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0樓23庭
👨🏻⚖️陳慶偉法官
🕥10:30
👤梁(17) #不服定罪上訴 (#20200630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7月13日被判入勞教,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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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黃(16) #求情 (#1118佐敦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2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鄭,李(17-18)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黎智英,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0/25]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0:00
👥袁,黃,黎,吳,甄,姚,彭,張,韋,梅,林,鄭(17-31) #續審 [13/20] (#1001佐敦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詹,梁,梁,梁(20-44) #審訊 [9/20] (#1119尖沙咀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區 域 法 院 )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00
👥羅,吳,伍,龐,潘,P.D.B/尼泊爾手足,黃,王(19-34)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胡,翁,葉,翁,尹,温,温,黃,鄔,許,葉,張,周,鄧,姚(17-27)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15:00
👥蘇,溫,鍾,唐,黃,馮,張,張,蘇,黃,廖,黃(18-27)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林,林,劉,李,梁,譚,謝,王,王,黃,黃(17-28)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李,陳,劉,鄭,廖,馬,謝,容,勞,梁,張(18-30)🛑容已還押17日 #續審 [23/30] (#1118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陳(16)🛑已還押18日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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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姜/網媒記者(30)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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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20200413葵涌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14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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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麥 #續審 [3/2] (#20210220沙田 2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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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聲援
09:15 高等法院第卅六庭 🐶馮奕鈞(28) 盜竊 #監守自盜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3樓1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20200413葵涌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14個月監禁。)
‼️由6樓8庭改到3樓1庭進行聆訊‼️
‼️由6樓8庭改到3樓1庭進行聆訊‼️
‼️由6樓8庭改到3樓1庭進行聆訊‼️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林(21)🛑服刑中 #覆核聆訊 (#20200413葵涌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14個月監禁。)
‼️由6樓8庭改到3樓1庭進行聆訊‼️
‼️由6樓8庭改到3樓1庭進行聆訊‼️
‼️由6樓8庭改到3樓1庭進行聆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屈麗雯裁判官 #覆核聆訊
#20200413葵涌
🙎🏻♂️林 (現年24歲) 🔴服刑中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 提要:屈麗雯裁判官認為被告知悉紙袋內放有汽油彈,且沒有證據證明被告遭警長設局陷害,故裁定被告罪成,並在5月5日判處被告1年2個月監禁。【詳情見獨媒報道】
---------
辯方法律代表:#陸偉雄大律師
事緣被告在服刑時與懲教人員發生誤會,使懲教人員以為被告所謂的「覆審」是在裁判官席前覆核定罪,造成今日的覆核聆訊。
陸大律師解釋,被告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不熟悉法律程序,亦不知準確的法律字眼, 其實被告是打算向高等法院申請定罪及判刑上訴。
之後陸大律師表示收到新指示,改為覆核屈官不准被告等候上訴期間保釋的決定。但控方指法庭今日無權處理被告「覆核等候上訴期間保釋」的申請,因為法例規定申請方須在14天內書面提交申請,但今日已經過期。
陸大律師回應,指被告的保釋申請是衍生自他的覆核申請,並非獨立的。最後,屈官表示被告的字眼是「覆審」,不論理解成定罪或刑期上訴都與保釋無關,而且期限已過,故不能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
🔴被告需繼續服刑🔴
#屈麗雯裁判官 #覆核聆訊
#20200413葵涌
🙎🏻♂️林 (現年24歲) 🔴服刑中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於2020年4月13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177號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
👉 提要:屈麗雯裁判官認為被告知悉紙袋內放有汽油彈,且沒有證據證明被告遭警長設局陷害,故裁定被告罪成,並在5月5日判處被告1年2個月監禁。【詳情見獨媒報道】
---------
辯方法律代表:#陸偉雄大律師
事緣被告在服刑時與懲教人員發生誤會,使懲教人員以為被告所謂的「覆審」是在裁判官席前覆核定罪,造成今日的覆核聆訊。
陸大律師解釋,被告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不熟悉法律程序,亦不知準確的法律字眼, 其實被告是打算向高等法院申請定罪及判刑上訴。
之後陸大律師表示收到新指示,改為覆核屈官不准被告等候上訴期間保釋的決定。但控方指法庭今日無權處理被告「覆核等候上訴期間保釋」的申請,因為法例規定申請方須在14天內書面提交申請,但今日已經過期。
陸大律師回應,指被告的保釋申請是衍生自他的覆核申請,並非獨立的。最後,屈官表示被告的字眼是「覆審」,不論理解成定罪或刑期上訴都與保釋無關,而且期限已過,故不能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
🔴被告需繼續服刑🔴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7日 星期二】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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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郭啟安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10:30
👤林(21)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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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林,林,劉,梁,譚,謝,王,蘇,馮,張,張(18-28) #續審 [6/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廖,杜(21-27) #續審 [2/5] (#20200229旺角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9庭
👩🏻⚖️張潔宜法官
🕙10:00
👥關,葉,曾(30-50) #續審 [10/7] (#網上言論 #煽惑殺警妻兒 2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二庭 💩王詩雅(37) 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陳凱港,汪浩毅(49-50)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14:30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F.S.L(45) 忽略兒童 #幼女淥親被無視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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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郭啟安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10:30
👤林(21)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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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林,林,劉,梁,譚,謝,王,蘇,馮,張,張(18-28) #續審 [6/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廖,杜(21-27) #續審 [2/5] (#20200229旺角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9庭
👩🏻⚖️張潔宜法官
🕙10:00
👥關,葉,曾(30-50) #續審 [10/7] (#網上言論 #煽惑殺警妻兒 2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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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二庭 💩王詩雅(37) 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陳凱港,汪浩毅(49-50)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14:30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F.S.L(45) 忽略兒童 #幼女淥親被無視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19日 星期一】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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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17:00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36-69)🛑鄒幸彤因另案服刑中;李卓人已還押逾34個月;何俊仁已還押逾11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黃,吳,張,張,嚴,李,賴,鍾,許,劉(21-29)🛑黃,吳已還押逾50個月;李已還押逾44個月;賴已還押逾41個月;鍾已還押逾40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4個月;許已還押逾33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審訊 [1/65] (#1208灣仔 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1208荃灣 製造或管有爆藥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1220大埔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14:30
👥蘇,彭,蔡,陳(18-33)🛑蘇已還押逾50個月;彭,陳已還押逾49個月;蔡已還押逾46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1208灣仔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串謀謀殺 教唆或協助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 #1220大埔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以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拒捕或犯罪時管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20200117沙田 串謀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郭啟安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16:30
👤林(21) #宣佈判決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28/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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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30
👥朱,許,馬(20-24) #提訊 (#1118理大 2項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袁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未知案發日期 9項洗黑錢)
- - - - - - - - - - - - - - - -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17:00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36-69)🛑鄒幸彤因另案服刑中;李卓人已還押逾34個月;何俊仁已還押逾11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黃,吳,張,張,嚴,李,賴,鍾,許,劉(21-29)🛑黃,吳已還押逾50個月;李已還押逾44個月;賴已還押逾41個月;鍾已還押逾40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4個月;許已還押逾33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審訊 [1/65] (#1208灣仔 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1208荃灣 製造或管有爆藥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1220大埔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14:30
👥蘇,彭,蔡,陳(18-33)🛑蘇已還押逾50個月;彭,陳已還押逾49個月;蔡已還押逾46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1208灣仔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串謀謀殺 教唆或協助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 #1220大埔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以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拒捕或犯罪時管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20200117沙田 串謀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郭啟安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16:30
👤林(21) #宣佈判決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5月5日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28/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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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30
👥朱,許,馬(20-24) #提訊 (#1118理大 2項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袁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未知案發日期 9項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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