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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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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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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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慧敏裁判官

👤郭(31) #提堂#1201紅磡 在公眾地方亂拋廢料、拒捕)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亂拋廢料                  
(2)抗拒警務人員                                
被控於去年12月1日在紅磡繞道在公眾地方拋擲廢料(煙頭),以及抗拒警務人員,即一名警長和一名警員

辯方申請押後以去信律政司以其他方式處理

🚧押後至8月6日上午9:30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原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01紅磡

👤郭(31)

控罪一:在公眾地方亂拋廢料
控罪二:抗拒警務人員

背景:
去年12月1有網民發起「毋忘初心大遊行」,並由尖沙咀鐘樓遊行至紅磡體育館,惟最終亦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遊行男子涉掉棄煙頭及拒出示身份證,因而被控在公眾地方亂拋廢料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於2020年5月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准以300元保釋。(HK01)

案情:
係2019年12月1日,當時有約一百名示威者係公主道附近,警員形成有關防線,被告依靠欄杆食煙,五分鍾後,警員林卓倫及警員霍嘉競移動向被告方向並作出警告,示意他離開,警員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但被告不服從警員指令,反抗期間推開證人一、二,最終被兩位警員制服並拘捕。 落口供時,係警誡之下保持緘默。

被告同意案情

控罪一:⭕️認罪⭕️
控罪二:🥳🥳控方撤回控罪🥳🥳

控罪一:以罰款$1500作為處罰
控罪二:控方撤回(需簽保守行為12個月 $10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1201黃埔 #1201紅磡
#提訊

A2: 鍾 (25)

控罪:暴動
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及船景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答辯:不認罪

將會與本案A1及A3一同於2021年11月18-29日進行8天中文審訊,並於2021年9月27日14:30進行審前覆核,控辯雙方須於7天前提交問卷。

[同案被告詳情按此]

申請減少報到次數至一星期2次獲批,其餘保釋條件照舊。